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子自動化滅塵裝置。
背景技術:在特定場合,粉塵濃度呈不定時變化,因為粉塵易導致爆炸,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需要進行時時人工監(jiān)測來保證安全,這樣不僅費時費力,且監(jiān)測人員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技術實現(xiàn)要素: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電子自動化滅塵裝置,能夠自動感應粉塵的濃度,并作出相應的措施。上述的目的通過以下的技術方案實現(xiàn):一種電子自動化滅塵裝置,其組成包括:環(huán)形管1、支桿、連桿10、噴頭4,所述的環(huán)形管1的頂端固定連接環(huán)形水箱2,所述的環(huán)形水箱2連接水管3,所述的水管3的底端連接噴頭4,所述的水管3上設置電磁閥5,所述的環(huán)形管1的中心連接粉塵傳感器感應箱6,所述的粉塵傳感器感應箱6的中心通過延長桿7連接探頭8,所述的粉塵傳感器感應箱6連接在支撐盤9上,所述的環(huán)形管1上連接連桿10,所述的連桿10的底端連接粉塵沉淀箱11的頂端蓋12;所述的環(huán)形管1上通過加強筋27連接支撐盤9,所述的支撐盤9的頂面設置電動機Ⅰ13,所述的電動機Ⅰ13的輸出軸通過聯(lián)軸器14連接承重桿15,所述的承重桿15連接保護殼16,所述的保護殼16內裝入電動機Ⅱ,所述的保護殼16的兩端固定連接車軸17,所述的車軸17連接車輪18,所述的車輪18在軌道上滾動,所述的軌道設置在頂棚,所述的環(huán)形管1的頂面通過斜支桿19連接承重桿15。所述的一種電子自動化滅塵裝置,所述的粉塵沉淀箱11包括箱體與頂端蓋12,所述的箱體螺紋連接頂端蓋12,所述的箱體的左側開有進風口20,所述的進風口20內裝入粉塵沉淀箱風扇21,所述的箱體的內部左側設置大顆粒濾板22,所述的箱體的底部裝入活性炭吸附層Ⅰ23,所述的箱體的中間設置活性炭吸附層Ⅱ24,所述的箱體的內部左側設置微濾層25,所述的箱體的右側開有出風口26。所述的一種電子自動化滅塵裝置,所述的粉塵傳感器感應箱6連接單片機,所述的單片機接收粉塵傳感器的信號,所述的單片機還接收電源管理模塊與復位電路的信號,所述的單片機將信號傳遞給繼電器驅動電路,所述的繼電器驅動電路將信號傳遞給電磁閥5與粉塵沉淀箱風扇21,所述的粉塵沉淀箱風扇21與電源管理模塊均接收供電電源電壓信號。有益效果:1.本實用新型的電磁閥受單片機控制可以控制噴頭進行噴水降塵,自動化程度高,節(jié)省人工。2.本實用新型的電動機Ⅰ配合電動機Ⅱ使用控制整個環(huán)形管的角度轉動與位置移動,針對不同位置進行滅塵。3.本實用新型自動化程度高減少人工作業(yè),增強人員安全性,減少因粉塵引起的身體危害。附圖說明:附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附圖2是附圖1的俯視圖。附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上部示意圖。附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粉塵沉淀箱剖視圖。附圖5是本實用新型的電氣流程圖。具體實施方式:實施例1一種電子自動化滅塵裝置,其組成包括:環(huán)形管1、支桿、連桿10、噴頭4,所述的環(huán)形管1的頂端固定連接環(huán)形水箱2,所述的環(huán)形水箱2連接水管3,所述的水管3的底端連接噴頭4,所述的水管3上設置電磁閥5,所述的環(huán)形管1的中心連接粉塵傳感器感應箱6,所述的粉塵傳感器感應箱6的中心通過延長桿7連接探頭8,所述的粉塵傳感器感應箱6連接在支撐盤9上,所述的環(huán)形管1上連接連桿10,所述的連桿10的底端連接粉塵沉淀箱11的頂端蓋12;所述的環(huán)形管1上通過加強筋27連接支撐盤9,所述的支撐盤9的頂面設置電動機Ⅰ13,所述的電動機Ⅰ13的輸出軸通過聯(lián)軸器14連接承重桿15,所述的承重桿15連接保護殼16,所述的保護殼16內裝入電動機Ⅱ,所述的保護殼16的兩端固定連接車軸17,所述的車軸17連接車輪18,所述的車輪18在軌道上滾動,所述的軌道設置在頂棚,所述的環(huán)形管1的頂面通過斜支桿19連接承重桿15。實施例2實施例1所述的一種電子自動化滅塵裝置,所述的粉塵沉淀箱11包括箱體與頂端蓋12,所述的箱體螺紋連接頂端蓋12,所述的箱體的左側開有進風口20,所述的進風口20內裝入粉塵沉淀箱風扇21,所述的箱體的內部左側設置大顆粒濾板22,所述的箱體的底部裝入活性炭吸附層Ⅰ23,所述的箱體的中間設置活性炭吸附層Ⅱ24,所述的箱體的內部左側設置微濾層25,所述的箱體的右側開有出風口26。實施例3實施例1所述的一種電子自動化滅塵裝置,所述的粉塵傳感器感應箱6連接單片機,所述的單片機接收粉塵傳感器的信號,所述的單片機還接收電源管理模塊與復位電路的信號,所述的單片機將信號傳遞給繼電器驅動電路,所述的繼電器驅動電路將信號傳遞給電磁閥5與粉塵沉淀箱風扇21,所述的粉塵沉淀箱風扇21與電源管理模塊均接收供電電源電壓信號。當然,上述說明并非是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本實用新型也并不僅限于上述舉例,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的實質范圍內所做出的變化、改型、添加或替換,也應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