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機械加工,機械傳送設備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自動下料機。
背景技術:
在鍛打行業(yè),針對熱鍛,冷鍛產(chǎn)品,工件一般為硬質產(chǎn)品,工件在模具的腔體內壓制成型,工件在下料過程中容易損傷,碰傷,并且,金屬工件制品下料如果采用傳統(tǒng)人工方式擺放,勞動強度大,效率低,容易對人體造成危險,尤其是熱鍛工作,工件產(chǎn)生高溫,很容易燙傷操作工人,為此,本發(fā)明對金屬制品,特別對體積較大的鍛壓制品,提供了一種自動下料機,利用電梯的轎廂和對重原理,并采用鏈條傳送方式,使得工件下料平穩(wěn),傳動平穩(wěn)。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自動下料機,能夠使得工件下料平穩(wěn),避免人工損傷,提高了安全系數(shù),并降低了勞動強度。
所述的一種自動下料機,包括:支架,支架分為上支架和下支架,其中在下支架設置了四個支撐腿結構,并且在支撐腿下端設置了腳輪,通過腳輪使得自動下料機移動方便,一種優(yōu)選技術方案,在下支架的支撐腿之間設置了橫梁,通過橫梁加固整個下料機的穩(wěn)定。
在上支架之間固定連接設置了風機,風機采用圓筒體結構,風機連接有電控箱結構,風機風口向下,通過風機能夠使得熱鍛工件加快散熱,并且在上支架之間固定設置了傳動電機,傳動電機通過傳動鏈條連接了承載箱體。
并且,在上支架上端設置了防護蓋,提高自動下料機的安全系數(shù)。
所述的承載箱體位于下支架之間,承載箱體采用長方體結構形式,在承載箱體上設置了承載箱體導桿,在傳動電機的帶動下,承載箱體能夠沿著承載箱體導桿上下移動,從而改變承載箱體的上下位置。
一種優(yōu)選技術方案,傳動電機連接了plc控制器,能夠實現(xiàn)傳動電機的正傳反轉,從而使得承重箱體上下運動。
同時,在下支架設置了進料口,進料口和承重箱體對應,在進料口上連接設置了進料推料氣缸,通過進料推料氣缸,使得工件從進料口進入到承重箱體內。
工件隨著承重箱體上下運動,在承重箱體的底部設置了左右兩塊底板,兩塊底板分別連接了箱體氣缸a和箱體氣缸b,并且箱體氣缸a和箱體氣缸b連接了數(shù)據(jù)控制器,通過數(shù)據(jù)控制器使得箱體氣缸a和箱體氣缸b向上運動,從而使得底板打開,工件落入到收集框內,從而方便了工件的轉移,并且防止了工件的碰傷。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fā)明一種自動下料機,結構設計緊湊,安全系數(shù)高,提高了生產(chǎn)效率,節(jié)約了成本,降低了工件的摩擦碰撞,提高了工件的加工質量。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fā)明一種自動下料機的正視圖;
圖2是本發(fā)明一種自動下料機的左視圖;
圖3是本發(fā)明一種自動下料機的立體圖;
圖4是本發(fā)明一種自動下料機的承載箱體的結構圖
附圖中各部件的標記如下:
1為支架,2為腳輪,3為承載箱體,31為承載箱體導桿,4為風機,5為傳動電機,6為傳動鏈條,7為電控箱,8為防護蓋,9為進料口,10為箱體氣缸a,11為箱體氣缸b,12為進料推料氣缸。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請參閱圖1到圖4,本發(fā)明實施例包括:
所述的一種自動下料機,包括:支架,支架分為上支架和下支架,其中在下支架設置了四個支撐腿結構,并且在支撐腿下端設置了腳輪,通過腳輪使得自動下料機移動方便,一種優(yōu)選技術方案,在下支架的支撐腿之間設置了橫梁,通過橫梁加固整個下料機的穩(wěn)定。
在上支架之間固定連接設置了風機,風機采用圓筒體結構,風機連接有電控箱結構,風機風口向下,通過風機能夠使得熱鍛工件加快散熱,并且在上支架之間固定設置了傳動電機,傳動電機通過傳動鏈條連接了承載箱體。
所述的承載箱體位于下支架之間,承載箱體采用長方體結構形式,在承載箱體上設置了承載箱體導桿,在傳動電機的帶動下,承載箱體能夠沿著承載箱體導桿上下移動,從而改變承載箱體的上下位置。
一種優(yōu)選技術方案,傳動電機連接了plc控制器,能夠實現(xiàn)傳動電機的正傳反轉,從而使得承重箱體上下運動。
同時,在下支架設置了進料口,進料口和承重箱體對應,在進料口上連接設置了進料推料氣缸,通過進料推料氣缸,使得工件從進料口進入到承重箱體內。
工件隨著承重箱體上下運動,在承重箱體的底部設置了左右兩塊底板,兩塊底板分別連接了箱體氣缸a和箱體氣缸b,并且箱體氣缸a和箱體氣缸b連接了數(shù)據(jù)控制器,通過數(shù)據(jù)控制器使得箱體氣缸a和箱體氣缸b向上運動,從而使得底板打開,工件落入到收集框內,從而方便了工件的轉移,并且防止了工件的碰傷。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fā)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fā)明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fā)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