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錘式粉碎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機架、安裝在所述機架上的粉碎機構、連接所述粉碎機構的進料機構、連接所述粉碎機構的出料機構、以及連接所述出料機構的泄壓機構;所述粉碎機構包括:連接在所述機架上的粉碎箱、安裝在所述粉碎箱內(nèi)的轉盤、連接在所述粉碎箱一側且樞接所述轉盤的中心的粉碎電機、以及樞接在所述粉碎箱一端的活動門;所述粉碎箱的底端設有位于所述轉盤外側的弧形篩板和位于所述弧形篩板下方的出料口;所述轉盤上均勻設置有多個朝向所述活動門凸伸的粉碎柱;所述活動門的一端樞接在所述粉碎箱的一端;所述活動門的內(nèi)側設有對應所述粉碎柱的活動槽;所述進料機構包括:進料槽和連通所述進料槽底部的進料管;所述進料管連通所述活動門的中心;所述出料機構包括:連通所述出料口的出料槽、連接在所述出料槽下方的出料電機、以及連接所述出料電機的導料口;所述泄壓機構包括:連通所述出料槽的泄壓口和連接所述泄壓口的收料袋;所述收料袋設有多個排氣孔。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錘式粉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收料袋為布袋或者塑料袋。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錘式粉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門的內(nèi)側設有多個凸環(huán);相鄰兩個所述凸環(huán)構成一個所述活動槽;每個所述凸環(huán)設有凸齒。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錘式粉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門的內(nèi)側設有位于所述凸環(huán)外側的密封環(huán)。
5.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錘式粉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泄壓機構還包括:安裝在所述出料槽內(nèi)的氣壓傳感器和設置在所述泄壓口處的電磁閥;所述氣壓傳感器電連接所述電磁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