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寵物行走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行走組件,所述行走組件包括兩個行走模組,每一所述行走模組包括支撐桿及行走輪,每一所述支撐桿的第一端與一所述行走輪轉動連接;
承托組件,所述承托組件包括承托部、兩個安裝部及兩個包覆部,所述承托部分別設置有安裝區(qū)及與所述安裝區(qū)連接的承托區(qū),兩個所述安裝部分別與所述安裝區(qū)的兩側連接,兩個所述包覆部分別與所述承托區(qū)的兩側連接,且每一所述包覆部與一所述安裝部連接,每一所述支撐桿的第二端與一所述安裝部連接;
警示組件,所述警示組件包括兩個所述警示模組,每一所述支撐桿開設有嵌置槽,每一所述警示模組對應容置于一所述嵌置槽內(nèi),每一所述警示模組包括基底層及反光層,每一所述基底層對應貼附于一所述嵌置槽內(nèi),每一所述反光層貼附于一所述基底層上。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寵物行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層的材質(zhì)為聚乙烯、聚碳酸酯或聚丙烯。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寵物行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層具有長方體結構。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寵物行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層具有長方體結構。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寵物行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層的厚度大于所述反光層的厚度。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寵物行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光層至少部分露置于所述嵌置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