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木工刨床機械設備技術(shù)領(lǐng)域,特別是指一種固定螺旋刀軸用工裝。
背景技術(shù):
刨是一種木工機床類的刨床新型產(chǎn)品,主要用于加工木方、木板、裝飾木線條、木地板等木制品,對木材的上面進行刨削處理,其中刨削刀軸是關(guān)鍵部件,近年來,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廠對木工機械的生產(chǎn)能力、加工精度和使用成本的期待值越來越高,而傳統(tǒng)的螺旋刀軸制備過程中,通過三爪卡盤連接螺旋刀軸的軸部兩端進行固定并定位,通常造成定位不精確的問題,增加了刀軸生產(chǎn)過程中的工作強度。
技術(shù)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固定螺旋刀軸用工裝,克服了現(xiàn)有技術(shù)中通過三爪卡盤連接螺旋刀軸的軸部兩端進行固定并定位,通常造成定位不精確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實現(xiàn)上述技術(shù)效果所采用的技術(shù)方案是:
一種固定螺旋刀軸用工裝,包括頂尖、夾鉗裝置和三爪卡盤,所述頂尖的端部設置為錐形并與螺旋刀軸軸端的中心點接觸連接,所述頂尖的另一端與三爪卡盤連接,所述三爪卡盤帶動頂尖旋轉(zhuǎn)同時帶動螺旋刀軸轉(zhuǎn)動,所述夾鉗裝置連接螺旋刀軸軸端與三爪卡盤起到固定作用,由于頂尖連接于螺旋刀軸端部的中心點上,因此安裝后無需調(diào)整即可定位準確,省時省力。
進一步的,所述夾鉗裝置包括一具有頭部、中部和尾部的夾具主體;還包括一組鏡向夾具支板,所述夾具主體的頭部包括兩被一縫隙分開的連接段,兩所述連接段的尾部向外呈圓弧凸起形成一用于連接螺旋刀軸軸端的套接孔,兩所述套接孔后端向后延伸并相互拼合呈一體結(jié)構(gòu)形成所述夾具主體的尾部,兩所述鏡向夾具支板的一端分別垂直連接于尾部的兩側(cè)上,兩所述鏡向夾具支板另一端形成一夾合部連接于所述三爪卡盤的卡爪上。
進一步的,所述尾部的兩側(cè)上向內(nèi)凹進形成一安裝槽,兩所述鏡向夾具支板置于所述安裝槽內(nèi)。
進一步的,兩所述鏡向夾具支板的底部固連有一連接板,用于增強兩所述鏡向夾具支板的連接強度。
進一步的,所述夾具主體與鏡向夾具支板的連接處呈斜角設置。
進一步的,兩所述連接段上設置有若干第一安裝孔,通過螺栓連接所述第一安裝孔用于夾緊螺旋刀軸軸端,兩所述鏡向夾具支板上設置有若干第二安裝孔,通過螺栓連接所述第二安裝孔用于夾緊三爪卡盤的卡爪。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一種固定螺旋刀軸用工裝,通過頂尖、夾鉗裝置和三爪卡盤固定螺旋刀軸的兩端,因頂尖連接于螺旋刀軸端部的中心點上,因此安裝后無需調(diào)整即可定位準確,省時省力。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固定螺旋刀軸用工裝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2為圖1中夾鉗裝置結(jié)構(gòu)示意圖。
1-頂尖;3-三爪卡盤;4-頭部;5-中部;6-尾部;7-鏡向夾具支板;8-縫隙;9-套接孔;10-夾合部;11-安裝槽;12-連接板;13-斜角;14-第一安裝孔;15-第二安裝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jié)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shù)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绢I(lǐng)域普通技術(shù)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1
如圖1-2所示,一種固定螺旋刀軸用工裝,包括頂尖1、夾鉗裝置和三爪卡盤3,頂尖1的端部設置為錐形并與螺旋刀軸端部的中心點接觸連接,頂尖的另一端與三爪卡盤連接述三爪卡盤帶動頂尖旋轉(zhuǎn)同時帶動螺旋刀軸轉(zhuǎn)動,夾鉗裝置連接螺旋刀軸軸端與三爪卡盤起到固定作用,具體的為:夾鉗裝置包括一具有頭部4、中部5和尾部6的夾具主體;還包括一組鏡向夾具支板7,夾具主體的頭部包括兩被一縫隙8分開的連接段,兩連接段的尾部向外呈圓弧凸起形成一用于連接螺旋刀軸軸端的套接孔9,兩套接孔后端向后延伸并相互拼合呈一體結(jié)構(gòu)形成夾具主體的尾部6,兩鏡向夾具支板7的一端分別垂直連接于尾部的兩側(cè)上,兩鏡向夾具支板另一端形成一夾合部10連接于所述三爪卡盤的卡爪上,特別的,尾部的兩側(cè)上向內(nèi)凹進形成一安裝槽11,兩鏡向夾具支板置于所述安裝槽11內(nèi),兩鏡向夾具支板的底部固連有一連接板12,用于增強兩所述鏡向夾具支板的連接強度,夾具主體與鏡向夾具支板的連接處呈斜角13設置,兩連接段上設置有若干第一安裝孔14,通過螺栓連接所述第一安裝孔用于夾緊螺旋刀軸軸端,兩所述鏡向夾具支板上設置有若干第二安裝孔15,通過螺栓連接所述第二安裝孔用于夾緊三爪卡盤的卡爪。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