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運動電動自行車飛行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運動電動自行車飛行結構,屬于自行車與飛行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人類探索飛行的歷史已經(jīng)有2000多年。從孔明燈、風箏、火箭、熱氣球、飛艇、滑翔機、飛機、到航天飛機、空天飛機,人類已經(jīng)實現(xiàn)了航天夢想??茖W家在研究大型飛行器的同時也沒有停止小型飛行器的研究探索,如單人飛行器,方案層出不窮,奇思妙想令人眼花繚舌L。目前,隨著科學技術的發(fā)展,飛行科學知識不斷普及,飛行愛好者已經(jīng)制造出小型單螺旋槳引擎單翼飛機、單引擎螺旋槳直升機,但是,對于普通大眾常用的自行車飛行研究還很少見到相關報道,自行車飛行既可以提高運行速度,又可以增加樂趣,如何能使得自行車也能飛行,是本領域亟待解決的技術問題之一。
實用新型內(nèi)容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運動電動自行車飛行結構,能使得自行車也能飛行,提高運行速度,增加樂趣,解決背景技術存在的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運動電動自行車飛行結構,包含自行車車輪、支撐梁、水平主翼、螺旋槳驅動軸、螺旋槳、水平主翼支撐桿、高能鋰電池組和發(fā)電電動傳動機構,水平主翼通過水平主翼支撐桿設置在支撐梁上方,在支撐梁的尾部通過螺旋槳驅動軸設置螺旋槳,支撐梁上還設有高能鋰電池組和發(fā)電電動傳動機構。所述的高能鋰電池組與發(fā)電電動傳動機構匹配,動力輸出連接螺旋槳驅動軸。支撐梁為碳纖維復合材料支撐梁。所述水平主翼為折疊結構。本實用新型讓電動自行車裝上飛機的翅膀,電動自行車可以提供飛行升力所需要的足夠速度,飛行推力螺旋槳后置設計,既解決飛行推力問題,又不影響駕駛員的前方視野,前輪作為飛行穩(wěn)定翼的設計,既解決了飛行方向控制,又減輕了整車重量,自行車的傳動機構采用無鏈式設計,提高了驅動機構的運行穩(wěn)定性,支撐梁采用碳纖維復合材料,有效減輕了整車重量。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能使得自行車也能飛行,提高運行速度,增加樂趣。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俯視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前視示意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立體示意圖;圖中:行車車輪1、支撐梁2、水平主翼3、螺旋槳驅動軸4、螺旋槳5、水平主翼支撐桿6、高能鋰電池組7、發(fā)電電動傳動機構8。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通過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說明。運動電動自行車飛行結構,包含自行車車輪1、支撐梁2、水平主翼3、螺旋槳驅動軸4、螺旋槳5、水平主翼支撐桿6、高能鋰電池組7和發(fā)電電動傳動機構8,水平主翼通過水平主翼支撐桿設置在支撐梁上方,在支撐梁的尾部通過螺旋槳驅動軸設置螺旋槳,支撐梁上還設有高能鋰電池組和發(fā)電電動傳動機構。所述的高能鋰電池組與發(fā)電電動傳動機構匹配,動力輸出連接螺旋槳驅動軸。支撐梁為碳纖維復合材料支撐梁。所述水平主翼為折疊結構。本實施例中,在36km/h以下,本實用新型電動自行車與普通電動自行車一樣在路面上行駛,水平主翼可折疊。在水平主翼打開后,當自行車在螺旋槳和后輪驅動下行駛速度大于36km/h時,電動自行車會在上水平主翼產(chǎn)生的升力作用下飛離地面,此時電動自行車靠螺旋槳推力向前飛行。如果要改變飛行方向,可旋轉前輪。需要降落時,可降低螺旋槳轉速。根據(jù)計算結果,本實用新型電動自行車額定飛行速度為40km/h ;理論最大飛行速度為60km/h。
權利要求1.一種運動電動自行車飛行結構,其特征在于:包含自行車車輪(I)、支撐梁(2)、水平主翼(3)、螺旋槳驅動軸(4)、螺旋槳(5)、水平主翼支撐桿(6)、高能鋰電池組(7)和發(fā)電電動傳動機構(8),水平主翼通過水平主翼支撐桿設置在支撐梁上方,在支撐梁的尾部通過螺旋槳驅動軸設置螺旋槳,支撐梁上還設有高能鋰電池組和發(fā)電電動傳動機構。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電動自行車飛行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高能鋰電池組與發(fā)電電動傳動機構匹配,動力輸出連接螺旋槳驅動軸。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運動電動自行車飛行結構,其特征在于:支撐梁為碳纖維復合材料支撐梁;所述水平主翼為折疊結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運動電動自行車飛行結構,屬于自行車與飛行技術領域。技術方案是包含自行車車輪(1)、支撐梁(2)、水平主翼(3)、螺旋槳驅動軸(4)、螺旋槳(5)、水平主翼支撐桿(6)、高能鋰電池組(7)和發(fā)電電動傳動機構(8),水平主翼通過水平主翼支撐桿設置在支撐梁上方,在支撐梁的尾部通過螺旋槳驅動軸設置螺旋槳,支撐梁上還設有高能鋰電池組和發(fā)電電動傳動機構。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能使得自行車也能飛行,提高運行速度,增加樂趣。
文檔編號B60F5/02GK203063606SQ201320096049
公開日2013年7月17日 申請日期2013年3月4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3月4日
發(fā)明者王浩然 申請人:王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