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身體牽引器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身體牽引器具,更詳細來說,涉及一種僅通過鎖扣住 下肢便可以對使用者的全身進行牽引,特別是對腰推等進行牽引,從而消 除或緩解關節(jié)部等產(chǎn)生的僵硬和疼痛的身體牽引器具。
背景技術:
專利文獻1中,記載著"一種簡易型身體牽引器,用固定件(5)將聯(lián) 結繩(3)的一前端固定到家具或者窗戶上,另一端連接到聯(lián)結件(2)上, 載置牽引著后枕部或者腳部的彈性帶(1)是和聯(lián)結件(2)連接著",且記 載著此簡易型身體牽引器可發(fā)揮如下效果,即"對肩部僵硬、頸推突出 (hemia)、推間盤突出、頸推(11 )胸推(12 )腰推(13 )髂骨(15 )異位、 坐骨神經(jīng)痛、及股關節(jié)痛等所有癥狀有著真正療效"。
此外,專利文獻2中,記載著"一種頸推牽引裝置,其為頸推牽引裝置, 其特征在于包括第1支撐臺, 一側支撐著人體肩部;第2支撐臺,結合 在所述第1支撐臺上,且可在人體頸推長的方向上滑動;移動機構,通過 使用者的操作,使所述第2支撐臺在頸推的長度方向上移動;第3支撐臺, 形成為載置人體后枕部的形態(tài),在一側設置對人體頭部和頸部的分界部位 進行支撐的頭部支撐部,且結合在所述第2支撐臺上的一端能夠轉動;升 降機構,通過使用者的操作,使所述第3支撐臺沿著人體頸部傾斜的方向 而轉動",且記載著此頸推牽引裝置,"因使頸推一面向前方略微傾斜一面伸 展,因此可以使覆蓋第1以及第2頸推的喉頭蓋部一面抬高一面進行伸展 活動,從而可以將伸展效果均勻地傳送到七個頸推"。
除所述專利文獻中記載的健康器具(health appliance )以外,人們也期 望有一種不僅能在醫(yī)院等醫(yī)療機構使用,而且在普通家庭中也可以使用, 且可以筒便地緩解或者消除關節(jié)部產(chǎn)生的疼痛和僵硬,例如緩解或者消除 推間盤突出等的身體牽引器具。日本專利特開2000-342613號公報日本專利特表2006-525841號公報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身體牽引器具,其僅通過鎖扣住下
肢便可以對全身進行牽引,從而消除或緩解關節(jié)部等產(chǎn)生的僵硬和疼痛。 作為用來解決所述問題的方法,
權利要求l是"一種身體牽引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身體載置臺,可以載置和移動身體,且載置著身體的面可以傾斜于水 平面;和
下肢鎖扣構件,鎖扣住下肢,且安裝在所述身體載置臺的高位置側",
權利要求2是"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身體牽引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傾斜角度調節(jié)裝置,調節(jié)所述身體載置臺與水平面所成的傾斜角的角度",
權利要求3是"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身體牽引器具,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身體載置臺的低位置側安裝著把持部"。
根據(jù)本發(fā)明,可以提供一種身體牽引器具,在使用者仰臥的狀態(tài)下僅 通過鎖扣住下肢,便可以利用身體載置臺的傾斜而由使用者的自重來對下 肢、膝關節(jié)和腰推等進行牽引,因此,可緩解或消除例如關節(jié)部產(chǎn)生的僵 硬和疼痛等。
根據(jù)本發(fā)明,可以提供一種身體牽引器具,此身體牽引器具可以通過 調節(jié)身體載置臺的傾斜度,而根據(jù)使用者的僵硬和疼痛來調節(jié)牽引力,因
此,更容易消除或緩解關節(jié)部的僵硬等。
而且,根據(jù)本發(fā)明,可以提供一種身體牽引器具,此身體牽引器具中, 在安裝在身體載置臺的高位置側的下肢鎖扣構件的相反側,也就是在低位 置側安裝著把持部,通過把持此把持部,尤其也可以對使用者的脊柱、肩 胛骨、和肘關節(jié)等上半身部位進行拉伸,因此,可以更容易地消除或緩解 僵硬等。
圖1是表示本發(fā)明的身體牽引器具的一實施例的概略圖。
圖2是表示本發(fā)明的身體牽引器具的其他實施例的概略圖。
圖3是表示本發(fā)明的身體牽引器具的其他實施例的概略圖。
圖4是表示本發(fā)明的身體牽引器具的其他實施例的概略圖。
圖5是使用了本發(fā)明的身體牽引器具的 一 實施形態(tài)時的概略圖。
1、 la、 lb、 lc:身體牽引器具
2:身體載置臺
3a、 3b、 3c:下肢鎖扣構件
4:滾筒
5:滾筒容納部 6:基臺
7:頸部載置構件 8:連結部
9:軌條部10:腳部
11:環(huán)狀構件12:彈性構件
13a、 13b、 13c :固定部
14:轉動中心點
15:驅動部16:凸輪
17:凸輪中心點18:操作面板
19:按鈕20:滑動構件
21:彎曲部e:傾斜角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發(fā)明的身體牽引器具包括身體載置臺與下肢鎖扣構件。 所述身體載置臺可以載置身體,可以使一使用者的身體在此身體載置 臺上移動,而且也可以使載置身體的面傾斜于水平面。詳細來說,使用者 可以仰臥在此身體載置臺上,且使用者的身體可以在此身體載置臺上移動, 優(yōu)選可以使此身體載置臺順暢地移動,且此身體載置臺可以傾斜。 再者,本發(fā)明的身體牽引器具的身體載置臺,只要在使用本發(fā)明的身
體牽引器具時傾斜即可,可以采用以下形態(tài)預先使所述身體載置臺傾斜 后,使用者仰臥在身體載置臺上;或在使用者仰臥在身體載置臺上后,使 此身體載置臺傾斜。
而且,作為使身體在所述身體載置臺上移動的形態(tài),例如,可以采用 如下形態(tài)以各自的長邊分別與身體載置臺的傾斜方向正交且長邊在身體 的載置面上相互平行的方式,設置多個呈細長的矩形狀且可以在短邊方向 上平行移動的板體;以能夠在身體載置臺的傾斜方向上轉動的方式,設置 可以轉動的環(huán)帶(endless belt);在身體的載置面上設置平滑的板體;以及, 將轉動體設置在身體載置臺上。作為上述形態(tài)的具體例,例如可以采用如
下的形態(tài)以各自的軸分別與身體載置臺的傾斜方向正交且各自的軸在身 體的載置面上相互平行的方式,設置多個滾筒,此滾筒呈圓柱形狀且能夠 以此圓柱形狀的軸為中心而轉動;或者,在身體的載置面上矩陣狀地設置 多個球,此球呈圓球狀且能夠在中心固定的情況下在其所在的位置上轉動。
所述身體載置臺的材料、大小和形狀無限制,可以列舉如下所示的形 態(tài)作為具體例。
關于所述身體載置臺的材料,只要使用者可以仰臥在身體載置臺上即 可,并無特別限定,例如可使用木材、金屬、塑料或陶資等。
關于所述身體載置臺的大小,只要具有可以載置使用者身體的面積即 可,并無特別限定,但從縮小設置場所的觀點來看,優(yōu)選為所述身體載置 臺的大小可以供一名成年男性仰臥,而且,由于利用下述的下肢鎖扣構件
來鎖扣住下肢,所以,所述身體載置臺只要具有從使用者的頭部到臀部或 大腿部為止的長度即可。
并且,關于所述身體載置臺的形狀,優(yōu)選為具有容易載置使用者身體 的形狀的板體,例如可以采用矩形板、圓形板、橢圓形板和多邊形板等。
所述下肢鎖扣構件鎖扣住使用者的下肢,且安裝在所述身體載置臺的 高位置側,例如安裝在高位置側的端部。如上所述,當使用本發(fā)明的身體 牽引器具時所述身體載置臺會傾斜,因此,以設置面為參照,所述身體載 置臺的一端處于高位置,且另一端處于低位置。當所述身體載置臺傾斜時, 將處于比設置面高的高位置的一側稱為高位置側。
再者,所述下肢鎖扣構件可將使用者的下肢鎖扣在一起,但優(yōu)選分別
鎖扣使用者下肢的下肢鎖扣構件。其原因是有時使用者的左右下肢的長 度會不同,如果所述下肢鎖扣構件分別鎖扣使用者的下肢,則即使下肢的 長度不同,也可以同樣地對使用者的身體進行牽引。
所述下肢鎖扣構件只要是可以鎖扣住下肢的構件即可,例如可以列舉 橡膠制或紡織纖維制的可以供下肢穿插并進行鎖扣的環(huán)狀構件、覆蓋腳背 和腳底面的鞋形構件、或者可以載置并鎖扣住使用者的下肢、尤其是腳踝 或膝關節(jié)等的棒狀構件等。而且,可以在鎖扣住下肢的構件的前端安裝彈 簧或橡膠等彈性構件,使得下肢鎖扣構件也能夠伸縮。
所述下肢鎖扣構件的材料和大小無限制,可以列舉如下所示的形態(tài)作 為具體例。
關于所述下肢鎖扣構件的材料,只要可以鎖扣住使用者的下肢即可, 并無特別限定,例如可以使用橡膠、樹脂發(fā)泡體、紡織纖維、木材、金屬、 塑料或陶瓷等。
關于所述下肢鎖扣構件的大小,只要可以鎖扣住使用者的下肢即可, 并無特別限定,但優(yōu)選可以鎖扣住使用者的腳踝或膝部的大小。
所述下肢鎖扣構件可以在鎖扣住使用者的下肢后便保持靜止,直到停 止使用本發(fā)明的身體牽引器具為止,但也可以采用所述下肢鎖扣構件可動 的機構。作為所述下肢鎖扣構件可動的機構,例如可以列舉下肢鎖扣構件 能夠轉動的機構、或下肢鎖扣構件能夠在身體載置臺的傾斜方向上平行移 動的機構等。關于采用所述的環(huán)狀構件來作為鎖扣住下肢的構件,在下文 中對所述機構加以說明。
作為下肢鎖扣構件能夠轉動的機構,例如可以列舉如下的機構,在此 機構中,環(huán)狀構件安裝部的一個點得到固定,并且附設著凸輪等,由此, 如果驅動凸輪,則環(huán)狀構件安裝部會以固定的點為中心而轉動,所述環(huán)狀 構件安裝部被設置成直立在所述身體載置臺上的狀態(tài),且以使所述環(huán)狀構 件垂下的方式而安裝著。
此外,作為下肢鎖扣構件能夠平行移動的機構,例如可以列舉如下的 機構,在此機構中,在滑動構件中安裝著所述環(huán)狀構件安裝部,由此,如 果所述滑動構件在所述身體載置臺的傾斜方向上移動,則所述環(huán)狀構件安 裝部也會在傾斜方向上平行移動,所述滑動構件例如設置在所述身體載置 臺的高位置側的端部,且以能夠在所述身體載置臺的傾斜方向上移動的方 式安裝而成。
當使用所述可動的下肢鎖扣構件時,下肢鎖扣構件可以暫時在更強地 牽引使用者的下肢的方向上移動,然后在減小牽引力的方向上移動,所以 容易使該使用者的身體松弛,從而可以有效地緩解或消除身體的僵硬和疼 痛,因此較為理想。
本發(fā)明的身體牽引器具中,也可以安裝傾斜角調節(jié)裝置。此傾斜角調 節(jié)裝置可以調節(jié)所述身體載置臺與水平面所成的角,也就是傾斜角。此所
述身體載置臺與水平面所成的傾斜角優(yōu)選為3~30。左右,尤其優(yōu)選為5~ 15。。如果此傾斜角不足3。,則由于使用者的自重而會使該使用者朝所述身 體載置臺的低位置方向移動的力變得過小,因此,導致使用者無法在所述 身體載置臺上移動,難以獲得預期的牽引力。此外,如果所述傾斜角超過 30。,則由于使用者的自重而會使得使用者朝所述身體載置臺的低位置方向 移動的力變得過大,因此,使用者下肢的被所述下肢鎖扣構件鎖扣的部位 會產(chǎn)生疼痛。
所述傾斜角調節(jié)裝置,只要是采用了能夠使所述身體載置臺傾斜的機 構的構件即可,例如可以列舉使用了油壓、水壓、氣體壓或空氣壓等的泵 (bump)、螺栓(bolt )和螺母(nut )、千斤頂(jack)、以及導電弓(pantograph)等。
而且,在本發(fā)明的身體牽引器具中,可以將把持部安裝在所述身體載 置臺的低位置側,例如安裝在低位置側的端部。此把持部優(yōu)選安裝在如下 的位置,此位置位于所述身體載置臺的低位置側,且使用者在將身體載置 到身體載置臺后、在上肢為舉手的狀態(tài)下可握住所述把持部。如果安裝所 述把持部,則特別是使用者的脊柱、肩關節(jié)和肘關節(jié)等上半身部位也得到 拉伸,因此,可以更容易地消除或緩解全身的僵硬等。
關于所述把持部,可以采用直徑能夠供使用者握住的棒體,例如優(yōu)選 使用橡膠、木材、金屬、塑料或陶瓷等材料而形成的棒體。
本發(fā)明的身體牽引器具的作用如下所述。
當使用本發(fā)明的身體牽引器具時,將使用者的身體載置在身體載置臺 上,然后利用下肢鎖扣構件來鎖扣住使用者的下肢。而且,也可以是先鎖 扣住下肢,然后將身體載置到身體載置臺上。
如上所述,所述身體載置臺在載置使用者的身體時會傾斜,而且可以
使身體在身體載置臺上移動,因此,使用者的身體因使用者的自重而朝低 位置側移動。對此,由于利用所述下肢鎖扣構件來鎖扣使用者的下肢,所 以使用者的身體只會有一定程度的移動。由此,使用者的身體從鎖扣住下 肢的部位使頭部側得到牽引。
但是,所述身體載置臺在使用之前,無需為平坦的板體,也可以使用 椅子狀的身體載置臺,此椅子狀的身體載置臺預先使身體載置臺上的與使 用者的背面抵接的部位立起、且使身體載置臺的大致中央部分彎折而形成 為椅子狀。與預先傾斜的身體載置臺相比,此椅子狀的身體載置臺在將下 肢鎖扣在下肢鎖扣構件中的期間,身體不易在身體載置臺上移動,從而提
高了使用靈敏度。此椅子狀的身體載置臺的使用方法如下首先,在使用 者坐到身體載置臺上后,利用下肢鎖扣構件來鎖扣住下肢,接著,使身體 載置臺上的使用者的背面部分向后倒,然后,以使用者的頭部側位于低位 置側的方式而傾斜,由此可以對使用者的身體進行牽引。
只要將身體載置在傾斜的身體載置臺上,則使用者的自重會持續(xù)地使 身體移動,因此,使用者的身體能夠持續(xù)地得到牽引。
而且,當在本發(fā)明的身體牽引器具中安裝著傾斜角調節(jié)裝置時,可以 根據(jù)使用者的身體上的例如關節(jié)部等產(chǎn)生的僵硬或疼痛,來調節(jié)對身體進 行牽引的力。如果增大傾斜角,則使該使用者的身體朝身體載置臺的低位 置側移動的力會變大,因此,可以更容易地消除或緩解僵硬或疼痛。相反, 如果減小傾斜角,則使該使用者的身體朝身體載置臺的低位置側移動的力 會變小,因此,也可以應對僵硬或疼痛的程度較小的情況。
此外,當本發(fā)明的身體牽引器具中,將把持部安裝在所述身體載置臺 的低位置側時,則自使用者的被鎖扣的下肢起直至以抬起手的狀態(tài)握住把 持部的上肢為止可得到牽引,從而可以消除或緩解使用者的脊柱、肩關節(jié) 和肘關節(jié)等的僵硬或疼痛。
以下,使用附圖來說明本發(fā)明的身體牽引器具的實施形態(tài)。
圖1中表示了作為本發(fā)明的一實施形態(tài)的身體牽引器具la,此身體牽 引器具la包括身體載置臺2與下肢鎖扣構件3a。而且,圖1所示的身體載 置臺2的傾斜角0約為5°。
在所述身體載置臺2上設置著滾筒4、滾筒容納部5、基臺6、頸部載 置構件7、連結部8、軌條部9和腳部10。
滾筒4是以如下方式設置的構件,即,當使用者仰臥在身體載置臺2 上時,可以使該使用者的身體移動到身體載置臺2的低位置側,也就是移 動到圖1中的左側。滾筒4呈直徑約為5cm、軸長約為6.0cm的圓柱形狀。 在圖1中配置著20個滾筒4,這些滾筒4各自的軸與身體載置臺2的傾斜 方向正交,且相互之間設置著間隙,以使各自的滾筒可以自如轉動,此外,
這些滾筒4的軸相互平行。此滾筒4上的與使用者抵接的部位是橡膠制的, 在此滾筒4中通插著金屬的棒體來作為芯材。但是,可以根據(jù)使用者身體 的大小等來適當?shù)馗淖儩L筒的直徑、軸長和個數(shù),具體來說,滾筒的直徑 可以是2~6 cm,軸長可以是30 60 cm,個數(shù)可以是20 ~ 50個左右,并 且,滾筒的表面可以是編織布、不織布、金屬、陶瓷、木材或塑料等。
滾筒4設置在滾筒容納部5中。此滾筒容納部5是矩形框體,以滾筒4 的軸相互平行且與身體載置臺2的傾斜方向正交的方式,來支撐所述滾筒4。 滾筒容納部5是金屬制的,但此滾筒容納部5的材料并無限定,可以使用 陶瓷、木材或塑料等。
此外,雖然未圖示,但是滾筒容納部5穩(wěn)固地接合在基臺6上,即使 一使用者仰臥在滾筒4上,也可以防止?jié)L筒容納部5因使用者的重力而從 基臺6脫離并滑落的狀態(tài)?;_6是以木材為材料的矩形的板體,但也可 以使用金屬、陶瓷和塑料。而且,當將滾筒容納部5與基臺6接合時,只 要能夠固定地進行接合即可,可以使用螺栓和螺母、焊接或者在多處設置 凹凸以使所述滾筒容納部5與基臺6相嵌合等接合方法。
頸部載置構件7、連結部8和軌條部9,是為了能夠讓使用者更舒適地 使用身體牽引器具la而設置的構件,也可以不設置所述頸部載置構件7、 連結部8和軌條部9而構成本發(fā)明的身體牽引器具。
頸部載置構件7,是當使用者仰臥在身體載置臺2上時用來載置頸部的 構件,此頸部載置構件7是配合使用者的頸部的形狀而形成的。作為頸部 載置構件7的材料,通插著塑料制的棒體來作為芯材,在與使用者的頸部 和后枕部附近相抵接的部位使用了樹脂發(fā)泡體。使用者的頸部和后枕部在 與由發(fā)泡體形成的部位相抵接下,由此可使頸部載置構件7的使用靈敏度 提高,因此,能夠更舒適地使用身體牽引器具la。
再者,除了發(fā)泡體以外,還可以使用紡織纖維等。此頸部載置構件7 是借由連結部8和軌條部9而連結于基臺6,且可以沿著基臺6的傾斜方向 而平行移動。連結部8是由棒體的兩端彎曲而成的插銷狀的構件,連結部8 的一端與頸部載置構件7連接,另一端與軌條部9連接。連結部8是金屬 制的,但也可以使用陶瓷或塑料等。此外,軌條部9是設置在基臺6的側 面的凹部。雖然未圖示,但是優(yōu)選在軌條部9的內部設置著彈簧等彈性構 件。
如圖1所示,當身體牽引器具la處于靜止狀態(tài)時,可以將頸部載置構 件7和連結部8保持在軌條部9的高位置側。關于將軌條部9保持在高位 置側的力,只要可以利用如下的力來將頸部載置構件7和連結部8推壓到 低位置側即可,此力是使用者仰臥在身體載置臺2上后,因使用者的自重 而使該使用者的身體在身體載置臺2上移動的力。再者,可以不設置頸部
載置構件7、連結部8和軌條部9,而是將使用者的頭部載置在使用者就寢
時所使用的枕頭上。
腳部10是金屬制的,且在4個部位對基臺6進行支撐。但是,腳部的 材料不限于金屬,也可以使用陶瓷、木材或塑料等。此腳部10優(yōu)選具有能 夠容易地將使用者載置到身體載置臺2上的高度,此高度可以是20 ~ 60 cm 左右。
在所述下肢鎖扣構件3a上設置著環(huán)狀構件11、彈性構件12和固定部
13a。
雖然在圖1中未圖示,但是設置著兩個環(huán)狀構件11,以便能夠分別鎖 扣住下肢。環(huán)狀構件11是由紡織纖維形成的,且呈能夠供下肢通插的直徑 為30cm左右的環(huán)狀。但是,此環(huán)狀構件11只要可以鎖扣住下肢即可,除 了環(huán)狀構件以外,還可以使用如上所述的鞋形構件或棒狀構件等。
而且, 一端被固定的橡膠制的彈性構件12從固定部13a的前端垂下, 且環(huán)狀構件11安裝在彈性構件12的另一端,其中所述固定部13a由基臺6 的高位置側直立,且在中途大致呈直角地彎曲。彈性構件12的材料使用的 是橡膠,但并無特別限定,也可以使用彈簧。而且,固定部13a是固定地 安裝在基臺6上、且固定住彈性構件12的一端的構件,固定部13a的形狀 和大小等無限制。
對于圖1所示的下肢鎖扣構件3a而言,當例如在使用者將下肢插入到 環(huán)狀構件11中后,即使身體急劇地朝重力的作用方向、即圖1中的左方向 移動時,在彈性構件12的彈力的作用下,使用者的下肢不會有過度的負擔。
圖2表示作為本發(fā)明的其他實施形態(tài)的身體牽引器具lb。此身體牽引 器具lb與所述身體牽引器具la的不同點在于,在下月支鎖扣構件中采用了 轉動機構。除了此不同點以外,與圖1所示的身體牽引器具la相同,因此 表示出與圖l相同的構件。
在圖2所示的身體牽引器具lb中設置了下肢鎖扣構件3b,來代替圖1 的身體牽引器具la中的下肢鎖扣構件3a。此下肢鎖扣構件3b包括環(huán)狀構 件ll、彈性構件12和固定部13b,固定部13b貫穿于基臺6。所述固定部 13b^皮基臺6內部的轉動中心點14這一個點固定,并且與圖2中安裝在基 臺6下側的驅動部15的凸輪16抵接。
所述固定部13b能夠以轉動中心點14為中心而轉動。而且,所述驅動 部15能夠利用未圖示的電源,來使所述凸輪16以凸輪中心點17為中心而 轉動。此驅動部15由電池或交流電源等的電源來驅動。但是,不僅可電動 地馬區(qū)動此驅動部,也可手動地驅動此驅動部。
此外,在基臺6的側面上設置著操作面板18和按鈕19,雖然未圖示, 但是當按下按鈕19時,于基臺6的內部可驅動連接于操作面板的所述驅動
部15。
通過設置如上所述的固定部13b、驅動部15和凸輪16,那么,當驅動 部15驅動后,凸輪16朝圖2中的箭頭方向轉動時,與凸輪16抵接的固定 部13b可以朝圖2中固定部13b的上方所示的箭頭方向轉動。
圖3表示作為本發(fā)明的其他實施形態(tài)的身體牽引器具lc。此身體牽引 器具lc與所述身體牽引器具la的不同點在于,下肢鎖扣構件中采用了在身 體載置臺的傾斜方向上平行移動的機構。除了此不同點以外,與圖1所示 的身體牽引器具la相同,因此表示出與圖l相同的構件。
在圖3所示的身體牽引器具lc中設置了下肢鎖扣構件3c,來代替圖1 的身體牽引器具la中的下肢鎖扣構件3a。此下肢鎖扣構件3c包括環(huán)狀構 件ll、彈性構件12和固定部13c。所述固定部13c安裝在基臺6內部的滑 動構件20上。所述滑動構件20是位于基臺6的端部且可以插入到基臺6 的內部或拔出到外部的構件。圖3中安裝在基臺6下側的驅動部15設置成, 能夠使滑動構件20平行于身體載置臺2的傾斜方向而移動。驅動部15、操 作面板18和按鈕19的形態(tài)是與圖2所示的身體牽引器具lb相同。
通過設置如上所述的固定部13c、驅動部15和滑動構件20,當驅動部 15驅動后,若滑動構件20在身體載置臺2的傾斜方向上平行移動時,安裝 在滑動構件20上的固定部13c可以朝圖3中固定部13c的上方所示的箭頭 方向移動。
由于所述固定部13b的轉動和所述固定部13c的移動,對使用者的身 體進行牽引的力會有強弱變化,從而可以使該使用者的身體松弛,從而有 效地緩解或消除僵^便和疼痛。
圖4表示形態(tài)與圖1所示的身體牽引器具la不同的身體牽引器具1。 圖4所示的身體牽引器具1與圖1所示的身體牽引器具la的不同點在 于安裝著滾筒處的與使用者背面相抵接的部位立起,且在基臺的大致中 央處,屈曲部21處于彎曲狀態(tài);在基臺的大致中央部設置著腳部。除了上 述不同點以外,與圖1所示的身體牽引器具la相同,因此,表示出與圖1 相同的構件。
圖4所示的身體牽引器具能夠以如下方式來使用首先,使用者坐在 身體載置臺上,將下肢鎖扣到下肢鎖扣構件中后,將使用者的上半身側, 也就是將基臺的安裝著滾筒的部位向后倒,直至使用者的頭部側的腳部抵 接于設置面為止,然后,以使下肢處于高位置側的方式傾斜成適當?shù)慕嵌取?圖5表示使用了圖1所示的身體牽引器具la時的狀態(tài)。 在圖5中,使用者將腳踝插入到下肢鎖扣構件中,將頸部載置在頸部 載置構件上,并且將身體載置在滾筒上。圖5中的黑色箭頭表示由于使用 者的自重而使身體移動的力的方向,中空箭頭表示由下肢牽引器具對下肢
進行牽引的力的方向。圖5中,使用者的身體朝低位置側稍微移動后保持平衡。
本發(fā)明的身體牽引器具并不限于以上所示的附圖所揭示的形態(tài),只要 可以實現(xiàn)本發(fā)明的目的,則可以適當?shù)剡M行設計變更。
權利要求
1. 一種身體牽引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身體載置臺,可以載置和移動身體,且載置身體的面可以傾斜于水平面;和下肢鎖扣構件,鎖扣住下肢,且安裝在所述身體載置臺的高位置側。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身體牽引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傾斜角度調節(jié)裝置,調節(jié)所述身體載置臺與水平面所成的傾斜角 的角度。
3.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身體牽引器具,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身體載置臺的低位置側安裝著把持部。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身體牽引器具,其僅通過鎖扣住下肢,就可以對全身進行牽引,從而消除或緩解關節(jié)部等產(chǎn)生的僵硬和疼痛。此身體牽引器具的特征在于包括身體載置臺,可以載置和移動身體,且載置身體的面可以傾斜于水平面;和下肢鎖扣構件,鎖扣住下肢,且安裝在所述身體載置臺的高位置側。
文檔編號A61H1/02GK101375813SQ20081014691
公開日2009年3月4日 申請日期2008年8月26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8月28日
發(fā)明者山野三枝子 申請人:吉田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