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治療肝病的中藥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治療肝病,尤其肝炎、肝癌、肝硬化、腹水、乙肝大三陽等的中藥組合物。
背景技術:
我國是病毒性肝炎高發(fā)區(qū),全國每年發(fā)生急性病毒性肝炎約120萬例,其中50%為甲型,25%為乙型,5%為丙型,余10%為己型、庚型。我國慢性肝炎患者約1200萬例,每年死于肝病者約30萬例,其中50%為原發(fā)性于細胞癌,絕大多數(shù)與乙、丙型肝炎有關。根據(jù)現(xiàn)有調(diào)查推算,我國有1.2億人攜帶乙肝病毒,3800萬人攜帶丙肝病毒。
肝癌是我國常見的惡性腫瘤之一,約占世界的20%。東南沿海高于內(nèi)地。本病可發(fā)于任何年齡,多見于中壯年,男性明顯多于女性。其特點為其病隱蔽,進展迅速,遠期較差,預后不良。
目前對于肝炎和肝癌無特別有效療法。病毒性乙肝多采用生物制品如干擾素治療,但生物制品治療費用昂貴,且轉陰率只有30%左右。人們正在不斷尋找新的肝炎和肝癌等肝病的治療藥物和療法。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人長期從事臨床工作,經(jīng)過大量深入而細致的研究,精選中藥原料,研制出了一種有效治療肝病,尤其各型肝炎,肝癌、肝硬化、腹水、乙肝大三陽等的中藥組合物。
本發(fā)明中藥組合物包括50-230重量份馬錢子,60-230重量份蟾皮,70-240重量份三七,5-60重量份輕粉,3-60重量份麝香,8-80重量份牛黃,和5-70重量份狼毒。
本發(fā)明中藥組合物優(yōu)選包括100-180重量份制馬錢子,
100-170重量份蟾皮,120-180重量份三七,20-40重量份輕粉,15-40重量份麝香,40-60重量份牛黃,和20-45重量份狼毒。
本發(fā)明中藥組合物優(yōu)選包括160-175重量份制馬錢子,160-175重量份蟾皮,160-175重量份三七,30-40重量份輕粉,25-30重量份麝香,35-50重量份牛黃,和25-35重量份狼毒。
本發(fā)明的中藥組合物可以按照常規(guī)制藥方法,制成任何一種適于臨床應用的劑型,包括丸劑,散劑,膠囊,口服液,濃縮制劑等。也可以用適宜的方法提取各原料的有效成分,制成適合的制劑,這些方法包括水提取,有機溶劑提取如乙醇提取等。
例如一種制備方法包括將各種原料粉碎,過篩,裝入膠囊,制成膠囊制劑。
另一種制備方法包括將除麝香之外的所有原料水煎,水煎液與麝香混合,制成口服液制劑。
還有一種方法包括將除麝香之外所有原料水煎,濃縮成膏狀物,與麝香混合,裝入膠囊,制成濃縮膠囊制劑。
實施例以下結合實施例來進一步闡述本發(fā)明。應該清楚的是,這些實施例僅用于說明的目的,決不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清楚,在不偏離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可以做出許多變化和修改。這些變化和修改都包括在本發(fā)明的范圍內(nèi)。
實施例1制馬錢子167g,蟾皮167g,三七167g,輕粉30g,麝香30g,牛黃48g,和狼毒31g,將除麝香之外的所有原料用水煎制2次,取2次的濾液合并,加入麝香,混勻,制成口服液。用法每次4-6毫升左右,每日2-4次。
實施例2
制馬錢子178g,蟾皮163g,三七185g,輕粉25g,麝香20g,牛黃55g,和狼毒33g,將除麝香之外的所有原料用水煎制3次,取3次的濾液合并,濃縮成膏狀物,加入麝香,混勻,裝入膠囊,制成膠囊制劑,每粒膠囊含藥物0.1-0.2g。用法,每次1-3粒,每日2-3次,一個療程一個月。
實施例3制馬錢子160g,蟾皮171g,三七178g,輕粉31g,麝香28g,牛黃53g,和狼毒29g,將諸藥粉碎,過100目篩,裝入膠囊,制成膠囊制劑。每粒膠囊含藥物1-2g。用法,每次1-2粒,每日2-3次,一個療程1個月。
臨床療效評價1、臨床資料1.1一般資料125例均屬2002年6月以來接收的病例,其中男78例,女47例,年齡最大63歲,最小12歲。職業(yè)構成為農(nóng)民56例(44.8%),產(chǎn)業(yè)工人15例(12%),干部15例(12%),司機、商人、個體工商戶39例(31.2%)。
1.2診斷標準根據(jù)1995年第五次全國傳染病與寄生蟲病學術會議(北京)制訂的標準。
2、治療方法配方組成制馬錢子167g 蟾皮167g 三七167g 輕粉30g 麝香30g牛黃48g 狼毒31g。制成口服液服用。
3、療效標準參考1993年中國中西醫(yī)結合學會消化系統(tǒng)疾病專業(yè)委員會(洛陽會議)制定的標準而定,其標準如下3.1療程服用3個月評價療效。
3.2顯效3.2.1癥狀消失或基本消失,一般情況良好。
3.2.2 B超提示,肝硬化、脾腫、膽囊炎有逆轉,門靜脈、脾靜脈寬度下降,腹水消失。
3.3.3肝功能指標下降幅度為50%以上而未完全正常。
3.4無效 未達有效標準或惡化者。
4、治療結果125例中,顯效72例(57.6%),有效50例(40%),無效3例(2.4%)。
5、病例舉例錢良,男,37歲,養(yǎng)殖工人?;颊呔驮\時腹痛、腹脹、食欲差、乏力、精神萎靡,伴皮膚黃染、腹水。CT示其右肝有一5.4×6.6cm病灶伴多個節(jié)狀光點,診斷為血吸蟲肝硬化并原發(fā)性肝癌。用藥半月后食欲增加,精神好、體力漸恢復;1個月后腹水明顯減少,腹痛、腹脹消失。45天后經(jīng)B超復查,其肝內(nèi)病灶縮小為3.2×4.5cm;皮膚黃染消失,無腹水;3個療程后肝病灶消失。繼續(xù)鞏固兩個療程后痊愈,返回工作崗位。
權利要求
1.一種有效治療肝病,尤其各型肝炎,肝癌、肝硬化、腹水、大三陽的中藥組合物,包括50-230重量份馬錢子,60-230重量份蟾皮,70-240重量份三七,5-60重量份輕粉,3-60重量份麝香,8-80重量份牛黃,和5-70重量份狼毒。
2.根據(jù)權利要求1的中藥組合物,包括100-180重量份制馬錢子,100-170重量份蟾皮,120-180重量份三七,20-40重量份輕粉,15-40重量份麝香,40-60重量份牛黃,和20-45重量份狼毒。
3.根據(jù)權利要求2的中藥組合物,包括160-175重量份制馬錢子,160-175重量份蟾皮,160-175重量份三七,30-40重量份輕粉,25-30重量份麝香,35-50重量份牛黃,和25-35重量份狼毒。
4.根據(jù)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中藥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是任何一種臨床常用劑型。
5.制備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中藥組合物的方法,包括將所述各種原料粉碎,過篩,裝入膠囊,制成膠囊制劑。
6.制備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中藥組合物的方法,包括將除麝香之外的所有原料水煎,水煎液與麝香混合,制成口服液制劑。
7.制備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的中藥組合物的方法,包括將除麝香之外所有原料水煎,濃縮成膏狀物,與麝香混合,裝入膠囊,制成濃縮膠囊制劑。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有效治療肝病,尤其各型肝炎,肝癌、肝硬化、腹水、大三陽的中藥組合物,包括50-230重量份馬錢子,60-230重量份蟾皮,70-240重量份三七,5-60重量份輕粉,3-60重量份麝香,8-80重量份牛黃,和5-70重量份狼毒。臨床治療125例,顯效72例(57.6%),有效50例(40%),無效3例(2.4%)。
文檔編號A61P1/16GK1504224SQ02153580
公開日2004年6月16日 申請日期2002年11月28日 優(yōu)先權日2002年11月28日
發(fā)明者劉連春 申請人:劉連春, 崔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