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動汽車及其電池箱裝置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電動汽車及其電池箱裝置,該電池箱裝置包括電池箱體(11)和扣合于電池箱體(11)上的箱蓋,包括設置于電池箱體(11)內的至少一個固定立板(13),各固定立板(13)與電池箱體(11)的內壁圍成容納電池單元的空間;電池箱裝置還包括壓板組件(40)以及對應設置于電池箱體(11)的內壁和固定立板(13)上的連接件,壓板組件抵靠電池單元的上部且避開電池卡模蓋,并通過固定部件連接各連接件,從而將電池單元定位于電池箱體(11)內部;該固定方式比較簡單,并且當需要拆卸、更換某一故障電池單元時,只需將固定該電池單元的壓板組件拆卸,取出故障電池單元、放入新電池單元即可,無需將整個電池單元組取出,可提高電池單元更換效率。)
【專利說明】
一種電動汽車及其電池箱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零部件【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電動汽車及其電池箱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電動汽車是一種以車載電源為動力,通過電機驅動車輪轉動的新能源汽車,由于電動汽車對環(huán)境影響相對比較小,故電動汽車具有比較好的使用前景。
[0003]電池單元為電動汽車的車載電源,電池單元的數(shù)量一般根據(jù)電動汽車的行駛能力而定,為了保護電池單元和延長電池單元的使用壽命,一般將電池單元裝于電池箱體的內部。現(xiàn)有技術主要通過以下方式將電池單元固定與電池箱體的內部。
[0004]目前,首先根據(jù)電動汽車的設計參數(shù)選取合適數(shù)量的具有一定容量的電池單元,各電池單元通過固定部件預先組裝在一起構成一電池組,然后將組裝固定好的電池組再放入電池箱體內部,然后再將電池組的固定部件與電池箱體固定。
[0005]當現(xiàn)有技術中的某一個電池單元出現(xiàn)故障時,需要將該故障電池單元所在的電池組從電池箱體內部拆卸出來,然后再將固定該電池組的固定部件拆卸,然后將故障電池拆卸后,再按以上相反步驟組裝。該方式拆裝、維修費時、費力。
[0006]因此,如何提供一種電池箱裝置,該電池箱裝置具有安裝、拆卸電池單元省時、省力的特點,是本領域內技術人員亟待解決的技術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7]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為提供一種電動汽車及其電池箱裝置,該電池箱裝置具有安裝、拆卸電池單元省時、省力的特點。
[0008]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電池箱裝置,包括電池箱體和扣合于所述電池箱體上的箱蓋,包括設置于所述電池箱體內的至少一個固定立板,各所述固定立板與所述電池箱體的內壁圍成容納電池單元的空間;所述電池箱裝置還包括壓板組件以及對應設置于所述電池箱體的內壁和所述固定立板上的連接件,所述壓板組件抵靠所述電池單元的頂部,并通過固定部件連接各所述連接件,從而將所述電池單元定位于所述電池箱體內部。
[0009]優(yōu)選地,所述連接件為螺柱,所述固定部件為螺母;所述電池箱體的內壁上設置安裝支座,所述螺柱豎直固定于所述安裝支座上;所述螺柱固定于所述固定立板上,所述壓板組件的兩端部均設有通孔,所述螺柱穿過相應所述通孔連接所述螺母。
[0010]優(yōu)選地,所述固定立板的上邊緣開設有沿豎直方向延伸的開口,所述螺柱焊接于所述開口內部,且所述螺柱的高度大于所述開口的高度,所述壓板組件上設置有通孔,所述螺柱穿過所述通孔連接螺母。
[0011]優(yōu)選地,所述壓板組件包括剛性壓板本體,所述剛性壓板本體包括兩立臂和連接兩所述立臂的橫臂,兩所述立臂的邊緣具有向外的折彎邊所述橫臂上設有所述通孔。
[0012]優(yōu)選地,還包括套裝于所述剛性壓板本體外部的橡膠套,所述剛性壓板本體通過所述橡膠套抵靠所述電池單元和所述固定立板,且所述橡膠套與所述通孔對應位置也設置有通孔。
[0013]優(yōu)選地,嵌套于所述橫臂外部的所述橡膠套具有縱向凹槽,所述橫臂通過所述凹槽的兩側槽壁分別抵靠兩相鄰的所述電池單元。
[0014]優(yōu)選地,所述固定立板包括板體,所述板體的兩側具有折彎邊,所述板體通過所述折彎邊與所述電池箱體的內側壁連接。
[0015]優(yōu)選地,所述固定立板還開設有對應所述電池單元的散熱位置的散熱孔。
[0016]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中電池箱體內部設置有固定立板,電池單元通過壓板組件直接固定于固定立板和電池箱體的側壁圍成的電池空間內,無需預先對若干電池單元進行組裝,然后再固定于電池箱體內部,該固定方式比較簡單,并且當需要拆卸、更換某一故障電池單元時,只需將固定該電池單元的壓板組件拆卸,取出故障電池單元、放入新電池單元即可,無需將整個電池單元組取出,可提供電池單元更換效率。
[0017]此外,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了一種電動汽車,包括車身、設置于車身上的電池箱裝置,所述電池箱裝置為上述任一項所述的電池箱裝置,所述電池箱體吊掛于所述車身的底部。
[0018]優(yōu)選地,所述電池箱體的外周壁上部設置支座,所述支座上設置有第一連接孔,所述車身相應配合位置設有第二連接孔,螺栓穿過所述第一連接孔和所述第二連接孔固定所述電池箱體和所述車身。
[0019]因電動汽車具有上述的電池箱裝置,故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電動汽車也具有電池箱裝置的上述技術效果。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0]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例中電池箱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21]圖2為圖1中所示電池箱裝置部分結構的示意圖;
[0022]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例中壓板組件的結構示意圖;
[0023]圖4為圖3所示壓板組件的橫截面示意圖。
[0024]其中,圖1-圖4部件名稱和附圖標記之間的一一對應關系如下所示:
[0025]電池箱體11、電池單元12、固定立板13、開口 131、散熱孔132、壓板組件40、壓板本體14、通孔14a、橫壁141、立壁142、折彎邊143、支座15、安裝支座16、螺柱17、橡膠套18、側槽壁181、凹槽181a。
【具體實施方式】
[0026]本實用新型的核心為提供一種電動汽車及其電池箱裝置,該電池箱裝置具有安裝、拆卸電池單元省時、省力的特點。
[0027]為了使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更好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0028]請參考圖1、2,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例中電池箱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1中所示電池箱裝置部分結構的示意圖。
[0029]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了一種電池箱裝置,包括電池箱體11和扣合于電池箱體11上的箱蓋,一般地,電池箱體11為上端敞口的殼體,箱蓋扣合于敞口位置,關于電池箱體11和箱蓋的扣合方式可參考現(xiàn)有技術,在此不做詳述。
[0030]電池箱裝置還包括設置于電池箱體11內的至少一個固定立板13,各固定立板13與電池箱體11的內壁圍成容納電池單元12的空間;電池箱裝置還包括壓板組件以及對應設置于電池箱體11的內壁和固定立板13上的連接件,壓板組件抵靠電池單元12的頂部且避開電池卡模蓋,并通過固定部件連接各連接件,從而將電池單元12定位于電池箱體11內部。
[0031]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中電池箱體11內部設置有固定立板13,電池單元12通過壓板組件直接固定于固定立板13和電池箱體11的側壁圍成的電池空間內,無需預先對若干電池單元12進行組裝,然后再固定于電池箱體11內部,該固定方式比較簡單,并且當需要拆卸、更換某一故障電池單元12時,只需將固定該電池單元12的壓板組件拆卸,取出故障電池單元12、放入新電池單元12即可,無需將整個電池單元組取出,可提供電池單元12更換效率。
[0032]在一種具體實施例中,連接件可以為螺柱17,固定部件為螺母;電池箱體11的內壁上設置安裝支座16,螺柱17豎直固定于安裝支座16上,安裝支座16可以通過焊接或其他連接方式固定于電池箱體11上,對于安裝支座16的具體結構本文不做詳細介紹,只要能實現(xiàn)螺柱17的固定可靠安裝即可;螺柱17固定于固定立板13上,壓板組件的兩端部均設有通孔,螺柱17穿過相應通孔連接螺母,通過擰緊或松開螺母實現(xiàn)壓板對電池單元12的固定。螺柱17可以通過焊接方式固定于安裝支座16和固定立板13上。
[0033]需要說明的是,本文中通孔等特征僅是從功能上進行的命名,具有相同功能的部件可以具有不同的形狀,例如設置于壓板組件兩端部的通孔可以具有不同的形狀,同理,各壓板組件也可以是不同形狀。
[0034]本實用新型中電池箱體11的內壁上設置安裝支座16,然后在安裝支座16上安裝螺柱17,方便安裝和固定。另外,固定立板13上焊接螺柱17在方便安裝壓板的同時,不占據(jù)橫向空間,便于電池單元12的安裝。
[0035]為了便于螺柱17的安裝,固定立板13的上邊緣可以開設有沿豎直方向延伸的開口 131,螺柱17焊接于開口 131內部,且螺柱17的高度大于開口 131的高度,壓板上設置有通孔,螺柱17穿過通孔連接螺母。
[0036]請參考圖3-4,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實施例中壓板組件的結構示意圖;圖4為圖3所示壓板組件的橫截面示意圖。
[0037]上述各實施例中,壓板組件可以包括剛性壓板本體14,剛性壓板本體14包括兩立臂142和連接兩立臂142的橫臂141,兩立臂142的邊緣具有向外的折彎邊143,橫臂141上設有通孔。
[0038]進一步地,電池箱裝置還可以包括套裝于剛性壓板本體14外部的橡膠套18,剛性壓板本體14通過橡膠套18抵靠電池單元12和固定立板13,且橡膠套18與通孔對應位置也設置有通孔。剛性壓板本體14通過橡膠套18抵靠電池單元12,可避免壓板剛性抵靠電池單元12,起到緩沖的作用,保護電池單元12。
[0039]在一種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中,嵌套于橫臂141外部的橡膠套18具有縱向凹槽181a,橫臂141通過凹槽的兩側槽壁181分別抵靠兩相鄰的電池單元12 ;該設置方式,便于橡膠套18壓裝時的變形,緩沖性能比較好。
[0040]上述各實施例中的固定立板13可以包括板體,板體的兩側具有折彎邊143,板體通過折彎邊143與電池箱體11的內側壁連接;固定立板13通過折彎邊143與電池箱體11面面接觸連接,增加連接的可靠性。
[0041]進一步地,上述各實施例中的固定立板13還可以開設有對應電池單元12的散熱位置的散熱孔132。
[0042]此外,本發(fā)明還提供了一種電動汽車,包括車身、設置于車身上的電池箱裝置,電池箱裝置為上述任一實施例的電池箱裝置,電池箱體11吊掛于車身的底部。
[0043]在一種具體實施例中,電池箱體11的外周壁上部設置支座15,支座15上設置有第一連接孔,車身相應配合位置設有第二連接孔,螺栓穿過第一連接孔和第二連接孔固定電池箱體11和車身。
[0044]因電動汽車具有上述的電池箱裝置,故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電動汽車也具有電池箱裝置的上述技術效果。
[0045]電動汽車的其他部分的資料請參考現(xiàn)有技術,在此不做贅述。
[0046]以上對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種電動汽車及其電池箱裝置進行了詳細介紹。本文中應用了具體個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及實施方式進行了闡述,以上實施例的說明只是用于幫助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若干改進和修飾,這些改進和修飾也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電池箱裝置,包括電池箱體(11)和扣合于所述電池箱體(11)上的箱蓋,其特征在于,包括設置于所述電池箱體(11)內的至少一個固定立板(13),各所述固定立板(13)與所述電池箱體(11)的內壁圍成容納電池單元的空間;所述電池箱裝置還包括壓板組件(40)以及對應設置于所述電池箱體(11)的內壁和所述固定立板(13)上的連接件,所述壓板組件(40)抵靠所述電池單元的上部,并通過固定部件連接各所述連接件,從而將所述電池單元定位于所述電池箱體(11)內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為螺柱(17),所述固定部件為螺母;所述電池箱體(11)的內壁上設置安裝支座(16),所述螺柱(17)豎直固定于所述安裝支座(16)上;所述螺柱(17)固定于所述固定立板(13)上,所述壓板組件(40)的兩端部均設有通孔,所述螺柱(17)穿過相應所述通孔連接所述螺母。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立板(13)的上邊緣開設有沿豎直方向延伸的開口(131),所述螺柱(17)焊接于所述開口(131)內部,且所述螺柱(17)的高度大于所述開口(131)的高度,所述壓板組件(40)上設置有通孔(14a),所述螺柱(17)穿過所述通孔(14a)連接螺母。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池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壓板組件(40)包括剛性壓板本體(14),所述剛性壓板本體(14)包括兩立臂(142)和連接兩所述立臂(142)的橫臂(141),兩所述立臂(142)的邊緣具有向外的折彎邊(143),所述橫臂(141)上設有所述通孔。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池箱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套裝于所述剛性壓板本體(14)外部的橡膠套(18),所述剛性壓板本體(14)通過所述橡膠套(18)抵靠所述電池單元和所述固定立板(13),且所述橡膠套(18)與所述通孔(14a)對應位置也設置有通孔。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池箱裝置,其特征在于,嵌套于所述橫臂(141)外部的所述橡膠套(18)具有縱向凹槽(181a),所述橫臂(141)通過所述凹槽(181a)的兩側槽壁(181)分別抵靠兩相鄰的所述電池單元。
7.如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電池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立板(13)包括板體,所述板體的兩側具有折彎邊(143),所述板體通過所述折彎邊(143)與所述電池箱體(11)的內側壁連接。
8.如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電池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立板(13)還開設有對應所述電池單元的散熱位置的散熱孔(132)。
9.一種電動汽車,包括車身、設置于車身上的電池箱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箱裝置為上述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電池箱裝置,所述電池箱體(11)吊掛于所述車身的底部。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箱體(11)的外周壁上部設置支座(15),所述支座(15)上設置有第一連接孔,所述車身相應配合位置設有第二連接孔,螺栓穿過所述第一連接孔和所述第二連接孔固定所述電池箱體(11)和所述車身。
【文檔編號】H01M2/02GK204029878SQ201420426600
【公開日】2014年12月17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30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7月30日
【發(fā)明者】劉娜 申請人:山東新大洋電動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