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升降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調整患者臥榻的頂部部分相對于底部部分的高度 的升降裝置。
背景技術:
由現(xiàn)有技術已知一些此類升降裝置,此類升降裝置用于垂直定位患者 臥榻或患者檢查臺。頂部部分和底部部分通常按板或框架的形式設計,它 們可通過一個升降機構相對地移動,由此實現(xiàn)頂部部分相對于底部部分的 高度調整。
適用這樣的升降裝置的升降機構例如為簡單的剪式街架機構。在此對 于簡單的剪式桁架機構可以理解為成對設計的兩個在剪式活節(jié)處交叉的杠 桿,也就是說,采用兩個相互平行布設且同步運動的"剪式桁架"。每個"剪 式銜架,,都分別支撐在頂部部分及底部部分的各兩個支承點上。簡單的剪 式桁架機構基于在頂部部分與底部部分的支承點之間大的間距而具有高的 剛度。但是在頂部部分及底部部分的長度已限定的情況下簡單的剪式桁架 機構基于杠桿傳動比不能運動到特別低。
不同地還可以采用雙重或多重剪式銜架機構。在雙重或多重剪式桁架 機構中將兩個或多個"剪式軒架"上下相疊地布設,在這種情況下最下面 的剪式桁架支撐在底部部分的兩個支承點上以及最上面的剪式桁架支撐在 頂部部分的兩個支承點上。這樣的剪式桁架機構同樣按成對的方式設計, 亦即設計上下相疊布設的"剪式軒架"的兩個平行結構,使得在頂部部分 和底部部分上實際上構成四個支承點。
在頂部部分及底部部分的長度不變的情況下雙重剪式桁架機構與簡單 的剪式桁架機構相比,雙重剪式桁架機構可以進一步共同移動得更低。但 是因為支承點之間的距離較小,所以雙重剪式桁架機構具有比簡單的剪式 桁架機構更低的剛度。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改進的剪式桁架機構。
上述技術問題按照本發(fā)明通過一種借助于升降機構和用于調整高度的 驅動單元來調整患者臥榻的頂部部分相對于底部部分的高度的升降裝置得 以解決,其中,該升降機構包括具有兩個剪式臂的剪式桁架機構,所述剪 式臂通過剪式活節(jié)相互鉸接地連接,以及該升降機構包括具有兩個通過角 活節(jié)相互鉸接地連接的角臂的角形機構,其中所述每個角臂通過一個鉸接 活節(jié)鉸接在一個剪式臂上。
具有高剛度的升降裝置的突出之處在于簡單的剪式桁架機構。此外, 借助于角形機構達到在調整該升降機構時的更佳的杠桿傳動比,從而更容 易地實現(xiàn)相對于底部部分調整所述頂部部分。因此該升降機構具有比簡單 的剪式桁架機構更高的效率。
優(yōu)選地,所述剪式活節(jié)與角活節(jié)始終處于相同的高度,這一點尤其通 過兩個角臂具有相同的長度達到。在此情況下達到從驅動單元引入到升降 機構中的力對稱分布,其對于相對于底部部分順利地調整所述頂部部分是 尤其有利的。
所述角臂優(yōu)選地布設成與所述剪式臂平行。這可以通過為角臂選擇適
合的長度達到。另外這也有利于在升降機構內(nèi)力的分布。
另外,優(yōu)選將一個角臂加長并使其與所述頂部部分或底部部分相連。 這種擴展設計的主要優(yōu)點是,通過將該加長的角臂支撐在所述頂部部分或 底部部分上而為該剪式機構在其中一個部分上提供另一個、第三個支承點, 這可以減小所述頂部部分或底部部分的變形。其結果是提高整個升降裝置 的剛度。
另外為了提高升降裝置的剛度,在一項優(yōu)選的擴展設計中,將兩個角 臂加長并使其與所述頂部部分及底部部分相連,從而不僅在頂部部分上而 且在底部部分上形成第三個支承點。
為了能夠特別容易地使雙重剪式桁架機構移動分開和移動聚集,所述 三個支承連接點中的至少兩個設計成可移動的,通過它們所述升降機構在 角臂加長的情況下在支承點處與所述頂部部分及底部部分連接。優(yōu)選正好 是所述三個支承連接點中的兩個支承連接點設計為可移動的以及第三個設 計為位置固定的。優(yōu)選為所述可移動的支承連接點設置滑軌?;壥且环N特別簡單且有
所述驅動單元優(yōu)選作用于角活節(jié)上并沿垂直方向構成以使該角活節(jié)直 線運動。這一點優(yōu)選通過該驅動單元直接作用于角活節(jié)下方得以實現(xiàn)。由 此尤其達到恒定的移動速度。這種建議的結構,其突出之處還在于幾乎恒 定的作用力及特別精確的同步運動。因為優(yōu)選僅采用一個驅動單元,所以 不需要單獨的同步控制裝置。
按照另一種實施方式,如果所述驅動單元具有主軸和電動機,則是有 利的。與已知的主要利用需高度維護的液壓缸相比,驅動單元的這種形式 相對較少需要維護。與此相關地業(yè)已證實這樣一種布設結構是特別有利的, 即,其中一根垂直延伸的主軸通過相應的傳動才幾構由電動機驅動,該電動 機的轉軸垂直于主軸線地延伸。由此該升降裝置能夠實現(xiàn)一種特別節(jié)省空 間位置的結構。
相宜地,所述電動^L固定在所述底部部分上。這樣^L的優(yōu)點是在電動 機的上方為電動機控制裝置留出足夠的位置。此外不需要運動的電纜導引 裝置。
按照一種優(yōu)選的方案,所述剪式臂和/或所述角臂為鑄件。在這種情況 下制造剪式臂和角臂特別簡單且花費的時間少。
按照另一種優(yōu)選的方案,所述剪式臂和/或所述角臂具有加強肋。這是 一種節(jié)約材料和重量的方案,同時也具有高剛度的特征。其中優(yōu)選設計為 鑄件的剪式臂和角臂在這種情況下由具有設計為加強筋的加強肋的環(huán)形框 架結構構成。
從下面借助附圖對本發(fā)明具體實施方式
予以詳細說明。其中 圖1以側視圖示出了處于駛出位置的升降裝置和一個角形機構;以及 圖2以側視圖示出了具有加長的角臂的角形機構的圖1中的升降裝置。 在所有附圖中相互對應且作用相同的構件用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示出了用于調整頂部部分4相對于底部部分6的高度的升降裝置2,其中,頂部部分4和底部部分6在本實施例中分別設計為板件的形式。 該升降裝置2尤其用于調整在此未示出的安裝在所述頂部部分4上的患者 臥榻的高度。該頂部部分4的運動通過升降機構7實現(xiàn),該升降機構7包 括具有兩個在剪式活節(jié)IO處交叉的剪式臂12a、 12b的剪式銜架機構8。每 個剪式臂12a、 12b通過一個可移動的支承連接點13a以及通過一個固定的 支承連接點13b支撐在頂部部分4及底部部分6上。
為了可移動地支承,剪式臂12a、 12b連接在滑塊15上,該滑塊在剪 式銜架機構8打開或閉合時在固定在相應板件4、 6上的滑軌16上沿運動 方向18往復運動并由此沿該運動方向導引移動所述剪式臂12a、 12b。同時 該剪式臂12a和12b通過鉸接點13b位置固定地支撐在底部部分6和頂部部 分4上。
此外,升降機構7還包括一個由兩個通過角活節(jié)22連接的角臂24a、 24b構成的角形機構20。角臂24a、 24b分別通過鉸接活節(jié)26與剪式臂12a、 12b連接,其中鉸接活節(jié)26在本實施例中定位在剪式活節(jié)IO與相應的支承 連接點13b之間的中點。在這種情況下角活節(jié)22與鉸接活節(jié)26之間的距 離等于剪式活節(jié)10與鉸接活節(jié)26之間的距離,從而使得剪式活節(jié)10與角 活節(jié)22始終處于相同的高度并且角臂24a、 24b平行于剪式臂12a、 12b地 延伸。
此外,升降裝置2包括驅動單元28,該驅動單元具有水平地固定在底 部部分6上的電動才幾30和垂直主軸32、尤其伸縮主軸。在此電動才幾30的 旋轉運動通過未詳細示出的傳動裝置轉變?yōu)橹鬏S32的直線運動。主軸32 本身以其軸頭與角形機構20的角活節(jié)22鉸接地連接。為了調整頂板4的 高度,接通電動機30并使伸縮主軸32駛入或駛出。在這種情況下角活節(jié) 22以恒定的移動速度沿垂直方向進行直線運動,該運動傳導到剪式活節(jié)10 上并且使剪式臂12a、 12b的滑塊15沿運動方向18運動。在此電動機30 的轉軸垂直于主軸線地延伸。出于安全方面的原因,電動機30的傳動裝置 涉及一種自鎖性的傳動裝置,因此伸縮主軸32不會返回運動。在該建議的 布局結構中在電動機30的上方具有足夠的位置用于布設電動機控制裝置 (未畫出)。
在本實施例中剪式臂12a、 12b是鑄件,其具有框形結構并且具有一定 數(shù)量的用于提高剛度的加強肋34。在圖2中借助于剪式臂12a表示出了這一情況。角臂24a、 24b同樣是鑄件并且可以設有加強肋。
在圖2中示出了另一種附加地增強了剛度的升降裝置2。在該實施例中 在設計角形機構20的結構時兩個角臂24a、24b設計得更長并且支撐在底部 部分6及頂部部分4上,由此同時提高了該結構的剛度。角臂24a、 24b在 圖2中分別通過在另外的導軌16中運動的滑塊15支撐在頂部部分4及底 部部分6上。由此升降機構7不僅在底部部分6上而且在頂部部分4上都 通過三個支承連接點13a、 13b支撐,在這種情況下這三個支承連接點中的 兩個設計成可移動的以及第三個為位置固定的鉸接連接點13b。
升降機構7在本實施例中尤其按剪式桁架組的形式設計,因此在圖面 內(nèi)在剪式臂12a、 12b以及角臂24a、 24b后面有其他的雙聯(lián)臂 (Zwillingsarme ),這些其他的雙聯(lián)臂具有與剪式臂12a、 12b或角臂24a、 24b相同的結構并因此由于圖示的視角而無法看到。臂12a、 Ub、 Ma、 2牝 尤其通過剪式活節(jié)10和角活節(jié)22與其雙聯(lián)臂連接。在所示出的實施例中 臂12a、 12b、 24a、 24b以及所述雙聯(lián)臂借助于未示出的垂直于圖面延伸的 橫桿或軸相互連接,使得在主軸垂直運動時產(chǎn)生的力大約均勻地作用在平 行設計的剪式結構上。
權利要求
1.一種借助于升降機構(7)和用于調整高度的驅動單元(28)來調整患者臥榻的頂部部分(4)相對于底部部分(6)的高度的升降裝置(2),其中,該升降機構(7)包括具有兩個剪式臂(12a、12b)的剪式桁架機構(8),所述剪式臂通過剪式活節(jié)(10)相互鉸接地連接,以及該升降機構(7)包括具有兩個通過角活節(jié)(22)相互鉸接地連接的角臂(24a、24b)的角形機構(20),其中每個所述角臂(24a、24b)通過一個鉸接活節(jié)(26)鉸接在一個剪式臂(12a、12b)上。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升降裝置(2),其中所述剪式活節(jié)(10)與鉸 接活節(jié)(26)始終處于相同的高度。
3.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升降裝置(2),其中所述角臂(24a、 24b) 布設成與所述剪式臂(12a、 12b)平行。
4. 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升降裝置(2),其中將一個角臂 (24a、 24b)加長并〗吏其與所述頂部部分(4)或底部部分(6)相連。
5. 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升降裝置(2),其中將兩個角臂 (24a、 24b)加長并使其與所述頂部部分(4)和底部部分(6)相連。
6. 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升降裝置(2),其中所述升降機 構(7)通過三個支承連接點(13a、 13b)支撐在底部部分(6)上及頂部 部分(4)上,其中至少有兩個支承連接點是可移動的支承連接點(13a)。
7.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升降裝置(2),其中為所述可移動的支承連接 點(13a)設置滑軌(16)。
8. 如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升降裝置(2),其中所述驅動單 元(28)作用于角活節(jié)(22)上并沿垂直方向構成以使該角活節(jié)(22)直 線運動。
9. 如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升降裝置(2),其中所述驅動單 元(28)具有主軸(32)和電動機(30)。
10. 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升降裝置(2),其中所述電動機固定在所述 底部部分(6)上。
11. 如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升降裝置(2),其中所述剪式 臂(12a、 12b)和/或所述角臂(24a、 24b)為鑄件。12.如權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升降裝置(2),其中所述剪式臂(12a、 12b)和/或所述角臂(24a、 24b)具有加強肋(34)。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用于調整患者臥榻的頂部部分(4)相對于底部部分(6)的高度的升降裝置(2)包括升降機構(7)和用于調整高度的驅動單元(28)。該升降機構(7)包括具有兩個剪式臂(12a、12b)的剪式桁架機構(8),所述剪式臂通過剪式活節(jié)(10)相互鉸接地連接。此外該升降機構(7)還包括具有兩個通過角活節(jié)(22)相互鉸接地連接的角臂(24a、24b)的角形機構(20),其中每個角臂(24a、24b)通過一個鉸接活節(jié)(26)鉸接在一個剪式臂(12a、12b)上。
文檔編號A61G13/06GK101244007SQ20081000929
公開日2008年8月20日 申請日期2008年2月3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2月13日
發(fā)明者托拜厄斯·霍斯 申請人:西門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