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連桿器械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連桿定位鎖緊裝置。
背景技術:
在自動化生產過程中,起重機械轉移部件到其他設備上,通常需要一種能夠定位鎖緊的裝置,以讓轉移過程更加平穩(wěn),轉移距離更加準確。傳統的定位鎖緊機構通常結構復雜、成本高、定位精度低,定位鎖緊過程中存在構件變形大、機身振動大等缺點。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連桿定位鎖緊裝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可根據連桿型號調整長度和高度等調整位置,通過刻度尺和距離感應器獲取精確的距離,定位更加準確,其次通過鎖緊裝置進行鎖緊,厚度可調,適應于不同型號的連桿,具有廣泛的應用價值。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連桿定位鎖緊裝置,包括底座、定位調整裝置和鎖緊裝置,所述的底座為長方體形狀,底座的上表面設有定位調整裝置,所述的定位調整裝置包括液壓驅動機、液壓伸縮軸和安裝塊,所述的液壓驅動機為液壓伸縮軸提供動力,液壓伸縮軸上端固定連接有安裝塊,所述的安裝塊右側安裝有鎖緊裝置,所述的鎖緊裝置包括固定板和活動板,所述的固定板和活動板之間夾持有連桿。
作為本方案的優(yōu)選實施例,所述的定位調整裝置和鎖緊裝置對稱設有兩組,所述的鎖緊裝置之間夾持有連桿。
作為本方案的優(yōu)選實施例,所述的底座上表面設有橫向軌道,所述的液壓驅動機下表面設有橫向滑塊,所述的橫向滑塊可沿著橫向軌道運動,底座下表面設有固定其位置的緊固螺栓。
作為本方案的優(yōu)選實施例,所述的底座表面設有表明兩組定位調整裝置之間橫向距離的刻度尺。
作為本方案的優(yōu)選實施例,所述的安裝塊下表面設有距離感應器,其正下方設有距離響應器,所述的距離感應器可感應與距離響應器之間的豎向距離并傳輸至安裝塊上部的顯示面板。
作為本方案的優(yōu)選實施例,所述的安裝塊內側設有豎向軌道,所述的固定板固定于豎向軌道下端,活動板一端設有豎向滑塊,豎向滑塊可沿著豎向軌道運動。
本申請實施例中提供的一個或多個技術方案,至少具有如下技術效果或優(yōu)點:
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可根據連桿型號調整長度和高度等調整位置,通過刻度尺和距離感應器獲取精確的距離,定位更加準確,其次通過鎖緊裝置進行鎖緊,厚度可調,適應于不同型號的連桿,具有廣泛的應用價值。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本申請實施的結構示意圖;
圖1中,1、底座,2、液壓驅動機,3、液壓伸縮桿,4、安裝塊,5、固定板,6、活動板,7、橫向軌道,8、緊固螺栓,9、刻度尺,10、橫向滑塊,11、距離感應器,12、距離響應器,13、顯示面板,14、豎向軌道,15、豎向滑塊,16、連桿。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連桿定位鎖緊裝置,結構簡單,使用方便,可根據連桿型號調整長度和高度等調整位置,通過刻度尺和距離感應器獲取精確的距離,定位更加準確,其次通過鎖緊裝置進行鎖緊,厚度可調,適應于不同型號的連桿,具有廣泛的應用價值。
為了更好的理解上述技術方案,下面將結合說明書附圖以及具體的實施方式對上述技術方案進行詳細的說明。
如圖1所示,一種連桿定位鎖緊裝置,包括底座1、定位調整裝置和鎖緊裝置,所述的底座1為長方體形狀,底座1的上表面設有定位調整裝置,所述的定位調整裝置包括液壓驅動機2、液壓伸縮軸3和安裝塊4,所述的液壓驅動機2為液壓伸縮軸3提供動力,液壓伸縮軸3上端固定連接有安裝塊4,所述的安裝塊4右側安裝有鎖緊裝置,所述的鎖緊裝置包括固定板5和活動板6,所述的固定板5和活動板6之間夾持有連桿16。
其中,在實際應用中,所述的定位調整裝置和鎖緊裝置對稱設有兩組,所述的鎖緊裝置之間夾持有連桿16。
其中,在實際應用中,所述的底座1上表面設有橫向軌道7,所述的液壓驅動機2下表面設有橫向滑塊10,所述的橫向滑塊10可沿著橫向軌道運動,底座下表面設有固定其位置的緊固螺栓8。
其中,在實際應用中,所述的底座1表面設有表明兩組定位調整裝置之間橫向距離的刻度尺9。
其中,在實際應用中,所述的安裝塊4下表面設有距離感應器11,其正下方設有距離響應器12,所述的距離感應器11可感應與距離響應器12之間的豎向距離并傳輸至安裝塊4上部的顯示面板13。
其中,在實際應用中,所述的安裝塊4內側設有豎向軌道14,所述的固定板5固定于豎向軌道14下端,活動板6一端設有豎向滑塊15,豎向滑塊15可沿著豎向軌道14運動。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雖然本實用新型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任何熟悉本專業(yè)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范圍內,當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作出些許更動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凡是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