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食品包裝膜,具體地,涉及一種pe/鋁/pet復合食品包裝膜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食品包裝膜是一種十分常見的包裝膜,從材料上劃分可以分為紙包裝膜、高分子包裝膜、鋁箔包裝膜以及上述復合形成的復合包裝膜。食品包裝膜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強度高、穩(wěn)定性強、環(huán)保。雖然現(xiàn)有的食品包裝膜基本上能夠滿足上述要求,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現(xiàn)有的食品包裝膜難以滿足需求,如保溫包裝膜的性能并不是十分理想。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pe/鋁/pet復合食品包裝膜及其制備方法,該pe/鋁/pet復合食品包裝膜具有優(yōu)異的保溫性能。
為了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pe/鋁/pet復合食品包裝膜的制備方法,該制備方法包括:
1)將pet(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碳酸氫鈉、葡萄糖酸鈉、木糖醇、乙二醇丁醚、硬脂酸鎂、鈦白粉進行混煉制得第一混煉物;
2)將pe(聚乙烯)、聚乙烯吡咯烷酮、納米高嶺土、藻酸鈣、羧甲基纖維素鈉和硅微粉進行混煉制得第二混煉物;
3)將鋁箔進行預處理,然后在鋁箔的兩側分別涂覆粘結劑,最后將第一混煉物、第二混煉物依次熱壓、成型于鋁箔的兩側以制得保溫pe/鋁/pet復合食品包裝膜;
其中,粘結劑由淀粉、硅酸鈉、聚醋酸乙烯、硼酸鈉、硫酸鎂、醋酸纖維素和水組成。
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一種pe/鋁/pet復合食品包裝膜,該pe/鋁/pet復合食品包裝膜通過上述制備方法制備而得。
通過上述技術方案,本發(fā)明通過各個材料層之間的配合以及各個物料之間的協(xié)同作用進而使得制得的pe/鋁/pet復合食品包裝膜的制備方法具有優(yōu)異的保溫性能,同時,該制備方法具有原料易得、工序簡單的優(yōu)點,進而使得該食品包裝膜能夠得以大范圍的推廣。
本發(fā)明的其他特征和優(yōu)點將在隨后的具體實施方式部分予以詳細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對本發(fā)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說明。應當理解的是,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發(fā)明,并不用于限制本發(fā)明。
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pe/鋁/pet復合食品包裝膜的制備方法,該制備方法包括:
1)將pet(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碳酸氫鈉、葡萄糖酸鈉、木糖醇、乙二醇丁醚、硬脂酸鎂、鈦白粉進行混煉制得第一混煉物;
2)將pe(聚乙烯)、聚乙烯吡咯烷酮、納米高嶺土、藻酸鈣、羧甲基纖維素鈉和硅微粉進行混煉制得第二混煉物;
3)將鋁箔進行預處理,然后在鋁箔的兩側分別涂覆粘結劑,最后將第一混煉物、第二混煉物依次熱壓、成型于鋁箔的兩側以制得保溫pe/鋁/pet復合食品包裝膜;
其中,粘結劑由淀粉、硅酸鈉、聚醋酸乙烯、硼酸鈉、硫酸鎂、醋酸纖維素和水組成。
在本發(fā)明的步驟1)中,各物料的用量可以在寬的范圍內(nèi)選擇,但是為了進一步提高制得的復合食品包裝膜的保溫性能,優(yōu)選地,在步驟1)中,pet、abs、碳酸氫鈉、葡萄糖酸鈉、木糖醇、乙二醇丁醚、硬脂酸鎂、鈦白粉的重量比為100:20-25:8-18:1.5-4:12-20:25-30:6-9:10-11。
在本發(fā)明的步驟1)中,混煉的具體條件可以在寬的范圍內(nèi)選擇,但是為了進一步提高制得的復合食品包裝膜的保溫性能,優(yōu)選地,在步驟1)中,混煉至少滿足以下條件:混煉溫度為210-220℃,混煉時間為6-8h。
在本發(fā)明的步驟2)中,各物料的用量可以在寬的范圍內(nèi)選擇,但是為了進一步提高制得的復合食品包裝膜的保溫性能,優(yōu)選地,在步驟2)中,pe、聚乙烯吡咯烷酮、納米高嶺土、藻酸鈣、羧甲基纖維素鈉和硅微粉的重量比為100:25-36:10-15:7-12:2-4:10-18。
在本發(fā)明的步驟2)中,混煉的具體條件可以在寬的范圍內(nèi)選擇,但是為了進一步提高制得的復合食品包裝膜的保溫性能,優(yōu)選地,在步驟2)中,混煉至少滿足以下條件:混煉溫度為185-195℃,混煉時間為3-4h。
在本發(fā)明的步驟3)中,粘結劑的組分含量可以在寬的范圍內(nèi)選擇,但是為了進一步提高制得的復合食品包裝膜的保溫性能,優(yōu)選地,在粘結劑中,淀粉、硅酸鈉、聚醋酸乙烯、硼酸鈉、硫酸鎂、醋酸纖維素和水的重量比為100:50-72:10-16:1.5-3:0.5-0.9:0.6-1.2:150-200。
在本發(fā)明的步驟3)中,各層的厚度可以在寬的范圍內(nèi)選擇,但是為了進一步提高制得的復合食品包裝膜的保溫性能,優(yōu)選地,在步驟3)中,鋁箔的厚度為40-60μm,第一混煉物形成的內(nèi)層的厚度為10-15μm,第二混煉物形成的外層的厚度為25-30μm。
在本發(fā)明的步驟3)中,粘結層的厚度可以在寬的范圍內(nèi)選擇,但是為了進一步提高制得的復合食品包裝膜的保溫性能,優(yōu)選地,在步驟3)中,粘結劑形成的粘結層的厚度為1-5μm。
在本發(fā)明的步驟3)中,熱壓的具體條件可以在寬的范圍內(nèi)選擇,但是為了進一步提高制得的復合食品包裝膜的保溫性能,優(yōu)選地,在步驟3)中,熱壓滿足以下條件:熱壓溫度為175-180℃,熱壓壓力為5-8mpa。
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一種pe/鋁/pet復合食品包裝膜,該pe/鋁/pet復合食品包裝膜通過上述制備方法制備而得。
以下將通過實施例對本發(fā)明進行詳細描述。
實施例1
1)將pet、abs、碳酸氫鈉、葡萄糖酸鈉、木糖醇、乙二醇丁醚、硬脂酸鎂、鈦白粉按照100:22:15:2:18:27:7:10.5的重量比于215℃下混煉7h制得第一混煉物;
2)將pe、聚乙烯吡咯烷酮、納米高嶺土、藻酸鈣、羧甲基纖維素鈉和硅微粉按照100:30:13:10:3:16的重量比于190℃下混煉3.5h制得第二混煉物;
3)將鋁箔進行預處理(打磨去氧化層),然后在鋁箔的兩側分別涂覆粘結劑,最后將第一混煉物、第二混煉物依次熱壓(熱壓溫度為178℃,熱壓壓力為7mpa)、成型于鋁箔的兩側以制得保溫pe/鋁/pet復合食品包裝膜a1(鋁箔的厚度為50μm,第一混煉物形成的內(nèi)層的厚度為13μm,第二混煉物形成的外層的厚度為28μm,粘結劑形成的粘結層的厚度為3μm);其中,粘結劑由淀粉、硅酸鈉、聚醋酸乙烯、硼酸鈉、硫酸鎂、醋酸纖維素和水按照100:62:13:4:0.7:0.9:170的重量比組成。
實施例2
1)將pet、abs、碳酸氫鈉、葡萄糖酸鈉、木糖醇、乙二醇丁醚、硬脂酸鎂、鈦白粉按照100:20:8:1.5:12:25:6:10的重量比于210℃下混煉6h制得第一混煉物;
2)將pe、聚乙烯吡咯烷酮、納米高嶺土、藻酸鈣、羧甲基纖維素鈉和硅微粉按照100:25:10:7:2:10的重量比于185℃下混煉3h制得第二混煉物;
3)將鋁箔進行預處理(打磨去氧化層),然后在鋁箔的兩側分別涂覆粘結劑,最后將第一混煉物、第二混煉物依次熱壓(熱壓溫度為175℃,熱壓壓力為5mpa)、成型于鋁箔的兩側以制得保溫pe/鋁/pet復合食品包裝膜a2(鋁箔的厚度為40μm,第一混煉物形成的內(nèi)層的厚度為10μm,第二混煉物形成的外層的厚度為25μm,粘結劑形成的粘結層的厚度為1μm);其中,粘結劑由淀粉、硅酸鈉、聚醋酸乙烯、硼酸鈉、硫酸鎂、醋酸纖維素和水按照100:50:10:1.5:0.5:0.6:150的重量比組成。
實施例3
1)將pet、abs、碳酸氫鈉、葡萄糖酸鈉、木糖醇、乙二醇丁醚、硬脂酸鎂、鈦白粉按照100:25:18:4:20:30:9:11的重量比于220℃下混煉8h制得第一混煉物;
2)將pe、聚乙烯吡咯烷酮、納米高嶺土、藻酸鈣、羧甲基纖維素鈉和硅微粉按照100:36:15:12:4:18的重量比于195℃下混煉4h制得第二混煉物;
3)將鋁箔進行預處理(打磨去氧化層),然后在鋁箔的兩側分別涂覆粘結劑,最后將第一混煉物、第二混煉物依次熱壓(熱壓溫度為180℃,熱壓壓力為8mpa)、成型于鋁箔的兩側以制得保溫pe/鋁/pet復合食品包裝膜a3(鋁箔的厚度為60μm,第一混煉物形成的內(nèi)層的厚度為15μm,第二混煉物形成的外層的厚度為30μm,粘結劑形成的粘結層的厚度為5μm);其中,粘結劑由淀粉、硅酸鈉、聚醋酸乙烯、硼酸鈉、硫酸鎂、醋酸纖維素和水按照100:72:16:3:0.9:1.2:200的重量比組成。
對比例1
按照實施例1的方法進行制得復合食品包裝膜b1,不同的是,步驟1)中未使用碳酸氫鈉。
對比例2
按照實施例1的方法進行制得復合食品包裝膜b2,不同的是,步驟1)中未使用硬脂酸鎂。
對比例3
按照實施例1的方法進行制得復合食品包裝膜b3,不同的是,步驟1)中未使用鈦白粉。
對比例4
按照實施例1的方法進行制得復合食品包裝膜b4,不同的是,步驟2)中未使用納米高嶺土。
對比例5
按照實施例1的方法進行制得復合食品包裝膜b5,不同的是,步驟2)中未使用硅微粉。
檢測例1
將溫度為80℃的食物分別使用上述復合食品包裝膜進行封閉包裝,然后置于25℃下,5h后打開包裝膜再次檢測食品溫度,具體結果如表1所示。
表1
通過上述實施例、對比例和檢測例可知,本申請?zhí)峁┑膹秃鲜称钒b膜具有優(yōu)異的保溫性能。
以上詳細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但是,本發(fā)明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中的具體細節(jié),在本發(fā)明的技術構思范圍內(nèi),可以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進行多種簡單變型,這些簡單變型均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在上述具體實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個具體技術特征,在不矛盾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任何合適的方式進行組合,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本發(fā)明對各種可能的組合方式不再另行說明。
此外,本發(fā)明的各種不同的實施方式之間也可以進行任意組合,只要其不違背本發(fā)明的思想,其同樣應當視為本發(fā)明所公開的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