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性物品的制造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吸收性物品的制造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在現(xiàn)有技術中,已知有如下的吸收性物品的制造裝置。該制造裝置具有成形模具板,該成形模具板具有開口 ;以及透氣部件,該透氣部件覆蓋成形模具板的開口,用于層積吸液材料來形成吸收體,透氣部件是通過將線編織相交而成的單層網狀物;以及加強部件,該加強部件在厚度方向上疊加在透氣部件上而加強透氣部件,加強部件是通過將線連接起來而成的單層網狀物。另外,在透氣部件的遠離吸液材料的那一側,設置有吸氣裝置,吸氣裝置產生負壓,將吸液材料吸引到透氣部件上。
[0003]但是,在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如下的問題:由于透氣部件上層積的吸液材料的重量、或者吸氣裝置的吸引,會引起透氣部件和加強部件的變形,導致成形模具板中形成的吸收體的質量不合格。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鑒于上述問題,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吸收性物品的制造裝置,能夠防止吸液材料的層積或空氣的吸引所引起的層積部件的變形,從而確保形成的吸收體的高品質。
[0005]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1為一種吸收性物品的制造裝置,具有:模具部件,該模具部件具有開口 ;以及層積網眼件,該層積網眼件覆蓋所述模具部件的開口,用于層積吸液材料,所述層積網眼件至少由三層的金屬絲網在所述層積網眼件的厚度方向上層疊而形成為一體。
[0006]采用上述的技術方案1,通過使層積網眼件至少由三層的金屬絲網在層積網眼件的厚度方向上層疊而形成為一體,能夠防止吸液材料的層積或空氣的吸引所引起的層積部件的變形,從而確保形成的吸收體的高品質。
[0007]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2為如技術方案1所述的吸收性物品的制造裝置,所述層積網眼件形成為,第一層金屬絲網的網眼比第三層金屬絲網的網眼小,所述第三層金屬絲網的網眼比第二層金屬絲網的網眼小,所述第一層金屬絲網為當所述層積網眼件層積有吸液材料時最靠近吸液材料的層,所述第三層金屬絲網為當所述層積網眼件層積有吸液材料時最遠離吸液材料的層,所述第二層金屬絲網在所述層積網眼件的厚度方向上位于所述第一層金屬絲網和所述第三層金屬絲網之間。
[0008]采用上述的技術方案2,通過將第一層金屬絲網、第二層金屬絲網以及第三層金屬絲網的網眼設定成特定的大小,能夠提高層積網眼件的強度的同時,順利地吸引吸液材料。
[0009]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3為如技術方案2所述的吸收性物品的制造裝置,所述層積網眼件形成有從所述第一層金屬絲網向所述第二層金屬絲網的方向凹入的凹陷部,所述凹陷部僅僅由所述第一層金屬絲網和所述第二層金屬絲網形成。
[0010]采用上述的技術方案3,通過使凹陷部僅僅由所述第一層金屬絲網和所述第二層金屬絲網形成,從而在凹陷部能夠吸引更多的吸液材料。
[0011]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4為如技術方案1所述的吸收性物品的制造裝置,僅僅所述層積網眼件的層積吸液材料用的部分的外周部支撐并保持于所述模具部件。
[0012]采用上述的技術方案4,在層積網眼件的用于層積吸液材料的部分,不會因模具部件等而對吸液材料的吸引產生阻礙。
[0013]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5為如技術方案2所述的吸收性物品的制造裝置,所述金屬絲網由金屬絲編織而成,各所述金屬絲網彼此之間接合,所述第二層金屬絲網和所述第三層金屬絲網彼此之間的接合處不比所述第二層金屬絲網和所述第三層金屬絲網的金屬絲本身粗。
[0014]采用上述的技術方案5,通過使第二層金屬絲網和第三層金屬絲網彼此之間的接合處不比第二層金屬絲網和第三層金屬絲網的金屬絲本身粗,從而金屬絲網的接合處不會對吸液材料的順利吸引產生阻礙。
[0015]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6為如技術方案5所述的吸收性物品的制造裝置,所述第二層金屬絲網的所述金屬絲的延伸方向與所述第三層金屬絲網的所述金屬絲的延伸方向不同。
[0016]采用上述的技術方案6,通過使第二層金屬絲網的所述金屬絲與第三層金屬絲網的所述金屬絲在延伸方向上不同,能夠進一步提高層積網眼件的強度的同時,更加順利地吸引吸液材料。
【附圖說明】
[0017]圖1是表示本實用新型的吸收性物品的制造裝置的分解立體圖。
[0018]圖2是表示本實用新型的吸收性物品的制造裝置的層積網眼件的局部仰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參照圖1以及圖2,對本實用新型的吸收性物品的制造裝置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說明。
[0020]吸收性物品的制造裝置具有:模具部件1,該模具部件1具有開口 11,該模具部件1為大致長方形的板狀體,該開口 11為大致長方形;以及層積網眼件2,該層積網眼件2覆蓋模具部件1的開口 11,用于層積吸液材料,層積網眼件2由三層的金屬絲網在層積網眼件2的厚度方向上層疊而形成為一體。層積網眼件2為大致長方形的片狀體。
[0021]三層的金屬絲網為第一層金屬絲網21、第二層金屬絲網22以及第三層金屬絲網23ο
[0022]第一層金屬絲網21為當層積網眼件2層積有吸液材料時最靠近吸液材料的層,即在圖1中為最上層。第三層金屬絲網23為當所述層積網眼件2層積有吸液材料時最遠離吸液材料的層,即在圖1中為最下層。第二層金屬絲網22在層積網眼件2的厚度方向上位于第一層金屬絲網21和第三層金屬絲網23之間,即在圖1中為中間層。
[0023]層積網眼件2形成為,第一層金屬絲網21的網眼比第三層金屬絲網23的網眼小,第三層金屬絲網23的網眼比第二層金屬絲網22的網眼小。
[0024]層積網眼件2形成有從第一層金屬絲網21向第二層金屬絲網22的方向凹入的凹陷部24,凹陷部24僅僅由第一層金屬絲網21和第二層金屬絲網22形成。凹陷部24位于層積網眼件2的中央。僅僅層積網眼件2的層積吸液材料用的部分的外周部支撐并保持于模具部件1。
[0025]第一層金屬絲網21、第二層金屬絲網22以及第三層金屬絲網23的金屬絲網由金屬絲編織而成,各金屬絲網彼此之間接合。
[0026]第二層金屬絲網22和第三層金屬絲網23彼此之間的接合處25不比第二層金屬絲網22和第三層金屬絲網23的金屬絲本身粗。并且第二層金屬絲網22的金屬絲的延伸方向與第三層金屬絲網23的金屬絲的延伸方向不同,如圖2所示,第二層金屬絲網22的金屬絲的延伸方向分別為層積網眼件2的長度方向與寬度方向,第三層金屬絲網23的金屬絲的延伸方向分別為與層積網眼件2的長度方向與寬度方向交叉而呈大致45度角的方向。
[0027]上面,對本實用新型的最佳實施方式進行了說明,但本實用新型不限于所述實施方式。關于具體的結構,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宗旨的范圍內,可進行適當?shù)母淖?,也可以對上述的實施方式進行任意地組合。
[0028]例如,在上述實施方式中,模具部件1為大致長方形的板狀體,該開口 11為大致長方形,層積網眼件2為大致長方形的片狀體,但是本實用新型不限于此,可以根據所要形成的吸收體的形狀來適當改變模具部件、開口以及層積網眼件的形狀。
[0029]例如,在上述實施方式中,第二層金屬絲網22的金屬絲的延伸方向分別為層積網眼件2的長度方向與寬度方向,第三層金屬絲網23的金屬絲的延伸方向分別為與層積網眼件2的長度方向與寬度方向交叉而呈大致45度角的方向,但是本實用新型不限于此,只要第二層金屬絲網22的金屬絲的延伸方向與第三層金屬絲網23的金屬絲的延伸方向不同即可,例如可以是第二層金屬絲網22的金屬絲的延伸方向分別為層積網眼件2的長度方向與寬度方向,第三層金屬絲網23的金屬絲的延伸方向分別為與層積網眼件2的長度方向與寬度方向交叉而呈大致60度角的方向。
【主權項】
1.一種吸收性物品的制造裝置,其特征在于,具有: 模具部件,該模具部件具有開口 ;以及 層積網眼件,該層積網眼件覆蓋所述模具部件的開口,用于層積吸液材料, 所述層積網眼件至少由三層的金屬絲網在所述層積網眼件的厚度方向上層疊而形成為一體。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性物品的制造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層積網眼件形成為,第一層金屬絲網的網眼比第三層金屬絲網的網眼小,所述第三層金屬絲網的網眼比第二層金屬絲網的網眼小, 所述第一層金屬絲網為當所述層積網眼件層積有吸液材料時最靠近吸液材料的層,所述第三層金屬絲網為當所述層積網眼件層積有吸液材料時最遠離吸液材料的層,所述第二層金屬絲網在所述層積網眼件的厚度方向上位于所述第一層金屬絲網和所述第三層金屬絲網之間。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吸收性物品的制造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層積網眼件形成有從所述第一層金屬絲網向所述第二層金屬絲網的方向凹入的凹陷部,所述凹陷部僅僅由所述第一層金屬絲網和所述第二層金屬絲網形成。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收性物品的制造裝置,其特征在于,僅僅所述層積網眼件的層積吸液材料用的部分的外周部支撐并保持于所述模具部件。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吸收性物品的制造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絲網由金屬絲編織而成,各所述金屬絲網彼此之間接合,所述第二層金屬絲網和所述第三層金屬絲網彼此之間的接合處不比所述第二層金屬絲網和所述第三層金屬絲網的金屬絲本身粗。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吸收性物品的制造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層金屬絲網的所述金屬絲的延伸方向與所述第三層金屬絲網的所述金屬絲的延伸方向不同。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吸收性物品的制造裝置,具有:模具部件,該模具部件具有開口;以及層積網眼件,該層積網眼件覆蓋所述模具部件的開口,用于層積吸液材料,所述層積網眼件至少由三層的金屬絲網在所述層積網眼件的厚度方向上層疊而形成為一體。該制造裝置能夠防止吸液材料的層積或空氣的吸引所引起的層積部件的變形,從而確保形成的吸收體的高品質。
【IPC分類】A61F13/15
【公開號】CN205007127
【申請?zhí)枴緾N201520668821
【發(fā)明人】越智公太
【申請人】尤妮佳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2月3日
【申請日】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