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眩目光定位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主體、導光管和感光部;所述導光管設置于主體上,所述導光管的光軸設置于射入觀察者眼睛的光線的傳播路徑上;以適于所述射入觀察者眼睛的光線穿過導光管;所述感光部用于接收穿過導光管的光線并將光線轉換為電信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眩目光定位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管設置有吸光層。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眩目光定位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光部包括光感層;所述光感層設置于導光管出光面用于將穿過導光管的光線轉換為電信號。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眩目光定位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光部包括光致發(fā)光點;所述光致發(fā)光點設置于導光管出光面和光感層之間,所述光致發(fā)光點用于將射入觀察者眼睛的光線轉換為光致發(fā)光信號;所述光感層設置于主體周邊,用于將光致發(fā)光信號轉換為電信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眩目光定位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管中設置有微透鏡,所述感光部設置于微透鏡的焦點處。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眩目光定位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上設置有光纖,所述光致發(fā)光點設置于光纖交叉點處;所述光纖按照橫縱坐標軸方式布設于主體上用于傳導光致發(fā)光點所發(fā)出的光線,所述光纖的入光面設置于光致發(fā)光點處,所述光纖的出光面設置于主體周邊的光感層。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眩目光定位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管與主體之間設置有角度調節(jié)機構,所述角度調節(jié)機構用于調節(jié)導光管與主體之間的夾角。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眩目光定位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度調節(jié)機構包括設置于主體上的球形槽、球面突起;所述導光管設置于球面突起中,所述球面突起與球形槽匹配以便球面突起在球形槽中滑動;所述球形槽中設置有凸點;所述球面凸起表面上設置有與凸點匹配的若干凹槽,所述凹槽間隔分布于球面突起上。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眩目光定位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度調節(jié)機構包括第一卡套和第二卡套;所述第一卡套設置于導光管外側位于主體一側,所述第二卡套設置于導光管外側位于主體另一側;所述第一卡套與主體之間設置有適于第一卡套活動的間隙,以便于調整位于第一卡套內的導光管與主體之間的夾角;所述第二卡套與主體之間設置有適于第二卡套活動的間隙,以便于調整位于第二卡套內的導光管與主體之間的夾角。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眩目光定位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管呈柱形、漏斗形或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