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骨修復制備的裝置和方法
【專利摘要】本申請涉及用于制備骨折骨以便修復的裝置和方法。制備骨可以包括骨折部復位。制備骨可以包括使得骨折部保持復位。制備骨可以包括確定進入骨的內部區(qū)域的位置。裝置可以包括在骨外部的結構,該結構與骨的骨段相互作用。結構可以參與復位。結構可以參與保持復位。結構可以參與確定位置。
【專利說明】用于骨修復制備的裝置和方法
[0001]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0002]本申請是美國專利申請N0.61/450112的非臨時申請,該美國專利申請N0.61/450112的申請日為2011年3月7日,該文獻的全部文件結合在本申請中,作為參考。
【技術領域】
[0003]本發(fā)明的方面涉及提供用于修復骨折部的裝置和方法。特別是,本發(fā)明涉及用于制備骨折骨以便接收治療植入件的裝置和方法。
【背景技術】
[0004]骨折部的固定可能包括將骨段錨固在剛性支承件上,該剛性支承件在骨的外部或內部。通常,支承件包括:Ca)板,該板螺釘連接在骨的外部;以及(b)植入件,該植入件插入骨內部。
[0005]支承件的治療使用依靠復位骨折部和在施加支承件的過程中保持該復位。通常,臨床醫(yī)生將銷插入骨段中,并通過直接用手使得骨折部附近的解剖結構移動而復位骨折部。然后,另一臨床醫(yī)生再在稱為外部固定的處理過程中使用完全外部的銷(該外部的銷在插入的銷之間延伸)來支承該銷。整個在外部的銷和內部銷在連接部件處連接,該連接部件通過固定螺釘來固定。
[0006]采用直接人工復位和支承銷(通過連接部)提供了對骨段定位的有限控制,并可能涉及大量的人工任務,這些人工任務可能很難以高效實現復位和正確保持復位的方式來協(xié)調。
[0007]因此希望提供一種用于制 備骨折骨以便修復的裝置和方法。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通過下面的詳細說明并結合附圖,將清楚本發(fā)明的目的和優(yōu)點,在全部附圖中,相同參考標號表示相同部件,且附圖中:
[0009]圖1表示了本發(fā)明可以實施的解剖結構。
[0010]圖2A表示了圖1中所示的解剖結構的一部分。
[0011]圖2B表示了圖2A中所示的解剖結構以及說明信息。
[0012]圖3A表示了圖2A中所示的解剖結構的局部剖視圖。
[0013]圖3B表示了本發(fā)明可以實施的裝置。
[0014]圖4表示了本發(fā)明可以實施的處理過程。
[0015]圖5表示了本發(fā)明可以實施的另一處理過程,該處理過程涉及圖2A中所示的解剖結構和其它解剖結構。
[0016]圖6表示了與圖2A中所示的解剖結構類似的解剖結構(在與圖2A中所示不同的情況)以及裝置。
[0017]圖7表示了本發(fā)明可以實施的示意解剖結構。[0018]圖8表示了圖1中所示的解剖結構的一部分(在與圖1中所示不同的狀態(tài))。
[0019]圖9表示了圖8中所示的解剖結構在與圖8中所示不同的狀態(tài)。
[0020]圖10表示了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示例裝置。
[0021]圖11表示了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另一示例裝置。
[0022]圖12A表示了圖10中所示的裝置以及圖8中所示的解剖結構。
[0023]圖12B表示了圖10中所示的裝置的一部分。
[0024]圖12C表示了圖10中所示的裝置沿線12C-12C (圖10中所示)的剖視圖。
[0025]圖13表示了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還一裝置。
[0026]圖14表示了圖13中所示的裝置的一部分。
[0027]圖15表示了圖14中所示的裝置的一部分。
[0028]圖16表示了圖15中所示的裝置的一部分。
[0029]圖17表示了圖14中所示的裝置的一部分。
[0030]圖18表示了圖17中所示的裝置沿線18-18 (圖17中表示)的剖視圖。
[0031]圖19表示了圖13中所示的裝置的另一部分。
[0032]圖20表示了圖13中所示 的裝置沿線20-20 (圖13中表示)的剖視圖。
[0033]圖21表示了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還一裝置。
[0034]圖22表示了圖21中所示的裝置的一部分。
[0035]圖23表示了圖21中所示的裝置沿線23-23 (圖21中表示)的剖視圖。
[0036]圖24表示了圖21中所示的裝置的一部分。
[0037]圖25表示了圖21中所示的裝置的一部分的透明視圖。
[0038]圖26表示了圖13的裝置以及圖6中所示的解剖結構。
[0039]圖27表示了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還一裝置以及圖8中所示的解剖結構的一部分。
[0040]圖28表示了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還一裝置。
[0041]圖29表示了圖28的裝置以及其它裝置和圖8中所示的解剖結構的一部分。
[0042]圖30表示了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還一裝置以及圖27中所示的裝置。
[0043]圖31表示了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信息。
[0044]圖32表示了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還一裝置。
[0045]圖33表示了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還一裝置。
[0046]圖34表示了圖32和33的裝置。
[0047]圖35表示了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信息。
[0048]圖36表示了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還一裝置以及圖8中所示的解剖結構的一部分。
[0049]圖37表示了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還一裝置。
[0050]圖38表示了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還一裝置。
[0051]圖39表示了根據本發(fā)明 原理的還一裝置以及解剖結構。
[0052]圖40表示了圖39的裝置和解剖結構以及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其它裝置。
[0053]圖41表示了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還一裝置。
[0054]圖42表示了圖41中所示的裝置的一部分。
[0055]圖43表示了圖42中所示的裝置的一部分。
[0056]圖44表示了圖42中所示的裝置沿線44_44 (圖42中表示)的剖視圖。[0057]圖45表示了圖42中所示的裝置以及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其它裝置。
[0058]圖46表示了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還一裝置。
[0059]圖47表示了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還一裝置。
[0060]圖48A表示了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還一裝置以及解剖結構。
[0061]圖48B表示了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還一裝置以及解剖結構。
[0062]圖49表示了圖48A的裝置,該裝置的結構與圖48A中所示的結構不同。
[0063]圖50表示了圖48A中所示的裝置的一部分。
[0064]圖51表示了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還一裝置。
[0065]圖52表示了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還一裝置。
[0066]圖53表示了圖52中所示的裝置的一部分以及解剖結構。
[0067]圖54表示了圖52中所示的裝置的一部分以及解剖結構。
[0068]圖55表示了圖52中所示的裝置的一部分以及解剖結構。
【具體實施方式】
[0069]這里提供了用于制備骨折骨以便治療的裝置和系統(tǒng)。
[0070]骨可以有一段、兩段、三`段或更多段。(一段的骨折骨可以有骨折部,該骨折部并沒有使得骨完全分離成兩個或更多段。)骨可以使用植入件和一個或多個錨固件來修復,以便將骨段固定在植入件上。
[0071]用于修復的骨的制備可以包括:骨折部的復位;將骨折部保持在復位結構中;在骨內部選擇用于植入件的部位;選擇用于骨中的進入孔的部位,植入件通過該進入孔而供給骨內部;打開該孔;清潔內部的空腔;以及任意其它合適步驟。在共同擁有的美國專利申請 N0.US20090182336、US20110178520、US20110190832、US20110218626 和 US20110218585(這些文獻的全部文件結合在本申請中,作為參考)中所示和所述的裝置和方法都表示了可以結合一些前述步驟使用的裝置和方法。
[0072]骨折部的復位可以包括使得骨段沿正交軸線平移和繞正交軸線旋轉,該正交軸線在骨段中具有原點。例如,臨床醫(yī)生可以使得骨段相對于軸線平移或旋轉(或者平移和旋轉),以便操縱骨段至使得骨段能夠錨固在植入件上的位置。當骨段這樣定位時,該位置可以固定,以便準備骨段用于錨固在植入件上。
[0073]臨床醫(yī)生可以在并不刺穿皮膚的情況下通過操縱解剖結構來定位骨段。
[0074]臨床醫(yī)生可以使用骨穿透部件來定位骨段。為此可以使用一些裝置和方法。骨穿透部件可以為細長,并有第一端,該第一端穿透骨段和與該骨段形成干涉配合。骨穿透部件可以有第二端,該第二端可以操縱離開骨。骨穿透部件可以刺穿皮膚。骨穿透部件可以穿透骨(皮膚已經從該骨移開)。
[0075]臨床醫(yī)生可以通過將骨穿透部件固定在第二骨段上而固定第一骨段相對于第二骨段的復位位置。第二骨段可以自然地與解剖結構接合,例如與骨骼解剖結構接合,使得第二骨段相對穩(wěn)定。第二骨段可以用作“參考”骨段,用于結合骨折部復位估計例如第一骨段的定位。
[0076]第一和第二骨段可以通過相應的第一和第二骨穿透部件來操縱。第一和第二骨穿透部件可以在沒有外部裝置的幫助的情況下進行操縱。第一和第二骨穿透部件可以與外部裝置配合地進行操縱。外部裝置可以固定第一和第二骨穿透部件相對彼此的位置。當布置成橫切一個或多個骨折部時,第一和第二骨穿透部件可以在第一和第二骨穿透部件并不相互固定的情況下固定第一和第二骨段的復位位置。
[0077]外部裝置可以支承一個或多個其它外部裝置,用于選擇植入件在骨內部的部位、選擇在骨中的進入孔的部位(植入件通過該進入孔而傳送至骨內部)、打開該孔、清潔內部的空腔、配置植入件和任意其它合適的步驟或處理過程??梢越Y合這些步驟使用的外科手術工具可以包括鋸、鉆、線、鉆孔器和任意其它合適的外科手術工具。
[0078]裝置可以包括和方法可以涉及外部裝置。
[0079]裝置可以排他地包括射線可透過材料。裝置可以排他地包括射線不可透過材料。裝置可以包括射線可透過材料和射線不可透過材料。
[0080]在一些實施例中,裝置可以包括和方法可以涉及用于復位骨的骨折部的裝置。裝置可以包括第一骨穿透元件。裝置可以包括第二骨穿透元件。裝置可以包括橋接元件。橋接元件可以配置在骨外部。橋接元件可以設置成接收第一骨穿透元件和第二骨穿透元件。裝置可以包括保持機構,該保持機構設置成保持第一骨穿透元件相對于橋接元件的第一位置以及第二骨穿透元件相對于橋接元件的第二位置。[0081]保持機構可以包括細長的壓力分配部件,該壓力分配部件設置成向第一骨穿透元件和第二骨穿透元件施加壓力。壓力分配部件可以將第一骨穿透元件保持在第一位置和將第二骨穿透元件保持在第二位置。
[0082]裝置可以包括固定機構,該固定結構設置成將壓力傳送給壓力分配部件的一部分,以使得壓力分配部件將第一骨穿透元件保持在第一位置和將第二骨穿透元件保持在第
二位置。
[0083]固定機構可以包括固定螺釘。
[0084]裝置可以包括第三骨穿透部件和基部。第三骨穿透部件可以設置成使得基部與參考骨段接合。第一骨穿透部件可以設置成使得第一骨段相對于參考骨段定位。
[0085]基部可以包括軸環(huán),該軸環(huán)設置成接收第三骨穿透部件。
[0086]裝置可以包括高度鎖,用于固定基部相對于骨的高度。
[0087]裝置可以包括長度鎖,用于固定在橋接部件和軸環(huán)之間的長度。
[0088]第二骨穿透部件可以設置成使得第二骨段相對于參考骨段定位。
[0089]裝置可以包括支承件,該支承件設置成使得基部與橋接元件剛性連接。該支承件可以限定用于骨的電磁成像的凹口和伴隨裝置。凹口的一部分可以與骨的縱向軸線基本一致。
[0090]裝置可以包括鉸接部,該鉸接部使得支承件與橋接元件連接。裝置可以包括鉸接鎖,該鉸接鎖設置成將橋接部件固定在與支承件的傾斜角度。
[0091]裝置可以包括整體框架。該框架可以包括:第一接收器,用于接收第一骨穿透元件;第二接收器,用于接收第二骨穿透元件;以及第三接收器,用于接收第三骨穿透元件。
[0092]第一和第二骨穿透元件可以設置成分別使得第一和第二骨段相對于第三骨段運動,該第三骨段與第三骨穿透元件相對應。第一接收器和第二接收器可以限定起源于第一接收器的第一線;第一接收器和第三接收器可以限定起源于第一接收器的第二線;第一和第二線限定了銳角。[0093]該角度可以在從大約40°至大約89°的范圍內。該角度可以在從大約45°至大約80°的范圍內。該角度可以在從大約55°至大約75°的范圍內。
[0094]第一接收器和第二接收器可以對應于骨的第一和第二解剖結構半空間,第一解剖結構半空間由基本平分骨的平面來分開。第一解剖結構半空間可以是前部半空間,第二解剖結構半空間可以是后部半空間。第一解剖結構半空間可以是掌側半空間,第二解剖結構半空間可以是背側半空間。第一解剖結構半空間可以是中間半空間,第二解剖結構半空間是側部半空間。
[0095]解剖結構平面或者觀察平面(例如前-后和中間-側部)可以用于示例說明裝置和方法。應當知道,前-后平面是在解剖結構特征中垂直于從前向后延伸的軸線的平面。應當知道,中間-側部平面是在解剖結構特征中垂直于從中間向側部延伸的軸線的平面。
[0096]第三接收器可以對應于基本平分骨并限定了骨的第一和第二解剖結構半空間的平面。第一解剖結構半空間可以是前部半空間,第二解剖結構半空間可以是后部半空間。
[0097]第一解剖結構半空間可以是掌側半空間,第二解剖結構半空間可以是背側半空間。第一解剖結構半空間可以是中間半空間,第二解剖結構半空間是側部半空間。
[0098]方法可以包括用于復位骨折部的方法。該方法可以包括:將第一骨穿透部件插入第一骨段中;將第二骨穿透部件插入第二骨段中;以及將來自促動器的鎖定力分配給第一骨穿透部件和第二骨穿透部件,以便將第一骨穿透部件和第二骨穿透部件鎖定在橋接部件上,該橋接部件從第一骨穿透部件跨越至第二骨穿透部件。
[0099]方法可以包括使得橋接部件旋轉至相對于參考骨段的縱向軸線的傾斜角度。角度可以是橈骨傾斜角。
[0100]方法可以包括通過將 基部銷連接在參考骨段上而將橋接部件以該傾斜角度固定。該基部可以與橋接部件剛性連接。
[0101]方法可以包括調芐基部相對于參考骨段的高度,以便使得第一和第二骨段相對于參考骨段旋轉至一定角度。角度可以是掌側傾角。方法可以包括固定高度,以便固定角度。
[0102]方法可以包括調節(jié)與參考骨段接合的第三骨穿透部件相對于基部的位置,以便調節(jié)在(a)第一和第二骨段jP(b)參考骨段之間的距離。
[0103]該距離可以對應于橈骨高度。
[0104]方法可以包括固定軸環(huán)相對于基部的位置,以便固定距離。
[0105]方法可以包括:使用具有凹口的剛性射線不可透過的支承件來相對于參考骨固定橋接部件;以及通過凹口來成像骨的內部。
[0106]裝置可以包括:基部,該基部設置成固定于第一骨段上;以及骨片操縱器。該骨片操縱器可以與基部機械連通。骨片操縱器可以設置成:與第二骨段剛性接合;使得第二骨段沿三個正交軸線移動;以及使得第二骨段沿三個正交軸線中的各軸線旋轉。
[0107]裝置可以包括壓力源,該壓力源設置成固定操縱器,以便基本防止:第二骨段沿三個正交軸線移動;以及第二骨段繞三個正交軸線旋轉。
[0108]骨片操縱器可以包括:細長骨穿透部件;以及軸環(huán),該軸環(huán)設置成接收細長骨穿透部件。骨片操縱器可以包括壓力源,該壓力源設置成使得骨穿透部件相對于軸環(huán)鎖定。骨片操縱器可以包括軸環(huán)支承件,該軸環(huán)支承件設置成沿以下方向平移:第一方向;以及與第一方向垂直的第二方向。骨片操縱器可以包括壓力源,該壓力源設置成使得軸環(huán)相對于軸環(huán)支承件鎖定。
[0109]骨片操縱器可以包括壓力源,該壓力源設置成使得軸環(huán)支承件相對于基部鎖定。
[0110]壓力源可以設置成使得軸環(huán)相對于軸環(huán)支承件鎖定。壓力源可以設置成使得軸環(huán)支承件相對于基部鎖定。
[0111]壓力源可以是第一壓力源。裝置可以包括第二壓力源,該第二壓力源設置成使得軸環(huán)支承件相對于基部鎖定。
[0112]軸環(huán)可以包括套夾。該套夾可以包括鉸接表面,該鉸接表面相對于軸環(huán)支承件鉸接。壓力源可以包括套夾的螺紋。鉸接表面可以包括基本球形曲率。
[0113]套夾可以包括套管本體,用于接收細長的骨穿透部件。套管本體可以包括外螺紋。套管本體可以包括保持指狀件。保持指狀件可以設置成保持細長骨穿透部件。套管本體可以包括漸縮形狀部分,用于接收套管本體,并使保持指狀件壓靠細長骨穿透部件。套管本體可以包括內螺紋部件,用于與外螺紋接合,并將套管本體引導到漸縮形狀部分中。
[0114]內螺紋部件可以包括第一彎曲鉸接表面,用于抵靠軸環(huán)支承件鉸接。漸縮形狀部分可以包括第二彎曲鉸接表面,用于抵靠軸環(huán)支承件鉸接。漸縮形狀部分可以包括膨脹部件,該膨脹部件設置成響應由保持指狀件對細長骨穿透部件的接合而與軸環(huán)支承件接合。
[0115]裝置可以包括制動器,該制動器限制了漸縮形狀部分相對于軸環(huán)支承件的旋轉移動。制動器可以包括銷,該銷從漸縮形狀部分伸出,并設置成干涉軸環(huán)支承件。
[0116]內螺紋部件和漸縮 形狀部分可以設置成通過保持指狀件對著該漸縮形狀部分的力而相互移開。
[0117]軸環(huán)支承件可以包括 上部板和下部板。內螺紋部件從漸縮形狀部分移開可以使得上部板從下部板移開。
[0118]基部可以包括框架,該框架設置成限制上部板從下部板移開。
[0119]套夾可以通過(a)由內螺紋部件和漸縮形狀部分向軸環(huán)支承件施加壓力和(b)由軸環(huán)支承件向框架施加壓力而鎖定細長骨穿透部件。
[0120]骨片操縱器可以是第一骨片操縱器,且三個正交軸線對應于第二骨段。裝置可以包括第二骨片操縱器,該第二骨片操縱器與基部機械相連通。第二骨片操縱器可以設置成:與第三骨段剛性接合;使得第三骨段沿三個正交軸線移動,這三個正交軸線對應于第三骨段;以及使得第三骨段沿各三個正交軸線旋轉。
[0121]裝置可以包括:延展性框架;第一軸環(huán),該第一軸環(huán)固定在框架上,并設置成接收第一細長骨穿透部件;以及第二軸環(huán),該第二軸環(huán)固定在框架上,并設置成接收第二細長骨穿透部件。延展性框架可以設置成保持第二細長骨穿透部件相對于第一細長骨穿透部件的位置。
[0122]裝置可以包括:第一控制手柄,該第一控制手柄與第一軸環(huán)剛性連接;以及第二控制手柄,該第二控制手柄與第二軸環(huán)剛性連接。第二控制手柄可以設置成使得第二軸環(huán)從相對于第一軸環(huán)的第一位置運動至相對于第一軸環(huán)的第二位置。
[0123]第一控制手柄在使用中可以與第一軸環(huán)連接,且在使用后可從第一軸環(huán)上拆卸。第二控制手柄在使用中可以與第二軸環(huán)連接,且在使用后可從第二軸環(huán)上拆卸。
[0124]第一軸環(huán)可以包括第一壓力源,該第一壓力源設置成相對于第一軸環(huán)鎖定第一細長骨穿透部件;第二軸環(huán)可以包括第二壓力源,該第二壓力源設置成相對于第二軸環(huán)鎖定第二細長骨穿透部件。
[0125]裝置可以包括:第一支承件,該第一支承件設置成支承第一軟組織,該軟組織對應于第一骨段;第二支承件,該第二支承件設置成支承第二軟組織,該第二軟組織對應于第二骨段,第二支承件通過接頭而相對于第一支承件鉸接;以及鎖,該鎖設置成固定接頭,以便設置在第一支承件和第二支承件之間的角度。
[0126]裝置可以包括:第一支承元件,該第一支承元件將第一軟組織支承在第一支承件上;以及第二支承元件,該第二支承元件將第二軟組織支承在第二支承件上。
[0127]第二支承元件可以設置成向第二軟組織施加拉伸力,以便使得第二骨段移動遠離
第一骨段。
[0128]第二支承元件可以包括軟組織抓緊器。軟組織抓緊器可以設置成當第二骨段遠離第一骨段的移動增加時向軟組織施加增大的牽引。
[0129]在一些實施例中,裝置可以包括以及方法可以涉及用于使得外科手術工具相對于骨折骨內部的部位來定位的裝置。
[0130]裝置可以包括:銷,該銷設置成穿透骨的骨段;以及支承件,該支承件設置成相對于銷鉸接,并指示與該部位相對應的進入點。
[0131 ] 支承件可以包括凹形表面,用于抵靠銷鉸接。支承件可以包括指示器,用于指示進入點。支承件可以包括套管固定件,該套管固定件設置成接收銷,該套管固定件包括凹形表面。
[0132]支承件可以包括彎曲部分,該彎曲部分設置成從骨的第一解剖結構方向跨越至骨的第二解剖結構方向。第一和第二解剖結構方向相互垂直。
[0133]第一解剖結構方向可以是`前部方向,第二解剖結構方向可以是中間方向。第一解剖結構方向可以是前部方向,第二解剖結構方向可以是側部方向。
[0134]第一解剖結構方向可以是后部方向,第二解剖結構方向可以是中間方向。第一解剖結構方向可以是后部方向,第二解剖結構方向可以是側部方向。
[0135]第一解剖結構方向可以是背側方向,第二解剖結構方向可以是中間方向。第一解剖結構方向可以是背側方向,第二解剖結構方向可以是側部方向。
[0136]第一解剖結構方向可以是掌側方向,第二解剖結構方向可以是中間方向。
[0137]第一解剖結構方向可以是掌側方向,第二解剖結構方向可以是側部方向。
[0138]骨段可以是第一骨段。銷固定在夾具上,該夾具相對于第二骨段將第一骨段保持在復位方位。銷和支承件可以在相互接合時限定了球形表面。銷可以沿球形表面的半徑布置。銷可以包括尖端,該尖端與球形表面的幾何中心基本一致。支承件可以設置成使得進入點位于球形表面和骨附近的軟組織的相交點處。
[0139]銷可以包括制動器,該制動器限定了銷進入骨段中的最大穿透深度。銷可以包括制動器,該制動器限定了當支承件和銷接合時該支承件相對于骨段的最小高度。制動器可以一起起到類似豎直墊片的作用。
[0140]支承件可以包括:固定件,該固定件設置成與銷接合;以及延伸部分,該延伸部分設置成沿球形軌跡遠離固定件延伸,直到它接觸骨附近的軟組織。
[0141]延伸部分可以包括指示器,當指示器在骨附近時,該指示器指示進入點。指示器可以沿與球形軌跡垂直的方向遠離延伸部分延伸。[0142]裝置可以包括細長引導件,該細長引導件有端部和引導表面。引導件可以與支承件機械協(xié)調,這樣,引導端部對應于進入點,引導表面定向成使得外科手術工具與部位對齊。
[0143]外科手術工具可以是鉆、鋸、旋轉鉆、旋轉鋸、k線或者任意其它合適的外科手術工具。工具可以用于開始在引導表面附近在進入點處的孔。工具可以插入或穿過骨的皮層。在孔開始后,工具可以旋轉離開它的主旋轉軸線,以便沿通向用于配置植入件的部位的方向定向孔。
[0144]銷可以包括穿透端,該穿透端設置成布置在骨段中。支承件可以設置成使得引導件定向成這樣,使得引導表面定向成使外科手術工具與穿透端對齊。
[0145]裝置可以包括在第一目標臂上的第一射線不可透過目標。裝置可以包括在第二目標臂上的第二射線不可透過目標。部位和進入點可以限定引導軸線;第一目標臂可以與銷機械連通。第二目標臂可以與銷機械連通。第一目標臂可以設置成沿遠離引導軸線的第一方向將第一目標支承在第一距離處。第二目標臂可以設置成沿遠離引導軸線的第二方向將第二目標支承在第二距離處。該第二方向可以基本垂直于第一方向。
[0146]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可以限定與部位相交的平面。
[0147]在一些實施例中,裝置可以包括和方法可以涉及用于臨時復位和保持復位骨折部的裝置。該裝置可以包括用于使得骨段相對于骨的穩(wěn)定部分保持穩(wěn)定的機構。骨的穩(wěn)定部分可以是骨段。骨的穩(wěn)定部分可以自然地與骨骼接合。骨的穩(wěn)定部分可以自然地在關節(jié)處與骨骼接合。
[0148]裝置可以包括對齊結構,以便定位用于骨內部的植入件。植入件可以是髓內植入件。裝置可以包括組織保護 器。裝置可以包括引導套筒,以便引導進入骨。裝置可以包括引導套筒,以便引導植入件在骨內部的定位。
[0149]裝置可以并不包括跨越附接機構的接頭。裝置可以包括跨越附接機構的接頭。
[0150]裝置可以包括定位系統(tǒng),該定位系統(tǒng)設置成植入件的模板。模板可以與用于植入件的部位對齊。定位系統(tǒng)可以與模板對齊,以便定位外科手術裝置用于進入該部位。
[0151]定位系統(tǒng)可以與定位k線對齊。
[0152]定位系統(tǒng)可以設置成使得骨段螺釘或錨固件布置在骨段中和髓內植入件中。
[0153]裝置可以包括能夠以控制方式相對于穩(wěn)定骨操縱骨段就位并鎖定在合適位置的機構。
[0154]裝置可以包括能夠以控制方式相對于穩(wěn)定骨和相對于其它骨段操縱骨段就位并鎖定在合適位置的機構。
[0155]裝置可以設置成在保持復位時允許將植入件布置在骨中,而并不妨礙植入件的進入通路或位置。
[0156]在一些實施例中,裝置可以包括和方法可以涉及用于定位在骨中的進入孔的裝置。進入孔可以用于將植入件傳送至骨的內部空腔中的部位。裝置可以包括:第一部件,該第一部件設置成在第一解剖結構觀察平面中與部位對齊;以及第二部件,該第二部件附接在第一部件上。當第二部件在與第一解剖結構觀察平面基本垂直的第二解剖結構觀察平面中與組織接觸時,該第二部件確定在組織上的點和從該點通向部位的方向。組織可以包括硬組織,例如骨。組織可以包括軟組織,例如皮膚和結締組織或者肌肉。[0157]第一部件可以包括射線不可透過的目標,用于使得第一部件與部位對齊。
[0158]第一部件可以包括樞軸端,該樞軸端可旋轉地支承框架。該框架可以包括用于接收骨穿透部件的接收器。骨穿透部件可以設置成將框架固定在骨的骨段上。第一部件可以包括壓力源,該壓力源設置成使得第一部件相對于框架固定。
[0159]裝置可以包括支桿,該支桿從第一解剖結構觀察處跨越至第二解剖結構觀察處。第一部件和第二部件可以細長。第一部件可以遠離樞軸端地支承支桿。該支桿可以支承第二部件。支桿可以可旋轉地支承第二部件。支桿可以可鎖定地支承第二部件。
[0160]當第一部件和第二部件平行時,第二部件可以比第一部件短一定長度,該長度對應于:(a)植入件的長度;以及(b)在第二部件的端部和部位的端部之間的距離。
[0161]第二部件可以包括引導管。引導管可以用于將外科手術工具引導到在骨內部中的位置。
[0162]第二部件可以有在引導管的遠側開口附近的基部,該基部設置成接觸骨的外表面。
[0163]基部可以包括接觸件,該接觸件設置成抓住表面,以防止基部相對于表面平移。
[0164]接觸件可以是第一接觸件。裝置可以包括第二接觸件,該第二接觸件設置成抓住表面,以便與第一接觸件共同防止基部相對于表面旋轉。
[0165]基部可以包括:第一對齊部件,該第一對齊部件從基部的第一側伸出;以及第二對齊部件,該第二對齊部件從基部的、與第一側相對的第二側伸出。對齊部件可以設置成與骨的相對表面相切地接合,以便使得引導管與骨的縱向軸線對齊。
[0166]基部可以包括:第一側部夾板,該第一側部夾板從基部的第一側伸出;以及第二側部夾板,該第二側部夾板從基部的、與第一側相對的第二側伸出。側部夾板可以設置成抓住骨的相對表面,以便防止基部繞骨的縱向軸線周向旋轉。
[0167]基部可以包括用于骨穿透部件的接收器,這樣,骨穿透部件使得基部與骨接合。接收器可以是第一接收器,骨穿透部件可以是第二骨穿透部件?;靠梢园ㄓ糜诘诙谴┩覆考牡诙邮掌?,這樣,第二骨穿透部件使得基部與骨接合。第一和第二接收器可以歪斜,以使得第一和第二骨穿透部件通過斜釘結構而將基部固定在骨上。
[0168]裝置可以包括第一射線不可透過的目標,用于使得第一部件的樞軸端與部位對齊。裝置可以包括第二射線不可透過的目標,用于使得基部與部位對齊。第二射線不可透過的目標可以從基部伸出。第二射線不可透過的目標可以基本處在第二解剖結構觀察平面中。
[0169]裝置可以包括骨穿透部件引導件。該骨穿透部件引導件可以由基部支承。該骨穿透部件引導件可以與引導管對齊。框架可以設置成將第一骨段固定在第二骨段上?;靠梢栽O置成接觸第一骨段。骨穿透部件引導件可以設置成引導骨穿透部件穿過第二骨段進入植入件中,以便將第二骨段錨固在植入件上。
[0170]在一些實施例中,裝置可以包括和方法可以涉及包括指針的裝置,該指針對應于在骨上的第一部位,該第一部位與骨中的內部點間隔開基本均勻距離。該內部點可以對應于骨植入件的位置。裝置可以包括接合元件,該接合元件遠離指針伸出。接合元件可以設置成繞銷旋轉,該銷相對于骨固定,并定向成與骨成一定角度。角度的變化可以使得指針對應于骨上的第二部位。該第二部位與第一部位不同,并與內部點間隔開基本均勻距離。[0171]基本均勻距離可以對應于植入件的長度。
[0172]裝置可以包括指針,該指針對應于在骨上的部位,該部位與骨中的內部點間隔開基本均勻距離。內部點可以對應于骨植入件的位置。裝置可以包括接合元件,該接合元件遠離指針伸出,接合元件設置成繞銷旋轉,該銷相對于骨固定。該基本均勻距離與銷固定于骨上的角度無關。
[0173]在一些實施例中,裝置可以包括和方法可以涉及用于在骨內部的部位附近將矯形工具定位在骨外部的裝置。該裝置可以包括工具托架,該工具托架限定了三個正交軸線。工具托架可以沿一個或多個軸線平移。工具托架可繞一個或多個軸線旋轉。裝置可以包括支承組件。該支承組件可以包括平臺,該平臺設置成遠離骨定位,并與骨的骨段接合。裝置可以包括調節(jié)桿,該調節(jié)桿使得平臺與工具托架連接。
[0174]支承組件可以設置成在部位附近在骨外部支承工具托架。支承組件可以提供為使得工具托架沿三個軸線中的一個或多個軸線平移,并可繞三個軸線中的一個或多個軸線旋轉。
[0175]調節(jié)桿可以包括殼體。調節(jié)桿可以包括第一桿,該第一桿從殼體延伸至工具托架中的第一球接頭。調節(jié)桿可以包括第二桿,該第二桿從殼體的第二球接頭延伸至平臺的孔中。
[0176]殼體可通過第二桿而相對于平臺平移和旋轉。
[0177]裝置可以包括射線不可透過的目標,該射線不可透過的目標設置成附接在工具托架上,用于使得工具托架與使用醫(yī)療成像的部位對齊。
[0178]裝置可以包括引導管。該引導管可以包括固定件,該固定件設置成以一定方位附接在工具托架上。引導管可以包括套管,該套管基于該方位而與部位的軸線對齊。引導管可以設置成將旋轉外科手術工具引導至部位。
[0179]裝置可以包括骨穿透部件引導件。該骨穿透部件引導件可以包括固定件,該固定件設置成以一定方位附接在工具托架上。骨穿透部件引導件可以包括引導通道,該引導通道基于該方位與部位的軸線對齊。當骨段是第一骨段時,引導通道可以設置成引導骨穿透部件穿過第二骨段進入植入件中,以便將第二骨段錨固在植入件上。
[0180]在一些實施例中,裝置和方法可以結合包括豎直墊片的骨穿透部件來使用。豎直墊片可以用于設置從骨至這里所示和所述的裝置的高度。例如,使用兩個或更多這樣的墊片,夾具或框架可以支承在高于骨的合適均勻或非均勻高度。
[0181]豎直墊片可以向骨穿透部件提供結構穩(wěn)定性,而不會增加骨穿透部件的總直徑。
[0182]在一些實施例中,裝置和方法可以結合包括穿透限制器的骨穿透部件來使用。穿透限制器可以用于防止穿透骨或其它組織(該骨或其它組織并不希望被穿透)。
[0183]在一些實施例中,骨穿透部件的遠端可以包括組織接合結構,例如螺紋、一個或多個脊、一個或多個肋或者一個或多個倒鉤,以便增加在骨穿透部件和骨之間的接合強度。這可以增加能夠由骨穿透部件施加給骨的力量。
[0184]下面將結合附圖介紹根據本發(fā)明的裝置和方法。特征在選定實施例中示例說明。應當知道,結合一個實施例所示的特征可以根據本發(fā)明的原理而與結合其它實施例所示的特征一起實施。
[0185]這里所述的裝置和方法是示例性的。本發(fā)明的裝置和方法可以包括示例說明的裝置的一些或全部特征和/或示例說明的方法的一些或全部步驟。方法的步驟可以以與這里所示和所述的順序不同的順序來執(zhí)行。一些實施例可以省略示例方法表示和介紹的步驟。一些實施例可以包括示例方法沒有表示和介紹的步驟。
[0186]本發(fā)明的裝置和方法將結合示例骨修復裝置的實施例和特征以及相關聯(lián)的硬件和儀器來介紹。下面將參考附圖介紹裝置以及相關聯(lián)的硬件和儀器。應當知道,其它實施例也可以采用,且在并不脫離本發(fā)明的范圍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進行結構、功能和處理過程的變化。
[0187]圖1表示了示例的骨骼S。骨骼S包括示例骨Si,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裝置和方法可以用于該示例骨Si中。表1包括骨Si的部分列表。
[0188]表1 ^Si
[0189]
骨在圖1中的參考標號
通側德膏SI?
肱骨SI
近側橈骨和尺骨(肘部》 S2
掌骨S3
鎖骨S4
[0190]`
肋骨S5
推骨m
尺骨S7 髖骨S8 股骨S9
脛骨SlO
腓骨SI!
藤骨S12
[0191]圖2A示意表示了骨B的解剖結構,該骨B可以是骨Si。骨B的解剖結構特征在表2中列出。根據本發(fā)明原理的裝置和方法可以涉及表3中所示的一個或多個解剖結構特征。骨B的特征可以參考骨軸線LB (其中,B表示骨)和半徑RB (其中,B表示骨)來介紹。
[0192]表2:可以由該裝置和方法來治療的一些骨類型的解剖結構特征。
[0193]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復位骨的骨折部的裝置,所述裝置包括:第一骨穿透元件;第二骨穿透元件;以及在骨外部的橋接元件,所述橋接元件設置成接收第一骨穿透元件和第二骨穿透元件;以及保持機構,所述保持機構設置成保持第一骨穿透元件相對于橋接元件的第一位置以及第二骨穿透元件相對于橋接元件的第二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保持機構包括細長的壓力分配部件,所述壓力分配部件設置成向第一骨穿透元件和第二骨穿透元件施加壓力,壓力分配部件將第一骨穿透元件保持在第一位置和將第二骨穿透元件保持在第二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還包括:固定機構,所述固定結構設置成將壓力傳送給壓力分配部件的一部分,以使得壓力分配部件將第一骨穿透元件保持在第一位置和將第二骨穿透元件保持在第二位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裝置,其中:固定機構包括固定螺釘。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還包括:第三骨穿透部件;以及基部;其中,第三骨穿透部件設置成使得基部與參考骨片接合;以及第一骨穿透部件設置成使得第一骨片相對于參考骨片定位。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中:基部包括軸環(huán),所述軸環(huán)設置成接收第三骨穿透部件。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還包括:高度鎖,用于固定基部相對于骨的高度。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還包括:長度鎖,用于固定橋接部件和軸環(huán)之間的長度。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中:第二骨穿透部件設置成使得第二骨片相對于參考骨片定位。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還包括:支承件,所述支承件設置成使得基部與橋接元件剛性連接,所述支承件限定了用于骨的電磁成像的凹口。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中:凹口的一部分與骨的縱向軸線基本一致。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還包括:鉸接部,所述鉸接部使得支承件與橋接元件連接。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裝置,還包括:鉸接鎖,所述鉸接鎖設置成將橋接部件固定成與支承件成傾斜的角度。
14.一種用于復位骨的骨折部的裝置,所述裝置包括:整體框架,所述整體框架具有:第一接收器,用于接收第一骨穿透元件;第二接收器,用于接收第二骨穿透元件;以及第三接收器,用于接收第三骨穿透元件;其中,第一骨穿透元件和第二骨穿透元件設置成分別使得第一骨片和第二骨片相對于第三骨片運動,所述第三骨片與第三骨穿透元件相對應; 第一接收器和第二接收器限定了起源于第一接收器的第一線; 第一接收器和第三接收器限定了起源于第一接收器的第二線; 第一線和第二線限定了銳角角度。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角度在從大約40°至大約89°的范圍內。
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角度在從大約45°至大約80°的范圍內。
17.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角度在從大約55°至大約75°的范圍內。
18.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裝置,其中:第一接收器和第二接收器對應于骨的第一解剖結構半空間和第二解剖結構半空間,第一解剖結構半空間由基本平分骨的平面來分開。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裝置,其中: 第一解剖結構半空間是前部半空間;以及 第二解剖結構半空間是后部半空間。`
20.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裝置,其中: 第一解剖結構半空間是掌側半空間;以及 第二解剖結構半空間是背側半空間。
21.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裝置,其中: 第一解剖結構半空間是中間半空間;以及 第二解剖結構半空間是側部半空間。
22.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裝置,其中:第三接收器對應于基本平分骨并限定了骨的第一解剖結構半空間和第二解剖結構半空間的平面。
23.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裝置,其中: 第一解剖結構半空間是前部半空間;以及 第二解剖結構半空間是后部半空間。
24.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裝置,其中: 第一解剖結構半空間是掌側半空間;以及 第二解剖結構半空間是背側半空間。
25.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裝置,其中: 第一解剖結構半空間是中間半空間;以及 第二解剖結構半空間是側部半空間。
26.一種用于復位骨折部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將第一骨穿透部件插入第一骨片中; 將第二骨穿透部件插入第二骨片中;以及 將來自促動器的鎖定力分配給第一骨穿透部件和第二骨穿透部件,以便將第一骨穿透部件和第二骨穿透部件鎖定在橋接部件上,所述橋接部件從第一骨穿透部件跨越至第二骨穿透部件。
27.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還包括:使得橋接部件旋轉至相對于參考骨片的縱向軸線為傾斜角度。
28.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其中:角度是橈骨傾斜角。
29.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還包括:通過將基部銷連接在參考骨片上而將橋接部件以所述傾斜角度固定,所述基部與橋接部件剛性連接。
30.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還包括:調芐基部相對于參考骨片的高度,以便使得第一骨片和第二骨片旋轉至相對于參考骨片的一角度。
31.根據權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中:角度是掌側傾角。
32.根據權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固定高度,以便固定角度。
33.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還包括:調節(jié)與參考骨片接合的第三骨穿透部件相對于基部的位置,以便調節(jié)在(a)第一骨片和第二骨片jP(b)參考骨片之間的距離。
34.根據權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距離相應于橈骨高度。
35.根據權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固定軸環(huán)相對于基部的位置,以便固定所述距離。
36.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使用具有凹口的射線不可透過的剛性支承件來相對于參考骨固定橋接部件;以及 通過凹口來成像骨的內部。
37.一種用于`復位骨折部的裝置,所述裝置包括: 基部,所述基部設置成固定于第一骨片上;以及 骨片操縱器,所述骨片操縱器與基部機械連通,并設置成: 與第二骨片剛性接合; 使得第二骨片沿三個正交軸線移動;以及 使得第二骨片沿三個正交軸線中的各軸線旋轉。
38.根據權利要求37所述的裝置,還包括:壓力源,所述壓力源設置成固定骨片操縱器,以便基本防止: 第二骨片沿三個正交軸線移動;以及 第二骨片繞三個正交軸線旋轉。
39.根據權利要求37所述的裝置,其中:骨片操縱器包括: 細長的骨穿透部件;以及 軸環(huán),所述軸環(huán)設置成接收細長的骨穿透部件。
40.根據權利要求39所述的裝置,其中:骨片操縱器還包括壓力源,所述壓力源設置成相對于軸環(huán)鎖定骨穿透部件。
41.根據權利要求39所述的裝置,其中:骨片操縱器還包括軸環(huán)支承件,所述軸環(huán)支承件設置成沿以下方向平移: 第一方向;以及 與第一方向垂直的第二方向。
42.根據權利要求41所述的裝置,其中:骨片操縱器還包括壓力源,所述壓力源設置成相對于軸環(huán)支承件鎖定軸環(huán)。
43.根據權利要求41所述的裝置,其中:骨片操縱器還包括壓力源,所述壓力源設置成相對于基部鎖定軸環(huán)支承件。
44.根據權利要求40所述的裝置,其中:骨片操縱器還包括軸環(huán)支承件,所述軸環(huán)支承件設置成沿以下方向平移: 第一方向;以及 與第一方向垂直的第二方向。
45.根據權利要求44所述的裝置,其中:壓力源設置成相對于軸環(huán)支承件鎖定軸環(huán)。
46.根據權利要求45所述的裝置,其中:壓力源還設置成相對于基部鎖定軸環(huán)支承件。
47.根據權利要求42所述的裝置,還包括:當壓力源是第一壓力源時,第二壓力源設置成相對于基部鎖定軸環(huán)支承件。
48.根據權利要求4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軸環(huán)包括套夾,所述套夾具有相對于軸環(huán)支承件鉸接的鉸接表面,所述壓力源是套夾的螺紋。
49.根據權利要求48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鉸接表面具有基本為球形的彎曲部分。
50.根據權利要求40所述的裝置,其中:軸環(huán)包括套夾,所述套夾包括: 套管本體,用于接收細長的骨穿透部件,所述套管本體具有: 外螺紋;以及 保持指狀件,所述保持指狀件設置成保持細長的骨穿透部件; 漸縮形狀部分,用于接收`套管本體,并壓緊保持指狀件抵靠細長的骨穿透部件;以及 內螺紋部件,用于與外螺紋接合,并將套管本體引入漸縮形狀部分中。
51.根據權利要求50所述的裝置,其中: 內螺紋部件包括第一彎曲鉸接表面,用于抵靠軸環(huán)支承件鉸接;以及 漸縮形狀部分,所述漸縮形狀部分包括第二彎曲鉸接表面,用于抵靠軸環(huán)支承件鉸接。
52.根據權利要求51所述的裝置,其中:漸縮形狀部分包括膨脹部件,所述膨脹部件設置成響應由保持指狀件對細長的骨穿透部件的接合而與軸環(huán)支承件接合。
53.根據權利要求52所述的裝置,還包括:制動器,所述制動器限制了漸縮形狀部分相對于軸環(huán)支承件的旋轉移動。
54.根據權利要求53所述的裝置,其中:制動器包括銷,所述銷從漸縮形狀部分伸出,并設置成用于干涉軸環(huán)支承件。
55.根據權利要求50所述的裝置,其中:內螺紋部件和漸縮形狀部分設置成通過保持指狀件對于所述漸縮形狀部分的力而相互移開。
56.根據權利要求55所述的裝置,其中: 軸環(huán)支承件包括上部板和下部板;以及 內螺紋部件從漸縮形狀部分的移開將使得上部板從下部板移開。
57.根據權利要求56所述的裝置,其中:基部包括框架,所述框架設置成限制上部板從下部板移開。
58.根據權利要求57所述的裝置,其中:套夾通過(a)由內螺紋部件和漸縮形狀部分向軸環(huán)支承件施加壓力和(b)由軸環(huán)支承件向框架施加壓力而鎖定細長的骨穿透部件。
59.根據權利要求37所述的裝置,當骨片操縱器是第一骨片操縱器且三個正交軸線對應于第二骨片時,所述裝置還包括:第二骨片操縱器,所述第二骨片操縱器與基部機械相連通,并設置成: 與第三骨片剛性接合;使得第三骨片沿三個正交軸線移動,這三個正交軸線對應于第三骨片;以及 使得第三骨片沿各三個正交軸線旋轉。
60.一種用于復位骨折部的裝置,所述裝置包括: 延展性框架; 第一軸環(huán),所述第一軸環(huán)固定在框架上,并設置成接收第一細長骨穿透部件;以及 第二軸環(huán),所述第二軸環(huán)固定在框架上,并設置成接收第二細長骨穿透部件; 其中,延展性框架設置成保持第二細長骨穿透部件相對于第一細長骨穿透部件的位置。
61.根據權利要求60所述的裝置,還包括: 第一控制手柄,所述第一控制手柄與第一軸環(huán)剛性連接;以及第二控制手柄,所述第二控制手柄與第二軸環(huán)剛性連接,第二控制手柄設置成使得第二軸環(huán)從相對于第一軸環(huán)的第一位置運動至相對于第一軸環(huán)的第二位置。
62.根據權利要求61所述的裝置,其中:第一控制手柄在使用中與第一軸環(huán)連接,且在使用后能從第一軸環(huán)上拆卸下來;以及 第二控制手柄在使用中與第二軸環(huán)連接,且在使用后能從第二軸環(huán)上拆卸下來。
63.根據權利要求62所述的裝置,其中: 第一軸環(huán)包括第一壓力源,所 述第一壓力源設置成相對于第一軸環(huán)鎖定第一細長骨穿透部件;以及 第二軸環(huán)包括第二壓力源,所述第二壓力源設置成相對于第二軸環(huán)鎖定第二細長骨穿透部件。
64.一種用于復位骨的骨折部的裝置,所述裝置包括: 第一支承件,所述第一支承件設置成支承第一軟組織,所述軟組織對應于第一骨片;第二支承件,所述第二支承件設置成支承第二軟組織,所述第二軟組織對應于第二骨片,第二支承件通過接頭而相對于第一支承件鉸接;以及 鎖,所述鎖設置成固定接頭,以便設置第一支承件和第二支承件之間的角度。
65.根據權利要求64所述的裝置,還包括: 第一支承元件,所述第一支承元件將第一軟組織支承在第一支承件上;以及 第二支承元件,所述第二支承元件將第二軟組織支承在第二支承件上。
66.根據權利要求65所述的裝置,其中:第二支承元件設置成向第二軟組織施加拉伸力,以便使得第二骨片移動遠離第一骨片。
67.根據權利要求66所述的裝置,其中:第二支承元件包括軟組織抓緊器。
68.根據權利要求67所述的裝置,其中:軟組織抓緊器設置成當第二骨片遠離第一骨片的移動增加時向軟組織施加增大的牽引。
69.根據權利要求64所述的裝置,其中:接頭包括細長部件,所述細長部件具有: 第一端,所述第一端與第一支承件可旋轉可鎖定地接合;以及 第二端,所述第二端與第二支承件可旋轉可鎖定地接合;以及 移動鎖; 其中,第一端和第二端可相互移動,以便調節(jié)在第一支承件和第二支承件之間的間隙;以及移動鎖固定在第一端和第二端之間的移動,以便固定間隙。
70.一種用于復位骨中的骨折部的方法,所述骨在身體部分中相對于骨折部具有近側部分和遠側部分,所述方法包括: 使得身體部分的近側部分固定在第一支承件上; 使得身體部分的遠側部分固定在連接至第一支承件的第二支承件上;以及 操縱第二支承件至復位骨折部的方位;以及 將第二支承件鎖定在所述方位。
71.根據權利要求70所述的方法,其中:操縱包括當第二支承件在與第一支承件基本相同的平面中時使得第二支承件與第一支承件分離。
72.根據權利要求71所述的方法,其中:操縱還包括使得第二支承件沿與第二支承件基本垂直的方向平移。
73.根據權利要求7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向基本為掌側。
74.根據權利要求73所述的方法,其中:當第二支承件具有第一邊緣和第二邊緣時,操縱還包括使得第一邊緣沿掌側方向偏轉至大于第二邊緣的這種任意偏轉的程度。
75.根據權利要求72所述的方法,還包括使第二支承件相對于第一支承件旋轉。
76.一種用于使得外科手術工具相對于骨折骨內部的部位定位的裝置,所述裝置包括: 銷,所述銷設置成穿透骨的骨片;以及` 支承件,所述支承件設置成相對于銷鉸接,并指示與所述部位相對應的進入點。
77.根據權利要求76所述的裝置,其中:支承件包括: 凹形表面,用于抵靠銷鉸接;以及 指示器,用于指示進入點。
78.根據權利要求77所述的裝置,其中:支承件還包括套管固定件,所述套管固定件設置成接收銷,所述套管固定件包括凹形表面。
79.根據權利要求76所述的裝置,其中:支承件包括彎曲部分,所述彎曲部分設置成從骨的第一解剖結構方向跨越至骨的第二解剖結構方向。
80.根據權利要求79所述的裝置,其中: 骨是橈骨; 第一解剖結構方向是背側方向;以及 第二解剖結構方向是前側方向。
81.根據權利要求76所述的裝置,其中:當骨片是第一骨片時,銷固定在夾具上,所述夾具相對于第二骨片將第一骨片保持在復位方位。
82.根據權利要求76所述的裝置,其中: 銷和支承件在相互接合時限定了球形表面,所述銷沿球形表面的半徑布置; 支承件設置成使得進入點位于球形表面和骨附近的軟組織的相交點處。
83.根據權利要求82所述的裝置,其中:銷包括制動器,所述制動器限定了銷進入骨片中的最大穿透深度。
84.根據權利要求82所述的裝置,其中:銷包括制動器,所述制動器限定了當支承件和銷接合時所述支承件相對于骨片的最小高度。
85.根據權利要求83所述的裝置,當制動器是第一制動器時,所述裝置還包括:第二制動器,所述第二制動器限定了當支承件和銷接合時所述支承件相對于骨片的最小高度。
86.根據權利要求76所述的裝置,其中:支承件包括: 固定件,所述固定件設置成與銷接合;以及 延伸部分,所述延伸部分設置成沿球形軌跡遠離固定件延伸,直到延伸部分接觸骨附近的軟組織。
87.根據權利要求86所述的裝置,其中:延伸部分包括指示器,當指示器在骨附近時,所述指示器指示進入點。
88.根據權利要求87所述的裝置,其中:指示器沿與球形軌跡垂直的方向遠離延伸部分延伸。
89.根據權利要求76所述的裝置,還包括:細長引導件,所述細長引導件具有端部和引導表面,引導件與支承件機械協(xié)調,使得引導件的端部對應于進入點,引導表面定向成使得外科手術工具與所述部位對齊。
90.根據權利要求89所述的裝置,其中: 銷具有穿透端,所述穿透端設置成布置在骨片中;以及 支承件設置成使得引導件定向成使得引導表面定向成使外科手術工具與穿透端對齊。
91.根據權利要求76所述的裝置,還包括:` 在第一目標臂上的第一射線不可透過目標; 在第二目標臂上的第二射線不可透過目標; 其中,所述部位和進入點限定了引導軸線; 第一目標臂與銷機械連通; 第二目標臂與銷機械連通; 第一目標臂設置成沿遠離引導軸線的第一方向將第一目標支承在第一距離處;以及第二目標臂設置成沿遠離引導軸線的第二方向將第二目標支承在第二距離處,所述第二方向基本垂直于第一方向。
92.根據權利要求91所述的裝置,其中: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限定了與所述部位相交的平面。
93.一種用于定位在骨中的進入孔的裝置,所述進入孔用于將植入件傳送至在骨的內部空腔中的部位,所述裝置包括: 第一部件,所述第一部件設置成在第一解剖結構觀察平面中與所述部位對齊;以及第二部件,所述第二部件附接在第一部件上,且當在與第一解剖結構觀察平面基本垂直的第二解剖結構觀察平面中與組織接觸時確定在組織上的點和從所述點到所述部位的方向。
94.根據權利要求93所述的裝置,其中:第一部件包括射線不可透過的目標,用于使得第一部件與所述部位對齊。
95.根據權利要求93所述的裝置,其中: 第一部件包括樞軸端,所述樞軸端可旋轉地支承框架,所述框架包括用于接收骨穿透部件的接收器,骨穿透部件設置成將框架固定在骨的骨片上;以及壓力源,所述壓力源設置成使得第一部件相對于框架固定。
96.根據權利要求93所述的裝置,還包括:支桿,所述支桿從第一解剖結構觀察處跨越至第二解剖結構觀察處; 其中,第一部件和第二部件為細長的;以及 第一部件遠離樞軸端地支承支桿;以及 所述支桿支承第二部件。
97.根據權利要求96所述的裝置,其中:支桿可旋轉地支承第二部件。
98.根據權利要求96所述的裝置,其中:當第一部件和第二部件平行時,第二部件比第一部件短一長度,所述長度對應于: (a)植入件的長度;以及 (b)第二部件的端部和所述部位的端部之間的距離。
99.根據權利要求96所述的裝置,其中:第二部件包括引導管。
100.根據權利要求99所述的裝置,其中:第二部件具有在引導管的遠側開口附近的基部,所述基部設置成接觸骨的外表面。
101.根據權利要求100所述的裝置,其中:基部包括接觸件,所述接觸件設置成抓住表面,以防止基部相對于表面平移。
102.根據權利要求101所述的裝置,當接觸件是第一接觸件時,所述裝置還包括:第二接觸件,所述第二接觸件設置成抓住表面,以便與第一接觸件共同防止基部相對于表面旋轉。`
103.根據權利要求100所述的裝置,其中:基部還包括:第一對齊部件,所述第一對齊部件從基部的第一側伸出;以及第二對齊部件,所述第二對齊部件從基部的、與第一側相對的第二側伸出,對齊部件設置成與骨的相對表面相切地接合,以便使得引導管與骨的縱向軸線對齊。
104.根據權利要求100所述的裝置,其中:基部還包括:第一側部夾板,所述第一側部夾板從基部的第一側伸出;以及第二側部夾板,所述第二側部夾板從基部的、與第一側相對的第二側伸出,側部夾板設置成抓住骨的相對表面,以便防止基部繞骨的縱向軸線周向旋轉。
105.根據權利要求100所述的裝置,其中:基部包括用于骨穿透部件的接收器,從而骨穿透部件使得基部與骨接合。
106.根據權利要求105所述的裝置,當接收器是第一接收器以及骨穿透部件是第二骨穿透部件時,所述裝置還包括:用于第二骨穿透部件的第二接收器,從而第二骨穿透部件使得基部與骨接合; 其中,第一接收器和第二接收器是斜的,以使得第一骨穿透部件和第二骨穿透部件通過斜釘結構而將基部固定在骨上。
107.根據權利要求100所述的裝置,還包括: 第一射線不可透過的目標,用于使得第一部件的樞軸端與所述部位對齊;以及 第二射線不可透過的目標,用于使得基部與所述部位對齊; 其中,第二射線不可透過的目標從基部伸出,并基本處在第二解剖結構觀察平面中。
108.根據權利要求100所述的裝置,還包括:骨穿透部件引導件,所述骨穿透部件引導件由基部支承,并與引導管對齊;其中,框架設置成將第一骨片固定在第二骨片上; 基部設置成接觸第一骨片;以及 骨穿透部件引導件設置成引導骨穿透部件穿過第二骨片進入植入件中,以便將第二骨片錨固在植入件上。
109.—種裝置,包括: 指示部,所述指示部對應于在骨上的第一部位,所述第一部位與骨中的內部點間隔開基本均勻的距離,所述內部點對應于骨植入件的位置;以及 接合元件,所述接合元件遠離指示部伸出,接合元件設置成繞銷旋轉,所述銷相對于骨固定,并定向成與骨成一角度; 其中,角度的變化使得指示部對應于骨上的第二部位,所述第二部位與第一部位不同,并與內部點間隔開基本均勻的距離。
110.根據權利要求109所述的裝置,其中:基本均勻的距離對應于植入件的長度。
111.一種裝置,包括: 指示部,所述指示部對應于在骨上的部位,所述部位與骨中的內部點間隔開基本均勻的距離,所述內部點對應于骨植入件的位置;以及 接合元件,所述接合元件遠離指示部伸出,接合元件設置成繞銷旋轉,所述銷相對于骨固定; 其中,所述基本均勻的距離與銷固定于骨上的角度無關。`
112.根據權利要求111所述的裝置,其中:基本均勻的距離對應于植入件的長度。
113.一種用于在骨內部的部位附近將矯形工具定位在骨外部的裝置,所述裝置包括: 工具托架,所述工具托架限定了三個正交軸線;以及 支承組件,所述支承組件包括: 平臺,所述平臺設置成遠離骨定位,并與骨的骨片接合;以及 調節(jié)桿,所述調節(jié)桿使得支承組件與工具托架連接; 其中,支承組件設置成在所述部位附近在骨外部支承工具托架;以及 工具托架能沿三個軸線中的各軸線平移,并能繞三個軸線中的各軸線旋轉。
114.根據權利要求113所述的裝置,其中:調節(jié)桿包括: 殼體; 第一桿,所述第一桿從殼體延伸至工具托架中的第一球接頭;以及 第二桿,所述第二桿從殼體中的第二球接頭延伸至支承組件的孔中。
115.根據權利要求114所述的裝置,其中:殼體能通過第二桿而相對于平臺平移和旋轉。
116.根據權利要求113所述的裝置,還包括:射線不可透過的目標,所述射線不可透過的目標設置成附接在工具托架上,用于使得工具托架與使用醫(yī)療成像的部位對齊。
117.根據權利要求113所述的裝置,還包括:引導管,所述引導管具有: 固定件,所述固定件設置成以一方位附接在工具托架上;以及 套管,所述套管基于所述方位而與所述部位的軸線對齊,并設置成將旋轉外科手術工具引導至所述部位。
118.根據權利要求113所述的裝置,當骨片是第一骨片時,所述裝置還包括:骨穿透部件引導件,所述骨穿透部件引導件具有: 固定件,所述固定件設置成以一方位附接在工具托架上;以及引導通道,所述引導通道基于所述方位與所述部位的軸線對齊,引導通道設置成引導骨穿透部件穿過第二骨片進入植 入件中,以便將第二骨片錨固在植入件上。
【文檔編號】A61B17/00GK103517677SQ201280022156
【公開日】2014年1月15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7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3月7日
【發(fā)明者】T·A·柯林克, A·A·彼得森, K·泰勒, T·D·馬格努森, S·J·赫特爾, S·D·克魯澤, M·P·布倫澤爾, P·欣德里希斯, M·R·比利茨 申請人:康文圖斯整形外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