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減震裝置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帶有抗剪鍵的新型隔震支座。
背景技術:
本實用新型涉及的隔震支座是隔震支座的一種,隔震支座是一種新型的建筑結構耐震形式,能夠阻止震動作用向上傳遞給建筑物,從而達到減弱結構地震反映的效果。傳統(tǒng)建筑在安裝隔震支座時,需要采用許多錨筋對隔震支座進行固定,因此隔震支座對于工人安裝來說十分費力,同時提高了施工成本。
專利防屈曲支撐橡膠墊隔震支座(公告號為CN103132599A),公開了一種防屈曲支撐的減震裝置。本發(fā)明的防屈曲支撐橡膠墊隔震支座,包括框架(1),框架(1)之間有隔震層,隔震層設有橡膠隔震支座(2),橡膠隔震支座(2)之間設有防屈曲支撐桿(3),防屈曲支撐桿(3)分別與框架(1)連接。該實用新型通過增設防屈曲支撐干,增強隔震支座的抗側剛度,但是并未解決隔震支座安裝困難的問題。
因此急需一種設計合理,安裝簡單,成本低廉的隔震支座。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一種帶有抗剪鍵的新型隔震支座,包括支座主體,所述支座主體上下兩端分別設有隔震連接板,所述隔震連接板包括分別與所述支座主體上端和所述支座主體下端連接的隔震墊上連接板和隔震墊下連接板,所述支座主體分別與所述隔震墊上連接板和所述隔震墊下連接板之間設有支座封板,所述隔震墊上連接板和所述隔震墊下連接板上分別設有抗剪件,所述抗剪件包括若干交叉連接金屬板。
優(yōu)選的,所述金屬板的數量至少為2個,所述抗剪件提高抗剪支座各個方向的承受力。
優(yōu)選的,所述支座主體的側面設有保護層,所述保護層保護所述支座主體,延長抗剪支座的使用壽命。
優(yōu)選的,所述隔震連接板上設有抗剪件,可以減少安裝時所需的錨筋數量,降低抗剪支座的安裝難度。
優(yōu)選的,所述抗剪件與所述隔震連接板連接的方式為雙面焊接,采用雙面焊接,使本實用新型更加耐用,結實,延長本實用新型的使用壽命。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減少安裝時所需的錨筋數量,降低生產成本和工人的安裝難度;同時,抗剪件使各錨筋受力均勻,提高本實用新型的抗剪效果。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示意圖,
圖6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示意圖,
圖中的標記為:1、支座主體;11、保護層;2、支座封板;34、隔震連接板;3、隔震墊上連接板;4、隔震墊下連接板;5、抗剪件;51、金屬板。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和圖2所示,一種帶有抗剪鍵的新型隔震支座,包括支座主體1,支座主體1的側面設有保護層11,支座主體1上下兩端分別設有隔震連接板34,隔震連接板34包括分別與支座主體1上端和支座主體1下端連接的隔震墊上連接板3和隔震墊下連接板4,支座主體1分別與隔震墊上連接板3和隔震墊下連接板4之間設有支座封板2,隔震墊上連接板3和隔震墊下連接板4上分別設有抗剪件5,抗剪件5包括若干交叉連接金屬板51,金屬板51的數量至少為2個。
如圖1和圖3,一種帶有抗剪鍵的新型隔震支座,包括支座主體1,支座主體1的側面設有保護層11,支座主體1上下兩端分別設有隔震連接板34,隔震連接板34包括分別與支座主體1上端和支座主體1下端連接的隔震墊上連接板3和隔震墊下連接板4,支座主體1分別與隔震墊上連接板3和隔震墊下連接板4之間設有支座封板2,將隔震連接板34表面過隔震連接板34的中心點等分成四份,每份中心處設有一個抗剪件5,抗剪件5包括若干交叉的金屬板51。
如圖1、圖4和圖5所示,一種帶有抗剪鍵的新型隔震支座,包括支座主體1,支座主體1的側面設有保護層11,支座主體1上下兩端分別設有隔震連接板34,隔震連接板34包括分別與支座主體1上端和支座主體1下端連接的隔震墊上連接板3和隔震墊下連接板4,支座主體1分別與隔震墊上連接板3和隔震墊下連接板4之間設有支座封板2,隔震連接板34上靠近邊緣處等距設有若干抗剪件5,抗剪件5包括若干交叉連接的金屬板51。
如圖1和圖6所示,一種帶有抗剪鍵的新型隔震支座,包括支座主體1,支座主體1的側面設有保護層11,支座主體1上下兩端分別設有隔震連接板34,隔震連接板34包括分別與支座主體1上端和支座主體1下端連接的隔震墊上連接板3和隔震墊下連接板4,支座主體1分別與隔震墊上連接板3和隔震墊下連接板4之間設有支座封板2,隔震連接板34的表面中心處設有抗剪件5,抗剪件5包括若干交叉連接的金屬板51,金屬板51的數目至少為3個。
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