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瘢痕平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治療瘢痕的藥品瘢痕平,尤其適用于治療燒傷后和手術后所引起的各種淺在期和增值期的瘢痕。
痕是人體部位因燒傷或手術以及其它破皮流血而殘留的疤痕,在人體表面形成凸凹不平,脫離膚色的局面。目前治療瘢痕的藥物有國產的疤痕靈、進口的消瘢靈,其不足在于只能抑制一定量的增長,不能消平瘢痕,治療后仍然存在凸凹不平,另外是價格較高,一般患者很難堅持涂用。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治平瘢痕并且改善瘢痕膚色的瘢痕平。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瘢痕平的組份與含量為石膏粉10-25份,沒藥10-20份,滑石粉3-10份,冰片1-10份,松香2-10份,枯礬2-10份,龍骨1-10份,玉米粉10份。沒藥為用75%-95%的酒精浸泡24小時,室溫為18℃-25℃,自然涼干。配藥時,取上述組份與含量的各味物質,粉碎至200目篩,混合均勻,裝袋密封,保質期10-15年。使用時,用0.9%的滅菌鹽水,攪拌成糊狀,涂于創(chuàng)面。
使用與功能本發(fā)明具有清熱瀉火,活血止痛,消腫撥毒生肌,收斂固澀,燥濕止癢,發(fā)散行氣等功能。對于手術切口控制住感染后的患者可開始涂用本藥;對深Ⅱ度燒傷創(chuàng)面痂皮脫落后即可涂用;對深Ⅲ度燒傷患者置皮后一周即可涂用;對已增生的疤痕出現后在兩個月內及時涂本藥,均可以達到治愈的目的。具體使用時,取備制藥物用0.9%生理鹽水或注射用水(滅菌)調成糊狀,涂于患處,保持2-3小時,每天一次,對于成年人患者需1-3個月治愈,對于老幼患者,1-2月即可治愈。
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和積極效果在于1.治愈率高,治療效果好。經五年來臨床400多位患者使用,對淺在期和增期瘢痕治愈率達96%(治愈標準瘢痕上皮不高于體表,其彈性、光澤基本同正常皮膚對深Ⅱ度燒傷致瘢痕可使毛孔、汗毛及腺體再現,同時可避免因瘢痕存在而導致周圍肌體變形和影響關節(jié)活動;2.無毒、無付作用;3.成本低,工藝簡單,原料易得。
實施例1取石膏粉10kg,沒藥10kg,滑石粉3kg,冰片1kg,松香2kg,枯礬2kg,龍骨1kg,玉米粉10kg,粉碎、混均、裝袋。
實施例2取石膏粉25kg,沒藥20kg,滑石粉10kg,冰片10kg,松香、枯礬、龍骨和玉米粉各10kg,粉碎、混均、裝袋。
實施例3取石膏粉20kg,沒藥15kg,滑石粉、冰片、松香、枯礬和龍骨各5kg,玉米粉10kg,粉碎、混均、裝袋。
權利要求
一種用于治療燒傷后和手術后所引起的淺在期和增值期瘢痕的瘢痕平,其特征在于配方為石膏粉10-25份,沒藥10-20份,滑石粉3-10份,冰片1-10份,松香2-10份,枯礬2-10份,龍骨1-10份,玉米粉10份。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治療燒傷后和手術后所引起的淺在期和增值期瘢痕的瘢痕平。它由石膏粉,沒藥,滑石粉,冰片,松香,枯礬,龍骨和玉米粉按一定比例混制而成,使用時,用生理鹽水或注射用水調成糊狀,涂于創(chuàng)面。本發(fā)明具有治愈率高,成本低,工藝簡單等特點。
文檔編號A61P17/02GK1107340SQ94102378
公開日1995年8月30日 申請日期1994年3月12日 優(yōu)先權日1994年3月12日
發(fā)明者徐寶華 申請人:徐寶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