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連接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器組件包括:
一第一電連接器,所述第一電連接器包括一第一電路板、至少一彈性件以及至少一第一同軸電纜線,其中,所述第一電路板具有至少一第一信號線路以及至少一第一接地線路,至少一所述彈性件設(shè)置在至少一所述第一信號線路上,且至少一所述第一同軸電纜線電性連接于至少一所述第一信號線路以及至少一所述第一接地線路;以及
一第二電連接器,所述第二電連接器包括一第二電路板以及至少一第二同軸電纜線,其中,所述第二電路板具有至少一第二信號線路以及至少一第二接地線路,且至少一所述第二同軸電纜線電性連接于至少一所述第二信號線路以及至少一所述第二接地線路;
其中,至少一所述彈性件的其中一端部設(shè)置在至少一所述第一信號線路上,且至少一所述彈性件的另外一端部可分離地接觸至少一所述第二信號線路;
其中,所述第一電連接器與所述第二電連接器可分離地相互配合,且所述第一電連接器與所述第二電連接器通過至少一所述彈性件以彼此電性連接。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連接器組件,其特征在于,至少一所述第一同軸電纜線包括一第一信號線以及一第一接地線,且至少一所述第一同軸電纜線的所述第一信號線以及所述第一接地線分別與所述第一電路板的至少一所述第一信號線路以及至少一所述第一接地線路電性連接。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連接器組件,其特征在于,至少一所述第二同軸電纜線包括一第二信號線以及一第二接地線,且至少一所述第二同軸電纜線的所述第二信號線以及所述第二接地線分別與所述第二電路板的至少一所述第二信號線路以及至少一所述第二接地線路電性連接。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連接器組件,其特征在于,至少一所述彈性件具有一設(shè)置在至少一所述第一信號線路上的固定部、一從所述固定部延伸且彎折而出的彈性部以及一從所述彈性部延伸而出的接觸部,且至少一所述彈性件的所述接觸部頂?shù)炙龅诙娐钒宓闹辽僖凰龅诙盘柧€路。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連接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部為一U形結(jié)構(gòu),且所述接觸部為一從所述彈性部突起的勾形結(jié)構(gòu)。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連接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電連接器包括一用于承載所述第一電路板的第一殼體,所述第二電連接器包括一用于承載所述第二電路板的第二殼體,且所述第一殼體與所述第二殼體可分離地相互配合。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連接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殼體具有一用于部分裸露所述第一電路板的凹槽,且所述第二殼體具有一用于部分承載所述第二電路板的凸部,其中,通過所述凹槽與所述凸部的相互配合,以使得所述第一殼體與所述第二殼體相互連接,并使得所述第一電路板與所述第二電路板彼此電性接觸。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連接器組件,其特征在于,至少一所述第一信號線路以及至少一所述第二信號線路都具有至少50Ω的阻抗匹配。
9.一種連接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器組件包括:
一第一電連接器,所述第一電連接器包括一第一電路板、至少一彈性件以及至少一第一同軸電纜線,其中,所述第一電路板具有至少一第一信號線路,且至少一所述第一同軸電纜線電性連接于至少一所述第一信號線路;以及
一第二電連接器,所述第二電連接器包括一第二電路板以及至少一第二同軸電纜線,其中,所述第二電路板具有至少一第二信號線路,且至少一所述第二同軸電纜線電性連接于至少一所述第二信號線路;
其中,所述第一電連接器與所述第二電連接器可分離地相互配合,且所述第一電連接器與所述第二電連接器通過至少一所述彈性件以彼此電性連接。
10.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所述可攜式電子裝置包括一系統(tǒng)端、一天線端以及一電性連接于所述系統(tǒng)端與所述天線端的連接器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器組件包括:
一第一電連接器,所述第一電連接器包括一第一電路板、至少一彈性件以及至少一第一同軸電纜線,其中,所述第一電路板具有至少一第一信號線路,且至少一所述第一同軸電纜線電性連接于至少一所述第一信號線路;以及
一第二電連接器,所述第二電連接器包括一第二電路板以及至少一第二同軸電纜線,其中,所述第二電路板具有至少一第二信號線路,且至少一所述第二同軸電纜線電性連接于至少一所述第二信號線路;
其中,所述第一電連接器與所述第二電連接器可分離地相互配合,且所述第一電連接器與所述第二電連接器通過至少一所述彈性件以彼此電性連接;
其中,所述第一電連接器與所述第二電連接器兩者中的其中一個電性連接于所述系統(tǒng)端,且所述第一電連接器與所述第二電連接器兩者中的另外一個電性連接于所述天線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