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自行車鞍座的可拆卸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用于人體的支承結構的可拆卸保護裝置,例如像用于自行車或者類似交通工具的鞍座,特別是用于山地車的鞍座、座、鞋類等。
背景技術:
在平常的使用期間,已知的用于自行車的鞍座受到摩擦、磨損和劃傷,這些都導致鞍座的磨損和隨之的惡化。由于鞍座表面與自然物(例如樹、枝、沙子和石頭)的接觸和在“下坡”的某些訓練中使用的特定設備(作為騎車人的安全元件),這種問題在磨損趨于更強烈的自行車運動領域中尤其能夠感受得到。此外,在這些情況下,跌倒和震動非常頻繁。例如,專利申請W09957004描述了一種自行車鞍座結構,其具有從覆蓋層的側表面突出的彈性變形材料的耐磨層,以便防止鞍座與外磨損表面直接接觸。從鞍座的側表面突出的一對耐磨層在鞍座的最大橫截面區(qū)域相對于鞍座的縱軸線位于大致對稱的位置處。此外,已知用于車座表面的另外的保護裝置,比如上面描述的一種保護裝置,其由·比通常的微纖維織物更耐磨的例如為“高強力耐磨纖維(Meryl Techno)”的極耐磨材料制成,或者由具有更高的耐磨和抗撕裂的同等尼龍制成。然而,這種材料使得鞍座的手工裝配非常困難并且減慢了鞍座的生產。主要的困難是由較厚的材料造成的,這使得更加難以彎曲和粘合,且上述所有使得在將保護裝置粘合到鞍座罩的過程中更難以去除任何褶皺。此夕卜,應當指出,將覆蓋層組裝到罩的過程是完全的手工過程,因此,材料越強韌且越厚,越難以安裝覆蓋層。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一個目的是消除上文提到的傳統(tǒng)問題和缺點,并且提供了一種用于人體的支承結構的附加的可拆卸保護裝置,例如為用于自行車或其它類似交通工具的鞍座、座、鞋類等,以便防止和/或消除支承結構的表面層上的劃傷/磨損。本發(fā)明的另一個目的是使得保護裝置能夠在磨損的情況下進行拆卸或更換,或者能夠完全由制造者或者使用者定制,以便結合用于人體的支承結構的各個部件的顏色和/或在市場上提供不同顏色。本發(fā)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直觀且容易使用的可拆卸保護裝置。根據本發(fā)明的一個方面,這些目的通過用于支承結構的保護裝置來實現(xiàn),這種保護裝置例如是如權利要求I中詳細說明的鞍座和/或座和/或鞋類。從屬權利要求2-15涉及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和有利的實施方式。
通過以附圖中示例的方式說明的對例如鞍座和/或座和/或鞋類的支承結構的可拆卸保護裝置的詳細描述,本發(fā)明的另外的特征和優(yōu)勢將變得更清楚,其中圖I是其上設有根據本發(fā)明的可拆卸保護裝置的用于人體的支承結構的俯視立體圖;圖2是其上設有圖I的可拆卸保護裝置的用于人體的支承結構的仰視立體圖;圖3是根據本發(fā)明的可拆卸保護裝置的側視圖;圖4是圖3的可拆卸保護裝置的仰視圖;圖5是與根據本發(fā)明的可拆卸保護裝置相關聯(lián)的支架的三維視圖;圖6是圖5的支架的另一個三維視圖;圖7是其上設有根據本發(fā)明的可拆卸保護裝置的支承結構的替代性實施方式的側視圖;圖8是其中設有根據本發(fā)明的可拆卸保護裝置的支承結構的又一替代性實施方·式的側視圖;圖9是其中設有根據本發(fā)明的可拆卸保護裝置的支承結構的另一實施方式的側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描述了用于人體的支承結構的可拆卸保護裝置,例如像自行車或者其它類似交通工具的鞍座和/或座和/或鞋類等。在下文中示出的關于支承結構的具體實施方式
的示例僅是解釋性的,而并非是對本發(fā)明保護范圍的限制。參照圖1-2,示出的自行車鞍座10具有細長的前部20和擴大的后部26并且設有支承結構的元件,該元件可選地成形為兩個金屬桿30、32。有利地,這兩個桿可通過在鞍座的前部對桿進行彎曲來制成。覆蓋元件22施用在后部26上,以覆蓋后部26的后邊緣。元件22具有允許看到下層的后部26的表面開口 24。覆蓋元件22從后部26的邊緣的一側延伸到另一側,形成覆蓋在后部26上的冠狀部或者帽狀部。換句話說,元件22圍繞著后部26的邊緣和/或整個后部26。特別是,可拆卸保護裝置呈適于施用在后部26和/或其它任意位置的帽形或者開放套筒形。元件22具有一個或多個延伸部28,延伸部28優(yōu)選是彈性的,其延伸到鞍座10的下部并且能夠通過固定元件22連接至桿30、32。這些延伸部28可以是成形為設有緊固器件50的兩條帶。如圖3和4中所示,設置在延伸部28的端部處的緊固器件可以包括設有穿孔52的中央舌狀件和/或鉤狀件。緊固器件50可以緊固到支架40,如在下文中詳細示出的。為了將元件22安裝到鞍座10上,放置元件22并朝向后部26和/或前部20拉伸元件22,這足以防止褶皺的形成。然后,必須根據可拆卸保護裝置的定位而朝向鞍座10的前部20和/或后部26拉動延伸部28和/或緊固器件50,直到到達聯(lián)接元件42。在優(yōu)選實施方式中,聯(lián)接元件42成形從支架40延伸的弧形齒,支架40固定在桿30與桿32之間。如圖5和6中所示,支架40具有大致對稱的設計并且設有兩個半圓筒形的承座44。在承座44中可以插入和接收桿30、32。承座44的邊緣制成為允許桿30、32進入承座44中并且隨后卡入鎖定桿30、32。承座44不是平行的,而是朝向彼此略微收攏的,這是因為桿30、32通常朝向鞍座10的細長部20收攏。承座44通過基部46進行連接,聯(lián)接元件42從基部46延伸并與基部46大致垂直。可拉動聯(lián)接器件50,直到聯(lián)接元件42插入到穿孔52中且覆蓋元件22也被良好地延伸在后部26和/或前部20上。如果需要的話,通過反向的操作,可以很快地拆下并且容易地更換元件22。因此,對于鞍座來說,元件22是很有用的附件,其能夠保護鞍座的較多受到磨損、摩擦和振動的部分。使用者可以根據騎行條件來使用可拆卸保護裝置或者不使用可拆卸保護裝置。此外,元件22可以完全由制造者和使用者來定制。元件22優(yōu)選由橡膠或者等同的材料制成;另外,可以在元件22的不同部分使用不
同的厚度和/或硬度(優(yōu)選在30-80的肖氏硬度之間)和/或機械抗力,其例如可以通過共同模制來制成。元件22可表現(xiàn)為設置在暴露表面或任何其它位置的加強構件,其例如也是共同模制的,以便改進元件22的耐磨損性能和/或延伸部28中的耐磨損性能,用于為桿30、32形成緊固器件。參照圖7-8,示出了鞋100具有前部200和后部260并且設有鞋100的元件300,
元件300可選地為鞋面、鞋帶、穿線孔等的形式。覆蓋元件220施用在后部260和/或前部200和/或側部上,以保護這些部分中的一個或者多個部分。元件220具有允許看到下層的鞋部分100的表面開口 240。覆蓋元件220從后部260和/或前部200和/或側部的邊緣的一側延伸到另一側,形成覆蓋在其上的冠狀部或者帽狀部。換句話說,元件220圍繞后部260和/或前部200和/或側部的邊緣。出于這種目的,可拆卸保護裝置成形為適于施用在鞋100的相關部分上的帽或開放的套筒。元件220具有一個或者多個能夠通過固定元件220相互連接的、優(yōu)選是彈性的延伸部280。這些延伸部280可以成形為設有緊固器件500的兩條帶。緊固器件500可以緊固到支架400,如在下文中詳細示出的。設置在延伸部280的端部處的緊固器件500可以包括設有穿孔520的中央舌狀件和/或鉤狀件。 為了將元件220安裝在鞋100上,放置元件220并朝向后部260和/或前部200拉伸元件220,這足以防止褶皺的形成。然后,必須根據可拆卸保護裝置的定位而朝向鞋100的前部200和/或后部260拉動延伸部280和/或緊固器件500,直到到達聯(lián)接元件420。在優(yōu)選實施方式中,聯(lián)接元件420呈現(xiàn)出從支架400延伸的弧形齒或突起或另一滿足這種目的的裝置的形狀,支架400緊固到鞋100的元件300。支架400設有接合裝置440,其適于與鞋100的元件300接合。聯(lián)接元件420從支架400突出并與其大致垂直??梢岳瓌勇?lián)接器件500,直到聯(lián)接元件420插入到穿孔520中且覆蓋元件220也良好地延伸在鞋100的后部260和/或前部200和/或側部上。如果需要的話,通過反向的操作,可以很快地拆下并容易地更換元件220。因此,對于鞋來說,元件220是很有用的附件,其能夠保護鞋的較多受到磨損、磨擦和振動的部分。使用者可以根據騎行條件使用可拆卸保護裝置或者不使用可拆卸保護裝置。此外,元件220可以完全由制造者和使用者來定制。可以在例如鞋100的帶子的元件300處或在鞋100的閉合系統(tǒng)處和/或在鞋100的后部260或前部200處緊固延伸部280 ;這種緊固也可在鞋100的側部處進行。圖9示出了鞋100的另一實施方式,鞋100具有覆蓋元件220,覆蓋元件220的延伸部280以與覆蓋元件220自身一起形成對鞋100的全面覆蓋的寬度朝向前部延伸。在該實施方式中,延伸部280可以通過緊固器件500和聯(lián)接器件420而彼此緊固或固定到鞋100的元件300,以便圍繞整個鞋100閉合和緊固覆蓋元件220。緊固器件500和聯(lián)接器件420也可以不存在,在這種情況下,覆蓋元件220與其延伸部280呈大致連續(xù)的環(huán)形形狀,其中延伸部280彼此連接和/或成一體,如圖9所示。因此,用于人體的支承結構10、100的可拆卸保護裝置包括施用到支承結構10、·100的后部26、260和/或前部20、200和/或側部上的覆蓋元件22、220。覆蓋元件22、220具有一個或多個延伸部28、280,延伸部28、280適于將覆蓋元件22,220緊固到支承結構10,100的后部和/或前部和/或側部??刹鹦侗Wo裝置和/或覆蓋元件22、220成形為帽狀并且具有覆蓋支承結構10、100的后部26、260和/或前部20、200和/或側部的適當尺寸以及可調整為這些部分的形狀的韌性。為了對磨損、摩擦和振動提供更好的抗性,覆蓋元件22、220優(yōu)選由橡膠或者注塑材料制成。然而,對于能夠獲得不同彈性和性能以滿足不同使用者需求的其它材料也是可以的。已經發(fā)現(xiàn),如果橡膠材料具有30-80的肖氏硬度,則在抗性與舒適度之間獲得了的很好的折中。為了改善視覺外觀和/或其形狀上的更高自由度,覆蓋元件22、220可優(yōu)選具有一個或多個貫通的表面開口或者不完全貫通的表面開口,表面開口能夠留出下層的支承結構的未被覆蓋的區(qū)域。這些開口在暴露出支承表面10、100的下層的同時不影響保護裝置的覆蓋能力。有利的是,一個或多個延伸部28、280可以在覆蓋元件22、220中一體地制成。這便于保護裝置的生產和可靠性。如果覆蓋元件22、220具有例如在可視表面中或任何其它位置共同模制的加強構件,則獲得了進一步的可靠性??刹鹦侗Wo裝置可以有效地通過從覆蓋元件的分支出延伸部28、280的端部對覆蓋元件的結合來形成。為了便于可拆卸保護裝置與支承結構10、100的聯(lián)接,延伸部28、280可以以緊固器件50、500結束,緊固器件50、500可選地成形為設有穿孔52、520的舌狀件,穿孔52、520適于緊固到與支承結構10、100相關聯(lián)的聯(lián)接元件42、420。用于獲得聯(lián)接元件42、420的有效方式是將其形成為類似于從支架40、400上突出的弧形齒,支架40、400緊固在支承結構
10、100的后部或適當位置上。緊固器件50、500和聯(lián)接器件42、420也可以不存在,可以通過彼此相連的延伸部28,280來閉合和固定覆蓋元件22、220。根據本發(fā)明的可拆卸保護裝置允許使用通常用在用于人體的支承結構的覆蓋件的普通材料,例如傳統(tǒng)微纖維,同時向使用者提供所需的保護。
通過使用用于支承結構10、100的覆蓋件的傳統(tǒng)材料幾乎解決了涉及組裝的所有問題,例如用于在粘合之后將折縫和褶皺分配在支承結構的后部和/或任何其它位置的 更好的容易度,在將覆蓋件粘合到支承結構之后較低的剪裁難度,獲得隨著時間推移覆蓋件與支承結構的持久聯(lián)接的更高可能性。此外,通過使用傳統(tǒng)材料可以使覆蓋元件的重量以及因此全部支承結構的重量減少到最低,隨著更多的耐磨材料整合到支承結構10、100,使得支承結構10、100更重。
權利要求
1.用于人體的支承結構(10、100)的可拆卸保護裝置,其例如為用于自行車或其它類似交通工具的鞍座和/或鞋類和/或座等,所述支承結構(10、100)具有后部(26、260)、前部(20、200)、側部和所述支承結構(10、100)的元件(30、32、300),所述可拆卸保護裝置包括 覆蓋元件(22、220),所述覆蓋元件(22、220)施用到所述支承結構(10、100)的所述后部(26、260)和/或所述前部(20、200)和/或所述側部, 所述覆蓋元件(22、220)具有一個或多個延伸部(28、280),以將所述覆蓋元件(22、220)固定到所述支承結構(10、100)的所述元件(30、32、300)和/或所述支承結構(10、100)自身, 其中,所述覆蓋元件(22、220)具有適合覆蓋所述后部(26、260)和/或所述前部(20、200)和/或所述側部中的至少一部分的尺寸以及適應于所述至少一部分的形狀的韌性。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保護裝置,其中,所述覆蓋元件(22、220)由橡膠材料或注塑材料制成。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保護裝置,其中,所述橡膠材料具有30-80的肖氏硬度。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保護裝置,其中,所述覆蓋元件(22、220)包括徑直穿過或未徑直穿過的一個或多個表面開口(24、240),所述表面開口(24、240)能夠留出下層的所述后部(26、260)和/或所述前部(20、200)和/或所述側部的未被覆蓋的區(qū)域。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保護裝置,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延伸部(28、280)與所述覆蓋元件(22、220) —體地形成。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保護裝置,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延伸部(28、280)是彈性的。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保護裝置,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延伸部(28、280)包括加強構件,所述加強構件例如在可見表面中和/或在任意其它位置共同模制。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保護裝置,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延伸部(28、280)以緊固器件(50、500)結束,所述緊固器件(50、500)例如為設有穿孔(52、520)的舌狀件和/或鉤狀件,所述穿孔(52、520)適于固定到聯(lián)接元件(42、420)。
9.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保護裝置,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延伸部(28、280)為兩條帶的形式,所述緊固器件(50、500)附接在所述帶的端部處。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保護裝置,其中,所述聯(lián)接元件(42、420)包括弧形齒和/或突起和/或適于與所述緊固裝置(50、500)接合的裝置。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保護裝置,其中,所述聯(lián)接器件(42、420)從支架(40、400)延伸,所述支架(40、400)固定到所述元件(30、32、320)和/或所述支承結構(10、100)。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保護裝置,其中,所述支架(40、400)為大致對稱的結構并且具有兩個半圓筒形的承座(44),所述承座(44)適于接收所述支承結構(10、100)的所述元件(30、32、320)。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保護裝置,其中,所述支架(40、400)具有接合器件(440),所述接合器件(440)適于與所述支承結構(10、100)的所述元件(30、32、320)接合。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保護裝置,其中,所述聯(lián)接元件(42、420)從所述支架(40、400)和/或從所述支架結構(10、100)大致垂直地延伸。
15.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保護裝置,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延伸部(28、280)具有大致連續(xù)的環(huán)形結構并且彼此連接和/或彼此成一體。
16.用于人體的支承結構,例如為用于自行車或其它類似交通工具的鞍座和/或鞋類和/或座等,所述支承結構包括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可拆卸保護裝置。
全文摘要
一種用于人體的支承結構(10)的可拆卸保護裝置,支承結構(10)具有后部(26)、前部(20)、側部和支承結構(10)的元件(32),可拆卸保護裝置包括施用在支承結構(10)的后部(26)和/或前部(20)和/或側部上的覆蓋元件(22),覆蓋元件(22)具有用于將覆蓋元件(22)緊固到支承結構(10)的元件(32)的一個或多個延伸部,其中,覆蓋元件(22)具有用于覆蓋支承結構(10、100)的后部(26)和/或前部(20)和/或側部中的至少一部分的適當尺寸以及調整為所述至少一部分的形狀的韌性。
文檔編號B62J1/20GK102947171SQ201180030103
公開日2013年2月27日 申請日期2011年4月6日 優(yōu)先權日2010年6月22日
發(fā)明者芭芭拉·比戈林 申請人:塞萊皇家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