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夾具的技術領域,具體的說是一種用于夾具的固定裝置,特別涉及其機械結構。
背景技術:
車燈的加工夾具需要對產(chǎn)品進行多點固定,如果固定的結構不合理,產(chǎn)品容易在加工過程中發(fā)生偏移,導致加工質量受到影響,無法滿足最終的質檢要求。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夾具的固定裝置,其采用三段式固定結構,分別固定產(chǎn)品的前端、后端和中部,能夠很好的固定產(chǎn)品,確保產(chǎn)品在加工過程中不會產(chǎn)生偏移,克服了現(xiàn)有夾具固定結構存在的技術缺陷。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用于夾具的固定裝置,它包括兩根平行分布的橫梁,兩根橫梁之間設有分別設有第一副梁、第二副梁、第三副梁,第一副梁、第二副梁、第三副梁呈平行分布,第一副梁位于兩根橫梁的一端之間,第二副梁位于兩根橫梁的中間之間,第三副梁位于兩根橫梁的另一端之間,第一副梁、第二副梁、第三副梁垂直于橫梁分布,第一副梁上等間距斜向分布有四根固定桿,固定桿之間的第一副梁上依次設有至少三個頂靠桿,第二副梁一端的橫梁上設有一塊第二支撐板,第二支撐板垂直于橫梁設置,第二副梁的上方設有一根中間固定軸,該中間固定軸的一端架設與上述第二支撐板的裝配槽內(nèi),中間固定軸的另一端向下彎折后固定于第二副梁另一端的橫梁上,中間固定軸處向下依次等間距分布有四根第二壓桿,第二壓桿的上端固定于中間固定軸的下部,第二壓桿的下端焊接有一塊第二矩形卡槽板,第二矩形卡槽板的底面焊接有一塊底板,第二壓桿側壁與底板上表面之間設有一根斜向分布的支撐桿,第三副梁一端的橫梁上設有一塊第三支撐板,第三支撐板垂直于橫梁設置,第三副梁的上方設有一根側固定軸,側固定軸的一端架設在上述第三支撐板的裝配槽內(nèi),側固定軸的一另端向下彎折固定于第三副梁另一端的橫梁上,側固定軸處向下依次等間距分布有四根第三壓桿, 第三壓桿的上端固定于第三副梁的下部,第三壓桿的下端焊接有一塊第三矩形卡槽板。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用于夾具的固定裝置,其采用三段式固定結構,分別固定產(chǎn)品的前端、后端和中部,能有效控制產(chǎn)品在加工過程中的穩(wěn)定性,提升產(chǎn)品的加工質量。固定裝置整體設計合理,具有很好的實用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參照附圖,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進行描述。
本實用新型為用于夾具的固定裝置,其區(qū)別于現(xiàn)有技術在于:它包括兩根平行分布的橫梁1,兩根橫梁1之間設有分別設有第一副梁2、第二副梁3、第三副梁4,第一副梁2、第二副梁3、第三副梁4呈平行分布,第一副梁2位于兩根橫梁1的一端之間,第二副梁3位于兩根橫梁1的中間之間,第三副梁4位于兩根橫梁1的另一端之間,第一副梁2、第二副梁3、第三副梁4垂直于橫梁1分布,第一副梁2上等間距斜向分布有四根固定桿5,固定桿5之間的第一副梁2上依次設有至少三個頂靠桿6,第二副梁3一端的橫梁1上設有一塊第二支撐板7,第二支撐板7垂直于橫梁1設置,第二副梁3的上方設有一根中間固定軸8,該中間固定軸8的一端架設與上述第二支撐板7的裝配槽內(nèi),中間固定軸8的另一端向下彎折后固定于第二副梁3另一端的橫梁1上,中間固定軸8處向下依次等間距分布有四根第二壓桿9,第二壓桿9的上端固定于中間固定軸8的下部,第二壓桿9的下端焊接有一塊第二矩形卡槽板10,第二矩形卡槽板10的底面焊接有一塊底板11,第二壓桿9側壁與底板11上表面之間設有一根斜向分布的支撐桿12,第三副梁4一端的橫梁1上設有一塊第三支撐板13,第三支撐板13垂直于橫梁1設置,第三副梁4的上方設有一根側固定軸14,側固定軸14的一端架設在上述第三支撐板13的裝配槽內(nèi),側固定軸14的一另端向下彎折固定于第三副梁4另一端的橫梁1上,側固定軸14處向下依次等間距分布有四根第三壓桿15, 第三壓桿15的上端固定于第三副梁4的下部,第三壓桿15的下端焊接有一塊第三矩形卡槽板16。
在具體實施時,所述固定桿5的下端固定于第一副梁2上,固定桿5的上端斜向上設置,固定桿5的上端呈懸空狀。
在具體實施時,所述頂靠桿6呈人字形結構,每個頂靠桿6有兩根金屬桿構成,兩根金屬桿的上端固定連接。
產(chǎn)品在裝置上安裝說明:產(chǎn)品的尾部安裝在第一副梁的固定桿和頂靠桿處,產(chǎn)品的頭部固定于側固定軸的下方,由于產(chǎn)品背面尾部和中部的固定卡腳處有2個孔,孔穿在固定桿上,產(chǎn)品的中間部固定于中間固定軸的下方,防止產(chǎn)品在加工過程中滑動。
以上內(nèi)容是結合具體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只局限于上述這些說明。對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