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膠框,其特征在于,包括多個結構邊,每個所述結構邊均包括第一定位面和第二定位面;
所述第一定位面和所述第二定位面之間形成定位空間,所述定位空間用于放置光學膜材的邊緣;
所述結構邊的第一定位面上設置有定位結構,所述定位結構用于放置于所述光學膜材邊緣的定位孔中,其中,所述定位結構在該結構邊所在方向上的寬度小于所述定位孔在該結構邊所在方向上的寬度,和/或,所述定位結構在其它結構邊所在方向上的寬度小于所述定位孔在其它結構邊所在方向上的寬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膠框,其特征在于,若所述定位結構在該結構邊所在方向上的寬度小于所述定位孔在該結構邊所在方向上的寬度時,所述定位結構通過所述定位孔將所述光學膜材在其它結構邊所在方向上固定;
若所述定位結構在其它結構邊所在方向上的寬度小于所述定位孔在其它結構邊所在方向上的寬度時,所述定位結構通過所述定位孔將所述光學膜材在該結構邊所在方向上固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膠框,其特征在于,所述結構邊的數量為四個;
第一個結構邊的定位結構在相鄰結構邊所在方向上的寬度小于對應的定位孔在相鄰結構邊所在方向上的寬度,所述第一個結構邊的定位結構通過對應的定位孔將光學膜材在第一個結構邊所在方向上固定;
第二個結構邊的定位結構在該結構邊所在方向上的寬度小于對應的定位孔在該結構邊所在方向上的寬度,所述第二個結構邊的定位結構通過對應的定位孔將光學膜材在相鄰結構邊所在方向上固定,第二個結構邊與第一個結構邊相對設置;
第三個結構邊的定位結構在該結構邊所在方向上的寬度小于對應的定位孔在該結構邊所在方向上的寬度,所述第三個結構邊的定位結構通過對應的定位孔將光學膜材在相鄰結構邊所在方向上固定,第三個結構邊與第一個結構邊和第二個結構邊相鄰設置;
第四個結構邊的定位結構在該結構邊所在方向上的寬度小于對應的定位孔在該結構邊所在方向上的寬度,所述第四個結構邊的定位結構通過對應的定位孔將光學膜材在相鄰結構邊所在方向上固定,第四個結構邊與第三個結構邊相對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膠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個結構邊的長度等于所述第二個結構邊的長度,所述第三個結構邊的長度等于第四個結構邊的長度;
所述第一個結構邊的長度大于所述第三個結構邊的長度。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膠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個結構邊的定位結構的數量為二個,二個定位結構位于對應的定位孔中以將光學膜材在第一個結構邊所在方向上固定;
所述第二個結構邊的定位結構、所述第三個結構邊的定位結構和所述第四個結構邊的定位結構的數量均為一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膠框,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結構邊還包括支撐面;
所述支撐面用于支撐顯示面板的邊緣。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膠框,其特征在于,每個結構邊還包括第一定位鉤;
所述第一定位鉤用于和背板上對應的第二定位鉤相互卡合以將所述結構邊固定于背板。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任一所述的膠框,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結構邊均單獨設置。
9.一種背光模組,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8任一所述的膠框。
10.一種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9所述的背光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