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柔性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包括:基板,位于所述基板上的有機電致發(fā)光結構,覆蓋所述有機電致發(fā)光結構的封裝薄膜層;還包括:貼附于所述封裝薄膜層背離所述有機電致發(fā)光結構一側的第一上保護層,貼附于所述基板背離所述有機電致發(fā)光結構一側的第一下保護層;
所述第一上保護層至少在所述柔性顯示面板的彎曲軸方向上超出所述基板所在的區(qū)域;和/或
所述第一下保護層至少在所述彎曲軸方向上超出所述基板所在的區(qū)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柔性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上保護層和/或所述第一下保護層在所述彎曲軸方向上超出所述基板所在的區(qū)域的寬度大于或等于200μm。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柔性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上保護層通過第一附著膠貼附于所述封裝薄膜層背離所述有機電致發(fā)光結構的一側;
所述第一下保護層通過第二附著膠貼附于所述基板背離所述有機電致發(fā)光結構的一側。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柔性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上保護層通過所述第一附著膠直接貼附于所述封裝薄膜層的上表面;
所述第一下保護層通過所述第二附著膠直接貼附于所述基板的下表面。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柔性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附著膠和所述第二附著膠均為透明光學膠、壓敏膠和泡棉膠中其中一種或任意組合。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柔性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附著膠和所述第二附著膠的材質相同。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柔性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上保護層和所述第一下保護層均在所述彎曲軸方向上超出所述基板所在的區(qū)域;
柔性顯示面板還包括位于預設區(qū)域內且位于所述第一上保護層與所述第一下保護層之間的第三附著膠;其中,所述預設區(qū)域為所述第一上保護層和所述第一下保護層均超出所述基板所在的區(qū)域的區(qū)域。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柔性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附著膠的附著力大于所述第一附著膠和所述第二附著膠的附著力。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柔性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的非顯示區(qū)還設置有集成電路,所述彎曲軸方向與所述基板設置有所述集成電路的一側的側邊平行。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柔性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上保護層包括水氧阻擋膜、偏光片、觸摸傳感器和蓋板中的至少一層;
所述第一下保護層包括水氧阻擋膜、散熱層和屏蔽層中的至少一層。
11.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柔性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位于所述第一上保護層背離所述封裝薄膜層一側的第二上保護層;其中,所述第二上保護層至少在所述彎曲軸方向上超出所述第一上保護層所在的區(qū)域;和/或
位于所述第一下保護層背離所述基板一側的第二下保護層;其中,所述第二下保護層至少在所述彎曲軸方向上超出所述第一下保護層所在的區(qū)域。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柔性顯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上保護層包括水氧阻擋膜、偏光片和觸摸傳感器中的至少一層,所述第二上保護層包括蓋板;或所述第一上保護層包括水氧阻擋膜、偏光片中的至少一層,所述第二上保護層包括觸摸傳感器和蓋板中的至少一層;或所述第一上保護層包括水氧阻擋膜,所述第二上保護層包括偏光片、觸摸傳感器和蓋板中的至少一層;
所述第一下保護層包括水氧阻擋膜,所述第二下保護層包括散熱層、屏蔽層中的至少一種;或所述第一下保護層包括水氧阻擋膜、屏蔽層,所述第二下保護層包括散熱層;或所述第一下保護層包括水氧阻擋膜、散熱層,所述第二下保護層包括屏蔽層。
13.一種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12任一項所述的柔性顯示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