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非金屬船只外殼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包括塑料板層和主支撐體,所述塑料板層設(shè)于主支撐體表面,所述主支撐體包括玻璃鋼纖維層和凱夫拉防彈布層。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非金屬船只外殼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鋼纖維層設(shè)于塑料板層和凱夫拉防彈布層之間。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非金屬船只外殼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凱夫拉防彈布層設(shè)于塑料板層和玻璃鋼纖維層之間。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非金屬船只外殼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塑料板層由PC材料和ABS材料混合制成。
5.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非金屬船只外殼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PC材料和ABS材料的質(zhì)量比為1:9至1:10。
6.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非金屬船只外殼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塑料板層厚1-10mm,所述玻璃鋼纖維層為5-20mm。
7.如權(quán)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用于非金屬船只外殼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凱夫拉防彈布層為1至5層凱夫拉防彈布。
8.如權(quán)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用于非金屬船只外殼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鋼纖維層與塑料板層膠合,所述玻璃鋼纖維層和凱夫拉防彈布層膠合。
9.一種用于非金屬船只外殼的復合材料的生產(chǎn)工藝,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S1將PC材料和ABS材料以1:9至1:10的比例混合均勻,熔合,壓制成1-10mm厚的塑料板層;
S2在塑料板層表面膠合5-20mm厚的玻璃鋼纖維層;
S3在玻璃鋼纖維層表面膠合1-5層凱夫拉防彈布,形成復合材料;
S4在熱壓沖床上將復合材料加熱至120℃至140℃,熱壓成型,形成復合塑料板。
10.一種用于非金屬船只外殼的復合材料的生產(chǎn)工藝,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S1將PC材料和ABS材料以1:9至1:10的比例混合均勻,熔合,壓制成1-10mm厚的塑料板層;
S2在塑料板層表面膠合1-5層凱夫拉防彈布形成的凱夫拉防彈布層;
S3在凱夫拉防彈布層表面膠合5-20mm厚的玻璃鋼纖維層,形成復合材料;
S4在熱壓沖床上將復合材料加熱至120℃至140℃,熱壓成型,形成復合塑料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