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靜態(tài)混流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外筒(1),所述外筒(1)內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混流單元,且在外筒(1)內相鄰的混流單元的結構布置相對于其連接面為對稱布置;
所述混流單元包括中筒(2)和內筒(3),
所述中筒(2)設在外筒(1)內,且中筒(2)與外筒(1)固定連接,所述中筒(2)的軸線B與外筒(1)的軸線A之間的夾角α為15°~25°;
所述中筒(2)內設有兩個內徑相等的內筒(3),且兩個內筒(3)均與中筒(2)固定連接,所述兩個內筒(3)的軸線C與外筒(1)的軸線A之間的夾角β均為15°~3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靜態(tài)混流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翼板(4),所述中筒(2)的外壁通過第一翼板(4)與外筒(1)的內壁固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靜態(tài)混流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翼板(5),所述內筒(3)的外壁通過第二翼板(5)與中筒(2)的內壁固定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靜態(tài)混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筒(2)的軸線B與外筒(1)的軸線A之間的夾角α為1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靜態(tài)混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內筒(3)的軸線C與外筒(1)的軸線A之間的夾角β為25°。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靜態(tài)混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筒(1)的兩端設有與排煙管道連接的法蘭(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