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提供一種被抑制了車輛的大型化且搭載了流體單元的車輛。車輛(1)具備傾斜的車身框架(21)、兩個前輪(31、32)、連桿機構(5)、和流體單元(82、82A、82B)。連桿機構(5)包含橫向部件(51、52),并被車身框架(21)的連桿支承部(211)支承。在從中間軸線(M1、M4)方向觀察時,流體單元(82、82A、82B)小于橫向部件(51、52)相對于車身框架(21)的可動區(qū)域。在從中間軸線(M1、M4)方向觀察時,流體單元(82、82A、82B)配置在與可動區(qū)域的至少一部分以及車輛外觀部件(221、225)的至少一部分重疊的位置處,并且在中間軸線(M1、M4)方向上可動區(qū)域與車輛外觀部件(221、225)之間。流體單元(82、82A、82B)被連桿支承部(211)支承,該連桿支承部(211)支承連桿機構(5)的車身框架(21)。
【專利說明】車輛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具備用于ABS的流體單元的車輛。
【背景技術】
[0002]專利文獻1等公開了具備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該車輛在車輛前部具備連桿機構。通過使車身傾斜,能夠改變車輛的行進方向。
[0003]在該車輛中,在車把的左部以及右部配置有制動手柄以及主缸。配管的一端與所述主缸連接,配管從連桿機構的側桿的上部通過側桿,且其另一端與左右各個前輪的制動鉗裝置連接。
[0004]在先技術文獻
[0005]非專利文獻
[0006]非專利文獻1:Catalogo parti di ricamb1, MP3 300 ie LT Mod.ZAPM64102,Piagg1 公司
[0007]在如非專利文獻1所記載的具備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中,車輛的前部較大。這是由于:具備能夠轉向的右前輪以及左前輪兩個前輪、并具備將右前輪以及左前輪相對于車身框架以能夠沿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位移的方式支承的連桿機構的緣故。在車身框架相對于豎直方向傾斜的狀態(tài)下,構成連桿機構的部件大幅度地運動,右前輪以及左前輪相對于車身框架大幅度地位移。因此,為了避免可大幅度運動的連桿機構與大幅度位移的右前輪以及左前輪之間發(fā)生干擾,而使得設置于車輛的前部的車輛外觀部件大型化。其結果是,在如非專利文獻1所記載的具備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中,車輛的前部變得很大。
[0008]另外,還具有在如非專利文獻1所記載的具備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上搭載ABS (Ant1-lock Brake System,防抱死制動系統(tǒng))的期望。通常來說,在車輛構成部件中,ABS所包含的流體單元的重量大、容積也大,因此會存在如下所述的各種問題。
[0009]由于流體單元重,所以在將流體單元搭載在車輛上時,需要確保流體單元的支承剛度。但是,為了確保支承剛度,流體單元的支承結構容易大型化或者復雜化。
[0010]另外,由于流體單元的容積大,所以考慮到與其他車輛構成部件之間的相對位置關系,需要抑制車輛的大型化。
[0011]因此,當在如非專利文獻1所記載的具備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上搭載ABS的情況下,車輛可能會進一步大型化。
【發(fā)明內(nèi)容】
[0012]于是,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即使搭載流體單元也能夠抑制車輛的大型化的、具備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
[0013]為了達到上述的目的,本發(fā)明能夠采用的方式⑴為一種車輛,其包括:
[0014]車身框架;
[0015]左前輪以及右前輪,從車輛的前方觀察時,所述左前輪以及所述右前輪被左右配置并能夠轉向;
[0016]后輪,所述后輪被配置在與所述左前輪以及所述右前輪相比靠后方的位置;
[0017]液壓式制動裝置,所述液壓式制動裝置被設置在所述右前輪、所述左前輪以及所述后輪中的任一個上;
[0018]左緩沖裝置,所述左緩沖裝置在下部支承所述左前輪,并對所述左前輪在所述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上相對于上部的位移進行緩沖;
[0019]右緩沖裝置,其在下部支承所述右前輪,并對所述右前輪在所述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上相對于上部的位移進行緩沖;
[0020]連桿機構,所述連桿機構包括:右側向部件,所述右側向部件支承所述右緩沖裝置的上部以使得所述右緩沖裝置能夠繞沿所述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延伸的右轉向軸線旋轉;左側向部件,所述左側向部件支承所述左緩沖裝置的上部以使得所述左緩沖裝置能夠繞與所述右轉向軸線平行的左轉向軸線旋轉;以及多個橫向部件,所述多個橫向部件在右端部支承所述右側向部件以使得所述右側向部件能夠繞沿所述車身框架的前后方向延伸的右軸線旋轉,并在左端部支承所述左側向部件以使得所述左側向部件能夠繞與所述右軸線平行的左軸線旋轉,且該連桿機構的中間部被支承在所述車身框架的連桿支承部上以使得所述連桿機構能夠繞與所述右軸線以及所述左軸線平行的中間軸線旋轉;
[0021]車輛外觀部件,所述車輛外觀部件在所述車身框架的前后方向上至少被配置在與所述連桿機構相比靠前方或者靠后方的位置處,并至少構成車輛的外表面的一部分;以及
[0022]流體單元,所述流體單元控制所述液壓式制動裝置的制動力;
[0023]從所述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所述流體單元小于所述橫向部件相對于所述車身框架的可動區(qū)域;
[0024]從所述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所述流體單元被配置在與所述可動區(qū)域的至少一部分以及所述車輛外觀部件的至少一部分重疊的位置處,并且在所述中間軸線方向上被配置在所述可動區(qū)域與所述車輛外觀部件之間,
[0025]所述流體單元被所述車身框架的所述連桿支承部支承,所述連桿支承部支承所述連桿機構。
[0026]根據(jù)⑴的結構,當從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流體單元小于橫向部件相對于車身框架的可動區(qū)域,
[0027]當在從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流體單元被配置在與可動區(qū)域的至少一部分以及車輛外觀部件的至少一部分重疊的位置處,并且在中間軸線方向上被配置在可動區(qū)域與車輛外觀部件之間,并被車身框架的連桿支承部支承,該連桿支承部支承連桿機構。
[0028]然而,流體單元包括控制流體的電磁閥、用于控制該電磁閥的電路基板等多個部件。因此,流體單元除了具有一定程度的容積以及重量之外,還由于功能上的限制而外形形狀的自由度受限。流體單元通常被構成為外形上凹凸少的正方體或者將正方體與圓柱組合而成的形狀。雖然在流體單元的外形上有細小的凹凸,但是大的凹凸很少。因此,在配置流體單元時,需要確保大空間。由于具備能夠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與四輪車輛相比車輛本身小,因此想要在具備能夠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上配置流體單元時,與在四輪車輛上配置流體單元的情況相比,由流體單元的配置引起的車輛大型化的程度大。
[0029]于是,在具備能夠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中,研宄了適于配置具有一定程度的容積和重量、外形形狀的設計自由度小、外形形狀的凹凸少的流體單元的搭載位置。
[0030]在具備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中,車輛的前部大。這是由于:具備能夠轉向的右前輪以及左前輪這兩個前輪、以及具備將右前輪以及左前輪以相對于車身框架在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上能夠位移的方式支承的連桿機構的緣故。在車身框架相對于豎直方向傾斜的狀態(tài)下,構成連桿機構的部件大幅度地移動,右前輪以及左前輪相對于車身框架大幅度地位移。因此,為了避免大幅度運動的連桿機構以及大幅度位移的右前輪以及左前輪之間發(fā)生干擾,而使得設置于車輛的前部的車輛外觀部件大型化。其結果是,在具備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中,車輛的前部變大。因此,可想而知,在車輛的前部配置流體單元是很困難的。
[0031]而且,使車身框架傾斜的連桿機構以能夠旋轉的方式被車身框架支承,并且相對于車身框架以及被固定于車身框架上的部件進行相對移動。若將流體單元配置在連桿機構的周圍,則為了避免流體單元與連桿機構之間發(fā)生干擾,需要在連桿機構的周圍確保大空間來作為用于配置流體單元的空間,從而車輛容易大型化。因此,一般認為,與將具有容積和重量大、且凹凸少的外形形狀的流體單元設置在連桿機構這樣的可動部件的附近的方案相比,將其與固定的部件接近配置的方案更能夠抑制由流體單元的配置所引起的車輛大型化。
[0032]然而,在深入研宄的過程中發(fā)現(xiàn):橫向部件的可動區(qū)域具有與中間軸線正交的平面,另一方面,車輛外觀部件的內(nèi)表面具有帶凹凸的復雜的面的情況較多。因此發(fā)現(xiàn),在具有平面的橫向部件的可動區(qū)域與存在凹凸的車輛外觀部件的內(nèi)表面之間產(chǎn)生了空隙。另夕卜,發(fā)現(xiàn)了橫向部件的可動區(qū)域的平面與車輛外觀部件的存在凹凸的內(nèi)表面之間的空隙,由于兩者的形狀不同而容易變大。進而,還發(fā)現(xiàn)了由于橫向部件的可動區(qū)域具有寬廣的平面,所以難以有效地利用該空隙。
[0033]于是,研宄了在連桿機構的平面與車輛外觀部件上的存在凹凸的內(nèi)表面之間的空隙配置流體單元。
[0034]根據(jù)(1)的結構,流體單元形成為當從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小于橫向部件相對于車身框架的可動區(qū)域。另外,在從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流體單元被配置在與該可動區(qū)域的至少一部分以及車輛外觀部件的至少一部分重疊的位置處。流體單元在中間軸線方向上被配置在橫向部件的可動區(qū)域與車輛外觀部件之間。進而,流體單元被車身框架的連桿支承部支承,該連桿支承部支承連桿機構。橫向部件的可動區(qū)域具有與中間軸線正交的平面。
[0035]另一方面,車輛外觀部件的內(nèi)表面具有帶凹凸的復雜的內(nèi)表面的情況較多。因此,在可動區(qū)域具有平面的連桿機構與具有帶凹凸的內(nèi)表面的車輛外觀部件之間的空隙容易變大。另外,由于在可動區(qū)域存在平面,難以有效地利用。
[0036]于是,將通常以凹凸少的外形形狀形成的流體單元以從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小于橫向部件相對于車身框架的可動區(qū)域的方式形成,當從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被配置在與該可動區(qū)域的至少一部分以及車輛外觀部件的至少一部分重疊的位置處,并且在中間軸線方向上被配置在橫向部件的可動區(qū)域與車輛外觀部件之間,由此,即使搭載流體單元,也能夠抑制車輛的大型化。
[0037]而且,將流體單元配置在橫向部件的可動區(qū)域與車輛外觀部件之間的空隙,并支承于車身框架的連桿支承部,該連桿支承部支承連桿機構。車身框架的連桿支承部受到從右前輪以及左前輪輸入的載荷。因此,車身框架的連桿支承部具備高剛度。通過利用該連桿支承部的高剛度,當將作為重物的流體單元支承于車身框架時,能夠簡化用于提高車身框架的剛度的結構。由此,能夠進一步抑制車輛的大型化。
[0038]因此,即使在具備能夠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上搭載流體單元,也能夠抑制車輛的大型化。
[0039]在本發(fā)明能夠采用的方式(2)中,上述的車輛可以是,
[0040]當從所述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所述流體單元被配置在與所述橫向部件的左端部以及右端部相比靠近所述中間軸線的位置處。
[0041]根據(jù)(2)的結構,橫向部件繞中間軸線旋轉。將流體單元被配置在靠近中間軸線的位置處,因此在橫向部件發(fā)生了旋轉時橫向部件與流體單元的支承結構難以發(fā)生干擾。由此,容易使流體單元的支承結構緊湊。因此,即使在具備能夠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上搭載流體單元,也能夠進一步抑制車輛的大型化。
[0042]在本發(fā)明能夠采用的方式(3)中,上述的車輛也可以是:
[0043]所述車輛外觀部件具有外表面,所述外表面在所述車身框架的左右方向上的中間部與其右部或者其左部相比,位于靠所述車身框架的前后方向上的前方或者后方的位置處,
[0044]所述流體單元在所述中間軸線方向上被配置在所述可動區(qū)域與所述車輛外觀部件的所述外表面之間。
[0045]根據(jù)(3)的結構,將車輛外觀部件的外表面在車身框架的前后方向上形成為凸狀或者凹狀或者傾斜面形狀,從而能夠提高車輛的外觀質量。而且,通過在車身框架的前后方向上以凸狀或者凹狀或者傾斜面形狀形成的車輛外觀部件的外表面與具有平面的橫向部件的可動區(qū)域之間配置流體單元,即使在具備能夠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上搭載流體單元,也能夠實現(xiàn)外觀質量的提高并抑制車輛的大型化。
[0046]在本發(fā)明能夠采用的方式(4)中,上述的車輛也可以是:
[0047]所述車輛外觀部件具有外表面,所述外表面在所述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上的中間部與其上部或者其下部相比,位于靠所述車身框架的前后方向的前方或者后方的位置處,
[0048]所述流體單元在所述中間軸線方向上被配置在所述可動區(qū)域與所述車輛外觀部件的所述外表面之間。
[0049]根據(jù)(4)的結構,將車輛外觀部件的外表面在車身框架的前后方向上形成為凸狀或者凹狀或者傾斜面形狀,從而能夠提高車輛的外觀質量。而且,通過在車身框架的前后方向上以凸狀或者凹狀或者傾斜面形狀形成的車輛外觀部件的外表面與具有平面的橫向部件的可動區(qū)域之間配置流體單元,即使在具備能夠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上搭載流體單元,也能夠實現(xiàn)外觀質量的提高并抑制車輛的大型化。
[0050]在本發(fā)明能夠采用的方式(5)中,上述的車輛也可以是:
[0051]所述流體單元形成為:與所述中間軸線交叉且與所述車輛外觀部件相比靠近所述可動區(qū)域的端面,大于與所述中間軸線交叉且與所述可動區(qū)域相比靠近所述車輛外觀部件的端面。
[0052]根據(jù)(5)的結構,由于將靠近具有寬廣的平面的可動區(qū)域的端面形成得大,而將靠近車輛外觀部件的端面形成得小,因此能夠抑制車輛的大型化的同時搭載流體單元。
[0053]在本發(fā)明能夠采用的方式(6)中,上述的車輛也可以是:
[0054]所述連桿機構具有橫拉桿,所述橫拉桿與轉向軸一同旋轉、并將所述轉向軸的旋轉向所述左前輪以及所述右前輪傳遞,
[0055]在從所述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所述流體單元被設置在與所述橫拉桿相比靠上方的位置處。
[0056]根據(jù)(6)的結構,在車輛的轉向時或者傾斜時,流體單元難以與橫拉桿等發(fā)生干擾。
[0057]在本發(fā)明能夠采用的方式(7)中,上述的車輛可以是,
[0058]所述縱框架與所述連桿機構之間的支承長度比所述流體單元與所述連桿支承部之間的支承長度短。
[0059]根據(jù)(7)的結構,在流體單元不與連桿機構發(fā)生干擾而提高比流體單元重的連桿機構相對于連桿支承部的支承剛度。
[0060]在本發(fā)明能夠采用的方式(8)中,上述的車輛可以是,
[0061]在所述中間軸線方向上,依次排列有所述連桿支承部、所述連桿機構、所述流體單
J L.ο
[0062]通常,連桿機構與連桿支承部、流體單元相比容積大。因此,根據(jù)⑶的結構,若將連桿支承部、連桿機構、流體單元依次排列,則從與旋轉軸芯方向垂直且朝向上下方向的方向觀察時,這些部件所占的空間呈矩形。因此,能夠將該空間的向前后方向突出的部位的左右空間利用于其他用途。因此,即使在具備能夠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上搭載流體單元,也能夠進一步抑制車輛的大型化。
[0063]在本發(fā)明能夠采用的方式(9)中,上述的車輛也可以是:
[0064]當從所述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觀察時,所述流體單元小于所述連桿機構。
[0065]根據(jù)(9)的結構,使連桿機構與流體單元所占的空間變小,從而能夠將該空間的向前后方向突出的部位的左右空間利用于其他用途。因此,即使在具備能夠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上搭載流體單元,也能夠進一步抑制車輛的大型化。
[0066]在本發(fā)明能夠采用的方式(10)中,上述的車輛也可以是:
[0067]在所述中間軸線方向上,所述連桿支承部被配置在所述連桿機構與所述流體單元之間。
[0068]根據(jù)(10)的結構,能夠使流體單元與連桿機構彼此不發(fā)生干擾而提高連桿機構與流體單元雙方相對于連桿支承部的支承剛度。
[0069]在本發(fā)明能夠采用的方式(11)中,上述的車輛也可以是:
[0070]當從所述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觀察時,所述連桿機構大于所述連桿支承部以及所述流體單元。
[0071]根據(jù)(11)的結構,由于最大的連桿機構在中間軸線方向上配置在端部,所以當從與中間軸線方向垂直且朝向上下方向的方向觀察時,連桿支承部、連桿機構和流體單元所占的空間容易形成三角形形狀,能夠有效地使用車輛前部的空間。因此,即使在具備能夠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上搭載流體單元,也能夠進一步抑制車輛的大型化。
[0072]在本發(fā)明能夠采用的方式(12)中,上述的車輛也可以是:
[0073]當從所述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觀察時,所述連桿機構大于所述流體單元,所述流體單元被配置在所述連桿支承部的左右的任一方。
[0074]根據(jù)(12)的結構,在中間軸線方向上,能夠盡量減小流體單元、連桿支承部和連桿機構所占的空間。因此,即使在具備能夠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上搭載流體單元,也能夠進一步抑制車輛的大型化。
[0075]在本發(fā)明能夠采用的方式(13)中,上述的車輛也可以是:
[0076]在所述中間軸線方向上,所述流體單元被配置在所述連桿機構和所述連桿支承部所占的區(qū)域的內(nèi)部。
[0077]根據(jù)(13)的結構,在中間軸線方向上,能夠進一步減小流體單元、連桿支承部和連桿機構所占的空間。因此,即使在具備能夠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上搭載流體單元,也能夠進一步抑制車輛的大型化。
[0078]在本發(fā)明能夠采用的方式(14)中,上述的車輛也可以是:
[0079]所述流體單元配置為:當在從所述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在所述左前輪的中心線與所述右前輪的中心線之間的中心線上至少重疊一部分。
[0080]根據(jù)(14)的結構,在車輛的轉向時或者傾斜時,流體單元難以與連桿機構、前輪等發(fā)生干擾。因此,即使在具備能夠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上搭載流體單元,也能夠進一步抑制車輛的大型化。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81]圖1是作為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方式的車輛的左視圖;
[0082]圖2是以拆除了車身罩的狀態(tài)示出的圖1的車輛的整體主視圖;
[0083]圖3是圖1所示的車輛的、從車輛前部的右方觀察的截面圖;
[0084]圖4是支承部件的立體圖;
[0085]圖5是示出安裝托架和流體單元以及頭燈的主視圖;
[0086]圖6是從垂直于旋轉軸芯且朝向上下方向的方向觀察車輛前部的示意圖;
[0087]圖7是示出使車輛傾斜的狀態(tài)的整體主視圖;
[0088]圖8是本發(fā)明的第二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與圖3同樣的圖;
[0089]圖9是沿圖8的IX箭頭的視圖;
[0090]圖10是本發(fā)明的第三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的、與圖3同樣的圖;
[0091]圖11是沿圖10的XI箭頭的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92](第一實施方式)
[0093]以下,參照附圖,對作為本發(fā)明的一個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的一種的車輛1進行說明。對于圖中相同或者相應部分標注相同符號,并且不重復關于該部件的說明。
[0094]以下,圖中的箭頭F表示車輛1的前方。圖中的箭頭R表示車輛1的右方。箭頭U表示上方。車寬方向中間是指從正面觀察時的車輛的車寬方向的中心位置。車寬方向側方是指從車寬方向中間部朝向左方或者右方的方向。
[0095](整體結構)
[0096]圖1是車輛1的整體側視簡圖。在以下的說明中,當表示前后左右的方向時,指的是駕駛車輛1的駕駛員觀察到的前后左右的方向。
[0097]車輛1包括車身主體2、前輪3以及后輪4。車身主體2主要包括車身框架21、車身罩22、車把23、座椅24以及動力單元25。
[0098](車身框架)
[0099]車身框架21支承動力單元25、座椅24等。動力單元25包含發(fā)動機或者電動機等的動力源和傳動裝置等。在圖1中,車身框架21由虛線表不。
[0100]車身框架21包含沿上下方向延伸的頭管211、從頭管211向后方延伸的前框架212以及后框架213。頭管211被配置在車輛的前部。在頭管211的周圍配置有連桿機構5。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頭管211相當于本發(fā)明的縱框架,前框架212以及后框架213相當于本發(fā)明的后框架。
[0101]頭管211被前框架212支承。轉向軸60被旋轉自如地插入到頭管211中。轉向軸60沿上下方向延伸。第一貫通部211a以及第二貫通部211b以貫通連桿機構5的方式自頭管211向前方突出。
[0102]在轉向軸60的上端安裝有車把23。前框架212從前端朝向后方并向下方傾斜。后框架213支承座椅24以及尾燈。
[0103](車身罩)
[0104]車身框架21被作為車輛外觀部件之一的車身罩22覆蓋。車身罩22包含前罩221、前擋泥板223、后擋泥板224以及護腿板225。
[0105]前罩221位于與座椅24相比靠前方的位置。前罩221覆蓋頭管211以及連桿機構5的至少一部分。
[0106]在左右一對前輪3的上方分別配置有前擋泥板223。前擋泥板223被配置在前罩221的下方。后擋泥板224被配置在后輪4的上方。
[0107]護腿板225被設置在頭管211的后方。護腿板225沿上下方向延伸。護腿板225被配置在乘坐于車輛1上的用戶的腿的前方。
[0108]前輪3位于與頭管211以及連桿機構5相比靠下方的位置。前輪3被配置在前罩221的下方。
[0109]圖2是以拆除了車身罩22的狀態(tài)示出的車輛1的整體主視圖。車輛1包括車把23、轉向軸60、頭管211、左右一對前輪3、連桿機構5。連桿機構5被配置在頭管211的周圍。連桿機構5與左前輪31以及右前輪32相連。連桿機構5以能夠旋轉的方式被安裝于頭管211。如圖2、3所示,連桿機構5包含橫向部件50和側向部件55。橫向部件50具有上橫向部件51和下橫向部件52。橫向部件50具有位于與頭管211相比靠前方的位置的前橫向部件50A和位于與頭管211相比靠后方的位置的后橫向部件50B。上橫向部件51具有位于與頭管211相比靠前方的位置的前上橫向部件51A。下橫向部件52具有位于與頭管211相比靠前方的位置的前下橫向部件52A和位于與頭管211相比靠后方的位置的后下橫向部件52B。前橫向部件50A具有前上橫向部件51A和前下橫向部件52A。后橫向部件50B具有后下橫向部件52B。側向部件55包含左側向部件53和右側向部件54。
[0110](前輪)
[0111]前輪3包含能夠轉向的左前輪31以及右前輪32。左前輪31被配置在與車寬方向中間相比靠左方的位置。在左前輪31的上方配置有第一前擋泥板223a。右前輪32被配置在與車寬方向中間相比靠右方的位置。在與右前輪32相比靠上方的位置配置有第二前擋泥板223b。右前輪32相對于車寬方向中間而言與左前輪31對稱地配置。
[0112]在本說明書中,“車身框架21的右方RF”是指從正面觀察車輛1時與頭管211的軸向正交的方向的右方。而且,車身框架21的上方UF是指直立的車輛1的車身框架21的上方。例如,從正面觀察車輛1時,車身框架21的上方的與頭管211的軸向一致。如圖2那樣,在車輛1直立的狀態(tài)下,車身框架21的右方RF與水平方向的右方R—致。因此,在圖2中僅顯示水平方向的右方R。如圖7那樣,在車輛1相對于路面G發(fā)生傾斜的狀態(tài)下,車身框架21的右方RF與水平方向的右方R不一致,車身框架21的上方UF與豎直方向的上方U不一致。
[0113]左前輪31與左緩沖器33連接。左前輪31與左緩沖器33的下部連接。左前輪31能夠以旋轉軸311為中心進行旋轉。旋轉軸311沿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延伸。左前輪31能夠以旋轉軸312為中心進行旋轉。通過左前輪31以旋轉軸312為中心旋轉,從而車輛1可改變行進方向。
[0114]右前輪32與右緩沖器34連接。右前輪32與右緩沖器34的下部連接。右前輪32能夠以旋轉軸321為中心進行旋轉。旋轉軸321沿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延伸。右前輪32能夠以旋轉軸322為中心進行旋轉。通過右前輪32以旋轉軸322為中心旋轉,從而車輛1可改變行進方向。
[0115](緩沖器)
[0116]左緩沖器33吸收被施加于左前輪31的沖擊。左緩沖器33在車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上被配置在與連桿機構5相比靠下方的位置。左緩沖器33被設置在左側向部件53與左前輪31之間。左緩沖器33沿著轉向軸60以及頭管211所延伸的左轉向軸線N1延伸。左緩沖器33在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上被配置在與頭管211相比靠左方的位置。左緩沖器33在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上被配置在與左前輪31相比靠右方的位置。
[0117]右緩沖器34吸收被施加于右前輪32的沖擊。右緩沖器34在車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上被配置在與連桿機構5相比靠下方的位置。右緩沖器34被設置在右側向部件54與右前輪32之間。右緩沖器34沿著轉向軸60以及頭管211所延伸的右轉向軸線N2延伸。右緩沖器34在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上被配置在與頭管211相比靠右方的位置。右緩沖器34在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上被配置在與右前輪32相比靠左方的位置。
[0118]左側向部件53在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上被配置在與頭管211相比靠左方的位置。右側向部件54在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上被配置在與頭管211相比靠右方的位置。左側向部件53以及右側向部件54是圓柱狀的部件。
[0119]在車輛直立的狀態(tài)下,左側向部件53以及右側向部件54沿車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延伸。在左側向部件53的下部設置有與左緩沖器33連接的第一托架335。左側向部件53的下部將左緩沖器33以能夠繞左轉向軸線N1旋轉的方式支承著。
[0120]在右側向部件54的下部設置有與右緩沖器34連接的第二托架336。右側向部件54的下部將右緩沖器34以能夠繞右轉向軸線N2旋轉的方式支承著。
[0121]上橫向部件51是從前方觀察車輛時沿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延伸的部件。上橫向部件51被設置在與頭管211相比靠車輛前方的位置。在上橫向部件51的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上的中間部設置有第一貫通孔513、在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上的兩側設置有一對上左軸承512以及上右軸承512。自頭管211延伸的第一貫通部211a貫通第一貫通孔513。
[0122]圖3是車輛前部的右視圖。如圖3所示,在第一貫通部211a與第一貫通孔513之間設置有上中間軸承511。通過第一貫通部211a與上中間軸承511,將上橫向部件51支承為能夠相對于頭管211進行旋轉。上橫向部件51繞作為上中間軸承511的旋轉中心的上中間軸線Ml而相對于頭管211旋轉。第一貫通孔513包含上橫向部件51的上中間軸線Ml。該上中間軸線Ml以前方稍微朝向上方的方式相對于水平方向傾斜。
[0123]上橫向部件51經(jīng)由上左軸承512以及上右軸承512而分別與左側向部件53的上部以及右側向部件54的上部連結。由此,上橫向部件51能夠相對于左側向部件53以及右側向部件54進行旋轉。上中間軸承511的旋轉中心即上中間軸線M1、上左軸承512的旋轉中心即上左軸線M2、以及上右軸承512的旋轉中心即上右軸線M3被設置成相互平行。
[0124](下橫向部件)
[0125]返回圖2,下橫向部件52被設置在與上橫向部件51相比靠下方的位置。從前方觀察車輛時,下橫向部件52沿左右方向延伸。下橫向部件52的左右方向的長度與上橫向部件51的左右方向長度大致相等。下橫向部件52被設置在與上橫向部件51相比靠下方的位置。設置兩個下橫向部件52,使它們從前后夾持頭管211。
[0126]在下橫向部件52的車寬方向的中間部設置有第二貫通孔523,在與第二貫通孔523相比靠左方的位置設置有下左軸承522,在與第二貫通孔523相比靠右方的位置設置有下右軸承522。第二貫通部211b貫通第二貫通孔523。
[0127]如圖3所示,在第二貫通部211b與第二貫通孔523之間設置有下中間軸承521。通過第二貫通部211b與下中間軸承521,將下橫向部件52支承為能夠相對于頭管211進行旋轉。下橫向部件52繞作為下中間軸承521的旋轉中心的下中間軸線M4而相對于頭管211旋轉。第二貫通孔523包含下橫向部件52的下中間軸線M4。
[0128]下中間軸承521的旋轉中心即下中間軸線M4、下左軸承522的旋轉中心即下左軸線M5、以及下右軸承522的旋轉中心即下右軸線M6被設置成相互平行。另外,下中間軸線M4被設置為與上中間軸線Ml平行。另外,下左軸承522在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上的位置被設置成:在車輛1處于直立狀態(tài)下,與上左軸承512在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上的位置相同。下右軸承522在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上的位置被設置成:在車輛1處于直立狀態(tài)下,與上右軸承512在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上的位置相同。
[0129]下橫向部件52經(jīng)由下左軸承522以及下右軸承522而分別與左側向部件53的下部以及右側向部件54的下部連結。由此,下橫向部件52能夠相對于左側向部件53以及右側向部件54進行旋轉。
[0130]通過這樣的結構,連桿機構5能夠在包含上橫向部件51、下橫向部件52、左側向部件53以及右側向部件54的平面內(nèi)變形。另外,連桿機構5被安裝于頭管211。因此,即使伴隨著車把23的轉向而轉向軸60發(fā)生旋轉,連桿機構5也不會相對于車身框架21進行旋轉。
[0131](橫拉桿)
[0132]接下來,參照圖2來說明橫拉桿6。橫拉桿6與轉向軸60 —同旋轉,并將轉向軸60的旋轉向左前輪31以及右前輪32傳遞。由此,能夠通過車把23將左前輪31以及右前輪32轉向。橫拉桿6被設置在與頭管211相比靠前方的位置。橫拉桿6沿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延伸。橫拉桿6被配置在與下橫向部件52相比靠下方并且與左前輪31以及右前輪32相比靠上方的位置。橫拉桿6與轉向軸60的下部連結。若使轉向軸60旋轉,則橫拉桿6沿左右方向移動。
[0133](托架)
[0134]如圖2所示,在左側向部件53的下部設置有第一托架335。第一托架335與左緩沖器33連結。
[0135]第一托架335被設置成能夠相對于左側向部件53進行相對旋轉。在該第一托架335上設置有橫拉桿6,橫拉桿6也能夠相對于左側向部件53進行相對旋轉。第一托架335與左側向部件53的相對旋轉的旋轉軸、以及與橫拉桿6的相對旋轉的旋轉軸平行于作為左側向部件53的延伸方向的左轉向軸線N1。
[0136]在右側向部件54的下部設置有第二托架336。第二托架336與右緩沖器34連結。第二托架336被設置為能夠相對于右側向部件54進行相對旋轉。在該第二托架336上安裝有橫拉桿6,橫拉桿6也能夠相對于右側向部件54進行相對旋轉。與右側向部件54的相對旋轉的旋轉軸、以及與橫拉桿6的相對旋轉的旋轉軸被設為與右側向部件54的延伸方向即右轉向軸線N2平行。
[0137]當轉向軸60通過車把23的轉向而旋轉時,橫拉桿6在左右方向上移動。于是,隨著該橫拉桿6的移動,第一托架335以與左側向部件53之間的旋轉軸為中心旋轉。由此,第一托架335的與左緩沖器33連結的連結部52b在左右方向上移動,左前輪31繞旋轉軸312旋轉。
[0138]這樣,第一托架335將車把23的轉向向左前輪31傳遞。同樣,第二托架336將車把23的轉向向右前輪32傳遞。
[0139](流體單元)
[0140]如圖3所示,在上中間軸線Ml方向上,在連桿機構5的上橫向部件51與前罩221之間設置有用于ABS (Ant1-lock Brake System,防抱死制動系統(tǒng))的流體單元82。流體單元82具備金屬制的筐體、在筐體中設置的流路、泵、電磁閥。流體單元82通過利用電磁閥來切換制動液所流動的路徑,從而控制未圖示的制動裝置。另外,圖3中的符號81為頭燈。
[0141]頭燈81以及流體單元82經(jīng)由安裝托架7被支承于頭管211。圖4是安裝托架7的立體圖。圖5是示出安裝托架7和流體單元82的主視圖。如圖4、5所示,安裝托架7 —體地具有板狀部71和從板狀部71傾斜地延伸的延伸部72。
[0142]如圖4所示,在板狀部71上設置有第一螺孔711和第二螺孔712。從頭管211延伸的、被固定到第一貫通部211a的螺絲被插入到第一螺孔711。從頭管211延伸的、被固定到第二貫通部211b的螺絲被插入到第二螺孔712。由此,安裝托架7被固定于頭管211。
[0143]在板狀部71的下部的車輛前方側形成有第一撐條73。在第一撐條73設置有:在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的中間設置的第三螺孔731、在第三螺孔731的外側設置的一對第四螺孔732、在第四螺孔732的外側設置的一對第五螺孔733、在第五螺孔733的外側設置的一對第六螺孔734。
[0144]如圖5所示,固定流體單元82的安裝片821的螺絲被插入到第一撐條73的第三螺孔731。固定流體單元82的安裝片822的螺絲被插入到第一撐條73的第四螺孔732。由此,流體單元82被固定于安裝托架7。
[0145]另外,上橫向部件51通過上中間軸承511被支承于頭管211。其中,將上中間軸承511與頭管211的中心的距離定義為連桿機構側支承長度,其中,上中間軸承511是上橫向部件51與頭管211的連結點。
[0146]相對于此,流體單元82通過插入到第三螺孔731的螺絲而經(jīng)由安裝托架7被支承于頭管211。將第三螺孔731與頭管211的中心的距離定義為流體單元側支承長度,其中,第三螺孔731是流體單元82與頭管211的連結點。于是,連桿機構側支承長度比流體單元側支承長度短。
[0147]S卩,在本實施方式中,在與流體單元82相比更靠近頭管211的一側支承比流體單元82更重的連桿機構5。由此,提高連桿機構5的支承剛度。
[0148]另外,在上中間軸線Ml方向上,從后方起按順序排列有頭管211、連桿機構5的上橫向部件51、流體單元82。如圖6所示,在從車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觀察時,上橫向部件51與頭管211、流體單元82相比在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的尺寸大。因此,若使頭管211、連桿機構5的上橫向部件51、流體單元82按該順序排列,則在朝向車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的方向觀察時,這些部件所占的空間S呈菱形。該菱形是從上橫向部件51朝向車身框架21的前后方向而該左右方向的尺寸變小的形狀。因此,能夠將從該空間S的上橫向部件51向前后方向突出的部位(流體單元82、頭管211所占的空間)的左右的空間S1、S2用于其他用途。
[0149]固定頭燈81的螺絲被插入到第一撐條73的第五螺孔733與第六螺孔734中。由此,頭燈81被固定于安裝托架7。
[0150]如圖4所示,在延伸部72的前端設置有第二撐條74以及第三撐條75。如圖3所示,在第二撐條74上固定有風擋222。在第三撐條75上固定有前罩221。
[0151]這樣,流體單元82經(jīng)由安裝托架7被車身框架21支承,該車身框架21支承連桿機構5。安裝托架7被固定在從頭管211向前方突出而貫通連桿機構5的第一貫通部211a以及第二貫通部211b上。
[0152]〈車身的傾斜〉
[0153]圖7是從圖2的狀態(tài)使車身相對于垂直方向而向左右方向傾斜了角度T的車輛1的主視整體圖。通過連桿機構5工作,車輛1相對于垂直方向傾斜。
[0154]此時,上橫向部件51以及下橫向部件52在保持其延伸方向與路面G平行的狀態(tài)下,在水平方向的左右方向上平行移動。上橫向部件51以及下橫向部件52分別以上左軸承512的上左軸線M2以及下左軸承522的下左軸線M5為旋轉中心,相對于件53進行相對旋轉。另外,上橫向部件51以及下橫向部件52還分別以上右軸承512的上右軸線M3以及下右軸承522的下右軸線M6為旋轉中心,相對于右側向部件54進行相對旋轉。
[0155]在從上中間軸線Ml方向的前方觀察車輛時,上橫向部件51、下橫向部件52、左側向部件53、右側向部件54在車輛為直立狀態(tài)下呈長方形,隨著使車輛傾斜而變形為平行四邊形。另外,在以后的說明中,從與上橫向部件51的上中間軸線A1以及下橫向部件52的下中間軸線A2平行的方向觀察時,包含上橫向部件51、下橫向部件52、左側向部件53、右側向部件54,將這些所形成的平行四邊形的內(nèi)側的區(qū)域稱為連桿機構5的動作空間。
[0156]本實施方式中,連桿機構5以使上橫向部件51的左端與下橫向部件52的左端相比更加向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的左方移動的方式工作。通過該連桿機構5的工作,左緩沖器33以及右緩沖器34相對于垂直方向傾斜。這樣,若車輛1相對于垂直方向而向左方傾斜,則從圖2所示的狀態(tài)變?yōu)閳D7所示的狀態(tài)。
[0157]在行駛中通過使車身向左右方向傾斜,能夠使本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1轉彎。另外,通過車把23的操作也能夠改變左前輪31以及右前輪32的朝向。
[0158]另外,將在使車輛向左方以及右方最大限度地傾斜時,上橫向部件51以及下橫向部件52相對于車身框架21通過的區(qū)域稱為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參照圖2以及圖7) ο如圖3所示,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具有前可動區(qū)域VA和后可動區(qū)域VB,其中,所述前可動區(qū)域VA是包含前上橫向部件51Α以及前下橫向部件52Α的前橫向部件50Α相對于車身框架21的可動區(qū)域,所述后可動區(qū)域VB是包含后下橫向部件52Β的后橫向部件50Β相對于車身框架21的可動區(qū)域。
[0159]如圖2所示,從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流體單元82小于上橫向部件51以及下橫向部件52相對于車身框架21的、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
[0160]另外,如圖2所示,從上中間軸線Ml方向觀察時,流體單元82被配置在與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的至少一部分以及前罩221的至少一部分重疊的位置。并且,如圖3所示,流體單元82在上中間軸線Ml方向上被配置在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與前罩221之間,并被車身框架21的頭管211支承,該頭管211支承連桿機構5。
[0161](作用/效果)
[0162]如上所述的本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1具備:
[0163]車身框架21;
[0164]從車輛1的前方觀察時配置在左右、并能夠轉向的左前輪31以及右前輪32 ;
[0165]配置在與左前輪31以及右前輪32相比靠后方的位置的后輪4 ;
[0166]設置在左前輪31、右前輪32以及后輪4中的任一個上的制動裝置(液壓式制動裝置的一個例子);
[0167]在下部支承左前輪31、并對左前輪31在車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上相對于上部的位移進行緩沖的左緩沖器33 ;
[0168]在下部支承右前輪32、并對右前輪32在車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上相對于上部的位移進行緩沖的右緩沖器34 ;
[0169]連桿機構5;
[0170]在車身框架21的前后方向上至少配置在與連桿機構5相比靠前方或者靠后方的位置處、并至少構成車輛的外表面的一部分的前罩221 (車輛外觀部件的一個例子);以及
[0171]控制制動裝置的制動力的流體單元82。
[0172]連桿機構5包括:
[0173]支承右緩沖器34的上部以使得右緩沖器34能夠繞沿車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延伸的右轉向軸線N2旋轉的右側向部件54 ;
[0174]支承左緩沖器33的上部以使得左緩沖器33能夠繞與右轉向軸線N2平行的左轉向軸線N1旋轉的左側向部件53 ;以及
[0175]上橫向部件51以及下橫向部件52 (多個橫向部件的一個例子),上橫向部件51以及下橫向部件52將右側向部件54以能夠繞沿車身框架21的前后方向延伸的右軸線(上右軸線M3以及下右軸線M6)旋轉的方式支承在右端部,并且將左側向部件53以能夠繞與右軸線平行的左軸線(上左軸線M2以及下左軸線M5)旋轉的方式支承在左端部,且其中間部以能夠繞與右軸線以及左軸線平行的中間軸線(上中間軸線Ml以及下中間軸線M4)旋轉的方式被支承在車身框架21的頭管211 (連桿支承部的一個例子)上。
[0176]當從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流體單元82小于包含上橫向部件51以及下橫向部件52的橫向部件50相對于車身框架21的可動區(qū)域V。
[0177]當從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流體單元82被配置在與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的至少一部分以及前罩221的至少一部分重疊的位置處,并且在中間軸線方向上被配置在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與前罩221等車輛外觀部件之間,并被車身框架21的頭管211支承,頭管211支承連桿機構5。更具體而言,流體單元82在中間軸線方向上被配置在前可動區(qū)域VA與前罩221之間。另外,流體單元82在中間軸線方向上被配置在后可動區(qū)域VB與前罩221之間。
[0178]然而,流體單元82包含控制流體的電磁閥、用于控制該電磁閥的電路基板等多個部件。因此,流體單元82除了具有一定程度的容積以及重量之外,還由于功能上的限制,夕卜形形狀的自由度受限。流體單元82 —般構成為在外形上凹凸少的正方體或者將正方體和圓柱組合在一起的形狀。流體單元82的外形雖然存在細小的凹凸,但是大的凹凸少。因此,在配置流體單元82時,需要在車輛上確保大空間。由于具備能夠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與四輪車輛相比,車輛本身小,所以若要在具備能夠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配置流體單元,則與在四輪車輛配置流體單元的情況相比,因流體單元的配置所引起的車輛的大型化的程度大。
[0179]于是,本發(fā)明人研宄了在具備能夠傾斜的車身框架21和兩個前輪的車輛中適合于配置具有一定程度的容積和重量、外形形狀的設計自由度小、外形形狀的凹凸少的流體單元82的搭載位置。
[0180]首先,在具備傾斜的車身框架21和兩個前輪31、32的車輛中,車輛的前部大。這是由于具備能夠轉向的右前輪32以及左前輪31這兩個前輪3、并具備將右前輪32以及左前輪31以能夠相對于車身框架21在車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位移的方式支承的連桿機構5的緣故。在車身框架21相對于豎直方向傾斜的狀態(tài)下,構成連桿機構5的橫向部件50以及側向部件55大幅地移動,右前輪32以及左前輪31相對于車身框架21大幅地位移。因此,為了避免大幅地可動的連桿機構5以及大幅地位移的右前輪32和左前輪31之間發(fā)生干擾,而使得設置在車輛前部的前罩221等車輛外觀部件大型化。其結果是,具備傾斜的車身框架21和兩個前輪31、32的車輛的前部變大。因此,本發(fā)明人想到若在該車輛的前部搭載流體單元,則車輛的前部會進一步大型化。
[0181]而且,連桿機構5以能夠旋轉的方式被車身框架21支承,并相對于車身框架21以及被固定于車身框架21的部件進行相對移動。若在連桿機構5的周圍配置流體單元82,則為了避免流體單元82與連桿機構5發(fā)生干擾,需要在連桿機構5的周圍確保大空間來作為用于配置流體單元82的空間,因此本發(fā)明人預見到車輛的前部會大型化。因此,本發(fā)明人想到,與將容積和重量大且具有凹凸少的外形形狀的流體單元82設置在如連桿機構5這樣的可動部件的附近的情況相比,將其與固定的部件鄰近配置更能夠抑制因流體單元82的配置所引起的車輛前部的大型化。本發(fā)明人想到,在車輛的前部大、并具備傾斜的車身框架21和兩個前輪31、32的車輛中,難以在車輛的前部配置流體單元82。
[0182]然而,發(fā)明人在進行深入研宄的過程中注意到下述內(nèi)容:如圖3、圖6所示,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具有與中間軸線Ml、M4正交的平面,另一方面,前罩221等車輛外觀部件的內(nèi)表面具有帶凹凸的復雜的面的情況多。因此發(fā)現(xiàn),具有平面的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與存在凹凸的前罩221的內(nèi)表面之間產(chǎn)生了空隙。另外,本發(fā)明人還發(fā)現(xiàn)了下述內(nèi)容: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的平面與前罩221的存在凹凸的內(nèi)表面之間的空隙除了由于兩者的形狀不同而容易變大之外,而且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具有寬廣的平面,因此難以有效地利用該空隙。
[0183]于是,本發(fā)明人想到在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的平面與前罩221的存在凹凸的內(nèi)表面之間的空隙中配置流體單元82。如此配置流體單元82是基于如下技術思想而來的:在連桿機構5與前罩221之間會產(chǎn)生空隙,而流體單元82 —般容易被形成為凹凸少的外形形狀,但如果將這些缺點組合在一起,則能夠消除這些缺點。
[0184]根據(jù)本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1,如圖2所示,從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流體單元82形成為小于包含上橫向部件51以及下橫向部件52的橫向部件50相對于車身框架21的可動區(qū)域V。另外,從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流體單元82配置在該可動區(qū)域V的至少一部分以及前罩221的至少一部分重疊的位置。如圖3所示,流體單元82在中間軸線方向上被配置在前橫向部件50A的前可動區(qū)域VA與前罩221之間。另外,流體單元82在中間軸線方向上被配置在后橫向部件50B的可動區(qū)域VB與前罩221之間。進而,流體單元82被車身框架21的頭管211支承,該頭管211支承連桿機構5。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具有與中間軸線正交的平面。
[0185]另一方面,前罩221等車輛外觀部件的內(nèi)表面具有帶凹凸的復雜的內(nèi)表面的情況多。例如,如圖3所示,前罩221具有車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的中間部位于與上部或者下部相比靠車身框架21的前后方向的前方的位置的內(nèi)表面。或者,如圖6所示,前罩221具有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的中間部位于與左部或者右部相比靠車身框架21的前后方向的前方的位置的內(nèi)表面。另外,在位于車身框架21的后方的上部并支承儀表盤的車身罩上,設置有確保儀表盤的支承剛度的肋225a,該車身罩的內(nèi)表面呈朝向后方膨脹的形狀?;蛘撸趦x表盤的內(nèi)表面中,端子類等會向前方突出。因此,在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中具有平面的連桿機構5與具備存在凹凸的內(nèi)表面的車輛外觀部件之間的空隙容易變大。另外,由于在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存在平面,所以難以有效地利用該空隙。
[0186]于是,將一般被形成為凹凸較少的外形形狀的流體單元82形成為:當從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小于包含上橫向部件51以及下橫向部件52的橫向部件50相對于車身框架21的可動區(qū)域V,當從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被配置在與該可動區(qū)域V的至少一部分以及前罩221的至少一部分重疊的位置,并且,在中間軸線方向上被配置在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與車輛外觀部件(前罩221)之間。由此,能夠在抑制車輛1大型化的同時,搭載流體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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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7]而且,將流體單元82配置在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與車輛外觀部件221之間的空隙中,支承于對連桿機構5進行支承的車身框架21的頭管211上。車身框架21的頭管211受到從右前輪32以及左前輪31輸入的載荷。因此,車身框架21的頭管211具備高剛度。利用該頭管211的高剛度來將作為重物的流體單元82支承在車身框架21上時,能夠簡化用于提高車身框架21的剛度的結構。由此,能夠抑制車輛1的大型化。
[0188]因此,即使在具備能夠傾斜的車身框架21和兩個前輪31、32的車輛上搭載流體單元82,也能夠抑制車輛的大型化。
[0189]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如圖2所示,流體單元82被頭管211支承,并被位于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中間部的安裝托架7支承。因此,從上中間軸線Ml方向觀察時,流體單元82被配置為在左前輪31的中心線與右前輪32的中心線之間的中心線A3 (參照圖2)上至少重疊一部分。由此,即使在車輛轉向或傾斜的情況下,流體單元82也不與連桿機構5、左前輪31以及右前輪32發(fā)生干涉。因此,能夠提供在不引起車輛的大型化的情況下搭載流體單元82的車輛。
[0190]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流體單元82在與上橫向部件51相比靠前方的位置處被安裝托架7支承。因此,在從上中間軸線Ml觀察時,流體單元82被設置在與橫拉桿6相比靠車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的上方的位置。由于左前輪31以及右前輪32被設置在與橫拉桿6相比靠車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的下方的位置,所以即使在車輛轉向或傾斜的情況下,流體單元82也不與左前輪31以及右前輪32發(fā)生干涉。因此,能夠提供在不引起車輛的大型化的情況下搭載流體單元82的車輛。
[0191](2)根據(jù)本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1,如圖2所示,當從上中間軸線Ml方向觀察時,流體單元82被配置在與上橫向部件51或者下橫向部件52的左端部以及右端部相比更靠近上中間軸線Ml (或者下中間軸線M4)的位置處。
[0192]上橫向部件51以及下橫向部件52分別繞上中間軸線Ml以及下中間軸線M4旋轉。將流體單元82配置在靠近上中間軸線Ml或者下中間軸線M4的位置處,因此當上橫向部件51以及下橫向部件52發(fā)生了旋轉時,上橫向部件51以及下橫向部件52難以與流體單元82的支承結構發(fā)生干涉。由此,容易使流體單元82的支承結構緊湊。
[0193](3)根據(jù)本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1,如圖6所示,前罩221 (車輛外觀部件的一個例子)具備外表面,該外表面的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的中間部與右部或者左部相比位于靠車身框架的前后方向的前方或者后方。流體單元82在上中間軸線Ml方向上被配置在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與前罩221的外表面之間。
[0194]根據(jù)(3)的結構,將前罩221的外表面在向車身框架21的前后方向上形成為凸狀或者凹狀或者傾斜面形狀,從而能夠提高車輛1的外觀質量。而且,通過在車身框架21的前后方向上以凸狀或者凹狀或者傾斜面形狀形成的前罩221的外表面與具有平面的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之間配置流體單元82,即使在具備能夠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1中搭載流體單元82,也能夠實現(xiàn)外觀質量的提高并抑制車輛的大型化。
[0195](4)根據(jù)本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1,如圖3所示,前罩221具備外表面,該外表面的車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的中間部與上部或者下部相比位于靠車身框架21的前后方向的前方或者后方的位置處。流體單元82在上中間軸線Ml方向上配置在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與前罩221的外表面之間。
[0196]根據(jù)(4)的結構,將前罩221的外表面在車身框架21的前后方向上形成為凸狀或者凹狀或者傾斜面形狀,從而能夠提高車輛1的外觀質量。而且,通過在車身框架21的前后方向上以凸狀或者凹狀或者傾斜面形狀形成的前罩221的外表面與具有平面的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之間配置流體單元82,即使在具備能夠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1中搭載流體單元82,也能夠實現(xiàn)外觀質量的提高并抑制車輛的大型化。
[0197](5)根據(jù)本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1,如圖6所示,流體單元82被形成為:與上中間軸線Ml交叉并與前罩221相比更靠近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的端面大于與上中間軸線Ml交叉并與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相比更靠近前罩221的端面。
[0198]根據(jù)(5)的結構,在流體單元82所具有的面中,由于將靠近具有寬廣的平面的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的端面形成得大,將靠近前罩221的端面形成得小,所以能夠在抑制車輛的大型化的同時搭載流體單元。
[0199](第二實施方式)
[0200]接下來,針對本發(fā)明的第二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利用圖8以及圖9來進行說明。在以下的說明中,對與上述的第一實施方式不同的點進行說明,對相同的結構標注相同的符號,并且省略其說明。第二實施方式的車輛與上述的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相比,流體單元82A的配置位置不同。圖8是第二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的與圖3相同的圖。圖9是沿圖8的IX箭頭的視圖。
[0201]在本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中,在上中間軸線Ml方向上,連桿機構5的上橫向部件51被設置在與頭管211相比靠前方的位置。流體單元82A被設置在與頭管211相比靠后方并且與護腿板225相比靠前方的位置。流體單元82A被收納在護腿板225的內(nèi)側,從上中間軸線Ml方向觀察時,流體單元82小于護腿板225。即,從上中間軸線Ml方向觀察時,流體單元82A小于包含上橫向部件51以及下橫向部件52的橫向部件50相對于車身框架21的可動區(qū)域V。另外,在從上中間軸線Ml方向觀察時,流體單元82A被配置在與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的至少一部分以及護腿板225的至少一部分重疊的位置,并且在上中間軸線Ml方向上被配置在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與護腿板225之間,支承于車身框架21的頭管211,該頭管211支承連桿機構5。在本實施方式中,流體單元82A在中間軸線Ml、M4方向上被配置在前橫向部件50A的前可動區(qū)域VA與護腿板225之間,并且,被配置在后橫向部件50B的前可動區(qū)域VB與護腿板225之間。
[0202]流體單元82A經(jīng)由固定在頭管211上的安裝托架7A被支承于頭管211。安裝托架7A具有固定部7A1、延伸部7A2、安裝板部7A3。固定部7A1被固定在頭管211。延伸部7A2從固定部7A1向后方側突出,該后方側是與設置有上橫向部件51的那側的相反側。安裝板部7A3被設置在延伸部7A2的后端,并沿與上中間軸線Ml交叉的面的方向延伸。流體單元82A被安裝在安裝板部7A3上。
[0203]由此,與上述的第一實施方式相同,流體單元82A以避開橫向部件50的可動區(qū)域V的方式配置。因此,與上述的第一實施方式相同,可有效地使用連桿機構5與護腿板225之間的空隙,能夠在不引起車輛前部的大型化的情況下,將流體單元82A以高支承剛度搭載在車輛上。
[0204]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從頭管211到連桿機構5的連桿機構側支承長度也比從頭管211到流體單元82A的流體單元側支承長度短。在本實施方式中,也將比流體單元82重的連桿機構5支承在與流體單元82A相比更接近頭管211的那側。由此,可提高連桿機構5的支承剛度。
[0205]在本實施方式中,在上中間軸線Ml方向上,頭管211被配置在連桿機構5與流體單元82A之間。換言之,流體單元82A與連桿機構5隔著頭管211而配置。由此,流體單元82A與連桿機構5不發(fā)生干擾。尤其,可有效地抑制從流體單元82A延伸的未圖示的制動拉索、電氣配線與連桿機構5發(fā)生干擾。
[0206]進而在本實施方式中,從車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的上方(圖8中的箭頭IX)觀察時,如圖9所示,將連桿機構5形成為比頭管211以及流體單元82還大。由此,將流體單元82A、頭管211以及連桿機構5所占的空間SA能夠設為流體單元82A向后方突出的三角形形狀。由此,能夠將流體單元82A以及頭管211的左右方向的空間SA1、SA2用于其他用途。由此,可提高車輛前部的設計自由度。
[0207](第三實施方式)
[0208]接下來,針對本發(fā)明的第三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利用圖10以及圖11來進行說明。在以下的說明中,對與上述的第一實施方式不同的點進行說明,對相同的結構標注相同的符號,并且省略其說明。第二實施方式的車輛與上述的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相比,流體單元82的配置位置不同。圖10是第三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的與圖8相同的圖。圖11是第三實施方式所涉及的車輛的與圖9相同的圖。
[0209]在本實施方式中,如圖10所示,在上中間軸線Ml方向上,流體單元82B被配置在與頭管211重復的位置。另外,在流體單元82B以及頭管211的后方設置有護腿板225。橫向部件50具有上橫向部件51與下橫向部件52。橫向部件50具有位于與頭管211相比靠前方的位置的前橫向部件50A和位于與頭管211相比靠后方的位置的后橫向部件50B。另夕卜,上橫向部件51具有位于與頭管211相比靠前方的位置的前上橫向部件51A和位于與頭管211相比靠后方的位置的后上橫向部件51B。下橫向部件52具有位于與頭管211相比靠前方的位置的前下橫向部件52A和位于與頭管211相比靠后方的位置的后下橫向部件52B。前橫向部件50A具有前上橫向部件51A和前下橫向部件52A。后橫向部件50B具有后上橫向部件51B和后下橫向部件52B。
[0210]流體單元82B在上中間軸線Ml方向上被配置在前上橫向部件51A與后上橫向部件51B之間。流體單元82B在上中間軸線Ml方向上被配置在前上橫向部件51A與護腿板225之間并且后上橫向部件51B與前罩221之間。流體單元82B在上中間軸線Ml方向上被配置在前下橫向部件52A與護腿板225之間。流體單元82B在上中間軸線Ml方向上被配置在后下橫向部件52B與前罩221之間。
[0211]從上中間軸線Ml方向觀察時,流體單元82B小于包含前上橫向部件51A以及前下橫向部件52A的前橫向部件50A的相對于車身框架21的前可動區(qū)域VA。另外,從上中間軸線Ml方向觀察時,流體單元82B被配置在與前橫向部件50A的可動區(qū)域VA的至少一部分以及護腿板225的至少一部分重疊的位置。并且,流體單元82B在上中間軸線Ml方向上被配置在前上橫向部件51A與護腿板225之間,并被車身框架21的頭管211支承,該頭管211支承連桿機構5。
[0212]流體單元82B在上中間軸線Ml方向上被配置在包含前上橫向部件51A以及前下橫向部件52A的前橫向部件50A相對于車身框架21的可動區(qū)域VA與護腿板225之間,并被車身框架21的頭管211支承,該頭管211支承連桿機構5。從上中間軸線Ml方向觀察時,流體單元82B小于包含后上橫向部件51B以及后下橫向部件52B的后橫向部件50B的相對于車身框架21的可動區(qū)域VB。另外,從上中間軸線Ml方向觀察時,流體單元82B被配置在與后橫向部件50B的可動區(qū)域VB的至少一部分以及護腿板225的至少一部分重疊的位置。并且,流體單元82B在上中間軸線Ml方向上被配置在后上橫向部件51B與前罩221之間,被支承連桿機構5的車身框架21的頭管211支承。流體單元82B在上中間軸線Ml方向上被配置在包含后上橫向部件51B以及后下橫向部件52B的后橫向部件50B的相對于車身框架21的可動區(qū)域VB與前罩221之間,并被車身框架21的頭管211支承,該頭管211支承連桿機構5。
[0213]流體單元82B經(jīng)由固定在頭管211上的安裝托架7B而被支承于頭管211。如圖11所示,安裝托架7B具有固定部7B1、安裝板部7B2。固定部7B1被固定于頭管211。安裝板部7B2從固定部7A1向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延伸。另外,安裝板部7B2是和與上中間軸線Ml正交的面并排的板狀部件。流體單元82B被安裝于安裝板部7B2。
[0214]由此,與上述的第一實施方式相同,避開在連桿機構5動作時連桿機構5的動作空間所擴展的空間,來配置流體單元82B。因此,使用連桿機構5與前罩221、護腿板225之間的空隙來配置流體單元82B,從而在不引起車輛前部的大型化的情況下,能夠以高的支承剛度在車輛上搭載流體單元82B。
[0215]在本實施方式中,如圖11所示,從車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的上方(圖10的箭頭XI方向)觀察時,連桿機構5的上橫向部件51被形成得比流體單元82B大。流體單元82B被配置在與頭管211相比靠車身框架的左右方向的右方的位置。由此,在上中間軸線Ml方向上,能夠縮短連桿機構5與流體單元82B所占空間的長度。因此,在上中間軸線Ml方向上,提高車輛前部的空間的自由度。
[0216]進而,如圖11所示,從車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的上方(圖8的箭頭IX方向)觀察時,在上中間軸線A1方向上,流體單元82B被配置在連桿機構5的上橫向部件51與頭管211所占的區(qū)域B的內(nèi)部。由此,在上中間軸線Ml方向上,能夠進一步能夠縮短上橫向部件51與流體單元82B所占的空間的長度。因此,在上中間軸線Ml方向上,可進一步提高車輛前部的空間的自由度。
[0217]另外,在該實施方式中,當然也可以將流體單元82B配置在與頭管211相比靠車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的左方的位置。
[0218](變形例)
[0219]以上,使用其第一實施方式至第三實施方式來對本發(fā)明進行了說明,然而本發(fā)明的技術范圍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所記載的范圍。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容易想到對上述實施方式施加多種變更或者改良。
[0220]在上述的實施方式中,列舉說明了具有具備上橫向部件51和下橫向部件52的連桿機構的車輛,但是本發(fā)明并不限于該例子。例如,對于具有在上橫向部件與下橫向部件之間配備中間橫梁的連桿機構的車輛,也能夠應用本發(fā)明。
[0221]另外,在上述的實施方式以及變形例中,列舉說明了上橫向部件51以及下橫向部件52由左右連續(xù)的部件構成的例子,但是并不限于此。例如,上橫向部件以及下橫向部件還可以由從頭管211向右方延伸的部件和從頭管211向左方延伸的部件構成。此時,還可以構成為各個部件繞共同的旋轉軸進行旋轉,也可以構成為繞各個其他旋轉軸進行旋轉。另夕卜,上橫向部件以及下橫向部件也可以分別由在左右方向上一分為二的部件構成,也可以由兩個以上的部件構成。另外,可以將構成連桿機構5的各部件由直線狀的部件構成,也可以由彎曲的形狀等適當?shù)男螤顦嫵伞?br>
[0222]另外,列舉說明了僅在頭管211的前側設置的上橫向部件51,但是與下橫向部件52相同,還可以將上橫向部件51構成為夾住頭管211而具備前上橫向部件以及后上橫向部件。即使在該情況下,若在上中間軸線Ml方向上,在前上橫向部件以及后上橫向部件的任意一方與車輛外觀部件之間配置流體單元82、82A、82B,則如上所述,也能夠在不引起車輛大型化的情況下,提供支承剛度高且搭載了流體單元82、82A、82B的車輛。
[0223]另外,在上述的實施方式以及變形例中,列舉說明了具有兩個前輪31、32的車輛1,但是本發(fā)明還能夠適用于具有兩個以上的后輪的車輛。
[0224]另外,在上述的實施方式中,將向車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延伸的頭管211作為縱框架來進行了說明,但是本發(fā)明并不限于該例子??v框架還指,以支承連桿機構5的部分向車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延伸、其下部朝向后方延伸的方式在中途彎曲的框架。另外,縱框架并不是僅僅指在豎直方向上延伸的框架,而是還包含向前后方向傾斜且沿上下方向延伸而支承連桿機構的框架。另外,縱框架和從縱框架向后方延伸的后框架還可以由一體的部件構成。
[0225]另外,在上述的實施方式中,作為車輛外觀部件而列舉說明了前罩221、護腿板225,但是本發(fā)明并不限于該例子。車輛外觀部件是,其至少一部分以向車輛的外面露出的方式設置在車輛前部的部件。作為車輛外觀部件,能夠列舉前罩221和護腿板225等車身罩22、頭燈81和方向指示器等各種燈、儀表盤等。
[0226]另外,流體單元82相對于頭管211的安裝結構并不限于上述的安裝托架7、7A、7B。例如,在上述的第二實施方式以及第三實施方式中,還可以將流體單元82A、82B直接安裝在頭管211上?;蛘撸€可以以避開連桿機構5的動作空間的方式,在從頭管211延伸的撐條上安裝流體單元82、82A、82B。進而,還可以構成為將流體單元82固定在前罩等車輛外觀部件上,進而以縱框架支承該車輛外觀部件的載荷的至少一部分。
[0227]另外,在上述的實施方式中,以上橫向部件51的上中間軸線A1為基準,利用連桿機構5與頭管211以及車輛外觀部件的關系,對流體單元82、82A、82B的配置位置進行了說明,但是以下橫向部件52的下中間軸線M4為基準進行說明也是一樣的。在下中間軸線M4方向上,將流體單元82、82A、82B配置在連桿機構5與車輛外觀部件之間,也可獲得與上述相同的效果。
[0228][平行/延伸/沿著]
[0229]在本說明書中,“平行”還包括:在±40°的范圍傾斜、并作為部件而不相交的兩個直線。在本發(fā)明中,“沿?方向”以及“沿?部件”等還包括在±40°的范圍傾斜的情況。在本發(fā)明中,針對“?方向延伸”還包括在±40°的范圍傾斜的情況。
[0230][四輪/動力單元/車身罩]
[0231]本發(fā)明所涉及的車輛是具備能夠傾斜的車身框架和兩個前輪的車輛。后輪的數(shù)量并不限于一個,還可以為兩個。另外,還可以具備覆蓋車身框架的車身罩。還可以不具備覆蓋車身框架的車身罩。動力單元包含動力源。動力源并不限于發(fā)動機,還可以為電動機。
[0232][頭管和側向部件]
[0233]在上述各實施方式中,從側方觀察車身框架21時,右側向部件53、左側向部件54以及頭管211 (連桿支承部)被設置在重疊的位置。然而,從側方觀察車身框架21時,頭管211還可以被設置于在前后方向上與右側向部件53及左側向部件54不同的位置。另外,右側向部件53與左側向部件54相對于車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的傾斜角度也可以與頭管211的傾斜角度不同。
[0234][連桿支承部]
[0235]另外,連桿支承部(頭管)可以由一片部件構成,也可以由多個部件構成。在由多個部件構成的情況下,可以通過焊接、粘接等來結合,還可以通過螺栓、鉚釘?shù)染o固部件進行結合。
[0236][橫向部件/側向部件]
[0237]另外,上橫向部件可以包含由一片部件構成的上前橫向部件、由一片部件構成的上后橫向部件、以及設置在它們之間且由多個部件構成的連結部件。在由多個部件構成的情況下,可以通過焊接、粘接等進行結合,也可以通過螺栓、鉚釘?shù)染o固部件進行結合。
[0238]另外,下橫向部件可以包含由一片部件構成的下前橫向部件、由一片部件構成的下后橫向部件、以及設置在它們之間且由多個部件構成的連結部件。在由多個部件構成的情況下,可以通過焊接、粘接等進行結合,也可以通過螺栓、鉚釘?shù)染o固部件進行結合。
[0239]另外,右側向部件以及左側向部件可以由一片部件構成,也可以由多個部件構成。在由多個部件構成的情況下,可以通過焊接、粘接等進行結合,也可以通過螺栓、鉚釘?shù)染o固部件進行結合。而且,還可以包含配置在與上橫向部件或者下橫向部件相比靠車身框架的前后方向的前方的部位和配置在后方的部位。在配置于右側向部件以及左側向部件的前方的部位和配置于后方的部位之間還可以配置上橫向部件或者下橫向部件。
[0240][車身框架的構成:一體/分體,一體的情況下的前緣的上端、上下框架部的結構]
[0241]在本實施例中,車身框架具有連桿支承部、連結部件(上前后框架部)、下降框架(上下框架部)、下部框架(下前后框架部),這些通過焊接連接。然而,本發(fā)明的車身框架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車身框架具備連桿支承部、上前后框架部、上下框架部、下前后框架部即可。例如,車身框架還可以通過鑄造而全部或者一部分形成為一體。另外,在車身框架中,上前后框架部與上下框架部可以由一個部件構成,也可以由不同的部件構成。
[0242][銳角的大小:轉向和伸縮]
[0243]在本實施方式中,轉向軸的旋轉軸線SA和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所形成的銳角與右緩沖器以及左緩沖器的伸縮方向和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所形成的銳角一致。然而,本發(fā)明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例如,轉向軸的旋轉軸線和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所形成的銳角可以小于右緩沖器以及左緩沖器的伸縮方向與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所形成的銳角,也可以大于右緩沖器以及左緩沖器的伸縮方向與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所形成的銳角。
[0244][轉向和緩沖器]
[0245]另外,在本實施方式中,轉向軸的旋轉軸線與右緩沖器以及左緩沖器的伸縮方向一致。然而,本發(fā)明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當在車輛直立狀態(tài)下從側面觀察時,轉向軸的旋轉軸線和右緩沖器以及左緩沖器的伸縮方向還可以在前后方向上分開。另外,例如,也可以交叉。
[0246]在本實施方式中,右前輪以及左前輪的上端被支承為能夠移動至與車身框架的下降框架的上端相比靠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的上方的位置。然而,本發(fā)明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在本發(fā)明中,在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上,右前輪以及左前輪的其上端能夠移動至與車身框架的下降框架的上端相同的高度或者與車身框架的下降框架的上端相比靠下方的位置。
[0247][關于橫向部件]
[0248]另外,在本發(fā)明中,連桿機構除了上橫向部件和下橫向部件外,還可以具備橫向部件。上橫向部件和下橫向部件只不過是以相對的上下關系進行命名的。上橫向部件并不表示連桿機構中的位置最靠上的橫向部件。上橫向部件是指與下方的其他橫向部件相比位于上方的橫向部件。下橫向部件并不表示連桿機構中的位置最靠下的橫向部件。下橫向部件是指與上方其他橫向部件相比位于下方的橫向部件。另外,橫向部件還可以由右橫向部件和左橫向部件這兩個部件構成。這樣,上橫向部件以及下橫向部件在具有連桿功能的范圍,可以由多個橫向部件構成。進而,還可以在上橫向部件與下橫向部件之間設置其他橫向部件。連桿機構還可以包含上橫向部件以及下橫向部件。
[0249]本發(fā)明是以多種不同的方式具體化而得到的。其公開應看作是提供本發(fā)明的原理的實施方式的公開。這些實施方式?jīng)]有將本發(fā)明限定于在此記載和/或圖示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在了解了這樣情況的基礎上,將多種圖示實施方式記載于此。
[0250]將本發(fā)明的圖示實施方式在此記載了幾個。本發(fā)明沒有限定為在此記載的各種優(yōu)選實施方式。本發(fā)明也包括基于其公開而包含通過本領域技術人員能識別的等同的要素、修正、刪除、組合(例如,跨各種實施方式的特征的組合)、改良和/或變更的所有實施方式。權利要求的限定事項應基于該權利要求所使用的用語而作廣泛解釋,不應限定為本說明書或本申請的執(zhí)行中記載的實施方式。這樣的實施方式應解釋為不是排他性的。例如,在本公開中,“優(yōu)選”或“良好”這樣的用語不是排他性的,是表示“雖然優(yōu)選,但不限于此”或“雖然良好,但不限于此”這樣的意思。
[0251]本申請基于2012年12月21日提出的日本國專利申請2012_278878、2012年12月21日提出的日本國專利申請2012-278879以及2013年7月1日提出的日本國專利申請2013-138481,并將其內(nèi)容作為參考而引用于此。
[0252]符號說明
[0253]1:車輛;
[0254]2:車身主體;
[0255]21:車身框架;
[0256]211:頭管;
[0257]211a:第一貫通部;
[0258]211b:第二貫通部;
[0259]212:前框架;
[0260]213:后框架;
[0261]22:車身罩;
[0262]221:前罩;
[0263]222:風擋;
[0264]223:前擋泥板;
[0265]224:后擋泥板;
[0266]225:護腿板;
[0267]23:車把;
[0268]24:座椅;
[0269]25:動力單元;
[0270]3:左右一對前輪;
[0271]31:左前輪;
[0272]32 --右前輪.,
[0273]335:第一托架;
[0274]336:第二托架;
[0275]33:左緩沖器;
[0276]34:右緩沖器;
[0277]4:后輪;
[0278]5:連桿機構;
[0279]51:上橫向部件;
[0280]513:第一貫通孔;
[0281]52:下橫向部件;
[0282]523:第二貫通孔;
[0283]53:左側向部件;
[0284]54:右側向部件;
[0285]6:橫拉桿;
[0286]60:轉向軸;
[0287]7:安裝托架;
[0288]81:頭燈;
[0289]82、82A、82B:流體單元;
[0290]A1:上中間軸線;
[0291]A2:下中間軸線。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包括: 車身框架; 左前輪以及右前輪,在從車輛的前方觀察時,所述左前輪以及所述右前輪被左右配置并能夠轉向; 后輪,所述后輪被配置在與所述左前輪以及所述右前輪相比靠后方的位置; 液壓式制動裝置,所述液壓式制動裝置被設置在所述右前輪、所述左前輪以及后輪中的任一個上; 左緩沖裝置,所述左緩沖裝置在下部支承所述左前輪,并對所述左前輪在所述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上相對于上部的位移進行緩沖; 右緩沖裝置,所述右緩沖裝置在下部支承所述右前輪,并對所述右前輪相在所述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上對于上部的位移進行緩沖; 連桿機構,所述連桿機構包括:右側向部件,所述右側向部件支承所述右緩沖裝置的上部以使得所述右緩沖裝置能夠繞沿所述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延伸的右轉向軸線旋轉;左側向部件,所述左側向部件支承所述左緩沖裝置的上部以使得所述左緩沖裝置能夠繞與所述右轉向軸線平行的左轉向軸線旋轉;以及多個橫向部件,所述多個橫向部件在右端部支承所述右側向部件以使得所述右側向部件能夠繞沿所述車身框架的前后方向延伸的右軸線旋轉,并在左端部支承所述左側向部件以使得所述左側向部件能夠繞與所述右軸線平行的左軸線旋轉,且該連桿機構的中間部被支承在所述車身框架的連桿支承部上以使得所述連桿機構能夠繞與所述右軸線以及所述左軸線平行的中間軸線旋轉; 車輛外觀部件,所述車輛外觀部件在所述車身框架的前后方向上至少被配置在與所述連桿機構相比靠前方或者靠后方的位置處,并至少構成車輛的外表面的一部分;以及流體單元,所述流體單元控制液壓式制動裝置的制動力; 從所述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所述流體單元小于所述橫向部件相對于所述車身框架的可動區(qū)域; 從所述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所述流體單元被配置在與所述可動區(qū)域的至少一部分以及所述車輛外觀部件的至少一部分重疊的位置處,并且在所述中間軸線方向上被配置在所述可動區(qū)域與所述車輛外觀部件之間, 所述流體單元被所述車身框架的所述連桿支承部支承,所述連桿支承部支承所述連桿機構。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中, 當從所述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所述流體單元被配置在與所述橫向部件的左端部以及右端部相比靠近所述中間軸線的位置處。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車輛外觀部件具有外表面,所述外表面在所述車身框架的左右方向上的中間部與其右部或者其左部相比,位于靠所述車身框架的前后方向上的前方或者后方的位置處,所述流體單元在所述中間軸線方向上被配置在所述可動區(qū)域與所述車輛外觀部件的所述外表面之間。
4.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車輛外觀部件具有外表面,所述外表面在所述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上的中間部與其上部或者其下部相比,位于靠所述車身框架的前后方向上的前方或者后方的位置處,所述流體單元在所述中間軸線方向上被配置在所述可動區(qū)域與所述車輛外觀部件的所述外表面之間。
5.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流體單元形成為:與所述中間軸線交叉且與所述車輛外觀部件相比靠近所述可動區(qū)域的端面,大于與所述中間軸線交叉且與所述可動區(qū)域相比靠近所述車輛外觀部件的端面。
6.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連桿機構具有橫拉桿,所述橫拉桿與轉向軸一同旋轉、并將所述轉向軸的旋轉向所述左前輪以及所述右前輪傳遞, 在從所述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所述流體單元被設置在與所述橫拉桿相比靠上方的位置處。
7.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連桿支承部與所述連桿機構之間的支承長度比所述流體單元與所述連桿支承部之間的支承長度短。
8.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其中, 在所述中間軸線方向上,依次排列有所述連桿支承部、所述連桿機構、所述流體單元。
9.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其中, 當從所述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觀察時,所述流體單元小于所述連桿機構。
10.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其中, 在所述中間軸線方向上,所述車身框架被配置在所述連桿機構與所述流體單元之間。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車輛,其中, 當從所述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觀察時,所述連桿機構大于所述連桿支承部以及所述流體單元。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其中, 當從所述車身框架的上下方向觀察時,所述連桿機構大于所述流體單元,所述流體單元被配置在與所述連桿支承部相比靠車身框架的左方或者右方的位置處。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2所述的車輛,其中, 在所述中間軸線方向上,所述流體單元被配置在所述連桿機構和所述連桿支承部所占的區(qū)域的內(nèi)部。
1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流體單元配置為:當從所述中間軸線方向觀察時,在所述左前輪的中心線與所述右前輪的中心線之間的中心線上至少重疊一部分。
【文檔編號】B62K5/027GK104487332SQ201380038940
【公開日】2015年4月1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2月21日
【發(fā)明者】飯塚利男, 平山洋介 申請人:雅馬哈發(fā)動機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