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雙鞋幫拖鞋,包括鞋底(1),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兩個鞋幫(2),所述的兩個鞋幫(2)分別位于所述鞋底(1)的“鞋頭部分”和“鞋跟部分”。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鞋幫拖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兩個鞋幫(2)的長度S比現(xiàn)有技術的鞋幫長度大1-10厘米,同時所述的鞋底(1)的寬度L也比現(xiàn)有技術的鞋底寬度大1-6厘米。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鞋幫拖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鞋底(1)的長度K比現(xiàn)有技術拖鞋的鞋底長度大1-10厘米,所述的鞋幫(2)與現(xiàn)有技術拖鞋鞋幫的尺寸相同。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鞋幫拖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鞋底(1)的中間高度H比鞋頭的最前端高1-7厘米。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雙鞋幫拖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鞋底(1)是等厚度的,即所述的H高度部位為空。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雙鞋幫拖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鞋底(1)是非等厚度的,即所述的H高度部位為實心。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雙鞋幫拖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鞋底(1)的兩個“鞋頭部分”各有一個鞋幫組合體(3),所述的鞋幫組合體(3)由鞋幫(31)和上鞋底(32)組成,所述的上鞋底(32)與所述鞋底(1)的傾角為c,c的取值范圍為1-20度。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雙鞋幫拖鞋,在所述鞋底(1)的兩個“鞋頭部分”都有一個鞋幫組合體(3),所述的鞋幫組合體(3)由鞋幫(31)和上鞋底(32)組成,所述的上鞋底(32)與所述鞋底(1)的傾角為d,d的取值范圍為1-20度,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填充層(34),所述填充層(34)將上鞋底(32)與鞋底(1)連接到一起。
9.如權利要求1一8中任一項所述的雙鞋幫拖鞋,包括鞋底(1)、兩個鞋幫(2)(或者兩個鞋幫組合體(3)),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兩個補償塊(4),所述補償塊(4)的下表面與所述鞋幫(2)(或者鞋幫組合體(3))的上表面連接,其上表面與使用者的后腳掌接觸。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雙鞋幫拖鞋,其特征在于,所述補償塊(4)的上表面有一個凹坑,所述凹坑與使用者的后腳掌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