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玻璃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電鍍半反半透鍍膜玻璃。
背景技術:
鍍膜玻璃也稱反射玻璃,鍍膜玻璃是在玻璃表面涂鍍一層或多層金屬、合金或金屬化合物薄膜,以改變玻璃的光學性能,滿足某種特定要求。鍍膜玻璃按產(chǎn)品的不同特性,可分為以下幾類:熱反射玻璃、低輻射玻璃、導電膜玻璃等。
在手機組成結構中,鍍膜玻璃是必不可少的一個結構,但是現(xiàn)有的鍍膜玻璃不具備半反半透功能,給使用者的使用帶來不便,降低了使用者的舒適度,從而降低了鍍膜玻璃的實用性。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鍍半反半透鍍膜玻璃,具備半反半透的優(yōu)點,解決了現(xiàn)有的鍍膜玻璃不具備半反半透功能的問題。
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電鍍半反半透鍍膜玻璃,包括玻璃基板、第一連接層、發(fā)光層、第二連接層、反射膜層、保護膜層和第三連接層,所述第一連接層位于玻璃基板的底部,所述發(fā)光層位于第一連接層的底部,所述第二連接層位于玻璃基板的頂部,所述反射膜層位于第二連接層的頂部,所述第三連接層位于反射膜層的頂部,所述保護膜層位于第三連接層的頂部,所述保護膜層包括第一防護層,所述第一防護層的底部設置有第四連接層,所述第四連接層的底部設置有第二防護層。
優(yōu)選的,所述第四連接層的頂部和底部與第一防護層和第二防護層的連接處均通過固定件固定連接,且第一防護層和第二防護層關于第四連接層呈中心對稱。
優(yōu)選的,所述玻璃基板的底部通過第一連接層與發(fā)光層固定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反射膜層的頂部通過第三連接層與保護膜層固定連接。
優(yōu)選的,所述玻璃基板的頂部通過第二連接層與反射膜層固定連接。
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玻璃基板、第一連接層、發(fā)光層、第二連接層、反射膜層和第三連接層,解決了現(xiàn)有的鍍膜玻璃不具備半反半透功能的問題,該電鍍半反半透鍍膜玻璃,具備半反半透的優(yōu)點,方便了使用者的使用,提高了使用者舒適度的同時也提高該鍍膜玻璃的實用性,值得推廣。
2、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保護膜層,起到保護該鍍膜玻璃的作用,延長了該鍍膜玻璃的使用壽命,通過設置第四連接層,方便第一防護層和第二防護層進行連接。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保護膜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玻璃基板、2第一連接層、3發(fā)光層、4第二連接層、5反射膜層、6保護膜層、61第二防護層、62第四連接層、63第一防護層、7第三連接層。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一種電鍍半反半透鍍膜玻璃,包括玻璃基板1、第一連接層2、發(fā)光層3、第二連接層4、反射膜層5、保護膜層6和第三連接層7,第一連接層2位于玻璃基板1的底部,發(fā)光層3位于第一連接層2的底部,玻璃基板1的底部通過第一連接層2與發(fā)光層3固定連接,第二連接層4位于玻璃基板1的頂部,反射膜層5位于第二連接層4的頂部,玻璃基板1的頂部通過第二連接層4與反射膜層5固定連接,第三連接層7位于反射膜層5的頂部,保護膜層6位于第三連接層7的頂部,反射膜層5的頂部通過第三連接層7與保護膜層6固定連接,通過設置保護膜層6,起到保護該鍍膜玻璃的作用,延長了該鍍膜玻璃的使用壽命,保護膜層6包括第一防護層63,第一防護層63的底部設置有第四連接層62,第四連接層62的底部設置有第二防護層61,第四連接層62的頂部和底部與第一防護層63和第二防護層61的連接處均通過固定件固定連接,且第一防護層63和第二防護層61關于第四連接層62呈中心對稱,通過設置第四連接層62,方便第一防護層63和第二防護層61進行連接。
使用時,通過設置玻璃基板1、第一連接層2、發(fā)光層3、第二連接層4、反射膜層5和第三連接層7,解決了現(xiàn)有的鍍膜玻璃不具備半反半透功能的問題,通過設置保護膜層6,起到保護該鍍膜玻璃的作用,延長了該鍍膜玻璃的使用壽命,通過設置第四連接層62,方便第一防護層63和第二防護層61進行連接。
綜上所述:該電鍍半反半透鍍膜玻璃,通過設置玻璃基板1、第一連接層2、發(fā)光層3、第二連接層4、反射膜層5和第三連接層7,解決了現(xiàn)有的鍍膜玻璃不具備半反半透功能的問題。
盡管已經(jīng)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