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傳統(tǒng)的三輪或四輪電動車的車架結構固定不可調節(jié),因此不能進行折疊或改變車體結以減少占用空間。本實用新型包括車體、車輪和驅動車輪運動的電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體的前部設置一能相對車體平移伸縮的前車架,所述的前車架上設置一能向下翻轉的車把桿。所述的車體上設置一能向下翻轉車座桿,車座桿上設置車座,所述的車體上正對車把桿和車座桿的位置開有前后向的空腔。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折疊后便于攜帶,能有效減少車體占用空間,特別適合折疊后放置在車后備箱中,以備后續(xù)的短途自駕騎行,不受交通擁堵的困擾,騎行舒適度高。
【專利說明】_種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三輪或四輪交通工具,尤其是一種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
【背景技術】
[0002]傳統(tǒng)的三輪或四輪電動車的車架結構固定不可調節(jié),因此不能進行折疊或改變車體結以減少占用空間,只適合日常騎行。而一般具有折疊功能的三輪或四輪電動車,則結構相對復雜,折疊空間有限,生產成本也高。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種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結構簡單,折疊方便,能大幅減少占用空間。
[0004]為此,本實用新型采取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包括車體、車輪和驅動車輪運動的電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體的前部設置一能相對車體平移伸縮的前車架,所述的前車架上設置一能向下翻轉的車把桿。
[0005]所述的車體上設置一能向下翻轉車座桿,車座桿上設置車座,所述的車體上正對車把桿和車座桿的位置開有前后向的空腔。下翻車座桿和車把桿后,兩者落入前后向的空腔中,減少占用空間。
[0006]所述的車把桿和車座桿的長度可調,所述的車體上還設有一個橫向空腔,所述的前車架縮進車體,下翻車把桿后,位于車把桿上部的車握桿落入橫向空腔內。收縮車把桿后,在收縮前車架,握把桿落入橫向空腔中,也能減少占用空間。
[0007]所述車把桿上設置中心支座,中心支座的兩側分別鉸接車握桿,所述的中心支座上還設置一能限制握桿向下轉的旋轉翻蓋。該結構的設置使車體上無需開設橫向空腔,握把桿折疊至車把桿上,車把桿落入前后向空腔中。
[0008]所述的車體內設置后車架,所述的后車架包括兩個對稱的側支架,兩個側支架之間設置中間支架,所述側支架和中間支架的中部形成型腔,所述的前車架上形成與型腔相配的多個滑軌。前支架和后支架通過多組支架和滑軌進行配合,移動伸縮更為穩(wěn)固,行車更為平穩(wěn)。
[0009]側支架的內側形成插入通道,所述中間支架的上部也形成插入通道,所述與側支架相配的滑軌的內側設置側擋條,所述與中間支架相配的滑軌上部設置上擋條。設置側擋條和上檔條能確保配合緊固,防止滑動過程中產生偏移。
[0010]側支架的內側設置滑動珠,所述中間支架的上部也設置滑動珠。減少滑動損耗。
[0011]前車架相對后車架的移動由步進電機電機驅動。電機控制前車架相對后車架的位置,省時省力,也便于精準控制伸縮的位置。
[0012]車把桿和車座桿均為套筒式伸縮結構,結構簡單,伸縮調節(jié)方便。
[0013]車體的后部設置一能縮進車體內的儲放籃。增大儲物空間,不用時藏入車體隱藏。
[0014]所述的車輪包括前車輪和后車輪,所述的后車輪為兩個,設置在車體的兩側;所述的前車輪設置在前車架的中部或者分別設置在前車架的兩側。適用于三輪或四輪車。
[0015]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折疊后便于攜帶,能有效減少車體占用空間,特別適合折疊后放置在車后備箱中,以備后續(xù)的短途自駕騎行,不受交通擁堵的困擾,騎行舒適度高。本實用新型是針對三輪和四輪電動車開發(fā)的產品,特別適合青少年和老年人出行,適用人群范圍很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7]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握把桿結構示意圖
[0018]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車架結構示意圖
[0019]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車架分解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0]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0021]如圖1所示的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包括車體(11)、車輪和驅動車輪運動的電機,車體(11)的前部設置一能相對車體平移伸縮的前車架(1),前車架(I)上設置一能向下翻轉的車把桿(16),車把桿(16)自身長度可調;車體(11)上設置一能向下翻轉車座桿(13),車座桿(13)上設置車座(14),車體(11)上正對車把桿(16)和車座桿(13)的位置開有前后向的空腔(17) ο
[0022]車體(11)上還設有一個橫向空腔(18),前車架⑴縮進車體(2),下翻車把桿后
(16),位于車把桿(16)上部的車握桿(15)落入橫向空腔(18)內,車體(11)的后部設有伸縮式儲放籃(12)
[0023]如圖2所示,作為優(yōu)選,車把桿(16)上設置中心支座(19),中心支座(19)的兩側分別鉸接車握桿(15),車握桿的內側由兩個齒輪嚙合,中心支座(19)上還設置一能限制握桿向下轉的旋轉翻蓋(20)。
[0024]如圖3和4所示,車體內設置后車架2,后車架2包括兩個對稱的側支架7,兩個側支架7之間設置中間支架10,側支架7和中間支架10的中部形成型腔6,所述的前車架I上形成與型腔6相配的多個滑軌3。側支架7的內側形成插入通道5,所述中間支架10的上部也形成插入通道5,與側支架7相配的滑軌3的內側設置側擋條4,所述與中間支架10相配的滑軌上部設置上擋條8。
[0025]側支架7的內側設置滑動珠,所述中間支架10的上部也設置滑動珠9。前車架I相對后車架2的移動由步進電機電機驅動。前車架I上連接車把桿,所述的后車架2上連接車座桿,所述的車把桿和車座桿均為套筒式伸縮結構。車把桿和車座桿分別鉸接在前車架I和后車架2上,能向下翻轉至前車架I和后車架2上。后車架2的后部設置一能縮進后車架2內的儲放籃。
[0026]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上述實施例的方式僅限于描述實施例,但本實用新型不止局限于上述方式,且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據此可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內方便的進行修飾,因此本實用新型的范圍應當包括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原理和新特征的最大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包括車體(11)、車輪和驅動車輪運動的電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體(11)的前部設置一能相對車體平移伸縮的前車架(I),所述的前車架(I)上設置一能向下翻轉的車把桿(1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體(11)上設置一能向下翻轉車座桿(13),車座桿(13)上設置車座(14),所述的車體(11)上正對車把桿(16)和車座桿(13)的位置開有前后向的空腔(17) ο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把桿(16)和車座桿(13)的長度可調,所述的車體(2)上還設有一個橫向空腔(18),所述的前車架(I)縮進車體(2),下翻車把桿后(16),位于車把桿(16)上部的車握桿(15)落入橫向空腔(18)內。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把桿(16)上設置中心支座(19),中心支座(19)的兩側分別鉸接車握桿(15),所述的中心支座(19)上還設置一能限制握桿向下轉的旋轉翻蓋(20)。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體(2)內設置后車架(2),所述的后車架(2)包括兩個對稱的側支架(7),兩個側支架之間設置中間支架(10),所述側支架(7)和中間支架(10)的中部形成型腔¢),所述的前車架(I)上形成與型腔(6)相配的多個滑軌(3)。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側支架(7)的內側形成插入通道(5),所述中間支架(10)的上部也形成插入通道(5),與側支架(7)相配的滑軌(3)的內側設置側擋條(4),所述與中間支架(10)相配的滑軌上部設置上擋條(8)。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側支架(7)的內側設置滑動珠,所述中間支架(10)的上部也設置滑動珠(9)。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前車架(I)相對后車架⑵的移動由步進電機電機驅動。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把桿(16)和車座桿(13)均為套筒式伸縮結構。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折疊式電動交通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輪包括前車輪和后車輪,所述的后車輪為兩個,設置在車體的兩側;所述的前車輪設置在前車架的中部或者分別設置在前車架的兩側。
【文檔編號】B62K15/00GK204197167SQ201420606072
【公開日】2015年3月11日 申請日期:2014年10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10月20日
【發(fā)明者】范志東 申請人:范志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