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帶有垃圾倉的街道清掃裝置的制作方法
本實用新型屬于街道清掃裝置的改進。
目前在城鎮(zhèn)中用的街道清掃車都具有滾動式或旋轉(zhuǎn)式掃帚,機動清掃車一般兩者都具備,非機動清掃車則一般只具有其中之一。以滾動式為例,在機動或人力牽引下主輪〔15〕轉(zhuǎn)動,通過傳動機構帶動掃帚〔6〕滾動,傳動機構包括與主輪〔15〕同軸的主動齒輪〔14〕、從動齒輪〔13〕、擴速輪〔12〕和被動輪〔8〕及傳動鏈條〔7〕,被動輪〔8〕與掃帚〔6〕同軸。掃帚前部有垃圾斗,掃帚直接把垃圾掃進斗中。因為垃圾斗底面與地面幾乎平行,不能裝滿垃圾,不能充分利用裝置空間,垃圾儲量不大,需要在清掃過程中經(jīng)常倒垃圾,并且清掃車運行中斗中的垃圾容易倒到地面上。
本實用新型所提出的清掃裝置具有垃圾倉〔18〕,垃圾倉與地面隔絕,可以裝滿垃圾,倉中的垃圾不會在運行過程中掉到地面上,清掃員在清掃過程中不需要經(jīng)常倒垃圾,使用方便。
本實用新型提出的清掃裝置,垃圾倉與掃帚間沒有直接聯(lián)系,即掃帚不直接把垃圾掃進垃圾倉,而垃圾倉頂部的傾斜底板與掃帚相近,掃帚把垃圾掃上傾斜底板下端,由三角傳動機構帶動的刮條把掃進底板上的垃圾運送到垃圾倉中,由此避免了運行中垃圾掉落,并可做到垃圾倉可以裝滿。
本實用新型提出的裝置可采用機動牽引或人力牽引。裝置中的傾斜底板〔20〕前部高、后部低,后部離地面近,并與拖地板〔9〕相接,掃帚接觸拖地板,掃帚掃進的垃圾通過拖地板到傾斜地板。由三角傳動機構帶動的刮條〔19〕把傾斜底板上的垃圾運到底板的高處,傾斜底板高處有縫口〔21〕,運到高處的垃圾從此縫口掉入垃圾倉中。垃圾倉〔18〕在裝置的前部,傾斜板之下,即傾斜底板的前半部分構成垃圾倉的頂板,垃圾倉和掃帚間由傾斜底板〔20〕隔開;刮條〔19〕的運行靠三角傳動機構,三角傳動機構中的一對主輪與掃帚傳動機構中的一對擴速輪〔12〕及從動齒輪〔13〕同軸,并由傳動軸〔4〕連結它們。兩對被動輪〔1〕和〔5〕位于本裝置兩側(cè)壁之前、后部,刮條的兩端各連接在傳動帶〔2〕上。裝置前、后部各有蓋板。
用機動方法或人力牽引本裝置時,傳動軸帶動兩個傳動 機構其中之一使掃帚運轉(zhuǎn),把地面上的垃圾掃上傾斜底板;另一傳動機構帶動刮條使之在傾斜底板上運送垃圾。垃圾倉底具有活門或卸板便于卸垃圾。
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是垃圾儲量大,清掃過程中垃圾不掉到地面上,也不需要經(jīng)常倒垃圾,使用方便。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示意圖。圖中1-三角傳動機構的上被動輪;2-傳動帶;3-三角傳動主輪;4-傳動軸;5-下被動輪;6-掃帚;7-鏈條;8-被動輪;9-拖地板;10-拖地板連桿;11-拖地板固定軸;12-擴速輪;13-從動齒輪;14-主動齒輪;15-主輪;16-手柄;17-卸板;18-垃圾倉;19-刮條;20-傾斜底板;21-縫口。
圖2是垃圾倉示意圖圖3是拖地板示意圖,其中22-葉片突起。
掃帚前部有拖地板固定軸〔11〕,拖地板〔9〕固定在軸〔11〕上,保持與掃帚的接觸,為了適應拖板〔9〕與凸凹不平的地面接觸,拖地板做成葉片狀(如圖3所示),葉片中部兩側(cè)下方有突起〔22〕,拖地板連桿〔10〕穿過每葉片突起,以防止清掃不平地面時葉片之間縫太大而引起漏掃,并連桿〔10〕與升降裝置相連,停掃時葉片可隨掃帚的起升而離地面。傾斜底板〔20〕下端接拖地板固定端。主輪前部裝有垃圾倉〔18〕,傾斜底板上半段成為垃圾倉頂板,傾斜底板上端有縫口〔21〕,使垃圾掉入倉〔18〕中。傾斜底板上半段垃圾倉頂部可以打幾排方孔或園孔使垃圾在運送途中掉入倉〔18〕中。垃圾倉〔18〕底板有兩個對稱卸槽,卸槽邊開有插槽,用于安裝卸板,卸板〔17〕外端彎曲部分與裝置外側(cè)壁接觸,并裝有手柄〔16〕。垃圾倉〔18〕滿了需要卸時抽出卸板〔17〕。
刮條〔19〕的運動用三角傳動機構實現(xiàn),其主輪〔3〕與掃帚傳動機構中的從動齒輪〔13〕同軸,由傳動軸〔4〕連接,兩對被動輪〔1〕和〔5〕固定于兩個內(nèi)側(cè)面的前、后部,靠傾斜底板〔20〕上、下端處。
刮條〔19〕兩端各連接于傳動帶〔2〕上,隨傳動帶運行,可裝2~6個刮條。
裝置上部前、后各有蓋板。
權利要求
1.具有使掃帚滾動或旋轉(zhuǎn)的傳動機構的街道清掃裝置,其特征在于具有與地面隔絕的垃圾倉[18],垃圾倉和掃帚間由傾斜底板[20]隔開;還具有運送垃圾的刮條[19]和帶動刮條運行的三角傳動機構。
2.權利要求
1所述的街道清掃裝置,其特征在于帶動刮條〔19〕運行的三角傳動機構具有一對主輪〔3〕,主輪與所述的掃帚傳動機構中的從動齒輪〔13〕同軸,由傳動軸〔4〕連接,還具有固定于裝置內(nèi)側(cè)壁之前,后部的兩對被動輪〔1〕、〔5〕和連接有刮條〔19〕的一對傳動帶〔2〕。
3.權利要求
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掃帚前部有拖地板固定軸〔11〕,葉片狀拖地板〔9〕固定在軸〔11〕上,葉片中部兩側(cè)下方有突起〔22〕,拖地板連桿〔10〕穿過每葉片的突起〔22〕。
4.權利要求
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垃圾倉底板〔20〕開有卸槽,槽邊有插槽,卸板〔17〕插進插槽中,卸板外端向上彎,外端具有手柄〔16〕。
5.權利要求
1。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傾斜底板〔20〕上端有縫口〔21〕,并傾斜底板的上半端打幾排方孔或園孔。
專利摘要
本實用新型屬于街道清掃裝置的改進。本實用新型提出的清掃裝置,在前部具有與地面隔絕的垃圾倉,靠三角傳動機構運行的刮條把掃帚掃上來的垃圾運送到倉中。本裝置具有垃圾儲量大,倉中的垃圾不會在運行過程中掉到地面上,清掃過程中不需要經(jīng)常倒垃圾,使用方便等優(yōu)點。
文檔編號G01H15/00GK86208385SQ86208385
公開日1987年10月31日 申請日期1986年12月6日
發(fā)明者王學禮 申請人:王學禮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