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二氫楊梅素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用于制備一制劑,所述制劑用于(a)延長醉酒潛伏期;和/或(b)降低飲酒對象的死亡風險。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制劑還用于以下一種或多種用途:(c)縮短醉酒期;(d)降低醉酒概率。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制劑包括組合物和二氫楊梅素純凈物。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劑的劑型包括片劑、顆粒劑、膠囊、口服液、或注射劑。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組合物中含有0.001-99wt%,較佳地0.1-90wt%,更佳地1-80wt%二氫楊梅素,按組合物的總重量計。
6.一種二氫楊梅素用途,其特征在于,用于制備抗醉的制劑。
7.一種非治療性的抗醉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驟:(a)給需要的對象施用二氫楊梅素。
8.一種用于抗醉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包括(a)二氫楊梅素和(b)食品學上可接受的載體、藥學上可接受的載體。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組合物還包括(c)柚皮素。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組合物中,二氫楊梅素和柚皮素的重量比為0.1%:99.9%至99.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