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通話中向所述主叫方傳送來自所述被叫方所處環(huán)境的聲音的步驟;
[0156]若檢測到未啟動通話保密模式,則不執(zhí)行所述禁止在本次通話中采集所述被叫方所處環(huán)境的聲音,或者禁止在本次通話中向所述主叫方傳送來自所述被叫方所處環(huán)境的聲首的步驟。
[0157]需要說明的是,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來電處理裝置可以集成在手機等帶有通話功能的移動終端中,此處不作限定。
[0158]應理解,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來電處理裝置可以如上述方法實施例中提及的來電處理裝置,可以用于實現上述方法實施例中的全部技術方案,其各個功能模塊的功能可以根據上述方法實施例中的方法具體實現,其具體實現過程可參照上述實施例中的相關描述,此處不再贅述。
[0159]由上可見,本發(fā)明中在接聽主叫方的來電且被叫方不方便通話時,向主叫方發(fā)送通知消息,通過該通知消息讓主叫方獲知被叫方當前不方便說話但可聽取信息,從而能夠避免通話中被叫方一直不出聲而使主叫方誤解,并且,由于在主叫方或被叫方掛斷本次通話之前會一直保持本次通話連接,因此,被叫方可以聽取主叫方傳遞的信息,使得被叫方在不方便接聽來電的情況下也可及時獲取信息,另外,當被叫方當前不方便通話時,通過禁止在本次通話中采集所述被叫方所處環(huán)境的聲音,或者禁止在本次通話中向所述主叫方傳送來自所述被叫方所處環(huán)境的聲音,能夠避免被叫方所處環(huán)境的一些保密信息通過通話被主叫方獲取,進一步提高了通話的保密性。
[0160]在本申請所提供的幾個實施例中,應該理解到,所揭露的裝置和方法,可以通過其它的方式實現。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裝置實施例僅僅是示意性的,例如,上述單元的劃分,僅僅為一種邏輯功能劃分,實際實現時可以有另外的劃分方式,例如多個單元或組件可以結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個系統(tǒng),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執(zhí)行。另一點,所顯示或討論的相互之間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連接可以是通過一些接口,裝置或單元的間接耦合或通信連接,可以是電性,機械或其它的形式。
[0161]所述作為分離部件說明的單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開的,作為單元顯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單元,即可以位于一個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個網絡單元上??梢愿鶕嶋H的需要選擇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單元來實現本實施例方案的目的。
[0162]另外,在本發(fā)明各個實施例中的各功能單元可以集成在一個處理單元中,也可以是各個單元單獨物理存在,也可以兩個或兩個以上單元集成在一個單元中。上述集成的單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實現,也可以采用軟件功能單元的形式實現。
[0163]所述集成的單元如果以軟件功能單元的形式實現并作為獨立的產品銷售或使用時,可以存儲在一個計算機可讀取存儲介質中?;谶@樣的理解,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本質上或者說對現有技術做出貢獻的部分或者該技術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可以以軟件產品的形式體現出來,該計算機軟件產品存儲在一個存儲介質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臺計算機設備(可以是個人計算機,服務器,或者網絡設備等)執(zhí)行本發(fā)明各個實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驟。而前述的存儲介質包括:U盤、移動硬盤、只讀存儲器(ROM,Read-OnlyMemory)、隨機存取存儲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磁碟或者光盤等各種可以存儲程序代碼的介質。
[0164]需要說明的是,對于前述的各方法實施例,為了簡便描述,故將其都表述為一系列的動作組合,但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應該知悉,本發(fā)明并不受所描述的動作順序的限制,因為依據本發(fā)明,某些步驟可以采用其它順序或者同時進行。其次,本領域技術人員也應該知悉,說明書中所描述的實施例均屬于優(yōu)選實施例,所涉及的動作和模塊并不一定都是本發(fā)明所必須的。
[0165]在上述實施例中,對各個實施例的描述都各有側重,某個實施例中沒有詳述的部分,可以參見其它實施例的相關描述。
[0166]以上為對本發(fā)明所提供的一種來電處理方法和來電處理裝置的描述,對于本領域的一般技術人員,依據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思想,在【具體實施方式】及應用范圍上均會有改變之處,綜上,本說明書內容不應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主權項】
1.一種來電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聽主叫方的來電; 若被叫方當前不方便通話,則: 向所述主叫方發(fā)送通知消息,其中,所述通知消息用于通知所述主叫方如下情況:所述被叫方當前不方便說話但可聽取信息; 保持本次通話連接,直至所述主叫方或所述被叫方掛斷本次通話; 禁止在本次通話中采集所述被叫方所處環(huán)境的聲音,或者禁止在本次通話中向所述主叫方傳送來自所述被叫方所處環(huán)境的聲音。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聽主叫方的來電之前包括:當有來電時,檢測被叫方當前是否方便通話。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聽主叫方的來電之后包括:檢測被叫方當前是否方便通話。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被叫方當前是否方便通話,包括: 檢測是否啟用了來電特殊處理模式; 若已啟用所述來電特殊處理模式,則判定所述被叫方當前不方便通話; 若未啟用所述來電特殊處理模式,則判定所述被叫方當前方便通話; 或者, 對所述被叫方所處環(huán)境進行音量檢測; 若檢測到所述被叫方所處環(huán)境的音量低于預設的分貝數,則判定所述被叫方當前不方便通話; 若檢測到所述被叫方所處環(huán)境的音量不低于所述分貝數,則判定所述被叫方當前方便通話。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被叫方當前不方便通話,則所述方法還包括: 檢測是否已啟用通話保密模式; 若檢測到已啟用通話保密模式,則執(zhí)行所述禁止在本次通話中采集所述被叫方所處環(huán)境的聲音,或者禁止在本次通話中向所述主叫方傳送來自所述被叫方所處環(huán)境的聲音的步驟; 若檢測到未啟動通話保密模式,則不執(zhí)行所述禁止在本次通話中采集所述被叫方所處環(huán)境的聲音,或者禁止在本次通話中向所述主叫方傳送來自所述被叫方所處環(huán)境的聲音的步驟。6.一種來電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聽單元,用于接聽主叫方的來電; 發(fā)送單元,用于當被叫方當前不方便通話時,向所述主叫方發(fā)送通知消息,其中,所述通知消息用于通知所述主叫方如下情況:所述被叫方當前不方便說話但可聽取信息; 第一通話控制單元,用于保持所述主叫方和所述被叫方的本次通話,直至所述主叫方或所述被叫方掛斷本次通話連接; 第二通話控制單元,用于當被叫方當前不方便通話時,禁止在本次通話中采集所述被叫方所處環(huán)境的聲音,或者禁止在本次通話中向所述主叫方傳送來自所述被叫方所處環(huán)境的聲音。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來電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來電處理裝置還包括: 第一檢測單元,用于當有來電時,檢測被叫方當前是否方便通話。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來電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來電處理裝置還包括: 第一檢測單元,用于當所述接聽單元接聽主叫方的來電后,檢測被叫方當前是否方便通話。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來電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檢測單元具體包括: 第一子檢測單元,用于檢測是否啟用了來電特殊處理模式; 第一判定單元,用于:當所述第一子檢測單元檢測到已啟用所述來電特殊處理模式時,判定所述被叫方當前不方便通話;當所述第一子檢測單元檢測到未啟用所述來電特殊處理模式時,判定所述被叫方當前方便通話; 或者, 所述第一檢測單元具體包括: 第二子檢測單元,用于對所述被叫方所處環(huán)境進行音量檢測; 第二判定單元,用于:當所述第二子檢測單元檢測到所述被叫方所處環(huán)境的音量低于預設的分貝數時,判定所述被叫方當前不方便通話;當所述第二子檢測單元檢測到所述被叫方所處環(huán)境的音量不低于所述分貝數時,判定所述被叫方當前方便通話。10.根據權利要求6至8任一項所述的來電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來電處理裝置還包括: 第二檢測單元,用于當所述被叫方當前不方便通話時,檢測是否已啟用通話保密模式; 所述第二通話控制單元在所述第二檢測單元檢測到已啟用通話保密模式時觸發(fā)。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來電處理方法和來電處理裝置,其中,上述來電處理方法包括:接聽主叫方的來電;若被叫方當前不方便通話,則:向所述主叫方發(fā)送通知消息,其中,所述通知消息用于通知所述主叫方如下情況:所述被叫方當前不方便說話但可聽取信息;保持本次通話連接,直至所述主叫方或所述被叫方掛斷本次通話;禁止在本次通話中采集所述被叫方所處環(huán)境的聲音,或者禁止在本次通話中向所述主叫方傳送來自所述被叫方所處環(huán)境的聲音。本發(fā)明提供的來電處理方法能夠使得被叫方在不方便接聽來電的情況下也可及時獲取信息。
【IPC分類】H04M1/725
【公開號】CN105072282
【申請?zhí)枴緾N201510536536
【發(fā)明人】陳洪坤, 李陸陽
【申請人】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1月18日
【申請日】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