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杠桿式樞紐器及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為一種杠桿式樞紐器,是指一種裝設于可攜式電子裝置的上蓋與底座
之間,用以使上蓋相對于底座啟閉并使底座上的電子部件相對應樞轉的樞紐器。
背景技術:
隨著生活型態(tài)的改變,可攜式電子裝置(如筆記型計算機、行動電話等)的使用普 及率已隨之提高,現有技術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包含有底座及上蓋,底座設有主要電子組件 及鍵盤,上蓋設有屏幕等裝置,上蓋與底座間設有樞紐器,通過樞紐器的作用而使得上蓋得 以相對于底座啟閉,然而,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市場競爭激烈,在技術發(fā)展已臻成熟而難以有 所突破的情形下,如何在功能以外之處(例如造型、使用便利性等)進行改良,來增加產品 的區(qū)別性以吸引消費者注意并購買,則成為制造商的首要考慮。
實用新型內容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對樞紐器的結構進行研發(fā),使得樞紐器除了能使上蓋啟閉
的外,亦能推動其余組件樞轉,以增加可攜式電子裝置在使用上的便利性。 為達到上述的實用新型目的,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手段為設計一種杠桿式樞
紐器,其中包括 —固定承架; —軸桿,其貫穿固定承架; —墊片組件,其套設于軸桿上; —旋轉承架,其套設并固定于軸桿上; —制動套筒,其套設并固定于軸桿上,制動套筒的外周緣徑向延伸成形有一制動 凸部; —從動承架,其徑向樞設于一承座上,從動承架的樞軸與軸桿的軸心不重合,從動
承架具有一承接端及一 自由端,從動承架的承接端與制動套筒的制動凸部相抵靠。 本實用新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具有底座及上蓋,底座及上蓋間設有前述的杠桿式
樞紐器,底座上通過樞接座樞設有一從動板,從動承架的自由端推頂從動板。 當上蓋相對于底座開啟時,制動套筒隨的旋轉,制動套筒的制動凸部下壓從動承
架的承接端而使從動承架樞轉,則從動承架的自由端向上移動而推頂從動板樞轉。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在于,通過制動套筒與從動承架的相對設置,使得可攜式電子
裝置在開啟時自動將從動板樞轉為傾斜狀態(tài),以便于使用者操控或利用設置于從動板上的
組件,因此,除了增加可攜式電子裝置整體的便利性的外,亦使得可攜式電子裝置在開啟后
所呈現的整體造型有所變化。
圖1為本實用新型杠桿式樞紐器的立體外觀圖;[0015] 圖2為本實用新型杠桿式樞紐器的組件分解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杠桿式樞紐器的側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組件分解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可攜式電子裝置的開啟狀態(tài)立體圖; 圖6為本實用新型可攜式電子裝置的開啟狀態(tài)側視圖; 圖7為本實用新型可攜式電子裝置的閉合狀態(tài)立體圖; 圖8為本實用新型可攜式電子裝置的閉合狀態(tài)側視圖; 圖9為本實用新型可攜式電子裝置另一實施例的開啟狀態(tài)立體圖; 圖10為本實用新型可攜式電子裝置另一實施例的開啟狀態(tài)側視圖。主要組件符號說明l一杠桿式樞紐器IO—固定承架20--軸桿21—軸心30--墊片組件40—旋轉承架50-_制動套筒51—制動凸部60-_從動承架61—承接端62-_自由端63—樞軸64--斜面65__橫桿601—承座70—底座71--前側72—后側73--樞接座80—80A—從動板81-_回復彈簧90—上蓋
具體實施方式以下配合圖式及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為達成預定實 用新型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 請參閱圖1及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杠桿式樞紐器1包含有一固定承架10、一軸 桿20、一墊片組件30、一旋轉承架40、一制動套筒50及一從動承架60。 前述的軸桿20貫穿固定承架10。 前述的墊片組件30套設于軸桿20上并提供軸桿20摩擦停滯力及定位或限位等 功能。所述的墊片組件30包括凹凸輪組件或復數摩擦墊片以及至少一彈性件(如彈片或 彈簧),且該墊片組件30是習知技術,在此不加贅述。 前述的旋轉承架40套設并固定于軸桿20上且與軸桿20同步旋轉。 前述的制動套筒50套設并固定于軸桿20上且與軸桿20同步旋轉,制動套筒50
外周緣徑向延伸成形有一制動凸部51。 請參閱圖1至圖3所示,前述的從動承架60相鄰于制動套筒50,從動承架60具 有一承接端61及一 自由端62,從動承架60徑向樞設于一承座601上,從動承架60的樞軸 63與軸桿20的軸心21不重合,從動承架60的承接端61與制動套筒50的制動凸部51相 對應,在較佳實施例中,承接端61上成形有一斜面64,自由端62上跨設固定有一橫桿65。 當制動套筒50受軸桿20帶動旋轉時,依據制動套筒50旋轉的角度而使制動凸部51推頂或不推頂從動承架60的承接端61上的斜面64,當制動凸部51未推頂斜面64時, 從動承架60維持水平狀態(tài),當制動凸部51推頂斜面64時,從動承架60開始樞轉,此時承 接端61受力而被下壓,自由端62隨的向上翹起。 請參閱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包含有一底座70、一從動板80、一 上蓋90及兩前述的杠桿式樞紐器1。 前述的底座70具有一前側71及一后側72,底座70上接近后側72處設有兩相對 的樞接座73,前述的從動板80可設有一訊號輸出裝置或一訊號輸入裝置,例如喇叭組件、 附屬功能鍵、或甚至該從動板是一屏幕等(圖未示),從動板80樞設于兩樞接座73之間,從 動板80的端緣與底座70之間設有一回復彈簧81,兩杠桿式樞紐器1分別設于上蓋90與底 座70之間接近兩側處,固定承架10及承座601底座70相互固定,旋轉承架40與上蓋90 相互固定,從動承架60的自由端62推頂從動板80,在較佳實施例中,從動承架60利用橫桿 65推頂于從動板80的底側。 當上蓋90相對于底座70樞轉時,上蓋90帶動旋轉承架40、軸桿20及制動套筒 50相對于固定承架10及從動承架60旋轉。 請參閱圖5及圖6所示,當上蓋90與底座70呈相對開啟狀態(tài)時,制動套筒50的 制動凸部51推頂從動承架60的承接端61而使得從動承架60樞轉且自由端62向上運動, 則從動承架60利用橫桿65推頂從動板80,使從動板80受力而樞轉,則從動板80的頂側轉 向朝前,以便于使用者觀視或利用設于從動板80上的裝置。 請配合參閱圖7及圖8所示,當上蓋90與底座70呈相對閉合狀態(tài)時,制動套筒50 的制動凸部51脫離從動承架60的承接端61,此時從動承架60因失去外力而依據杠桿原理 回復至兩端平衡狀態(tài),故從動承架60的橫桿65不再推頂從動板80向上樞轉,則從動板80 因失去推頂力量而受本身的重力及回復彈簧81的彈力作用欲回復原始位置,因此,在閉合 行程中,從動板80隨著從動承架60的樞轉而回復至原始位置。 請參閱圖9及圖10所示,在另一實施例中,樞接座73設于底座70上接近前側71 處,以配合較大面積的從動板80A使用,此時,從動板80A可設置有一訊號輸出裝置或一訊 號輸入裝置,例如鍵盤組,故當從動板80A受力而一端翹起時,傾斜的鍵盤組較符合人體工 學而更便于使用者敲擊。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實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 限制,雖然本實用新型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任何所屬 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范圍內,當可利用上述揭示 的技術內容作出些許更動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凡是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 方案的內容,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 修飾,均仍屬于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一種杠桿式樞紐器,其特征在于,其中包括一固定承架;一軸桿,其貫穿固定承架;一墊片組件,其套設于軸桿上;一旋轉承架,其套設并固定于軸桿上;一制動套筒,其套設并固定于軸桿上,制動套筒的外周緣徑向延伸成形有一制動凸部;一從動承架,其徑向樞設于一承座上,從動承架的樞軸與軸桿的軸心不重合,從動承架具有一承接端及一自由端,從動承架的承接端與制動套筒的制動凸部相抵靠。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杠桿式樞紐器,其特征在于,其中從動承架的承接端上成形有 一斜面,從動承架的斜面與制動套筒的制動凸部相抵靠。
3.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杠桿式樞紐器,其特征在于,其中從動承架的自由端上跨設 固定有一橫桿。
4. 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包含有一底座、一上蓋及一從動板,底座及上 蓋之間設有兩個如權利要求1項所述的杠桿式樞紐器,其中杠桿式樞紐器的固定承架與底座相互固定,杠桿式樞紐器的旋轉承架與上蓋相互固 定,底座上設有兩樞接座,從動板樞設于兩樞接座之間,杠桿式樞紐器的從動承架的自由端 推頂從動板。
5.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一回復彈簧設于從動板與 底座之間。
6. 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杠桿式樞紐器的從動承架 的自由端推頂于從動板的一側。
7. 如權利要求4至6任一項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底座的樞接座設 于接近于底座的后側處。
8. 如權利要求4至6任一項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底座的樞接座設 于接近于底座的前側處。
9.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從動板上設有一訊號輸 出裝置。
10.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從動板上設有一訊號輸 入裝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為一種杠桿式樞紐器及具有該杠桿式樞紐器的可攜式電子裝置,當可攜式電子裝置的上蓋相對于底座開啟時,上蓋帶動軸桿進而帶動制動套筒轉動,使得制動套筒的制動凸部推頂從動承架的承接端,從動承架為的樞轉,則從動承架的自由端推頂樞設于底座上的從動板樞轉,因此,當上蓋開啟時,從動板隨的傾斜以便于使用者利用設于其上的裝置。
文檔編號H05K5/03GK201475151SQ20092015627
公開日2010年5月19日 申請日期2009年6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09年6月18日
發(fā)明者黃杰 申請人:新日興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