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調懸掛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通常涉及交通車輛領域,具體地說,涉及車輛的可調懸掛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采用液壓、氣囊或電磁等常規(guī)致動器的可調懸掛裝置,具有許多優(yōu)點,但也存在許多制約其發(fā)展的因素,如響應速度、成本以及集成度等問題,都影響著可調懸掛的普及,尤其是采用常規(guī)致動器的可調懸掛裝置,被操作以允許車輪相對于所述可調懸掛裝置運動,會向所述減震裝置施加載荷,而影響減震裝置的剛度,為了規(guī)避該問題,使得可調懸掛裝置,結構設計的比較復雜,需要繁雜的支持裝置和控制機構配合,不僅需要較高工藝,還需要占用大量的空間進行布置,且減震裝置的通用性較差,既增加了成本,也增加了懸掛的維護難度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缺陷,提供一種新型的可調懸掛裝置,使可調懸掛裝置的致動機構和減震機構相對獨立,既可以方便操作車輪相對于車體運動還可以避免向減震裝置施加影響,以便于更好的平衡車輛的運行穩(wěn)定性與舒適性的關系。為解決以上技術問題,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如下本發(fā)明所述的一種可調懸掛裝置,包括致動器、驅動裝置、樞軸、懸臂以及與車體連接的減震裝置,其中,所述致動器設有與所述驅動裝置連接的嚙合部件,該嚙合部件通過至少一個從動齒輪連接于所述樞軸,該樞軸樞轉安裝于車體并與所述懸臂的一端剛性連接,其中,所述驅動裝置驅動所述嚙合部件運動,帶動所述從動齒輪以及所述樞軸轉動,進而帶動所述懸臂和所述致動器相對運動,所述驅動裝置停止驅動,所述懸臂和所述致動器的相對位置保持固定。優(yōu)選地,所述致動器一端與所述減震裝置連接,所述懸臂另一端與車輪連接。優(yōu)選地,所述懸臂與所述減震裝置連接,所述致動器另一端與車輪連接。優(yōu)選地,所述可調懸掛裝置還包括上懸臂以及車輪支承,其中,所述致動器與所述減震裝置連接,所述懸臂另一端與所述車輪支承的下部連接,所述車輪支承上部經上懸臂連接于車體,車輪安裝在支承上。優(yōu)選地,所述可調懸掛裝置還包括上懸臂以及車輪支承,其中,所述懸臂與所述減震裝置連接,所述致動器另一端與所述車輪支承的下部連接,所述車輪支承上部經上懸臂連接于車體,車輪安裝在支承上。優(yōu)選地,所述嚙合部件為蝸桿,所述從動齒輪為蝸輪。優(yōu)選地,所述嚙合部件為齒條。優(yōu)選地,所述驅動裝置為伺服電機。優(yōu)選地,所述驅動裝置為液壓油缸,該液壓油缸設置在所述致動器上。由于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本發(fā)明把致動器與樞軸連接,該樞軸再樞轉安裝于車體并與懸臂的一端剛性連接,然后驅動裝置通過所述致動器帶動樞軸轉動或鎖止,使懸臂和致動器相對運動或鎖定,這樣的結構,使得致動器的結構更加簡單,控制更加方便,既便于維護,還大幅的降低了可調懸掛裝置的成本;進一步地,無論是懸臂作為用于連接車輪到車體的懸掛支承裝置,致動器與連接于車體的減震裝置連接,還是致動器兼作用于連接車輪到車體的懸掛支承裝置,懸臂與連接于車體的減震裝置連接,都使致動器和減震裝置相對獨立,不僅提高了減震裝置的通用性,而且使得可調懸掛裝置無論是調節(jié)車輪運動還是調節(jié)減震裝置自身的剛性,彼此之間的影響都更容易平衡。
圖I為本發(fā)明中可調懸掛裝置的懸臂作為連接車輪到車體的支撐裝置,致動器一端經減震裝置連接于車體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發(fā)明中可調懸掛裝置的制動器作為連接車輪到車體的支撐裝置,懸臂另一端經減震裝置連接于車體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fā)明中可調懸掛裝置的懸臂與車輪支承連接的結構示意圖;圖4為本發(fā)明中可調懸掛裝置的制動器與車輪支承連接的結構示意圖;圖5為本發(fā)明中致動器的嚙合部件以及從動齒輪為蝸桿和蝸輪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圖6為本發(fā)明中致動器的嚙合部件為齒條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的實施例對本發(fā)明做進一步說明,其目的是能更好理解本發(fā)明的內容。但是實施例不以任何方式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本專業(yè)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權力要求范圍內做出的改進和調整也應落入本發(fā)明的權利保護范圍之內如圖I、圖2、圖3與圖4所示的,本發(fā)明所述的一種可調懸掛裝置,包括致動器213、驅動裝置211、樞軸28、懸臂212以及與車體連接的減震裝置214,其中,致動器213 —端設有與所述驅動裝置211連接的嚙合部件,該嚙合部件通過至少一個從動齒輪連接于樞軸28,該樞軸28樞轉安裝于車體并與懸臂212的一端剛性連接,其中,驅動裝置211驅動所述嚙合部件運動,帶動所述從動齒輪以及樞軸28轉動,進而帶動懸臂212和致動器213相對運動,驅動裝置211停止驅動,懸臂28和所述致動器213的相對位置保持固定。以上述方案為基礎,在實際安裝應用時,實施方式如下所述。優(yōu)選地,如圖I所示,致動器213另一端與減震裝置214連接,懸臂212作為連接車輪到車體的懸掛支承裝置,懸臂212另一端與車輪連接。進一步地,作為一種改進,如圖2所示,懸臂212與減震裝置214連接,致動器213兼作連接車輪裝置到車體的懸掛支承裝置,致動器213另一端與車輪連接。進一步地,如圖3所示,可調懸掛裝置還包括上懸臂212A以及車輪支承,其中,致動器213與減震裝置214連接,懸臂212作為連接車輪到車體的懸掛支承裝置,懸臂212另一端與車輪支承的下部連接,車輪支承上部經上懸臂212A連接于車體,車輪安裝在支承上。
進一步地,如圖4所示,可調懸掛裝置還包括上懸臂212A以及車輪支承,其中,懸臂212A與所述減震裝置214連接,致動器213兼作連接車輪裝置到車體的懸掛支承裝置,致動器213另一端與車輪支承的下部連接,車輪支承上部經上懸臂連接于車體,車輪安裝在支承上。用作致動器213包括的與驅動裝置211連接的嚙合部件以及從動齒輪的實施方式和懸掛可調懸掛裝置的工作方式如下所述。用作致動器213包括的與驅動裝置211連接的嚙合部件以及從動齒輪,優(yōu)選地,如圖5所示,作為嚙合部件可以實施為蝸桿210,作為從動齒輪可以實施為蝸輪29.在這種情況下,蝸桿210樞轉固定在致動器213上,驅動裝置211可以設置在車體上,且通過可以伸縮的傳動軸與蝸桿210連接,驅動裝置211也可以直接固定在致動器213上,蝸桿210直接與致動器213連接。該方案中,可調懸掛裝置如下方式工作。當驅動裝置未啟動,且蝸桿210不運動,并同時將蝸輪29以及樞軸28鎖住,進而將懸臂212以及車輪相對于致動器213的位置固定住,此時,車輪相對于車體只能通過減震裝置214才可以運動。當通過任何適當的 方式命令可調懸掛裝置動作時,驅動裝置211開始工作,蝸桿210在驅動裝置211的驅動下轉動以帶動蝸輪29以及樞軸28轉動,進而樞軸28又帶動懸臂212以及車輪相對于致動器213開始運動,使車輪相對車體運動。該方案中,驅動裝置211可以采用其它任何適當的驅動裝置,優(yōu)選地為伺服電機,以便于精確的控制蝸桿29的轉動。進一步地,用作致動器213包括的與驅動裝置211連接的嚙合部件,如圖6所示,齒條210A作為嚙合部件,在這種情況下,齒條210A可往復運動的設置在致動器213上并與從動齒輪29A嚙合,驅動裝置211,優(yōu)選地實施為液壓油缸,該液壓油缸設置在致動器213上,且液壓油缸的活塞與齒條210A連接,液壓油缸通過管路與設置在車體的液壓油泵連通并通過液壓油傳動。該方案中,可調懸掛裝置的如下方式工作。當液壓油缸未啟動,齒條210A被液壓油缸鎖止不能運動,并同時將從動齒輪29A以及樞軸28鎖住,進而將懸臂212以及車輪相對于致動器213的位置固定住,此時,車輪只能通過減震裝置214才可以相對于車體運動。當通過任何適當的方式命令可調懸掛裝置動作時,通過液壓油泵控制液壓油缸的活塞運動,齒條2IOA在液壓油缸活塞的帶動下往復運動以帶動從動齒輪29A以及樞軸28轉動,進而樞軸28又帶動懸臂212以及車輪相對于致動器213開始運動,使車輪相對車體運動。上述方案中,關于嚙合部件210A與樞軸28之間傳動齒輪的設置至少是一個也可以是多個,這是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很容易就想到的,還有關于可調懸掛裝置無論是人工控制或自動控制,現有技術已經比較成熟,在此不在贅述。當然!上述說明并非對本發(fā)明的限制,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所做出的變化、改進、添加或替換,其也落入本發(fā)明保護范圍。應當理解的是,上述針對較佳實施例的描述較為詳細,并不能因此而認為是對本發(fā)明專利保護范圍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發(fā)明的啟示下,在不脫離本發(fā)明權利要求所保護的范圍情況下,還可以做出替換、簡單組合等多種變形,這些均落入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內,本發(fā)明的請求保護范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可調懸掛裝置,包括致動器、驅動裝置、樞軸、懸臂以及與車體連接的減震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致動器設有與所述驅動裝置連接的嚙合部件,該嚙合部件通過至少一個從動齒輪連接于所述樞軸,該樞軸樞轉安裝于車體并與所述懸臂的一端剛性連接,其中,所述驅動裝置驅動所述嚙合部件運動,帶動所述從動齒輪以及所述樞軸轉動,進而帶動所述懸臂和所述致動器相對運動,所述驅動裝置停止驅動,所述懸臂和所述致動器的相對位置保持固定。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調懸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致動器另一端與所述減震裝置連接,所述懸臂另一端與車輪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調懸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懸臂與所述減震裝置連接,所述致動器另一端與車輪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I或所述的可調懸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調懸掛裝置還包括上懸臂以及車輪支承,其中,所述致動器與所述減震裝置連接,所述懸臂另一端與所述車輪支承的下部連接,所述車輪支承上部經上懸臂連接于車體,車輪安裝在支承上。
5.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調懸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調懸掛裝置還包括上懸臂以及車輪支承,其中,所述懸臂與所述減震裝置連接,所述致動器另一端與所述車輪支承的下部連接,所述車輪支承架上部經上懸臂連接于車體,車輪安裝在支承上。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所述的可調懸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嚙合部件為蝸桿,所述從動齒輪為蝸輪。
7.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所述的可調懸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嚙合部件為齒條。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調懸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為伺服電機。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調懸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為液壓油缸,該液壓油缸設置在所述致動器上。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提供用于車輛的一種可調懸掛裝置,包括致動器、驅動裝置、樞軸、懸臂以及與車體連接的減震裝置,其中,所述致動器設有與所述驅動裝置連接的嚙合部件,該嚙合部件通過至少一個從動齒輪連接于所述樞軸,該樞軸樞轉安裝于車體并與所述懸臂的一端剛性連接,其中,所述驅動裝置驅動所述嚙合部件運動,帶動所述從動齒輪以及所述樞軸轉動,進而帶動所述懸臂和所述致動器相對運動,所述驅動裝置停止驅動,所述懸臂和所述致動器的相對位置保持固定。
文檔編號B62K25/04GK102826154SQ20121012716
公開日2012年12月19日 申請日期2012年4月16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4月16日
發(fā)明者黨遠林 申請人:黨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