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多功能輪胎氣壓監(jiān)控自動報警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輪胎氣壓報警裝置,尤其是一種多功能輪胎氣壓監(jiān)控自動報警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的對于車胎內的氣壓情況主要是依靠司機的觀察,機動車在運行中因車輪胎漏氣造成氣壓不足未能及時察覺的情況是經(jīng)常出現(xiàn)的,給用戶造成了不必要的損失,輕者損壞車胎,重者還會造成行車事故。因此有人設計了一些檢測輪胎氣壓并報警的裝置,如中國專利CN03113748.2和CN00212201.4所公開的輪胎氣壓報警監(jiān)控裝置等,屬于電子氣壓報警器,一是結構復雜,由于輪胎的使用環(huán)境非常惡劣,對于電子報警裝置非常容易因故障損壞而失靈。
發(fā)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及時察覺車胎因漏氣造成氣壓不足的情況并能進行氣體補充,在一定的時間內緩解輪胎氣壓不足情況的多功能自動監(jiān)控報警裝置。
本實用新型的特征在于包含注氣嘴和兩個能夠連接于輪胎氣門嘴樁口部的管狀連接套,注氣嘴與所述的兩個管狀連接套之間設有注氣導管且兩個管狀連接套之間的注氣導管上設有閥門,兩個管狀連接套之間還設有與注氣導管并列的氣壓平衡裝置,該氣壓平衡裝置為一設有柱塞的管,管的兩端分別與注氣導管相連,柱塞處于管的中部且柱塞處的管壁上設有出氣孔,所述的柱塞兩端均設有使柱塞處于封閉出氣孔位置的彈簧,并且所述柱塞能夠在氣壓的推動下在管中軸向移動,使得出氣孔與兩個管狀連接套中的一個連通,在所述的出氣孔上設有報警器。
上述的報警器為氣哨。
在上述的兩個連接套管中的一個上可以設有高壓貯氣包。
本實用新型使用時,對于雙胎并列的情況直接將兩個管狀連接套與兩個胎的注氣門相連接即可,對于單胎情況則在兩個連接套管的一個上設高壓貯氣包另一個連接套管與輪胎的注氣門相連接。注氣時將兩個管狀連接套之間的注氣導管上的閥門打開即可注氣,注氣完畢后將閥門和注氣嘴關閉。在機車工作過程中如出現(xiàn)輪胎漏氣,兩個輪胎或輪胎與高壓貯氣包的氣壓就會出現(xiàn)失衡而使柱塞偏移,使得出氣孔與兩個管狀連接套中的一個連通,出氣孔上的報警器中有氣流通過而報警,這時如果一時不能找到充氣設備,則可打開兩個管狀連接套之間的注氣導管上的閥門,使兩個輪胎之間氣壓保持平衡而維持正常工作。
本實用新型能夠及時察覺車胎因漏氣造成氣壓不足的情況并報警,并能夠在應急情況下進行自動充氣,提高行車的安全性,減少用戶的損失,有效防止因車胎漏氣造成行車事故。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的結構示意圖。
圖示1為殼體,2為彈簧,3為注氣導管,4為閥門,5為注氣嘴,6為管狀連接套,7為柱塞,8為報警器。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參照圖1,包含注氣嘴和兩個能夠連接于輪胎氣門嘴樁口部的管狀連接套,注氣嘴與所述的兩個管狀連接套之間設有注氣導管且兩個管狀連接套之間的注氣導管上設有閥門,兩個管狀連接套之間還設有與注氣導管并列的氣壓平衡裝置,該氣壓平衡裝置為一設有柱塞的管,管的兩端分別與注氣導管相連,柱塞處于管的中部且柱塞處的管壁上設有出氣孔,所述的柱塞兩端均設有使柱塞處于封閉出氣孔位置的彈簧,并且所述柱塞能夠在氣壓的推動下在管中軸向移動,使得出氣孔與兩個管狀連接套中的一個連通,在所述的出氣孔上設有氣哨報警器。
實施例2參照圖2,與實施例1相比,本實施例的不同在于注氣導管和出氣孔呈“十”字交叉并連通,所述的閥門設于“十”字交叉口處。
實施例3與實施例1相比,本實施例的不同在于在其中一個連接套管上設有高壓貯氣包。
權利要求1.一種多功能輪胎氣壓監(jiān)控自動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包含注氣嘴和兩個能夠連接于輪胎氣門嘴樁口部的管狀連接套,注氣嘴與所述的兩個管狀連接套之間設有注氣導管且兩個管狀連接套之間的注氣導管上設有閥門,兩個管狀連接套之間還設有與注氣導管并列的氣壓平衡裝置,該氣壓平衡裝置為一設有柱塞的管,管的兩端分別與注氣導管相連,柱塞處于管的中部且柱塞處的管壁上設有出氣孔,所述的柱塞兩端均設有使柱塞處于封閉出氣孔位置的彈簧,并且所述柱塞能夠在氣壓的推動下在管中軸向移動,使得出氣孔與兩個管狀連接套中的一個連通,在所述的出氣孔上設有報警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輪胎氣壓監(jiān)控自動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報警器為氣哨。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多功能輪胎氣壓監(jiān)控自動報警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連接套管中的一個上設有高壓貯氣包。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多功能輪胎氣壓監(jiān)控自動報警裝置,包含注氣嘴和管狀連接套,注氣嘴與管狀連接套之間有注氣導管和閥門,與注氣導管并列設有氣壓平衡裝置,氣壓平衡裝置上設有報警器。本實用新型能夠及時察覺車胎因漏氣造成氣壓不足的情況并報警,并能夠在應急情況下進行自動充氣,提高行車的安全性,減少用戶的損失,有效防止因車胎漏氣造成行車事故。
文檔編號B60C23/04GK2806207SQ200520111880
公開日2006年8月16日 申請日期2005年7月15日 優(yōu)先權日2005年7月15日
發(fā)明者蘇新 申請人: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