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特征:1.一種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包括:基座構件;用戶操作構件,其從靜止位置到第一操作位置可移動地安裝到所述基座構件;以及控制器,其檢測所述用戶操作構件的操作,以操作第一電部件和第二電部件,所述第一電部件和所述第二電部件中的一個不是換擋裝置,當所述控制器檢測到所述用戶操作構件移動到所述第一操作位置時,所述控制器操作所述第一電部件和所述第二電部件中的一個,當所述控制器檢測到所述用戶操作構件在所述第一操作位置維持了長于第一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段時,所述控制器操作所述第一電部件和所述第二電部件中的至少另一個。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當所述控制器檢測到所述用戶操作構件在所述第一操作位置維持了長于所述第一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段時,所述控制器操作所述第一電部件和所述第二電部件。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當所述控制器檢測到所述用戶操作構件在所述第一操作位置維持了長于所述第一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段時,所述控制器僅操作所述第一電部件和所述第二電部件中的另一個。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所述控制器包括調(diào)節(jié)所述第一規(guī)定時間的用戶輸入件,以及存儲所述第一規(guī)定時間的用戶設置的存儲器。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進一步包括:移動檢測器,其安裝到所述基座構件和所述用戶操作構件中的至少一個,以檢測所述用戶操作構件的操作,當所述移動檢測器檢測到所述用戶操作構件已經(jīng)從所述靜止位置移動到所述第一操作位置時,所述控制器從所述移動檢測器接收第一檢測信號。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當所述控制器檢測到所述用戶操作構件在所述第一操作位置維持了長于第一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段時,所述控制器從所述移動檢測器接收第二檢測信號。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所述第一檢測信號和所述第二檢測信號是相同的信號。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所述用戶操作構件隨所述用戶操作構件的單一漸進式移動以從所述靜止位置到所述第一操作位置然后到第二操作位置的順序進一步可移動地安裝到所述基座構件。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進一步包括:移動檢測器,其安裝到所述基座構件和所述用戶操作構件中的至少一個,以檢測所述用戶操作構件的操作,當所述移動檢測器檢測到所述用戶操作構件已經(jīng)從所述靜止位置移動到所述第一操作位置時,所述控制器從所述移動檢測器接收第一檢測信號,當所述控制器檢測到所述用戶操作構件在所述第一操作位置維持了長于第一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段時,所述控制器從所述移動檢測器接收第二檢測信號,當所述控制器檢測到所述用戶操作構件已經(jīng)從所述第一操作位置移動到所述第二操作位置時,所述控制器從所述移動檢測器接收第三檢測信號。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所述控制器在接收到所述第一檢測信號時,輸出第一操作信號和第二操作信號中的一個,且在接收到所述第二檢測信號時,輸出所述第一操作信號和所述第二操作信號中的另一個。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所述控制器在接收到所述第三檢測信號時輸出第三操作信號。12.根據(jù)權利要求11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當所述控制器檢測到所述用戶操作構件在所述第二操作位置維持了長于第二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段時,所述控制器從所述移動檢測器接收第四檢測信號。13.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所述控制器在接收到所述第四檢測信號時輸出第四操作信號。14.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通過輸出第一操作信號和第二操作信號中的一個,所述控制器使電齒輪改變裝置換擋,且通過輸出所述第一操作信號和所述第二操作信號中的另一個,所述控制器改變自行車懸架、高度可調(diào)節(jié)座管和后撥鏈器的旋轉阻力施加結構中的至少一個的設置。15.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所述控制器改變作為所述第一電部件和所述第二電部件中的不是所述換擋裝置的一個的自行車懸架、高度可調(diào)節(jié)座管和后撥鏈器的旋轉阻力施加結構中的一個的設置。16.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所述控制器使作為所述第一電部件和所述第二電部件中的另一個的電齒輪改變裝置換擋。17.一種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包括:基座構件;用戶操作構件,其隨所述用戶操作構件的單一漸進式移動以從靜止位置到第一操作位置然后到第二操作位置的順序可移動地安裝到所述基座構件;以及控制器,其檢測所述用戶操作構件的操作,以輸出第一操作信號和第二操作信號,當所述控制器檢測到所述用戶操作構件移動到所述第一操作位置時,所述控制器輸出第一操作信號,當所述控制器檢測到所述用戶操作構件在所述第一操作位置維持了長于第一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段時,所述控制器輸出第二操作信號,且當所述控制器檢測到所述用戶操作構件移動到所述第二操作位置時,所述控制器輸出第三操作信號。18.根據(jù)權利要求17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所述控制器包括用戶輸入件和存儲器,所述用戶輸入件基于所述第一操作信號、所述第二操作信號和所述第三操作信號中的至少一個設置電齒輪改變裝置的移動量,所述存儲器存儲所述第一操作信號、所述第二操作信號和所述第三操作信號的用戶設置。19.根據(jù)權利要求17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所述控制器包括調(diào)節(jié)所述第一規(guī)定時間的用戶輸入件,以及存儲所述第一規(guī)定時間的用戶設置的存儲器。20.根據(jù)權利要求17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通過輸出所述第一操作信號、所述第二操作信號和所述第三操作信號中的至少一個,所述控制器改變電齒輪改變裝置、自行車懸架、高度可調(diào)節(jié)座管和后撥鏈器的旋轉阻力施加結構中的至少一個的設置。21.根據(jù)權利要求17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在所述用戶操作構件在所述第一操作位置維持長于所述第一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段的每個時間段,所述控制器重復輸出所述第二操作信號。22.根據(jù)權利要求21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所述控制器包括調(diào)節(jié)所述第一規(guī)定時間的用戶輸入件,以及存儲所述第一規(guī)定時間的用戶設置的存儲器。23.根據(jù)權利要求17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當所述用戶操作構件在所述第二操作位置維持了長于第二規(guī)定時間時,所述控制器輸出第四操作信號。24.根據(jù)權利要求17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通過輸出所述第一操作信號或所述第二操作信號,所述控制器改變電齒輪改變裝置、自行車懸架、高度可調(diào)節(jié)座管和后撥鏈器的旋轉阻力施加結構中的至少一個的設置。25.根據(jù)權利要求23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通過輸出所述第四操作信號,所述控制器改變電齒輪改變裝置、自行車懸架、高度可調(diào)節(jié)座管和后撥鏈器的旋轉阻力施加結構中的至少一個的設置。26.根據(jù)權利要求23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所述控制器包括調(diào)節(jié)所述第二規(guī)定時間的用戶輸入件,以及存儲所述第二規(guī)定時間的用戶設置的存儲器。27.根據(jù)權利要求23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在所述用戶操作構件在所述第二操作位置維持長于所述第二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段的每個時間段,所述控制器重復輸出所述第四操作信號。28.一種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包括:基座構件;用戶操作構件,其從靜止位置到第一操作位置可移動地安裝到所述基座構件;以及控制器,其檢測所述用戶操作構件的操作,以操作第一電部件和第二電部件,當所述控制器檢測到所述用戶操作構件在所述第一操作位置維持了等于或少于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段時,所述控制器操作所述第一電部件和所述第二電部件中的一個,當所述控制器檢測到所述用戶操作構件在所述第一操作位置維持了長于所述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段時,所述控制器操作所述第一電部件和所述第二電部件中的至少另一個。29.根據(jù)權利要求28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所述第一電部件和所述第二電部件中的一個不是換擋裝置。30.根據(jù)權利要求28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所述第一電部件和所述第二電部件中的每個都是換擋裝置。31.一種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包括:基座構件;用戶操作構件,其隨所述用戶操作構件的單一漸進式移動以從靜止位置到第一操作位置然后到第二操作位置的順序可移動地安裝到所述基座構件;以及控制器,其檢測所述用戶操作構件的操作,以輸出第一操作信號和第二操作信號,當所述控制器檢測到所述用戶操作構件在所述第一操作位置維持了等于或少于第一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段時,所述控制器輸出第一操作信號,當所述控制器檢測到所述用戶操作構件在所述第一操作位置維持了長于所述第一規(guī)定時間的時間段時,所述控制器輸出第二操作信號,且當所述控制器檢測到所述用戶操作構件移動到所述第二操作位置時,所述控制器輸出第三操作信號。32.一種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包括:基座構件;用戶操作構件,其隨所述用戶操作構件的單一漸進式移動以從靜止位置到第一操作位置然后到第二操作位置的順序可移動地安裝到所述基座構件;以及控制器,其檢測所述用戶操作構件的操作,以操作第一電部件和第二電部件,當所述控制器檢測到所述用戶操作構件移動到所述第一操作位置時,所述控制器選擇性地輸出第一操作信號,且當所述控制器檢測到所述用戶操作構件移動到所述第二操作位置時,輸出第三操作信號而不輸出所述第一操作信號。33.根據(jù)權利要求32所述的自行車部件致動設備,其中所述控制器將前撥鏈器和后撥鏈器中的一個作為所述第一電部件操作,且將所述前撥鏈器和所述后撥鏈器中的另一個作為所述第二電部件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