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沖切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座,包括一支撐平臺,所述支撐平臺用于放置待處理材料板;
沖切部件,包括安裝平臺、設置在所述安裝平臺上的沖切件及與所述沖切件連接的夾持件,所述夾持件能夠與至少兩個沖頭中的任意一個沖頭連接;其中,所述至少兩個沖頭中的每個沖頭的結構頭的參數(shù)不同,且所述結構頭的參數(shù)與第一產(chǎn)品的至少一個產(chǎn)品參數(shù)相關,所述至少一個產(chǎn)品參數(shù)包括形狀參數(shù)及尺寸參數(shù),所述安裝平臺與所述支撐平臺平行,所述沖切件能夠帶動連接的沖頭沿第一方向運動,所述第一方向為垂直于所述支撐平臺所處平面的方向;
連接部件,包括與所述底座連接的第一端,及,與所述沖切部件中的所述安裝平臺連接的第二端,且所述第一端與所述第二端相對;
其中,在所述沖切件帶動連接的所述至少兩個沖頭中的第一沖頭沿所述第一方向運行時,通過所述第一沖頭能夠對所述待處理材料板進行沖切處理,并獲得與所述第一沖頭的結構頭的參數(shù)對應的第一產(chǎn)品。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沖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還包括有至少一個彈簧的彈簧裝置,所述彈簧裝置位于所述支撐平臺與所述底座之間,用于通過所述至少一個彈簧產(chǎn)生的彈力支撐所述支撐平臺。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沖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還包括與所述至少一個彈簧套接的至少一個導向柱,所述至少一個導向柱中的每個導向柱的第一端與所述底座相連,所述每個導向柱的第二端能夠穿過所述支撐平臺上設置的相應的通孔;其中,當所述支撐平臺受外力的作用時,所述彈簧裝置能夠沿所述至少一個導向柱進行壓縮或伸展。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沖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沖切裝置還包括運動氣缸,所述運動氣缸的第一端與所述安裝平臺連接,所述運動氣缸的第二端與所述夾持件相連。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沖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平臺的第一面中包括沿第二方向設置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具有與所述運動氣缸的第一連接端相匹配的形狀,所述運動氣缸的第一連接端能夠嵌入所述第一凹槽中,以與所述安裝平臺連接,其中,所述第一面為所述安裝平臺的至少兩個面中距離所述支撐平臺最近的一面,所述第二方向為與水平線平行的方向。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沖切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運動氣缸處于所述第一凹槽內(nèi)時,能夠沿所述第一凹槽的軌道沿所述第二方向進行移動。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沖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面還包括沿第三方向設置的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凹槽和所述第二凹槽之間具有第一重疊部分,所述運動氣缸能夠通過所述第一重疊部分在所述第一凹槽和所述第二凹槽之間進行切換所嵌入的凹槽,所述第三方向與所述第二方向不同。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沖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方向和所述第三方向為相互垂直的方向。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沖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沖切裝置還包括沿所述第一方向設置的包括至少一個導軌的導軌部件,所述至少一個導軌能夠與所述沖切部件中所述安裝平臺的至少一部分套接,用于在所述沖切件帶動所述沖切部件運動時,能夠控制所述沖切部件處于所述第一方向上。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沖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導軌設置在所述連接部件上,所述沖切部件能夠沿所述至少一個導軌在所述第一方向上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