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獲取車輛行駛速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車輛上的終端回傳的GPS數據;
由所述GPS數據獲得車輛的行駛路程和行駛時間;
將所述行駛時間減去無效停車所經歷的時間,獲得實際行駛時間;所述無效停車指的有效停車以外的停車,所述有效停車指的是道路擁堵造成的停車;
由所述行駛路程和所述實際行駛時間獲得車輛的行駛速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獲取車輛行駛速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所述行駛時間減去無效停車所經歷的時間,獲得實際行駛時間,之前還包括:
基于終端回傳的GPS數據,獲取車輛停車位置;
基于信號燈相位信息和車輛停車位置,判斷車輛停車是否屬于無效停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獲取車輛行駛速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信號燈相位信息判斷車輛停車是否屬于無效停車,具體包括:
判斷車輛停車位置距離信號燈的距離是否小于或等于信號燈影響范圍,如果小于或等于,則判斷所述車輛在所述信號燈前的首個停車時間段內紅燈出現的次數是否等于一,如果等于,則確定為無效停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獲取車輛行駛速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首個停車時間段為T=[t1,t2],t1為開始停車時間,t2為停車結束時間,在所述確定無效停車之前還包括:
判斷t2-begin(s3)≤delay(d,c)是否成立,如果成立,則確定為無效停車;
其中,begin(s3)表示首個停車時間段內的綠燈開始的時間,delay(d,c)表示車輛延遲啟動的時間,delay(d,c)與道路等級c和排隊長度d相關,道路等級c越低,delay(d,c)越大,排隊長度d越長,delay(d,c)越大。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獲取車輛行駛速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燈影響范圍為VR;
其中,K1是與道路等級相關的車輛排隊距離值,道路等級越高,K1越小;
R為對應路口的一個信號燈周期中紅燈持續(xù)時間;
G為對應路口的一個信號燈周期中綠燈持續(xù)時間。
6.一種獲取車輛行駛速度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接收單元、路程和時間獲得單元、實際行駛時間獲取單元和行駛速度獲得單元;
所述接收單元,用于接收車輛上的終端回傳的GPS數據;
所述路程和時間獲得單元,用于由所述GPS數據獲得車輛的行駛路程和行駛時間;
所述實際行駛時間獲取單元,用于將所述行駛時間減去無效停車所經歷的時間,獲得實際行駛時間;所述無效停車指的有效停車以外的停車,所述有效停車指的是道路擁堵造成的停車;
所述行駛速度獲得單元,用于由所述行駛路程和所述實際行駛時間獲得車輛的行駛速度。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獲取車輛行駛速度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停車有效性判斷單元;
所述停車有效性判斷單元,用于基于終端回傳的GPS數據獲取車輛停車位置,基于信號燈相位信息和所述車輛停車位置判斷車輛停車是否屬于無效停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獲取車輛行駛速度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停車有效性判斷單元包括:停車距離判斷子單元、信號燈周期判斷子單元第一確定子單元;
所述停車距離判斷子單元,用于判斷車輛所停位置距離信號燈的距離是否小于或等于信號燈影響范圍;
所述信號燈周期判斷子單元,用于當所述車輛所停位置距離信號燈的距離小于或等于信號燈影響范圍時,判斷所述車輛在所述信號燈前的首個停車時間段內紅燈出現的次數是否等于一;
所述第一確定子單元,用于當所述車輛所停位置距離信號燈的距離小于或等于信號燈影響范圍時,且判斷所述車輛一次停車時間段內紅燈出現的次數等于一時,則確定為無效停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獲取車輛行駛速度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判斷子單元;
所述第一判斷子單元,用于判斷當所述車輛所停位置距離信號燈的距離小 于或等于信號燈影響范圍時,且所述車輛首個停車時間段內紅燈出現的次數等于一時,判斷t2-begin(s3)≤delay(d,c)是否成立;
其中,首個停車時間段為T=[t1,t2],t1為開始停車時間,t2為停車結束時間;
所述第一確定子單元,用于當所述第一判斷子單元判斷t2-begin(s3)≤delay(d,c)成立時,確定為無效停車;
begin(s3)表示首個停車時間段內綠燈開始的時間,delay(d,c)表示車輛延遲啟動的時間,delay(d,c)與道路等級c和排隊長度d相關,道路等級c越低,delay(d,c)越大,排隊長度d越長,delay(d,c)越大。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獲取車輛行駛速度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號燈影響范圍為VR;
其中,K1是與道路等級相關的車輛排隊距離值,道路等級越高,K1越?。?/p>
R為對應路口的一個信號燈周期中紅燈持續(xù)時間;
G為對應路口的一個信號燈周期中綠燈持續(xù)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