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交通信號紅綠燈的控制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是涉及一種對道路紅綠燈指示的控制方法,特別是一種在相鄰兩個交通信號紅綠 燈之間對紅綠燈進行控制的交通信號紅綠燈的控制方法。
背景技術(shù):
現(xiàn)有的紅綠燈控制是分散的,獨立的。駕駛員在停了一處紅綠燈時不知到下一處紅綠燈 時的情況,運氣好則碰上綠燈,不好時又碰上紅燈。這使機動車在紅綠燈多的地段停的時間 相對較長。消耗了能源,浪費了時間,排除的尾氣還污染了城市的空氣。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種使主干道車輛盡可能避免因紅燈滯留,節(jié)約能源和時間,減 少城市污染的交通信號紅綠燈的控制方法。 本發(fā)明的解決方案是這樣的
(1) 、測量相鄰兩個紅綠燈A、 B之間的距離S,測定機動車在A、 B點之間的平均運行速
度X,根據(jù)公式時間=距離+速度,計算出機動車從A點行駛到B點的平均時間T;
(2) 、以A點亮綠燈時間AL為基準(zhǔn),延時機動車從A點行駛到B點的平均時間T,控制B點 的綠燈亮。
采用上述技術(shù)方案,當(dāng)機動車從A點行駛到B點時,B點的綠燈又亮了,就可以直接通過 B點,從而不用在AB段進行停留。
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是使主干道車輛盡可能避免因紅燈滯留,節(jié)約能源和時間,減少城市污染
附圖為本發(fā)明的實施例。
附圖l為本發(fā)明的實施方法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1) 、選取交通繁忙點為紅綠燈A點,相鄰紅綠燈為B點,機動車由A向B方向行駛;
(2) 、測量相鄰兩個紅綠燈A、 B之間的距離S,測定機動車在A、 B點之間的平均運行速 度X,根據(jù)公式時間=距離+速度,計算出機動車從A點行駛到B點的平均時間T;
(3) 、以A點亮綠燈時間AL為基準(zhǔn),延時機動車從A點行駛到B點的平均時間T,控制B點的綠燈亮,從附圖l中可以看到,在B點綠燈點亮的時間是B 二Al+S^X^ 紅綠燈B點的綠燈點亮控制可通過如下方式
測量紅綠燈A處綠燈點亮?xí)r的時間并將此時間信號傳送到紅綠燈B處,由B控制器控制B點 的綠燈點亮的方式,其中紅綠燈A處的綠燈點亮?xí)r的時間信號是通過電信號傳送到紅綠燈B處 。例如當(dāng)采用遙控方式時,紅綠燈A處的綠燈點亮的同時,綠燈點亮開關(guān)向外發(fā)出開關(guān)信 號,通過遙控的方式將此開關(guān)信號傳送到綠燈B處,B控制器開始進行延時,延時到S^X^寸 ,B處的綠燈點亮。
同理,采用上述技術(shù)方案,還可延續(xù)B至C, C至D……。
如果車輛由A向C方向運行,以A為基準(zhǔn),b亮綠燈的那一刻時間是bl 二Al+S^X^ C亮綠燈 的那一刻時間是CL =BL+S2/X2 。
車輛由C向A—般不推薦使用本專利。但過A后,由A向Y方向又可用本專利。如有兩條平 行線則可全線運用本專利。
在附圖l中
(1) A、 B、 C、 X表示位置;
(2) AL、 BL、 CL表示某處亮綠燈的那一刻時間;
(3) s^ns2表示某段路的距離;
(4) x^nx2表示某路段的機動車平均時速。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交通信號紅綠燈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1)、測量相鄰兩個紅綠燈(A)、(B)之間的距離(S),測定機動車在(A)、(B)點之間的平均運行速度(X),根據(jù)公式時間=距離÷速度,計算出機動車從(A)點行駛到(B)點的平均時間(T);(2)、以(A)點亮綠燈時間(AL)為基準(zhǔn),延時機動車從(A)點行駛到(B)點的平均時間(T),控制(B)點的綠燈亮。
2.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l所述的交通信號紅綠燈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紅 綠燈(A)處綠燈點亮?xí)r的時間并將此時間信號傳送到紅綠燈(B)處,由(B)控制器控制 延時(T)點亮AB方向(B)處綠燈。
3.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交通信號紅綠燈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紅 綠燈(A)處的綠燈點亮?xí)r的時間信號是通過電信號傳送到紅綠燈(B)處。
全文摘要
一種交通信號紅綠燈的控制方法,其特點是測量相鄰兩個紅綠燈A、B之間的距離S,測定機動車在A、B點之間的平均運行速度X,根據(jù)公式時間=距離÷速度,計算出機動車從A點行駛到B點的平均時間T;以A點亮綠燈時間A<sub>L</sub>為基準(zhǔn),延時機動車從A點行駛到B點的平均時間,控制B點的綠燈亮。采用上述技術(shù)方案,當(dāng)機動車從A點行駛到B點時,B點的綠燈又亮了,就可以直接通過B點,從而不用在AB段進行停留。其優(yōu)點是使主干道車輛盡可能避免因紅燈滯留,節(jié)約能源和時間,減少城市污染。
文檔編號G08G1/07GK101308608SQ20081030237
公開日2008年11月19日 申請日期2008年6月27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8年6月27日
發(fā)明者沈治民 申請人:沈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