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機械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堆高車的提升機構。
背景技術:
堆高車主要用于貨物搬運和堆高,廣泛用于工廠、倉庫和碼頭等眾多需要裝卸貨物的場所,其具有操作方便、效率高等優(yōu)點。
使用時,通過手柄總成來控制驅動總成從而實現堆高車的行進、轉彎等操作,還可通過手柄總成來控制驅動總成從而實現對門架總成的控制,對貨物進行裝卸、運輸、堆垛等操作。但是,目前市場上銷售的堆高車也存在著一些問題,門架總成中,貨叉只能固定在一個角度,不可調節(jié),一般是保持水平狀態(tài),這樣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容易因震動而脫離貨叉,而且對運送貨物的形狀有較嚴格的要求,比如圓柱狀的貨物在這種堆高車上運輸時很容易掉落。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提出一種堆高車的提升機構,解決了現有技術中堆高車的貨叉不可調節(jié),貨物易脫離,造成安全隱患的問題。
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一種堆高車的提升機構,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兩側分別設置有豎直方向的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
所述第一立柱上滑設有第一升降罩,所述第一升降罩內設置有第一升降油缸,所述第一升降油缸的下端設置在所述底座上,所述第一升降油缸的上端設置在所述第一升降罩內;所述第一升降罩的下部鉸接有第一貨叉,所述第一貨叉的頭部伸出所述第一升降罩,所述第一貨叉的尾端位于所述第一升降罩內;所述第一升降罩內設置有第一旋轉油缸,所述第一旋轉油缸位于所述第一貨叉的上方,所述第一旋轉油缸的活塞桿與所述第一貨叉的尾端連接;
所述第二立柱上滑設有第二升降罩,所述第二升降罩內設置有第二升降油缸,所述第二升降油缸的下端設置在所述底座上,所述第二升降油缸的上端設置在所述第二升降罩內;所述第二升降罩的下部鉸接有第二貨叉,所述第二貨叉的頭部伸出所述第二升降罩,所述第二貨叉的尾端位于所述第二升降罩內;所述第二升降罩內設置有第二旋轉油缸,所述第二旋轉油缸位于所述第二貨叉的上方,所述第二旋轉油缸的活塞桿與所述第二貨叉的尾端連接;
所述第一貨叉上設有靠近所述第一升降罩的第一近端壓力傳感器和遠離所述第一升降罩的第一遠端壓力傳感器;
所述第二貨叉上設有靠近所述第二升降罩的第二近端壓力傳感器和遠離所述第二升降罩的第二遠端壓力傳感器;
所述第一近端壓力傳感器、第一遠端壓力傳感器、第二近端壓力傳感器和第二遠端壓力傳感器與控制所述第一升降油缸、第一旋轉油缸、第二升降油缸和第二旋轉油缸工作的控制器相連。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升降油缸的上端設置在所述第一升降罩內部的頂端;所述第二升降油缸的上端設置在所述第二升降罩內部的頂端。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上設置有滑槽,所述第一升降罩和第二升降罩上設置有滑軌,所述滑軌滑設于所述滑槽內。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立柱和第二立柱之間連接有加強桿。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旋轉油缸與所述第一升降罩鉸接固定;所述第二旋轉油缸與所述第二升降罩鉸接固定。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升降罩內設置有用于限制所述第一貨叉的尾端向上運動的第一內限位裝置;所述第二升降罩內設置有用于限制所述第二貨叉的尾端向上運動的第二內限位裝置。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升降罩外設置有用于限制所述第一貨叉的頭部向下運動的第一外限位裝置;所述第二升降罩外設置有用于限制所述第二貨叉的頭部向下運動的第二外限位裝置。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升降罩和第二升降罩之間連接有連接桿,所述連接桿的兩端分別鉸接在所述第一升降罩和第二升降罩上。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貨叉的頭部下方設置有第一滾輪;所述第二貨叉的頭部下方設置有第二滾輪。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為:
本發(fā)明結構簡單,設計合理;第一貨叉與第二貨叉單獨控制,通過第一近端壓力傳感器、第一遠端壓力傳感器、第二近端壓力傳感器和第二遠端壓力傳感器監(jiān)測貨叉上貨物的重心是否穩(wěn)定,控制器根據各壓力傳感器的測量數據向第一升降油缸、第二升降油缸、第一旋轉油缸和第二旋轉油缸發(fā)送工作信號,調整第一貨叉與第二貨叉的相對高度或者第一貨叉與第二貨叉各自的傾斜角度。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本發(fā)明一個實施例的側面結構示意圖。
其中:
1、底座;2、第一立柱;3、第一升降罩;4、第一升降油缸;5、第一貨叉;6、第一旋轉油缸;7、第一近端壓力傳感器;8、第一遠端壓力傳感器;9、滑槽;10、滑軌;11、第一內限位裝置;16、第一外限位裝置;17、第一滾輪。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中的堆高車的提升機構,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的兩側分別設置有豎直方向的第一立柱2和第二立柱。本實施例中的堆高車的提升機構為左右對稱結構,因此僅以圖1為例說明。
所述第一立柱2上滑設有第一升降罩3,所述第一升降罩3內設置有第一升降油缸4,所述第一升降油缸4的下端設置在所述底座1上,所述第一升降油缸4的上端設置在所述第一升降罩3內;所述第一升降罩3的下部鉸接有第一貨叉5,所述第一貨叉5的頭部伸出所述第一升降罩3,所述第一貨叉5的尾端位于所述第一升降罩3內;所述第一升降罩3內設置有第一旋轉油缸6,所述第一旋轉油缸6位于所述第一貨叉5的上方,所述第一旋轉油缸6的活塞桿與所述第一貨叉5的尾端連接。
所述第二立柱上滑設有第二升降罩,所述第二升降罩內設置有第二升降油缸,所述第二升降油缸的下端設置在所述底座1上,所述第二升降油缸的上端設置在所述第二升降罩內;所述第二升降罩的下部鉸接有第二貨叉,所述第二貨叉的頭部伸出所述第二升降罩,所述第二貨叉的尾端位于所述第二升降罩內;所述第二升降罩內設置有第二旋轉油缸,所述第二旋轉油缸位于所述第二貨叉的上方,所述第二旋轉油缸的活塞桿與所述第二貨叉的尾端連接。
所述第一貨叉5上設有靠近所述第一升降罩3的第一近端壓力傳感器7和遠離所述第一升降罩3的第一遠端壓力傳感器8;所述第二貨叉上設有靠近所述第二升降罩的第二近端壓力傳感器和遠離所述第二升降罩的第二遠端壓力傳感器。
所述第一近端壓力傳感器7、第一遠端壓力傳感器8、第二近端壓力傳感器和第二遠端壓力傳感器與控制所述第一升降油缸4、第一旋轉油缸6、第二升降油缸和第二旋轉油缸工作的控制器(圖中未示出)相連。
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升降油缸4的上端設置在所述第一升降罩3內部的頂端,帶動第一升降油缸4上下運動;所述第二升降油缸的上端設置在所述第二升降罩內部的頂端,帶動第二升降油缸上下運動。所述第一立柱2和第二立柱上設置有滑槽9,所述第一升降罩3和第二升降罩上設置有滑軌10,所述滑軌10滑設于所述滑槽9內。第一升降罩3和第二升降罩通過滑軌10和滑槽9沿第一立柱2和第二立柱滑動,既起到導向作用,也可以對第一升降罩3和第二升降罩起到一定的支撐作用。
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立柱2和第二立柱之間連接有加強桿(圖中未示出),加強桿與第一立柱2和第二立柱焊接固定,提高支撐強度。
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旋轉油缸6與所述第一升降罩3鉸接固定,當第一旋轉油缸6的活塞桿帶動第一貨叉5的尾端運動時,第一旋轉油缸6可沿與第一升降罩3的鉸接點旋轉;所述第二旋轉油缸與所述第二升降罩鉸接固定,當第二旋轉油缸的活塞桿帶動第二貨叉的尾端運動時,第二旋轉油缸可沿與第二升降罩的鉸接點旋轉。
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升降罩3內設置有用于限制所述第一貨叉5的尾端向上運動的第一內限位裝置11,第一內限位裝置11可為限位塊,當第一貨叉5的尾端向上運動時位移過大時,第一內限位裝置11將第一貨叉5的尾端擋?。凰龅诙嫡謨仍O置有用于限制所述第二貨叉的尾端向上運動的第二內限位裝置,第二內限位裝置可為限位塊,當第二貨叉的尾端向上運動時位移過大時,第二內限位裝置將第二貨叉的尾端擋住。
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升降罩3外設置有用于限制所述第一貨叉5的頭部向下運動的第一外限位裝置16,第一外限位裝置16可為限位塊,當第一貨叉5的頭部向下運動位移過大時,第一外限位裝置16將第一貨叉5的頭部擋住;所述第二升降罩外設置有用于限制所述第二貨叉的頭部向下運動的第二外限位裝置,第二外限位裝置可為限位塊,當第二貨叉的頭部向下運動位移過大時,第二外限位裝置將第二貨叉的頭部擋住。
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升降罩3和第二升降罩之間連接有連接桿(圖中未示出),所述連接桿的兩端分別鉸接在所述第一升降罩3和第二升降罩上。當第一升降罩3和第二升降罩高度出現差異時,鉸接的連接桿不會影響二者的相對位移。
本實施例中,所述第一貨叉5的頭部下方設置有第一滾輪17;所述第二貨叉的頭部下方設置有第二滾輪。第一滾輪17和第二滾輪方便搬運移動。
本實施例工作時,第一貨叉5與第二貨叉單獨控制,通過第一近端壓力傳感器7、第一遠端壓力傳感器8、第二近端壓力傳感器和第二遠端壓力傳感器監(jiān)測貨叉上貨物的重心是否穩(wěn)定,控制器根據各壓力傳感器的測量數據向第一升降油缸4、第二升降油缸、第一旋轉油缸6和第二旋轉油缸發(fā)送工作信號,調整第一貨叉5與第二貨叉的相對高度或者第一貨叉5與第二貨叉各自的傾斜角度。比如,第一近端壓力傳感器7和第一遠端壓力傳感器8的壓力大于第二近端壓力傳感器和第二遠端壓力傳感器的壓力時,控制器提升第一升降罩3,提升第一貨叉5,將貨物的重心向第二貨叉偏移,保證重心穩(wěn)定;當第一近端壓力傳感器7和第二近端壓力傳感器的壓力小于第一遠端壓力傳感器8和第二遠端壓力傳感器的壓力時,控制器將第一貨叉5和第二貨叉的尾端下壓,將貨物的重心向升降罩側偏移;當搬運圓柱形貨物時,可以將第一貨叉5和第二貨叉的尾端下壓,以避免圓柱形貨物滑落。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fā)明,凡在本發(fā)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