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3D打印機部件,具體是一種3D打印機底座。
背景技術:
3D打印機又稱三維打印機(3DP),是一種累積制造技術,即快速成形技術的一種機器,它是一種數(shù)字模型文件為基礎,運用特殊蠟材、粉末狀金屬或塑料等可粘合材料,通過打印一層層的粘合材料來制造三維的物體。現(xiàn)階段三維打印機被用來制造產(chǎn)品。逐層打印的方式來構造物體的技術。3D打印機的原理是把數(shù)據(jù)和原料放進3D打印機中,機器會按照程序把產(chǎn)品一層層造出來。
3D打印機與傳統(tǒng)打印機最大的區(qū)別在于它使用的“墨水”是實實在在的原材料,堆疊薄層的形式有多種多樣,可用于打印的介質種類多樣,從繁多的塑料到金屬、陶瓷以及橡膠類物質。有些打印機還能結合不同介質,令打印出來的物體一頭堅硬而另一頭柔軟。
現(xiàn)在比較流行的是以熔融沉積快速成型(Fused Deposition Modeling,F(xiàn)DM)的3D打印機,這類打印機在工作時一般是通過熔融絲料,一層一層沉積堆砌而成的,現(xiàn)在打印工件一般都是單種材質的絲料,一般都是通過單噴頭打印,導致多種材質的配合打印無法實現(xiàn),所以現(xiàn)在有雙噴頭的打印機應運而生,但是這類雙噴頭打印機由于具備兩個獨立的螺桿驅動系統(tǒng),現(xiàn)在的3D打印機底座底座無法滿足安裝調節(jié)和使用要求。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3D打印機底座,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3D打印機底座,包括底座主體,所述底座主體上端設有放置架,所述放置架兩端設有框架放置槽,所述框架放置槽外側設有連接板,所述連接板上裝有連接通孔,所述放置架上設有支架,所述支架上端設有滑桿,所述支架之間設有齒條滑軌,所述齒條滑軌上端設有齒條,所述底座主體下端中心位置設有軸承座槽,所述底座主體前面兩端設有副螺桿通孔,所述副螺桿通孔內(nèi)側設有導柱安裝孔,所述導柱安裝孔內(nèi)側設有主螺桿軸承座槽,所述副螺桿通孔和主螺桿軸承座槽前后設置。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主體和放置架均是不銹鋼構成。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連接板焊接在放置架上。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副螺桿通孔下端兩側設有連接螺紋孔。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軸承座槽兩側設有螺紋孔。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結構新穎,結構穩(wěn)固,滿足了雙螺桿驅動系統(tǒng)的安裝和使用要求。
附圖說明
圖1為3D打印機底座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底座主體、2-副螺桿通孔、3-連接通孔、4-框架放置槽、5-支架、6-放置架、7-齒條、8-齒條滑軌、9-滑桿、10-連接板、11-螺紋孔、12-軸承座槽、13-主螺桿軸承座槽、14-導柱安裝孔、15-連接螺紋孔。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3D打印機底座,包括底座主體1,底座主體1上端設有放置架6,放置架6兩端設有框架放置槽4,框架放置槽4外側設有連接板10,連接板10上裝有連接通孔3,放置架6上設有支架5,支架5上端設有滑桿9,支架5之間設有齒條滑軌8,齒條滑軌8上端設有齒條7,底座主體1下端中心位置設有軸承座槽12,底座主體1前面兩端設有副螺桿通孔2,副螺桿通孔2內(nèi)側設有導柱安裝孔14,導柱安裝孔14內(nèi)側設有主螺桿軸承座槽13,副螺桿通孔2和主螺桿軸承座槽13前后設置,底座主體1和放置架6均是不銹鋼構成,連接板10焊接在放置架6上,副螺桿通孔2下端兩側設有連接螺紋孔15,軸承座槽12兩側設有螺紋孔11。
本實用新型結構新穎,結構穩(wěn)固,通過框架放置槽和連接板的設計,滿足了3D打印機框架的安裝要求,通過齒條滑軌和滑桿的設計,滿足了工作臺的滑動驅動的安裝要求,通過副螺桿通孔和主螺桿軸承座槽的設計,實現(xiàn)雙螺桿驅動系統(tǒng)的雙螺桿安裝要求,通過軸承座槽的設計,實現(xiàn)副螺桿驅動機構的安裝要求,本實用新型滿足了雙螺桿驅動系統(tǒng)的安裝和使用要求。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nèi)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nèi)。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