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車載設備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儲物箱。此外,本發(fā)明還涉及一種包括上述儲物箱的騎行車。
背景技術:
目前,靈活、輕便、停車容易等優(yōu)點使騎行車成為了人們的重要交通工具,騎行車包括自行車和電動車。
但是,現(xiàn)有的騎行車通常缺少擋風遮雨的功能,人們下雨天騎騎行車出行需要穿戴雨衣,騎行車不能較好的固定雨衣,在穿著雨衣騎行的過程中,尤其是刮風時,雨衣會被風吹起,來回左右前后地飄蕩,起不到全部的遮雨效果,同時還遮擋騎行者的視線,影響騎行者的安全。現(xiàn)有的騎行車受體積的限制,缺少放置雨衣和固定雨衣的裝置,不方便放置雨衣;并且,平時為了防止騎行車被雨水淋濕,人們會將雨衣覆蓋在騎行車上,不能固定雨衣,雨衣容易被偷走或被大風刮走。
綜上所述,如何有效地解決騎行車上不易放置和固定雨衣等問題,是目前本領域技術人員急需解決的問題。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儲物箱,該儲物箱有效地解決了騎行車上不易放置和固定雨衣等問題;本發(fā)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種包括上述儲物箱的騎行車。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騎行車的儲物箱,安裝于車本體的前面,包括至少一個用于放置雨衣的雨衣倉,所述雨衣倉的開口朝向前方,所述雨衣倉的壁面上安裝有用于固定所述雨衣前片底部邊緣的雨衣固定裝置。
優(yōu)選地,還包括用于放置充電器的充電器倉,所述充電器倉位于所述雨衣倉的后面,所述充電器倉的敞口位于所述儲物箱的側面,所述充電器倉的倉面上設置有固定所述充電器的充電器固定裝置。
優(yōu)選地,所述雨衣倉上所述開口處的側壁上安裝有用于封裝所述開口的雨衣倉門,所述充電器倉上所述敞口處的倉壁上安裝有用于封裝所述敞口的充電器倉門。
優(yōu)選地,所述雨衣倉的側壁與所述雨衣倉門之間和所述充電器倉的側壁與所述充電器倉門之間均通過轉(zhuǎn)動軸鉸接連接。
優(yōu)選地,所述雨衣倉與所述雨衣倉門之間和所述充電器倉與所述充電器倉門之間均設置有開關鎖。
優(yōu)選地,所述充電器倉的內(nèi)部設置有將所述充電器與所述倉壁鎖在一起的鎖定裝置,所述鎖定裝置為掛鎖。
優(yōu)選地,所述雨衣固定裝置和所述充電器固定裝置為夾子或者夾板,所述夾子、所述夾板和所述掛鎖通過鏈條固定于所述儲物箱內(nèi)部。
優(yōu)選地,所述儲物箱為通過板面構成的長方體箱體。
優(yōu)選地,還包括位于所述充電器倉和所述雨衣倉上面的儲物倉,所述儲物倉的儲物門朝向上方。
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騎行車,包括車本體以及安裝于所述車本體上的儲物箱,所述儲物箱具體為上述任一項所述的儲物箱。
本發(fā)明所提供的儲物箱,適用于騎行車上,騎行車包括自行車和電動車,安裝于車本體的前面,包括至少一個雨衣倉,雨衣倉用于放置雨衣,專門設置雨衣,使用更加方便。雨衣倉的開口朝向前方,比如雨衣倉的開口朝騎行車的正前方,方便取放雨衣。雨衣倉的壁面上安裝有雨衣固定裝置,用于固定雨衣前片底部邊緣。騎行者穿著雨衣時,雨衣前片底部邊緣被固定在雨衣倉內(nèi),雨衣前片不會被風吹起,來回左右前后地飄蕩,起到全部的遮雨效果,不易遮擋騎行者的視線,騎行者較安全;騎行車停放時,可將雨衣覆蓋在車本體上晾曬上面的雨水,同時也可以為騎行車遮雨,而且由于雨衣固定在雨衣固定裝置,雨衣前片底部邊緣被固定在雨衣倉內(nèi),雨衣不易被偷走或被大風刮走。
本發(fā)明還提供一種騎行車,包括車本體以及安裝于車本體上的儲物箱,該儲物箱具體為上述任一種儲物箱。由于上述的儲物箱具有上述技術效果,具有該儲物箱的騎行車也應具有相應的技術效果。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xiàn)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fā)明中一種具體實施方式所提供的儲物箱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標記如下:
1-箱體、2-雨衣倉、3-雨衣固定裝置、4-鎖定裝置、5-雨衣倉門、6-充電器倉門、7-充電器倉、8-充電器固定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fā)明的核心是提供一種儲物箱,該儲物箱有效地解決了騎行車上不易放置和固定雨衣等問題;本發(fā)明的另一核心是提供一種包括上述儲物箱的騎行車。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請參考圖1,圖1為本發(fā)明中一種具體實施方式所提供的儲物箱的結構示意圖。
在一種具體實施方式中,本發(fā)明所提供的儲物箱,適用于騎行車上,騎行車包括自行車和電動車,安裝于車本體的前面,包括至少一個雨衣倉2,雨衣倉2用于放置雨衣,專門設置雨衣倉,使用更加方便。雨衣倉2的開口朝向前方,比如雨衣倉2的開口朝騎行車的正前方,方便取放雨衣。雨衣倉2的壁面上安裝有雨衣固定裝置3,用于固定雨衣前片底部邊緣。騎行者穿著雨衣時,雨衣前片底部邊緣被固定在雨衣倉2內(nèi),雨衣前片不會被風吹起,來回左右前后地飄蕩,起到全部的遮雨效果,不易遮擋騎行者的視線,騎行者較安全;騎行車停放時,可將雨衣覆蓋在車本體上晾曬上面的雨水,同時也可以為騎行車遮雨,而且由于雨衣固定在雨衣固定裝置3,雨衣前片底部邊緣被固定在雨衣倉2內(nèi),雨衣不易被偷走或被大風刮走。
在上述具體實施方式的基礎上,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jù)具體場合的不同,對儲物箱進行若干改變,當安裝于電動車上時,還包括充電器倉7,充電器倉7用于專門放置充電器。充電器倉7位于雨衣倉2的后面,結構緊湊,節(jié)省空間。充電器倉7的敞口位于儲物箱的側面,易于取放、連接充電器。充電器倉7的倉面上設置有充電器固定裝置8,用于固定充電器。騎行車在充電過程中,充電器被固定,一直處于穩(wěn)定的狀態(tài),不容易因風吹、觸動等情況而移動,穩(wěn)定性較好,充電較連續(xù)。而且充電器不容易被順手牽羊者偷走,較安全。自行車也實用,用在自行車上時充電器倉7用于放置抹布或者雨傘,增加儲物空間。
上述儲物箱僅是一種優(yōu)選方案,具體并不局限于此,在此基礎上可根據(jù)實際需要做出具有針對性的調(diào)整,從而得到不同的實施方式,雨衣倉2上開口處的側壁上安裝有雨衣倉門5,用于封裝開口。充電器倉7上敞口處的倉壁上安裝有充電器倉門6,用于封裝敞口。雨衣倉門5和充電器倉門6可以將雨衣和充電器封裝在儲物箱內(nèi)部,不用時關起來,看不到儲物箱內(nèi)部,不僅美觀,還較為安全,不易被偷。
在上述具體實施方式的基礎上,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根據(jù)具體場合的不同,對儲物箱進行若干改變,雨衣倉2的側壁與雨衣倉門5之間和充電器倉7的側壁與充電器倉門6之間均通過轉(zhuǎn)動軸鉸接連接,轉(zhuǎn)動連接,不僅易于連接,還易于打開,翻動雨衣倉門5和充電器倉門6即可以打開,操作方便。
顯然,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根據(jù)具體場合的不同對上述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若干改變,雨衣倉2與雨衣倉門5之間和充電器倉7與充電器倉門6之間均設置有開關鎖,不用時鎖起來,別人打不開,更加安全、可靠。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本發(fā)明所提供的儲物箱不應被限制于此種情形,充電器倉7的內(nèi)部設置有鎖定裝置4,平時放置在充電器倉7內(nèi),鎖定裝置4將充電器與倉壁鎖在一起,避免被偷、丟失。鎖定裝置4可以是普通的掛鎖,成本較低,還可以是其它適宜的鎖子,比如連鎖,都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內(nèi)。
本發(fā)明所提供的儲物箱,在其它部件不改變的情況下,雨衣固定裝置3和充電器固定裝置8為夾子或者夾板,夾子、夾板和掛鎖通過鏈條固定于儲物箱內(nèi)部,占用空間較小,易于放置,使用時方便于拿取。
對于上述各個實施例中的儲物箱,儲物箱為通過板面構成的長方體箱體1,結構簡單,易于制作,通常做成非透明的,里面東西看不到,比如為美麗圖畫,較為美觀,不易被別人窺視。
為了進一步優(yōu)化上述技術方案,還包括位于充電器倉7和雨衣倉2上面的儲物倉,相當于目前使用的車筐,比如在儲物倉放置雜物或者買的菜,較為方便、實用。儲物倉的儲物門朝向上方,易于拿取物品。
基于上述實施例中提供的儲物箱,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一種騎行車,該騎行車包括車本體以及安裝于車本體上的儲物箱,其中儲物箱為上述實施例中任意一種儲物箱。由于該騎行車采用了上述實施例中的儲物箱,所以該騎行車的有益效果請參考上述實施例。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前面、側面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本說明書中各個實施例采用遞進的方式描述,每個實施例重點說明的都是與其他實施例的不同之處,各個實施例之間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參見即可。
對所公開的實施例的上述說明,使本領域?qū)I(yè)技術人員能夠?qū)崿F(xiàn)或使用本發(fā)明。對這些實施例的多種修改對本領域的專業(yè)技術人員來說將是顯而易見的,本文中所定義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精神或范圍的情況下,在其它實施例中實現(xiàn)。因此,本發(fā)明將不會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這些實施例,而是要符合與本文所公開的原理和新穎特點相一致的最寬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