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層疊無紡布,其具有第1纖維層和層疊于所述第1纖維層的第2纖維層,
所述第1纖維層具有自所述第2纖維層側向該第1纖維層側突出的多個凸部,且該凸部被構成該第1纖維層的纖維所填滿,
將所述第1纖維層在其厚度方向上假想性地進行二等分,將二等分而得的2個部位中距離所述第2纖維層較遠一側的部位設為第1纖維層第1部位,將距離所述第2纖維層較近一側的部位設為第1纖維層第2部位時,
所述第1纖維層第1部位與所述第1纖維層第2部位的親水度不同,且
所述第2纖維層的親水度高于所述第1纖維層第1部位及所述第1纖維層第2部位的親水度。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層疊無紡布,其中,所述第2纖維層包含螺旋狀的卷縮纖維。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層疊無紡布,其中,所述卷縮纖維是潛在卷縮性纖維通過在該纖維的收縮溫度下的熱處理而顯現出螺旋狀的卷縮的纖維。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親水度自所述第1纖維層第1部位向所述第1纖維層第2部位逐漸變化。
5.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其中,在對將所述第1纖維層在厚度方向上進行3等分的情況下的2個邊界點、與最上點及最下點的接觸角進行比較時,親水度自最上點向最下點依次變低。
6.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其中,所述第1纖維層第1部位的親水度高于所述第1纖維層第2部位的親水度。
7.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其中,在對將所述第1纖維層在厚度方向上進行3等分的情況下的2個邊界點、與最上點及最下點的接觸角進行比較時,親水度自最上點向最下點依次變高。
8.如權利要求1至4以及7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其中,所述第1纖維層第1部位的親水度低于所述第1纖維層第2部位的親水度。
9.如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其中,所述第2纖維層的接觸角為50°以上且70°以下。
10.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其中,所述第1纖維層第1部位及所述第1纖維層第2部位中接觸角較小的部位的接觸角與所述第2纖維層的接觸角之比,在將該第2纖維層的接觸角的值設為分子時,為65%以上且95%以下。
11.如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其中,所述第1纖維層第1部位及所述第1纖維層第2部位中接觸角較大的部位的接觸角與所述第2纖維層的接觸角之比,在將該第2纖維層的接觸角的值設為分子時,為55%以上且85%以下。
12.如權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其中,所述第1纖維層第1部位及所述第1纖維層第2部位中,親水度較高的部位的接觸角為65°以上且90°以下。
13.如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其中,所述第1纖維層第1部位及所述第1纖維層第2部位中,親水度較低的部位的接觸角為75°以上且90°以下。
14.如權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其中,所述第1纖維層第1部位的接觸角與所述第1纖維層第2部位的接觸角之差為1°以上且20°以下。
15.如權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其中,所述第1纖維層第1部位的接觸角與所述第1纖維層第2部位的接觸角之比在將接觸角較大的部位的值設為分母且將接觸角較小的部位的值設為分子時,為70%以上且95%以下。
16.如權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其中,所述第1纖維層具有附著有纖維處理劑的熱熔合性纖維,且所述纖維處理劑含有下述的(A)成分、(B)成分及(C)成分,
(A)聚有機硅氧烷
(B)烷基磷酸酯
(C)下述通式(1)所表示的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或聚氧化烯改性多元醇脂肪酸酯,
式(1)中,Z表示可包含酯基、酰胺基、胺基、聚氧化烯基、醚基或雙鍵的碳數1~12的直鏈或支鏈的烷基鏈,R1及R2分別獨立地表示可包含酯基、酰胺基、聚氧化烯基、醚基或雙鍵的碳數2~16的直鏈或支鏈的烷基,X表示-SO3M、-OSO3M或-COOM,M表示H、Na、K、Mg、Ca或銨。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層疊無紡布,其中,所述(A)成分相對于所述纖維處理劑的總質量為1質量%以上30質量%以下。
18.如權利要求16或17所述的層疊無紡布,其中,所述(A)成分為聚二甲基硅氧烷。
19.如權利要求16至18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其中,所述(B)成分為烷基磷酸酯鉀鹽。
20.如權利要求16至19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其中,所述(C)成分為磺基琥珀酸二烷基酯鈉鹽或聚氧乙烯改性氫化蓖麻油。
21.如權利要求1至20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其中,所述層疊無紡布的基重為20g/m2以上且200g/m2以下。
22.如權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其中,所述第1纖維層具有熱熔合性纖維,所述熱熔合性纖維為非復合纖維,且所述熱熔合性纖維的結晶度為30以上且60以下。
23.如權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其中,所述第1纖維層具有熱熔合性纖維,所述熱熔合性纖維為具有聚丙烯樹脂與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樹脂的復合纖維,且所述聚丙烯樹脂的結晶度為30以上且60以下,所述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樹脂的結晶度為15以上且50以下。
24.一種層疊無紡布的制造方法,其具有:
將具有熱熔合性纖維的第1纖維層與層疊于該第1纖維層的單面的第2纖維層局部地接合而形成層疊體的工序,其中,所述熱熔合性纖維附著有含有下述(A)成分、(B)成分及(C)成分的纖維處理劑,以及
通過在所述熱熔合性纖維的熔點以上的溫度下的熱處理而使所述第1纖維層的親水度降低的親水度降低工序,
其中,
(A)聚有機硅氧烷
(B)烷基磷酸酯
(C)下述通式(1)所表示的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或聚氧化烯改性多元醇脂肪酸酯,
式(1)中,Z表示可包含酯基、酰胺基、胺基、聚氧化烯基、醚基或雙鍵的碳數1~12的直鏈或支鏈的烷基鏈,R1及R2分別獨立地表示可包含酯基、酰胺基、聚氧化烯基、醚基或雙鍵的碳數2~16的直鏈或支鏈的烷基,X表示-SO3M、-OSO3M或-COOM,M表示H、Na、K、Mg、Ca或銨。
25.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層疊無紡布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第2纖維層為具有潛在卷縮性纖維的熱收縮性網狀物,
所述第1纖維層為在所述潛在卷縮性纖維的收縮開始溫度以下實質上不發(fā)生熱收縮的網狀物或無紡布。
26.如權利要求24或25所述的層疊無紡布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潛在卷縮性纖維具有通過在該纖維的收縮溫度下的熱處理而顯現出螺旋狀的卷縮地進行收縮的熱收縮性。
27.如權利要求25或26所述的層疊無紡布的制造方法,其在通過熱熔合而將所述層疊體中的所述第1纖維層與所述第2纖維層局部地接合后具有下述熱收縮工序,即,
對所述層疊體實施在所述潛在卷縮性纖維的收縮溫度下的熱處理而使所述第2纖維層熱收縮。
28.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層疊無紡布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第1纖維層為具有第1面及第2面的網狀物,
在所述親水度降低工序中,通過自所述網狀物的第2面?zhèn)却邓蜔犸L而實施在所述熱熔合性纖維的熔點以上的溫度下的熱處理,將所述第1纖維層制成無紡布,然后在所述第1纖維層的所述第2面上層疊所述第2纖維層而得到所述層疊體。
29.如權利要求27所述的層疊無紡布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第1纖維層為具有第1面及第2面的網狀物,
在所述親水度降低工序中,通過自所述網狀物的第2面?zhèn)却邓蜔犸L而實施在所述熱熔合性纖維的熔點以上的溫度下的熱處理,將所述第1纖維層制成無紡布,然后在所述第1纖維層的所述第1面上層疊所述第2纖維層而得到所述層疊體。
30.如權利要求28或29所述的層疊無紡布的制造方法,其中,在所述熱收縮工序中,通過自所述第2纖維層側向所述層疊體吹送熱風而實施在所述潛在卷縮性纖維的收縮溫度下的熱處理。
31.如權利要求27至30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的制造方法,其中,較所述熱收縮工序上游中的所述層疊體的搬送速度快于所述熱收縮工序以后的所述層疊體的搬送速度。
32.如權利要求27至31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的制造方法,其中,在所述熱收縮工序中,所述層疊體以沿著搬送方向延伸的兩端被固定的方式被搬送,并且,
所述層疊體的與所述搬送方向正交的正交方向的中央部成為非固定的。
33.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層疊無紡布的制造方法,其中,將所述層疊體的沿著搬送方向延伸的兩端固定的所述固定部彼此的間隔自所述熱收縮工序的上游側向下游側變窄。
34.如權利要求24至33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的制造方法,其中,在所述親水度降低工序中,熱處理的時間為3秒以上且14秒以下。
35.如權利要求24至34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的制造方法,其中,在所述親水度降低工序中,熱處理的溫度為127℃以上且145℃以下。
36.如權利要求27至35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潛在卷縮性纖維包含聚丙烯及聚乙烯。
37.如權利要求27至36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的制造方法,其中,所述潛在卷縮性纖維為并列型復合纖維。
38.如權利要求27至37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的制造方法,其中,在所述熱收縮工序中,熱處理的時間為6秒以上且20秒以下。
39.如權利要求27至38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的制造方法,其中,在所述熱收縮工序中,熱處理的溫度為98℃以上且145℃以下。
40.一種層疊無紡布,其是通過權利要求24至39中任一項所述的制造方法而制造的。
41.如權利要求1至23以及40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其中,所述第1纖維層與所述第2纖維層遍及全部區(qū)域地密合。
42.一種吸收性物品,其使用了權利要求1至23、40以及41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
43.一種吸收性物品,其是將權利要求1至23以及40至42中任一項所述的層疊無紡布用作表面片材且將所述層疊無紡布的第1纖維層側設為面向肌膚的面地進行配置而得的吸收性物品。
44.如權利要求42或43所述的吸收性物品,其為衛(wèi)生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