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AGV型車輛檢查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包括:
自行走檢查車,包括車主體及安裝于所述車主體的臂架;
其中,所述車主體上設有自驅動系統(tǒng)及走直控制系統(tǒng),以使所述自行走檢查車能夠按照預定導引路徑移動;
所述臂架與所述車主體之間形成有供待檢車輛通過的通道,所述臂架上設有射線檢查裝置,用于在所述自行走檢查車移動至所述待檢車輛對應的位置時,對所述待檢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AGV型車輛檢查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走直控制系統(tǒng)包括:
反射板,與所述自行走檢查車的預定導引路徑平行設置;
第一測距儀,設在所述車主體的首端,用于測量所述車主體的首端與所述反射板的垂直距離;
第二測距儀,設在所述車主體的尾端,用于測量所述車主體的尾端與所述反射板的垂直距離;和
導航裝置,用于根據所述第一測距儀及所述第二測距儀的測量結果,向所述自行走檢查車發(fā)送導航信號,以使所述自行走檢查車按照預定導引路徑移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AGV型車輛檢查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射線檢查裝置包括:
射線源及與所述射線源相對的探測器,所述射線源與所述探測器之間的區(qū)域設有泊車區(qū),所述泊車區(qū)為平行于所述自行走檢查車的預定導引路徑設置的長條形區(qū)域,所述射線檢查裝置能夠對位于所述泊車區(qū)內的所述待檢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當所述車主體帶動所述臂架移動至所述待檢車輛對應的位置時,所述射線檢查裝置對所述待檢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AGV型車輛檢查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所述臂架包括水平臂架和豎直臂架,所述水平臂架的一端與所述車主體相連,所述水平臂架的另一端與所述豎直臂架的上端相連;
其中,所述水平臂架與所述車主體可轉動連接,以使所述水平臂架能夠向靠近或遠離所述車主體的方向轉動;和/或,所述豎直臂架與所述水平臂架可轉動連接,以使所述豎直臂架能夠向靠近或遠離所述水平臂架的方向轉動。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AGV型車輛檢查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所述自驅動系統(tǒng)包括:
安裝于所述車主體底部的移動輪、驅動所述移動輪轉動的驅動電機及向整個所述自行走檢查車提供電力的電源裝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AGV型車輛檢查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源裝置為電池;
所述AGV型車輛檢查系統(tǒng)還包括:充電樁,用于在所述自行走檢查車移動至所述充電樁所在的位置時與所述電池建立連接,以使外部電源通過所述充電樁向所述電池充電。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AGV型車輛檢查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所述充電樁還用于在所述充電樁與所述電池建立連接時,切換至外部電源向整個所述自行走檢查車提供電力。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AGV型車輛檢查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所述充電樁通過受電弓的方式或無線的方式與所述電池建立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AGV型車輛檢查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
所述自行走檢查車的預定導引路徑的一端或兩端設有所述充電樁;
所述AGV型車輛檢查系統(tǒng)還包括:充電控制裝置,用于在所述電池的當前剩余電量小于預設閥值時,向所述自行走檢查車發(fā)送充電控制信號,以使所述自行走檢查車移動至所述充電樁所在的位置為所述電池充電。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AGV型車輛檢查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無線通信裝置,所述射線檢查裝置通過所述無線通信裝置與終端建立無線網絡連接,所述射線檢查裝置的檢查結果通過所述無線通信裝置發(fā)送給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