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濾清器的固定支架及汽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燃油濾清器固定支架及汽車,該固定支架包括罩體,燃油濾清器固定于所述罩體上,所述罩體包括一承載部,承載部用于承載所述燃油濾清器,承載部至少能覆蓋所述燃油濾清器的一個平行投影面;連接件,罩體通過所述連接件固定于汽車的燃油箱上。本發(fā)明提供的汽車燃油濾清器固定支架,承載部用于承載燃油濾清器,由于其在面積上至少能夠覆蓋燃油濾清器的一個平行投影面,在實際使用中,承載部至少能夠防護燃油濾清器靠地的一面,當汽車在使用過程中地面有雜物因外力壓飛而沖擊燃油濾清器時,承載部將燃油濾清器與雜物隔離,使燃油濾清器的保護涂層不會因為雜物沖擊而脫落,更不會發(fā)生擊穿漏油現(xiàn)象,從而有效的保護燃油濾清器。
【專利說明】燃油濾清器的固定支架及汽車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汽車技術,具體涉及一種燃油濾清器的固定支架及汽車。
【背景技術】
[0002]燃油濾清器是汽車發(fā)動機系統(tǒng)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布置于汽車的燃油箱和發(fā)動機之間,用于將燃油中的雜質過濾掉,以向發(fā)動機提供潔凈無雜質的燃油。
[0003]整車設計中,為了追求車體內部的寬大空間,設計時盡可能的壓縮汽車底盤上各零部件占據的空間。對于燃油濾清器,圖1為現(xiàn)有技術中燃油濾清器支架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現(xiàn)有技術中燃油濾清器支架和燃油箱結構示意圖,如圖1和圖2所示,現(xiàn)有技術中,為了減少燃油濾清器3占據的底盤空間,通過一個圓箍形的支架I捆住燃油濾清器3,然后將支架I和燃油濾清器3整體直接固定到燃油箱2的外表面上。
[0004]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之處在于,燃油濾清器連同燃油箱一起布置于汽車的底部,而且燃油濾清器沒有防護措施,而汽車的使用環(huán)境復雜,汽車車底常遇到各種雜物如石子、玻璃的沖擊,這些雜物有可能導致燃油濾清器表面的保護涂層剝落,從而使其容易銹蝕;更進一步的,尖銳的雜物有可能穿透燃油濾清器,導致漏油。因此,現(xiàn)有技術中的支架無法在復雜的汽車使用環(huán)境中保護燃油濾清器。
【發(fā)明內容】
[0005]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燃油濾清器固定支架及汽車,在復雜的汽車使用環(huán)境中有效的保護燃油濾清器。
[0006]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0007]一種汽車燃油濾清器的固定支架,包括:
[0008]罩體,燃油濾清器固定于所述罩體上,所述罩體包括一承載部,所述承載部用于承載所述燃油濾清器,所述承載部至少能覆蓋所述燃油濾清器的一個平行投影面;
[0009]連接件,所述罩體通過所述連接件固定于汽車的燃油箱上。
[0010]上述的固定支架,可選的,所述罩體為板狀結構、網格狀結構或格柵狀結構。
[0011]上述的固定支架,進一步的,還包括:
[0012]固定件,所述燃油濾清器通過所述固定件與所述罩體可拆卸式連接。
[0013]上述的固定支架,進一步的,所述罩體為一筒體,所述筒體為分體式結構。
[0014]上述的固定支架,優(yōu)選的,所述筒體在其軸向上的兩個端面上開設有通孔;
[0015]所述筒體上還開設有三個與所述通孔相連的徑向間隙,所述徑向間隙將所述筒體分隔為第一殼體、第二殼體以及第三殼體;
[0016]所述連接件設置于所述第一殼體上,所述第二殼體和第三殼體與第一殼體可打開式連接。
[0017]上述的固定支架,優(yōu)選的,所述第二殼體和第三殼體在所述筒體的軸向上與所述
第一殼體可轉動連接。[0018]上述的固定支架,優(yōu)選的,所述第三殼體和所述第二殼體相接觸部位的外表面上設有相對應的凸臺,兩個所述凸臺上開設有相對應的螺孔,兩個所述凸臺通過螺接在所述螺孔中的螺釘連接。
[0019]上述的固定支架,優(yōu)選的,所述第三殼體為所述承載部,所述第三殼體外表面的面積大于所述第一殼體或第二殼體外表面的面積。
[0020]上述的固定支架,進一步的,所述第二殼體的外表面上設有多個管卡。
[0021]一種汽車,包括燃油箱以及通過支架固定在燃油箱上的燃油濾清器,所述支架為上述的固定支架。
[0022]本發(fā)明提供的汽車燃油濾清器的固定支架,承載部用于承載燃油濾清器,由于其在面積上至少能夠覆蓋燃油濾清器的一個平行投影面,在實際使用中,承載部至少能夠防護燃油濾清器靠地的一面,當汽車在使用過程中地面有雜物因外力壓飛而沖擊燃油濾清器時,承載部將燃油濾清器與雜物隔離,使燃油濾清器的保護涂層不會因為雜物沖擊而脫落,更不會發(fā)生擊穿漏油現(xiàn)象,從而有效的保護燃油濾清器。
[0023]優(yōu)選地,當本發(fā)明提供的固定支架為筒體時,更做到了對燃油濾清器的全面防護。
[0024]由于上述固定支架具有上述技術效果,包含該固定支架的汽車也當然具有相應的技術效果。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5]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申請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中記載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26]圖1為現(xiàn)有技術中燃油濾清器支架的結構示意圖;
[0027]圖2為現(xiàn)有技術中燃油濾清器支架和燃油箱結構示意圖;
[0028]圖3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固定支架的結構示意圖;
[0029]圖4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固定支架的側視圖;
[0030]圖5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固定支架和燃油濾清器的結構示意圖;
[0031]圖6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固定支架和燃油濾清器的主視圖。
[0032]附圖標記說明:
[0033]1、支架; 2、燃油箱;3、燃油濾清器;4、筒體;
[0034]41、第一殼體;42、第二殼體;43、第三殼體;5、支座;
[0035]6、管卡; 7、凸臺; 8、通孔; 9、合頁。
【具體實施方式】
[0036]為了使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更好地理解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作進一步的詳細介紹。
[0037]圖3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固定支架的結構示意圖,圖4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固定支架的側視圖,如圖3和圖4所示,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汽車燃油濾清器的固定支架,包括罩體和連接件,燃油濾清器固定于罩體上,罩體包括一承載部,承載部用于承載燃油濾清器,承載部至少能覆蓋燃油濾清器的一個平行投影面;罩體通過連接件固定于汽車的燃油箱上。
[0038]具體的,承載部外形上優(yōu)選與燃油濾清器的外形相配合,在尺寸上至少能夠包裹燃油濾清器靠地的一面,現(xiàn)有技術中的燃油濾清器為圓柱狀,因此本實施例中的承載部外形優(yōu)選為圓筒狀。承載部的具體結構優(yōu)選為板狀結構,也可以是網格狀或格柵狀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其它結構。需要指出的是,選用網格狀或格柵狀等帶孔結構時,其孔結構的尺寸應小于大多數(shù)雜物的外形尺寸。連接件可以是焊接件、螺接件或者鉚接件,也可以是現(xiàn)有技術中能夠完成其它連接方式的連接件。連接件和承載部均設置于罩體上,當承載部足夠大以致能夠完全包裹燃油濾清器時,連接件可以直接設置在承載部上,當承載部較小時,連接件也可以與承載部間接連接。
[0039]本實施例提供的固定支架,承載部用于承載燃油濾清器,由于其在面積上至少能夠覆蓋燃油濾清器的一個平行投影面,在實際使用中,承載部至少能夠防護燃油濾清器靠地的一面,當汽車在使用過程中地面有雜物因外力壓飛而沖擊燃油濾清器時,承載部將燃油濾清器與雜物隔離,使燃油濾清器的保護涂層不會因為雜物沖擊而脫落,更不會發(fā)生擊穿漏油現(xiàn)象,從而有效的保護燃油濾清器。
[0040]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汽車燃油濾清器固定支架,進一步的,如圖3和圖4所示,罩體選擇為筒體4,連接件選擇為支座5,筒體4內部設置有用于容納燃油濾清器3的空腔,連接件設置于筒體4的外表面上,筒體4上開設有供燃油濾清器3的進油口和出油口伸出筒體4外部的通孔8。
[0041]具體的,本實施例提供的固定支架,主體為一個能夠包裹和承載燃油濾清器3的筒體4,該筒體4上除了開設兩個供燃油濾清器3的進油口和出油口伸出筒體4外部的通孔8外,為全閉合結構。該筒體4的具體外形本實施例不做限定,可以為圓筒、橢圓筒或其它適合汽車底盤構造的筒狀結構,保證其能夠包裹和承載燃油濾清器3即可。另外,基于安裝的方便,筒體4上還連接有支座5,支座5用于與汽車的燃油箱2焊接。
[0042]本實施例提供的汽車燃油濾清器固定支架,除供燃油濾清器3進油口和出油口伸出的通孔8外,其余部分均為閉合式的筒體4,燃油濾清器3安裝于筒體4內部,從而做到對燃油濾清器的全方面防護,當汽車使用過程中有雜物沖擊燃油濾清器3時,筒體4將燃油濾清器3與雜物隔離,使燃油濾清器3的保護涂層不會因為沖擊而脫落,更不會發(fā)生擊穿漏油現(xiàn)象,從而有效的保護燃油濾清器3。
[0043]本實施例提供的固定支架,為了燃油濾清器3安裝和維修的方便,進一步的,筒體4上至少有一部分為可打開式的結構,該可打開式的結構用于放入和取出燃油濾清器3。
[0044]本實施例提供的固定支架,更進一步的,通孔8開設于圓筒體的兩個筒體4上兩個軸向端面的中心部位,筒體4上開設有三個與通孔8相連的徑向間隙,徑向間隙將筒體4分隔為第一殼體41、第二殼體42以及第三殼體43,支座5設置于第一殼體41上,第二殼體42和第三殼體43與第一殼體41可打開式連接,用于在第二殼體42和/或第三殼體43打開時取出或放入濾清器,以及在第二殼體42、第三殼體43以及第一殼體41閉合時包裹濾清器。
[0045]本實施例中,筒體4由第一殼體41、第二殼體42和第三殼體43組裝而成,其中,第一殼體41與燃油箱2焊接,第二殼體42和第三殼體43與第一殼體41可打開式連接,以便于燃油濾清器3的放入和拿出。此處可打開式連接可以是轉動連接,即通過第二殼體42和第三殼體43通過合頁9連接第一殼體41,轉動打開和關閉;也可以第二殼體42和第三殼體43本身是可伸縮式,類似于伸縮節(jié)或嬰兒車的斗篷結構,壓縮時打開筒體4取出和放入燃油濾清器3,展開時承載和包裹燃油濾清器3 ;還可以是旋轉結構,第一殼體41內部設有滑道,第二殼體42的尺寸小于第一殼體41,可以通過滑道滑入第一殼體41內部,第三殼體43亦然??纱蜷_式結構在機械領域種類眾多,均可適用本發(fā)明,此處不一一列舉。安裝和維修時,可打開式結構打開和閉合即可完成燃油濾清器3的換裝,使燃油濾清器3的安裝和維護均更為方便。
[0046]本實施例優(yōu)選適用合頁9連接第一殼體41與第二殼體42和第三殼體43,結構簡單,成本低,使用方便。圖5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固定支架和燃油濾清器3的結構示意圖;圖6為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的固定支架和燃油濾清器3的主視圖。如圖5和圖6所示,在實際使用中,第三殼體43相比第一殼體41和第二殼體42更接近地面,維修時,大多在車底維修,因此拆卸第三殼體43最為方便,優(yōu)選第三殼體43的外表面面積大于第一殼體41和第二殼體42的外表面面積,其扇形角優(yōu)選為90度或更大,此時燃油濾清器3進出筒體4的通道空間更大。
[0047]本實施例提供的固定支架,第二殼體42和第三殼體43應相連接且便于打開,本實施例優(yōu)選螺紋連接,第三殼體43和第二殼體42相接觸部位的外表面上設置相對應的凸臺7,兩個凸臺7上開設相對應的螺孔,兩個凸臺7通過螺接在螺孔中的螺釘連接。
[0048]本實施例提供的固定支架,安裝時,先打開第二殼體42或第三殼體43以放入燃油濾清器3,然后將第二殼體42和第三殼體43通過凸臺7上螺孔和螺釘連接。然后通過第一殼體41上的支座5將裝有燃油濾清器3的筒體4焊接于燃油箱2上,安裝結束。維修時,維修人員卸下凸臺7上的螺釘,打開第三殼體43,取出燃油濾清器3,維修結束后,將第三殼體43放置在大概水平的位置,然后將燃油濾清器3放在第三殼體43上,合上第三殼體43,將凸臺7的螺釘重新擰緊,第三殼體43與第二殼體42連接,維修結束。
[0049]現(xiàn)有技術中燃油濾清器3支架上的管卡6可相應的設計于本實施例提供的筒體4上。
[0050]本實施例還提供一種汽車,在汽車的燃油箱2上焊接有上述的固定支架。
[0051]本實施例提供的汽車,其燃油濾清器固定支架的承載部用于承載燃油濾清器,由于其在面積上至少能夠覆蓋燃油濾清器的一個平行投影面,在實際使用中,承載部至少能夠防護燃油濾清器靠地的一面,當汽車在使用過程中地面有雜物因外力壓飛而沖擊燃油濾清器時,承載部將燃油濾清器與雜物隔離,使燃油濾清器的保護涂層不會因為雜物沖擊而脫落,更不會發(fā)生擊穿漏油現(xiàn)象,從而有效的保護燃油濾清器。
[0052]以上只通過說明的方式描述了本發(fā)明的某些示范性實施例,毋庸置疑,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偏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可以用各種不同的方式對所描述的實施例進行修正。因此,上述附圖和描述在本質上是說明性的,不應理解為對本發(fā)明權利要求保護范圍的限制。
【權利要求】
1.一種汽車燃油濾清器的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罩體,燃油濾清器固定于所述罩體上,所述罩體包括一承載部,所述承載部用于承載所述燃油濾清器,所述承載部至少能覆蓋所述燃油濾清器的一個平行投影面; 連接件,所述罩體通過所述連接件固定于汽車的燃油箱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罩體為板狀結構、網格狀結構或格柵狀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固定件,所述燃油濾清器通過所述固定件與所述罩體可拆卸式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罩體為一筒體,所述筒體為分體式結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筒體在其軸向上的兩個端面上開設有通孔; 所述筒體上還開設有三個與所述通孔相連的徑向間隙,所述徑向間隙將所述筒體分隔為第一殼體、第二殼體以及第三殼體; 所述連接件設置于所述第一殼體上,所述第二殼體和第三殼體與第一殼體可打開式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殼體和第三殼體在所述筒體的軸向上與所述第一殼體可轉動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殼體和所述第二殼體相接觸部位的外表面上設有相對應的凸臺,兩個所述凸臺上開設有相對應的螺孔,兩個所述凸臺通過螺接在所述螺孔中的螺釘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殼體為所述承載部,所述第三殼體外表面的面積大于所述第一殼體或第二殼體外表面的面積。
9.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固定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殼體的外表面上設有多個管卡。
10.一種汽車,包括燃油箱以及通過支架固定在燃油箱上的燃油濾清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為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固定支架。
【文檔編號】F02M37/22GK103993996SQ201410253607
【公開日】2014年8月20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6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6月6日
【發(fā)明者】穆海寧, 金艷芳, 童元 申請人:安徽江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