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鉗工臺,特別涉及一種吊輪檢測維修用鉗工臺。
背景技術:
吊輪用于陽臺、廚房、餐廳的移門,它是移門的重要組成部分,實際上發(fā)揮了緩沖閉合的作用,它將門扇吊起來,將門的重量承載在輪子上,與吊軌默契配合,使門可以輕易的移動。吊輪按移門的類別區(qū)分,包括木門吊輪、玻璃門吊輪和折疊門吊輪等,按功能區(qū)分,有豪華吊輪、超靜音吊輪、防塵吊輪等?;唽к壥且崎T的核心技術部位,要經(jīng)受反復的摩擦,所以導軌一定要強度高,耐磨損。與滑輪相配套的軌道對于滑動門的使用也是至關重要?;瑒娱T用的軌道一般有冷軋鋼軌道和鋁合金軌道兩種。并不是軌道的厚度越厚越好。高質(zhì)量的滑動門五金體現(xiàn)在軌道與滑輪的完美結(jié)合,而不是單純的某個部件。軌道必須具有與滑輪配合完美的弧度,其次才是材料的問題。鉗工臺是用于生產(chǎn)和檢修物品的設備。錦盛工作臺種類:防靜電工作臺,重型工作臺,帶抽屜工作臺,帶工具柜工作臺,帶掛板工作臺,帶燈管工作臺,鉗工工作臺,非標工作臺,辦公工作臺,密度板工作臺,不銹鋼工作臺,鋁合金工作臺,全金屬工作臺,櫸木臺面工作臺,多層臺面工作臺,復合臺面工作臺,精度工作臺,無塵車間工作臺,鐵板臺面工作臺?,F(xiàn)有的鉗工臺不方便對吊輪進行安放,對鉗工臺進行維修操作也不方便。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可以將待維修的吊輪安放在操作臺上,從而可以方便對吊輪進行安放并維修,通過載物板可以安放維修好后的吊輪的吊輪檢測維修用鉗工臺。
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xiàn)的:
一種吊輪檢測維修用鉗工臺,包括底座,底座的底部設有若干固定柱,固定柱的上端設置在底座的底部,固定柱的下端為尖角狀;底座上設有若干定位軸,定位軸呈豎直布置,第一載物板上設有第二載物板,第一載物板與第二載物板呈平行布置,底座的上方設有操作臺,操作臺設置在定位軸的端部之間,第一載物板與第二載物板套裝在定位軸之間;定位軸的外周面套裝有支撐管,支撐管設置在第二載物板與操作臺之間;操作臺上設有若干開槽,操作臺上設有定位軸,定位軸呈豎直布置,定位軸的外周面套裝有套簧。
進一步地,所述操作臺的底部設有固定板。
進一步地,所述固定板與操作臺之間通過固定螺栓。
進一步地,所述底座的側(cè)壁位置設有若干側(cè)孔。
進一步地,所述定位軸的端部與操作臺之間設有固定軸。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可以將該鉗工臺安裝在機架上,固定柱套裝在機架上的固定管內(nèi),從而可以方便對底座進行牢固支撐,底座通過定位軸可以對第一載物板與第二載物板進行套裝,通過定位軸可以對操作臺進行支撐,通過支撐管可以對操作臺進行支撐;使用者可以將待維修的吊輪安放在操作臺上,從而可以方便對吊輪進行安放并維修,通過第一載物板與第二載物板可以安放維修好后的吊輪。
附圖說明
為了易于說明,本實用新型由下述的具體實施例及附圖作以詳細描述。
圖1為本實用新型吊輪檢測維修用鉗工臺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jié)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如圖1所示,一種吊輪檢測維修用鉗工臺,包括底座1,底座1的底部設有若干固定柱2,固定柱2的上端設置在底座1的底部,固定柱2的下端為尖角狀;底座1上設有若干定位軸3,定位軸3呈豎直布置,第一載物板4上設有第二載物板5,第一載物板4與第二載物板5呈平行布置,底座1的上方設有操作臺6,操作臺6設置在定位軸3的端部之間,第一載物板4與第二載物板5套裝在定位軸3之間;定位軸3的外周面套裝有支撐管7,支撐管7設置在第二載物板5與操作臺6之間;操作臺6上設有若干開槽10,操作臺6上設有定位軸12,定位軸12呈豎直布置,定位軸12的外周面套裝有套簧13;操作臺6的底部設有固定板11;固定板11與操作臺6之間通過固定螺栓;底座1的側(cè)壁位置設有若干側(cè)孔9;定位軸3的端部與操作臺6之間設有固定軸8。
本實用新型吊輪檢測維修用鉗工臺,可以將該鉗工臺安裝在機架上,固定柱2套裝在機架上的固定管內(nèi),從而可以方便對底座1進行牢固支撐,底座1通過定位軸3可以對第一載物板4與第二載物板5進行套裝,通過定位軸3可以對操作臺6進行支撐,通過支撐管7可以對操作臺6進行支撐;使用者可以將待維修的吊輪安放在操作臺6上,從而可以方便對吊輪進行安放并維修,通過第一載物板4與第二載物板5可以安放維修好后的吊輪。
其中,操作臺6的底部設有固定板11;固定板11與操作臺6之間通過固定螺栓;所以通過固定板11可以對操作臺6進行牢固安裝。
其中,定位軸3的端部與操作臺6之間設有固定軸8;所以通過固定軸8可以對定位軸3的端部與操作臺6進行牢固安裝。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經(jīng)過創(chuàng)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quán)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