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鋼包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鋼包車,該鋼包車包括鋼包車本體(2)和設置于所述鋼包車本體(2)上用于接收鋼水的鋼水包(1),其中,所述鋼包車還包括遮蓋在所述鋼包車本體(2)上方用以防止所述鋼包車本體(2)上集渣的防護裝置(3)。通過上述技術方案,在鋼包車上設置防護裝置(3),該防護裝置(3)能夠將鋼包車本體(2)遮蓋,在轉爐出鋼口或爐口向鋼水包(1)中倒鋼水和鋼渣時,防止鋼水和鋼渣飛濺到鋼包車本體(2)上,從而防止了鋼水和鋼渣在鋼包車本體上(2)集渣,使鋼包車能夠正常使用,延長了該鋼包車的使用壽命。
【專利說明】一種鋼包車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煉鋼領域,具體地,涉及一種鋼包車。
【背景技術】
[0002]鋼包車是煉鋼工序中承運鋼水的重要裝置,是煉鋼生產線上重要的設備之一。
[0003]鋼包車通常在煉鋼車間中對溫度很高的鋼水進行移動運輸,在出鋼過程中,轉爐出鋼口或是爐口可能將高溫鋼水和鋼渣飛濺出來,并散落在鋼包車上,造成鋼包車上集渣,從而嚴重影響了鋼包車的正常使用。
[0004]因此,需要提供一種鋼包車以避免鋼水和鋼渣在鋼包車上集渣。
【發(fā)明內容】
[0005]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鋼包車,以避免鋼水和鋼渣在該鋼包車上集渣。
[0006]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鋼包車,該鋼包車包括鋼包車本體和設置于所述鋼包車本體上用于接收鋼水的鋼水包,其中,所述鋼包車還包括遮蓋在所述鋼包車本體上方用以防止所述鋼包車本體上集渣的防護裝置。
[0007]優(yōu)選地,所述防護裝置以如下方式設置在所述鋼包車本體的頂面上:所述防護裝置包括頂端和底端,所述底端連接在所述鋼包車本體的邊緣,并且所述防護裝置的頂面從所述頂端至所述底端朝向逐漸靠近地面的方向傾斜。
[0008]優(yōu)選地,所述鋼包車本體的中部開設有供所述鋼水包穿過的貫通口,其中,所述防護裝置的所述頂端位于靠近所述鋼水包的開口的位置。
[0009]優(yōu)選地,在所述鋼包車的縱向方向上,所述鋼水包的開口所在位置的高度高于所述防護裝置的所述頂端所在位置的高度。
[0010]優(yōu)選地,所述防護裝置為平板結構。
[0011]優(yōu)選地,所述防護裝置為外凸的弧形板,所述弧形板的弧頂形成所述防護裝置的所述頂端。
[0012]優(yōu)選地,所述防護裝置為部分筒形,所述筒形的母線形成所述防護裝置的所述頂端。
[0013]優(yōu)選地,所述防護裝置為由碳素鋼板制成的板狀件。
[0014]優(yōu)選地,所述鋼包車上涂有耐火材料層。
[0015]通過上述技術方案,在鋼包車上設置防護裝置,該防護裝置能夠將鋼包車本體遮蓋,在轉爐出鋼口或爐口向鋼水包中倒鋼水和鋼渣時,防止鋼水和鋼渣飛濺到鋼包車本體上,從而防止了鋼水和鋼渣在鋼包車本體上集渣,使鋼包車能夠正常使用,延長了該鋼包車的使用壽命。
[0016]本發(fā)明的其他特征和優(yōu)點將在隨后的【具體實施方式】部分予以詳細說明。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0017]附圖是用來提供對本發(fā)明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下面的【具體實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釋本發(fā)明,但并不構成對本發(fā)明的限制。在附圖中:
[0018]圖1是本發(fā)明一種【具體實施方式】提供的鋼包車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2是圖1中鋼包車的側視圖。
[0020]附圖標記說明
[0021]I鋼水包 2鋼包車本體
[0022]3防護裝置4貫通口
[0023]5頂端 6底端
【具體實施方式】
[0024]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說明。應當理解的是,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制本發(fā)明。
[0025]在出鋼過程中,鋼水從轉爐出鋼口或爐口被注入到鋼水包I中。在操作過程中,可能會由于各種原因,導致鋼水和鋼渣流到鋼包車本體2上,從而導致鋼包車本體2上集渣。例如,轉爐出鋼口或爐口與鋼水包I的開口有時沒有對準,導致部分鋼水流到鋼包車本體2上,或者有時為了防止轉爐中的鋼渣進入到鋼水包I中,操作工可能會在出鋼結束前開動鋼包車,導致伴有鋼水的鋼渣流到鋼包車本體2上,上述情況均會導致鋼水和鋼渣在鋼包車本體2上集渣。
[0026]為了避免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提供一種鋼包車,該鋼包車包括鋼包車本體2和設置于所述鋼包車本體2上用于接收鋼水的鋼水包1,其中,所述鋼包車還包括遮蓋在所述鋼包車本體2上方用以防止所述鋼包車本體2上集渣的防護裝置3。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如圖1和圖2所示,可以在鋼包車本體2上方設置防護裝置3,以保護該鋼包車本體2使其避免集渣。
[0027]通過上述技術方案,在鋼包車上設置防護裝置3,該防護裝置3能夠將鋼包車本體2遮蓋,在轉爐出鋼口或爐口向鋼水包I中倒鋼水和鋼渣時,防止鋼水和鋼渣飛濺到鋼包車本體2上,從而防止了鋼水和鋼渣在鋼包車本體上2集渣,使鋼包車能夠正常使用,延長了該鋼包車的使用壽命。
[0028]防護裝置3可以以多種方式設置于鋼包車本體2的上方,例如,將半圓柱體固定于該鋼包車本體2上,該半圓柱體的中心軸線與鋼包車的行駛方向重合,該半圓柱體的平面與鋼包車本體2相對設置。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如圖1和圖2所示,該所述防護裝置3以如下方式設置在所述鋼包車本體2的頂面上:所述防護裝置3包括頂端5和底端6,所述底端6連接在所述鋼包車本體2的邊緣,并且所述防護裝置3的頂面從所述頂端5至所述底端6朝向逐漸靠近地面的方向傾斜。
[0029]需要說明的是,防護裝置3可以設置為任意形狀,只要滿足該防護裝置3的頂面能夠引導鋼水或鋼渣流向地面,從而避免鋼水和鋼渣在該防護裝置3以及鋼包車本體2上集渣,就都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內。另外,防護裝置3可以為多個,各個防護裝置分別設置在鋼包車本體2的不同的位置,以將鋼包車本體2保護得更加周嚴。再者,該防護裝置3可以通過連接件固定于鋼包車本體2上,此時防護裝置3與鋼包車本體2之間可以存在間隔,該防護裝置3也可以直接固定于鋼包車本體2頂面上,例如通過焊接或緊固件連接在鋼包車本體2頂面上,此時可以將底端6連接在所述鋼包車本體2的邊緣,都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內。其他形式的防護裝置3將在下文中進行逐一列舉。
[0030]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如圖1和圖2所示,所述鋼包車本體2的中部開設有供所述鋼水包I穿過的貫通口 4。為了盡可能周嚴地保護鋼包車本體2,所述防護裝置3的所述頂端5位于靠近所述鋼水包I的開口的位置。該防護裝置3的頂端越靠近鋼水包I的開口,使鋼水包I與該防護裝置3之間的間隔越小,從而使鋼水和鋼渣落到鋼包車本體2上的可能性降低。
[0031]為了更好地對鋼包車本體2進行保護,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如圖1和圖2所示,在所述鋼包車的縱向方向上,所述鋼水包I的開口所在位置的高度高于所述防護裝置3的所述頂端5所在位置的高度。這樣,從鋼水包I中飛濺出來的鋼水和鋼渣也會落在防護裝置3上,而不會落在鋼包車本體2上,從而進一步使鋼水和鋼渣落到鋼包車本體2上的可能性降低。
[0032]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如圖1和圖2所示,所述防護裝置3為平板結構。當有鋼水和/或者伴有鋼水的鋼渣落到防護裝置3上時,可以沿著平板結構的傾斜設置的頂面流下,而不會在該防護裝置3上形成集渣。
[0033]另外,該平板結構可以通過其他部件連接在鋼包車本體2上,也可以直接連接在鋼包車本體2上。如圖1和圖2中所示,該平板結構的底端通過焊接或緊固件連接的連接方式固定于鋼包車本體2的邊緣。當然也可以使平板結構與鋼包車本體2 —體形成,只要能夠使平板結構的頂面與水平面形成夾角,以使鋼水和鋼渣能夠從平板結構上流下,都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內。需要說明的是,平板結構的角度有較大的選擇范圍,例如,夾角為15。-89。。
[0034]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所述防護裝置3為外凸的弧形板,所述弧形板的弧頂形成所述防護裝置3的所述頂端5?;⌒伟蹇梢栽O置為從頂端至底端朝向地面方向延伸,也可以設置為弧形板沿鋼包車行駛方向延伸,對于后者,鋼水和鋼渣可以沿著弧頂向與鋼包車行駛方向垂直的兩側下落,從而避免妨礙鋼包車的正常運行。弧頂可以為外凸的“(”形,也可以為橢圓的一部分形成的弧形。除此,上述防護裝置3還可以為外凸的人字形板,或其他具有外凸表面的結構,都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內。
[0035]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所述防護裝置3為部分筒形,所述筒形的母線形成所述防護裝置3的所述頂端5。該筒形的中心線可以沿鋼包車的行駛方向延伸,此時,鋼水和鋼渣將沿著筒形表面向垂直于鋼包車行駛方向的側面流動,從而避免妨礙鋼包車的正常運行。另外,該筒形的中心線也可以與水平面形成夾角,只要滿足鋼水和鋼渣能夠從該防護裝置3的頂面上流下,避免了該防護裝置3以及鋼包車本體2集渣,都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內。
[0036]為了節(jié)約制造成本,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所述防護裝置3為由碳素鋼板制成的板狀件。
[0037]為了進一步提高鋼包車的使用壽命,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所述鋼包車上涂有耐火材料層。該耐火材料層可以涂在鋼包車的各表面上,例如,防護裝置3與鋼水接觸的表面上或鋼包車本體2上。
[0038]以上結合附圖詳細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但是,本發(fā)明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中的具體細節(jié),在本發(fā)明的技術構思范圍內,可以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進行多種簡單變型,這些簡單變型均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0039]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在上述【具體實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個具體技術特征,在不矛盾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任何合適的方式進行組合,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本發(fā)明對各種可能的組合方式不再另行說明。
[0040]此外,本發(fā)明的各種不同的實施方式之間也可以進行任意組合,只要其不違背本發(fā)明的思想,其同樣應當視為本發(fā)明所公開的內容。
【權利要求】
1.一種鋼包車,該鋼包車包括鋼包車本體(2)和設置于所述鋼包車本體(2)上用于接收鋼水的鋼水包(I),其特征在于,所述鋼包車還包括遮蓋在所述鋼包車本體(2)上方用以防止所述鋼包車本體(2)上集渣的防護裝置(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鋼包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護裝置(3)以如下方式設置在所述鋼包車本體(2)的頂面上:所述防護裝置(3)包括頂端(5)和底端(6),所述底端(6)連接在所述鋼包車本體(2)的邊緣,并且所述防護裝置(3)的頂面從所述頂端(5)至所述底端(6)朝向逐漸靠近地面的方向傾斜。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鋼包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鋼包車本體(2)的中部開設有供所述鋼水包(I)穿過的貫通口(4),其中,所述防護裝置(3)的所述頂端(5)位于靠近所述鋼水包(I)的開口的位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鋼包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鋼包車的縱向方向上,所述鋼水包(I)的開口所在位置的高度高于所述防護裝置(3)的所述頂端(5)所在位置的高度。
5.根據權利要求2-4中任一項所述的鋼包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護裝置(3)為平板結構。
6.根據權利要求2-4中任一項所述的鋼包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護裝置(3)為外凸的弧形板,所述弧形板的弧頂形成所述防護裝置(3)的所述頂端(5)。
7.根據權利要求2-4中任一項所述的鋼包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護裝置(3)為部分筒形,所述筒形的母 線形成所述防護裝置(3)的所述頂端(5)。
8.根據權利要求2-4中任一項所述的鋼包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護裝置(3)為由碳素鋼板制成的板狀件。
9.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鋼包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鋼包車上涂有耐火材料層。
【文檔編號】B22D41/12GK104014778SQ201410269943
【公開日】2014年9月3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6月17日
【發(fā)明者】梁新騰, 曾建華, 李揚洲, 龔洪君, 楊森祥, 楊曉東, 喻林, 陳均, 何為, 陳路 申請人:攀鋼集團攀枝花鋼鐵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