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電池固定裝置的電動車、尤其是地面運輸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電動車、尤其是地面運輸車,具有用于容納在車輛中的電池組的 固定裝置,以便在車輛運行中防止移動地將電池組固定在電池容納盒內部。
背景技術:
已知的、在地面運輸車中使用的電池固定裝置通常具有設置在車輛的一個側面上 的可擺動的桿,所述桿可以從打開位置擺動到固定位置,以便能夠將電池組插入到電池容 納盒中或從電池容納盒中取出電池組,以及以便在運行中固定電池組,防止側向的運動。這 種桿結構在車輛殼體的內部需要較多的空間,以便具有必要的穩(wěn)定性,這種穩(wěn)定性對于固 定非常沉重的電池組是必需的。
發(fā)明內容
因此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電池固定裝置,它需要較少的結構空間。為了實現(xiàn)這個目的,本發(fā)明建議一個電動車,尤其是地面運輸車,它具有至少一個 用于容納在車輛中的電池組的固定箍,其中該固定箍包括一個能夠插入到車輛的第一車架 部件中的嵌接段、一個能夠懸掛在第二車架部件中的固定元件和一個在嵌接段和固定元件 之間延伸的保持段,其中該固定箍在安裝在車輛中的固定位置中通過以一支承區(qū)域至少部 分地貼靠在電池組上,其中該固定箍的支承區(qū)域這樣位于保持段的區(qū)域內或位于保持段與 嵌接段之間的過渡部的區(qū)域內,并且形成固定箍在電池組上的支承部,使得在嵌接段已插 入到第一車架部件中時固定元件在保持段彈性變形的情況下能夠懸掛在第二車架部件中。這種固定箍設置在電池組的側面并且在電池組的外側與要固定或已固定在車輛 框架上的蓋板的內側之間延伸,利用所述蓋板可以封閉電池容納盒。因此固定箍所需的結 構空間局限于在電池組與蓋板之間存在的、通常沒有被利用的中間空間上。因此不需要除 此以外的朝電池盒內部的結構空間需求,即在相對于車輛主行駛方向的橫向上的結構空 間。所述固定箍優(yōu)選構成為,使它在固定位置施加在支承區(qū)域中作用在電池組上的夾 緊力。通過這個夾緊力使電池組可靠地固定在容納盒中,同時這個夾緊力導致嵌接段向第 一車架部件,而固定元件向或第二車架部件擠壓或張緊,從而確保,固定箍在車輛運行期間 既不能從第一車架部件也不能從第二車架部件中松脫。為了能夠手動地拆除固定箍而建議,可以使所述固定箍克服在固定位置起作用的 預緊力與所述車架部件中的至少一個、優(yōu)選是第二車架部件脫離嵌接。為此通過操作者要 施加在固定箍上的用于作用的預緊力的對應力由此決定性地確定了,固定元件、保持段與 嵌接段之間存在怎樣的杠桿臂比例。如果固定箍在其中貼靠在電池組上的支承區(qū)域選擇得 盡可能遠離固定元件,則得到對于手動操作良好的杠桿臂,通過該杠桿臂以花費較小的手 動力在固定元件上在固定箍的支承區(qū)域中產生大的夾緊力并可以將其傳遞到電池組上。特別有利的是,所述固定箍在固定位置在基本上豎直的方向上從車輛的下部的第
4一車架部件延伸到上部的第二車架部件,其中下部和上部的車架部件在豎直方向上限定容 納盒的一用于電池組的開口。在這種布置中能夠實現(xiàn)手動地施加力以將固定箍懸掛在固定 位置,或將其從這個固定位置松開到對于操作者最佳的高度上,即在地面以上約80-120cm 的范圍中。此外通過固定箍基本上豎直的定向可以實現(xiàn)最大的杠桿臂比例,因為要被固定 的電池組通常具有大于其水平寬度的豎直高度。但是也完全可以設想,這種固定箍基本上 水平地延伸并因此可以例如以其嵌接段插入到車輛前部的第一車架部件中,而以其固定元 件懸掛或卡鎖到后部的第二車架部件中。嵌接段優(yōu)選構成為與保持段一體構成的連板,其中特別優(yōu)選的是,所述連板優(yōu)選 基于固定位置沿離開電池組的方向相對于保持段成彎角。這種設計方案在嵌接段和保持段 之間的過渡部中導致一彎曲部,所述彎曲部在固定位置以其凸出的側面朝向電池組,并且 當保持段懸掛在上部的第二車架部件中時,所述彎曲部用作在電池組上的支承區(qū)域。所述固定元件優(yōu)選可調整地固定在保持段上,使得固定元件的能懸掛在上部的第 二車架部件中的區(qū)段與保持段之間的距離可以變化。這種可調整性使得固定箍能夠用于具 有不同電池組的不同車輛類型。此外通過固定元件相對于保持段的可調整性可以影響用于 在第二車架部件上懸掛或摘下固定元件所需的手動力,因此也影響作用于電池組上的夾緊 力。所述固定元件可以設置在保持段的一固定舌上,其中該固定舌從保持段基于固定 位置在電池組的方向上突出。特別優(yōu)選的是,所述固定舌和/或固定元件具有一個長孔,一個使固定舌與固定 元件相互連接的螺栓結構、尤其是螺栓-螺母結構穿過所述長孔并構成為,使固定元件在 松開螺栓結構時可以沿著固定舌調整。所述固定舌可以相對于保持段傾斜地延伸,由此在 固定元件與固定舌之間相對移動時也得到垂直的運動分量,通過該垂直的運動分量可以使 固定元件也在其高度上相對于下部的車架部件調整。在固定位置中優(yōu)選的是,所述固定元件的可懸掛的區(qū)段在基本上豎直的方向上延 伸。在此可懸掛的區(qū)段能夠導入上部的第二車架部件中的一凹口中并在固定位置在背面作 用在鉤形的、在一側限定凹口的凸起上。在這種布置形式中,所述固定元件以其可懸掛的區(qū)段通過朝電池組的擺動運動導 入到上部的車架部件中的凹口中并通過略微的側向運動和接著的離開電池組的運動懸掛 或卡鎖在車架部件鉤形的凸起上。在此所述鉤(形凸起)構成為,使固定元件或其可懸掛 的區(qū)段只能夠在朝向電池組的方向上運動離開鉤,這只通過施加上面所述的手動力實現(xiàn), 所述力在正確安裝固定箍時克服所作用的預緊力。為了防止固定箍沿豎直方向滑出而建議,這樣選擇螺栓結構與上部的第二車架部 件的下側之間的距離,使得固定箍不能或只能略微地豎直運動。因此在螺栓結構與車架部 件之間構成的止擋防止固定箍的連板從下部車架部件的容納部中滑出。為了進一步改善對其它車輛類型和電池組的不同尺寸的可匹配性而建議,所述固 定箍在其在固定位置朝向電池組的一側上包括一個與電池組接觸的、尤其彈性的適配元 件。在這種情況下特別優(yōu)選,所述適配元件在下嵌接段以上可拆卸地固定在保持段 上,其中所述適配元件通過穿過在保持段中構成的長孔延伸的螺栓結構可調整地固定。這種適配元件的高度可調整性同樣影響在懸掛固定箍時起作用的杠桿力并因此也影響作用 在電池組上的夾緊力。如果設有適配元件,則該適配元件優(yōu)選形成固定箍在電池組上的支承區(qū)域。即該 適配元件可以視為支承部,固定箍位于適配元件上方的部分可以圍繞適配元件彈性地擺 動,然后可以懸掛在第二車架部件上。為了簡化在懸掛或摘下固定箍時手動力的施加,所述固定元件可以具有尤其可擺 動的操作手柄,其中所述操作手柄在可擺動的情況下能夠在操作位置與靜止(初始)位置 之間擺動。在此操作手柄在其操作位置基本上在豎直方向上延伸,而在其靜止位置相對于 (朝向)保持段的固定舌向下翻轉,由此使垂直的空間需求保持最小。所述固定箍的保持段優(yōu)選具有Y形形狀,其中該保持段的兩個上部分支通過橫向 延伸的板條相互連接,固定元件支承在所述板條上。按照一個特別有利的實施例,所述固定箍可以構成為,使用于電池組的容納盒的 蓋可以固定在固定箍上。因此該固定箍在固定位置具有有利的組合的功能,即一方面作為 電池組的固定件,另一方面作為支承在車輛框架上的構件,在該構件上可以簡單地裝配電 池盒蓋。此外通過這種類型的結構還確保,沒有正確地安裝固定箍時就不能將蓋安裝在車 輛上,由此提高可靠性的程度,因為沒有固定箍的電池盒不能通過蓋封閉。蓋優(yōu)選在其下邊 緣的區(qū)域中固定在下部的第一車架部件中,而在其上邊緣的區(qū)域中固定在固定箍上。為了能夠將蓋固定在固定箍上而建議,所述Y形保持段的兩個上分支基于固定位 置分別朝電池組彎曲并且包括用于固定蓋的容納結構。這個容納結構例如可以是L形的具 有開口的金屬型材,在開口中可以懸掛或卡接蓋的相應的對應件。為了進一步提高運行的可靠性并且只有在正確地固定電池組時才能夠使車輛投 入運行,可以設有傳感器,通過該傳感器可以檢查在固定位置中至少一個固定箍是否存在 或正確地安裝。在此所述傳感器可以向電動車的電子控制單元傳遞相應的電池固定信號, 由此通過控制單元利用所屬的、尤其光學和/或聲音的接口可以輸出關于電池固定狀態(tài)的 fn息ο如果在電動車中可以從車輛的兩側接近電池容納盒,則建議,所述電動車包括兩 個固定箍,其中在用于電池組的容納盒的每個側面上能安裝或安裝一個固定箍。在將電池 組導入到這種容納盒中時這樣例如一側通過已經安裝的第一固定箍固定,而將電池組從另 一個還敞開的側面導入、尤其滾動到電池容納盒中,直到它貼靠在第一固定箍上。接著可以 將第二固定箍導入到第一車架部件中,然后通過施加手動力將其懸掛在第二車架部件中, 從而將電池組在兩個固定箍之間夾緊在電池容納盒中并且防止側面運動地固定。
下面示例地且不局限地參考
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圖1示出地面運輸車的示意性透視圖,該地面運輸車配備有固定箍的一種實施形 式,圖2示出地面運輸車的放大的部分透視圖,其中可以看到電池組和固定箍,圖3a_c示出固定箍不同的視圖,圖4示出固定箍在朝向電池組的一側上的放大的示意性透視圖,
圖5以放大的示意性細部視圖示出固定箍在車輛框架上對應于在圖2中用V表示 的區(qū)域的懸掛,圖6示出明顯簡化的示意性局部剖視圖,該圖說明了固定箍在車輛框架上的懸掛 的原理,圖7示出固定箍下部區(qū)域的放大的局部透視圖,按照在圖2中以VII表示的區(qū)域, 該區(qū)域插入到車輛框架中,圖8以局部透視圖示出安裝的、但是還未封閉的用于電池盒的蓋,圖9示出對應于圖8中箭頭IX的放大的透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以示意性的透視圖示出叉車10形式的地面運輸車,它包括公知的主要部件 升降立柱12、可垂直抬升的駕駛室14、負載叉16、車輛框架18和殼體20,殼體包圍電池組 以及電驅動裝置和液壓泵。一個側向的蓋22封閉可以從側面接近的電池容納盒,在其中容納電池組24(圖 2)。在圖2中去掉了側向的蓋22并將一上部的蓋26向上擺動,由此露出電池組24和固定 電池組24防止側向跌落的固定箍28。該固定箍利用連板30裝入下部車架部件34的容納 部32中并基本上沿垂直方向上沿電池組24的側壁36向上延伸,其中固定箍利用一固定元 件38懸掛在上部的車架部件40上。該固定元件38具有在圖2中擺動到其操作位置的拉 環(huán)42,操作人員可以在安裝或取出固定箍28時握住拉環(huán)42。要指出,這種固定箍28也可 以設置在地面運輸車10的另一側上,盡管這在圖2中沒有示出?,F(xiàn)在參考圖3和4詳細解釋固定箍。該固定箍28在其下部的區(qū)域中具有連板30, 該連板可以插入到地面運輸車下部的車架部件34中。向上在連板30上連接一基本上為Y 形的保持段44,其中兩個上部的分支46,46’通過水平延伸的板條48相互連接。一彎曲且 傾斜的固定舌50在水平的板條48的中央延伸,在固定舌上安裝固定元件38。在固定舌50 中以及在固定元件38中分別構成一長孔52,螺栓結構54穿過長孔,以便將固定元件38固 定在固定舌50上。通過各長孔52和螺栓結構54,固定元件38能夠沿固定舌50移動,由此 可以使固定元件38的懸掛在車架部件40上的區(qū)段56的位置與電池組的不同尺寸或各種 地面運輸車的不同框架相匹配。在固定元件38上可擺動地安裝操作拉環(huán)42,在圖3中在 其靜止位置示出該操作拉環(huán)。為了將固定箍28安裝在地面運輸車上或從地面運輸車上拆 下,使操作拉環(huán)42沿箭頭B的方向向上擺動,直到它以凸角58貼靠在固定元件38的懸掛 段56上并基本上沿垂直方向定向(見圖2)。兩個分支46、46’在其各自的上端部彎曲約90°并且具有在彎曲區(qū)域空出的開口 60,60'。在彎曲的區(qū)段62、62’上分別安裝有L形的型材件64、64’,它們具有各自的用于固 定蓋22的開口 66、66’,這在下面參考圖8和9還要更詳細地描述。所述連板30和保持段44相互成彎角,由此在它們之間構成一個拐點或彎曲部68。 當固定箍28在其符合規(guī)定的固定位置安裝在地面運輸車上時(見圖2),一支承區(qū)域70在 朝向電池組24的一側上位于彎曲部68區(qū)域中,固定箍28利用該支承區(qū)域接觸在電池組24 的側壁36上。通過該支承區(qū)域70在固定元件38懸掛在車架部件40中時一在相對于地面 運輸車10主行駛方向的橫向方向上作用的夾緊力施加在電池組24上,由此使電池組可靠地保持在電池容納盒中。為了使固定箍28能夠與不同的電池組尺寸相匹配,固定箍可以在 支承區(qū)域70的區(qū)域中包括一特別是彈性的適配元件72,該適配元件例如構成為圓柱形塑 料體或類似物體。為了可以安裝適配件72,所述固定箍28在保持段44的下區(qū)段中具有長 孔74,穿過該長孔可以實現(xiàn)與適配件72的旋緊并且穿過該長孔使適配件72可以在垂直方 向上沿保持段44根據(jù)所使用的電池組和車輛類型調整。如果固定箍28通過連板30安裝在下部的車架部件34中,固定箍通過支承段70或 適配件72與電池組24的側壁36接觸,由此形成一種支承部,該支承部本身防止保持段44 和固定元件38朝電池組進一步的擺動運動。但是,這樣選擇彎曲部68和/或適配件72,使 保持段44位于上方的部分通過施加手動力能彈性地沿電池組的方向變形到操作拉環(huán)42上 并且可以利用懸掛段56懸掛或卡接在車架部件40上。在圖5中放大地示出懸掛在上部的車架部件40上的懸掛段56。如也由圖6的極 為簡化的局部剖視圖示出的那樣,在車架部件40上設有凹口 76,固定元件38、尤其是懸掛 段56能夠導入所述凹口中。在此在懸掛時懸掛段56相對于圖6首先從一鉤形的凸起78 的左側沿朝電池組的方向上導入到凹口 76中,然后沿橫向Q在凹口 76中運動并且懸掛在 鉤形元件78的內側上。在這個在圖6中示意性的固定位置中,懸掛段56由于起作用的預 夾緊力被壓向鉤78,由此使懸掛段在地面運輸車的正常行駛運行中不會從這個固定位置中 脫落。為了取下固定箍28,必須通過施加手動力在操作拉環(huán)42上克服起作用的預緊力使懸 掛段56在凹口 76的深度方向T上運動離開鉤78,然后相對于圖6向左在凹口 76的橫向Q 上運動,由此可以沿離開車架部件40的方向從凹口 76中取出懸掛段。圖7示出明顯放大的下部的車架部件34連同設置其中的容納部或袋狀部32,在其 中導入固定箍28的連板30。此外在該視圖中還示出車架部件34中的兩個開口 80、80’,蓋 22可以安裝在所述開口中,如圖8所示。當固定箍28在其固定位置懸掛在地面運輸車10上時,如圖8所示,蓋22安裝在 下部的車架部件34的開口 80、80’中,然后沿朝固定箍28的方向擺動。在此蓋22在其朝 向固定箍28的一側上具有固定結構84、84’,所述固定結構可以嵌入到安裝在固定箍28上 的L形型材件64的開口 66、66’中。例如固定結構84、84’可以由鎖體構成,它們通過輕微 從外面按壓蓋22解鎖,由此可以省去在蓋的外側上的附加把手或桿。因為蓋22要固定在 固定箍28上,可以避免在不正確地安裝固定箍28的情況想安裝蓋22。通過夾緊箍28預調整的電池固定裝置在相對于地面運輸車10的主行駛方向的橫 向上只需要很少的結構空間,并且所述固定箍28安置在蓋22與電池側壁26之間的中間空 間中,在該中間空間中一般不安置地面運輸車的其它部件,由此這里本身存在的空間可以 最佳地用于固定電池。因為固定箍28以支承區(qū)域70或適配件72非常遠地在下面支承在 電池組24上,由此得到良好起作用的杠桿臂,通過該杠桿臂經由拉環(huán)42、固定元件38和保 持段44在較小的手動力下就可以向電池組上施加大的夾緊力。這個作用于電池組上的夾 緊力還導致,懸掛段56和連板30朝地面運輸車的外側頂壓并且支承在車架部件34和40 上,由此使固定箍在正常的行駛運行時不會由于例如電池組小的側向運動從其固定位置中 離開。因為固定箍可以完全取下來,當為了更換或為了維護必須從容納盒中取出電池組時, 也不存在損傷固定箍的危險。為了完整性還要指出,通過在附圖中未示出的傳感器可以監(jiān)控固定箍的正確安置。此外按照本發(fā)明的固定箍不僅能夠在附圖中所示的叉車中使用,而且也能夠在所有其 它形式的地面運輸車或電動車中使用。
權利要求
電動車,尤其是地面運輸車,具有至少一個用于容納在車輛(10)中的電池組(24)的固定箍(28),其中該固定箍(28)包括能插入到車輛(10)的第一車架部件(34)中的嵌接段(30)、能懸掛在第二車架部件(40)中的固定元件(38、56)和在嵌接段和固定元件之間延伸的保持段(44),其中所述固定箍(28)在安裝在車輛(10)中的固定位置中利用一支承區(qū)域(70)至少部分地貼靠在電池組(24)上,其中所述固定箍的支承區(qū)域(70)位于保持段(44)的區(qū)域中或位于保持段(44)與嵌接段(30)之間的過渡部的區(qū)域中并且形成固定箍(28)在電池組(24)上的支承部,使得在嵌接段(30)已插入到第一車架部件(34)中時固定元件(38)在保持段(44)發(fā)生彈性變形的情況下能懸掛在第二車架部件(40)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箍(28)構成為,使得該固定箍在 固定位置施加一在支承區(qū)域(70)中作用在電池組(24)上的夾緊力。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箍(28)構成為,使得固定箍 能夠克服在固定位置起作用的預緊力與車架部件中的至少一個、優(yōu)選是第二車架部件(40) 脫離嵌接。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箍(28)在固定位 置在基本上豎直的方向上從車輛(10)的下部的第一車架部件(34)延伸到上部的第二車架 部件(40),其中下部和上部的車架部件(34、40)在豎直方向上限定電池組(24)的容納盒的開口。
5.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嵌接段構成為連板 (30),所述連板與保持段(44) 一體地構成。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板(30)優(yōu)選在基于固定位置沿離 開電池組(24)的方向上相對于保持段(44)折彎。
7.如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元件(38)能調整 地固定在保持段(44)上,使得能夠改變在固定元件(38)的能懸掛到上部的第二車架部件 (40)中的區(qū)段(56)與保持段(44)之間的距離。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元件(38)設置在保持段(44)的 一固定舌(50)上,其中該固定舌(50)從保持段(44)基于固定位置朝電池組(24)的方向 上突出。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舌(50)和/或固定元件(38) 具有一長孔(52),一使固定舌(50)和固定元件(38)相互連接的螺栓結構(54)、尤其是螺 栓-螺母結構穿過長孔并且所述長孔構成為,使固定元件(38)在松開螺栓結構時能沿固定 舌(50)調整。
10.如權利要求7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元件(38)的能懸 掛的區(qū)段(56)在固定位置基本上在豎直方向上延伸。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能懸掛的區(qū)段(56)能插入到上部 的第二車架部件(40)中的凹口(76)中并在固定位置在后面作用在鉤形的、在一個側面限 定凹口(76)的凸起(78)上。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這樣選擇螺栓結構(54)與上部的第二 車架部件(40)的下側之間的距離,使得固定箍不能或只能進行很小的豎直運動。
13.如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箍(28)在其2在固定位置中朝向電池組的一側上包括與電池組(24)相接觸的、尤其是彈性的適配元件 (72)。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適配元件(72)在下部的嵌接段 (30)的上方可拆卸地固定在保持段(44)上。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適配元件(72)通過穿過在保持段 (44)中構成的長孔(74)延伸的螺栓結構能調整地固定。
16.如權利要求13至1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適配元件(72)形成 固定箍(28)在電池組上的支承區(qū)域(70)。
17.如權利要求1至16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元件(38)具有 特別是能擺動的操作手柄(42)。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手柄(24)能在操作位置與靜 止位置之間擺動。
19.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段(44)具有Y形的 形狀,其中該保持段(44)的兩個上部的分支(46、46’)通過一橫向延伸的板條(48)相互連 接,固定元件(38)支承在所述板條上。
2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箍(28)構成為,使得用于電池 組(24)的容納盒的蓋(22)能固定在固定箍(28)上。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蓋(22)在其下邊緣的區(qū)域中能夠 固定在下部的第一車架部件(34)中,并在其上邊緣的區(qū)域中能夠固定在固定箍(28)上。
22.如權利要求19和21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持段(44)的兩個上部的 分支(46、46’ )基于固定位置分別朝電池組(24)折曲并包括用于固定蓋(22)的容納結構 (64,64')。
23.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包括傳感器,通 過所述傳感器能夠檢查所述至少一個固定箍在固定位置中的存在或正確安裝。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傳感器向電動車的電子控制單元 傳遞相應的電池固定信號,由此通過控制單元能夠利用所屬的、尤其光學和/或聲音的接 口輸出關于電池固定狀態(tài)的信息。
25.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包括兩個固定 箍,其中在用于電池組的容納盒的每一個側面上能安裝或安裝一個固定箍。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電動車,尤其是地面運輸車,具有至少一個用于容納在車輛(10)中的電池組(24)的固定箍(28),其中該固定箍(28)包括能插入到車輛(10)的第一車架部件(34)中的嵌接段(30)、能懸掛在第二車架部件(40)中的固定元件(38、56)和在嵌接段和固定元件之間延伸的保持段(44),其中所述固定箍(28)在安裝在車輛(10)中的固定位置中利用一支承區(qū)域(70)至少部分地貼靠在電池組(24)上,其中所述固定箍的支承區(qū)域(70)位于保持段(44)的區(qū)域中或位于保持段(44)與嵌接段(30)之間的過渡部的區(qū)域中并且形成固定箍(28)在電池組(24)上的支承部,使得在嵌接段(30)已導入到第一車架部件(34)中時固定元件(38)在保持段(44)發(fā)生彈性變形的情況下能懸掛到第二車架部件(40)中。
文檔編號B60K1/04GK101910043SQ200880123502
公開日2010年12月8日 申請日期2008年11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11月30日
發(fā)明者C·舍特克, S·伯格邁爾 申請人:永恒力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