本實用新型涉及輕鋼龍骨生產(chǎn)設備,尤其涉及一種輕鋼龍骨切斷設備的切刀安裝結構。
背景技術:
目前的輕鋼龍骨的切斷設備通過剪切切斷龍骨,其主要依靠定刀和動刀相對運動切斷龍骨。圖1為現(xiàn)有切斷設備,圖1為現(xiàn)有切斷設備示意圖,如圖1所示,切斷設備的動刀1的上端與活塞桿2下端連接,動刀1的上端和油缸的活塞桿2下端都設置有水平的圓孔,采用銷3貫穿圓孔將動刀1和活塞桿2連接,油缸的活塞桿2可帶動動刀1上下運動。
但是由于采用銷連接,銷與圓孔內(nèi)表面為線接觸,當動刀上下運動過程中,載荷大,使得切斷設備經(jīng)過一段時間的使用后,銷極易損壞,使動刀與活塞桿的連接疏松,甚至導致銷完全斷裂而動刀與活塞桿完全脫離,影響生產(chǎn)。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輕鋼龍骨切斷設備的切刀安裝結構,其連接結構長期穩(wěn)定牢固,不易損壞避免頻繁更換。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發(fā)明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如下: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輕鋼龍骨切斷設備的切刀安裝結構,包括動刀和設有活塞桿的油缸,所述活塞桿的下端設置有掛刀頭,所述動刀的上端設置有與掛刀頭匹配的滑槽,動刀通過滑槽套裝在所述掛刀頭上,使動刀懸掛在活塞桿下端,所述掛刀頭的下端面為圓弧或平面。
優(yōu)選地,所述滑槽為圓弧形直槽,所述掛刀頭與滑槽匹配,便于加工。
優(yōu)選地,所述滑槽為扇形或梯形的直槽,所述掛刀頭與滑槽匹配,連接更加穩(wěn)定。
優(yōu)選地,還包括卡板,兩個所述卡板分別固定在所述掛刀頭的兩側,且與所述動刀形成卡扣,水平方向鎖定動刀。
優(yōu)選地,所述滑槽與掛刀頭間填充有緩沖材料。
本實用新型和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的活塞桿的掛刀頭與動刀的滑槽配合,掛刀頭的下端面為圓弧或平面,使連接結構在連接處為面接觸,避免原有的線接觸受壓過大而斷裂脫離的情況,能夠延長設備使用壽命。
本實用新型切刀安裝結構還包括螺栓和卡板,形成動刀在切斷設備安裝結構的定位,使動刀能夠更加穩(wěn)定的與活塞桿連接固定。
本實用新型的滑槽為圓弧、扇形或梯形等規(guī)則形狀,加工簡單,連接穩(wěn)固。
本實用新型采用滑槽與掛刀頭間可填充有緩沖材料,減少安裝結構內(nèi)機械損耗。
附圖說明
圖1是現(xiàn)有切斷設備示意圖;
圖2是切斷設備切刀安裝結構示意圖;
圖3是切刀示意圖;
圖4是扇形滑槽的切刀安裝結構;
圖5是梯形滑槽的切刀安裝結構;
圖6是設置有卡板的切刀安裝結構。
附圖標記:1-動刀、101-滑槽、2-活塞桿、202-掛刀頭、3-銷釘、4-卡板、5-螺栓。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的發(fā)明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了,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說明,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申請中的實施例和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任意組合。
圖2和圖3為輕鋼龍骨切斷設備的切刀安裝結構,其通過自身結構形成連接,免去了銷釘連接。圖2為切斷設備切刀安裝結構示意圖,如圖2所示,切刀安裝結構包括動刀1和設有活塞桿2的油缸,活塞桿2的下端設置有掛刀頭201,確保掛刀頭201的下端面為圓弧或平面;動刀1的上端設置有與掛刀頭201匹配的滑槽,動刀1通過滑槽套裝在掛刀頭201上,使動刀1懸掛在活塞桿2下端,動刀1與活塞桿2在豎直方向相對固定,即動刀1可隨活塞桿2在豎直方向上運動。掛刀頭201與滑槽之間為面接觸,接觸面積大,受力平均,可承壓大。圖3為切刀示意圖,如圖3所示,滑槽101為圓弧形直槽,便于加工,掛刀頭外輪廓需與滑槽匹配。當需要將動刀安裝到掛刀頭上時,僅需水平移動動刀,使滑槽沿掛刀頭運動,待完全套裝其上后停止即可,拆卸時水平移除即可,結構拆裝簡單。
圖4為扇形滑槽的切刀安裝結構,如圖4所示,滑槽為扇形的直槽,掛刀頭201與滑槽匹配,其能夠懸掛連接更加穩(wěn)定。圖5為梯形滑槽的切刀安裝結構,如圖5所示,滑槽為梯形的直槽,掛刀頭201與滑槽匹配,其能夠懸掛連接更加穩(wěn)定。
圖6為設置有卡板的切刀安裝結構,如圖6所示,切刀安裝結構還包括卡板4,兩個卡板通過螺栓分別固定在掛刀頭的兩側,其豎直設置,與所述動刀形成卡扣,阻止動刀在水平運動方向移動,水平方向鎖定動刀,使動刀的連接更加穩(wěn)定。
輕鋼龍骨切斷設備的切刀安裝結構在滑槽與掛刀頭間可填充有緩沖材料,起到緩沖作用,減少安裝結構內(nèi)機械損耗。
本實用新型的活塞桿的矩形凸起與動刀的通孔配合,使連接結構在連接處為面接觸,避免原有的線接觸受壓過大而斷裂脫離的情況,能夠延長設備使用壽命。螺栓和卡板使動刀在切斷設備連接結構定位,使動刀能夠更加穩(wěn)定的與活塞桿連接固定。矩形凸起設置有開口銷,形成動刀在切斷設備連接結構的定位,防止動刀脫離活塞桿。
雖然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實施方式如上,但其內(nèi)容只是為了便于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采用的實施方式,并非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任何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內(nèi)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核心技術方案的前提下,可以在實施的形式和細節(jié)上做任何修改與變化,但本實用新型所限定的保護范圍,仍須以所附的權利要求書限定的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