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遙控器的,特別是一種船用無線遙控器固定結構。
背景技術:
1、船用無線遙控器主要用于船用探照燈的照明模式、照明方向和角度調節(jié)功能等的遙控,也可用于其他船用設備?,F(xiàn)有的船用無線遙控器一般沒有固定的位置進行收納,隨意放置的船用無線遙控器,容易隨著船舶航行過程中的顛簸起伏而掉落遺失;同時船用無線遙控器在使用時,只能手持在手中,船上人員在船上受船舶晃動影響也容易造成船用無線遙控器從手中掉落,甚至掉出船外無法尋回。
2、現(xiàn)有技術中存在各種可磁吸固定的遙控結構,例如中國專利cn217985681u公開的一種遙控裝置,該方案設置有和墻壁固定的載座,而遙控主體與載座可拆磁吸配合;但是該方案以及現(xiàn)有其他磁吸方案雖然可對遙控主體進行一定的固定,但不適用于船上較為晃動顛簸的環(huán)境。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船用無線遙控器固定結構,具有可防掉落和遺失,并且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的優(yōu)點。
2、為了達成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解決方案是:
3、一種船用無線遙控器固定結構,包括遙控器本體和連接座體;
4、所述連接座體包括固定座體,固定座體可拆地固定于船舶的固定壁面上,并且具有凸出該固定壁面的“t”型部;
5、所述遙控器本體的背面凹設有適配于該“t”型部的卡槽,卡槽內設有兩個相對并且可滑動的活動彈扣,該“t”型部伸入卡槽時受兩個活動彈扣朝相對方向的卡扣限位;
6、所述遙控器本體內還可滑動地設置有推塊,該推塊外端凸出顯露于遙控器本體的側壁形成按壓部,該推塊內端具有頂推部;
7、按壓按壓部而使推塊移動時,會帶動頂推部移動位于兩個活動彈扣之間,令兩個活動彈扣朝相背方向運動地解除對“t”型部的限位。
8、進一步的,所述連接座體還包括移動座體,該移動座體包括相互連接的連接板和可穿戴部,該連接板上同樣凸設有相同結構的所述“t”型部,該可穿戴部用于穿戴于人體上。
9、進一步的,所述可穿戴部為腕帶、表帶、臂帶或腰帶。
10、進一步的,所述“t”型部包括中間連接柱和中間連接柱頂部邊緣周向外延的外凸部;所述“t”型部的端面邊緣呈圓形、長方形或正方形。
11、進一步的,所述遙控器本體內具有兩個獨立的腔室;其中一個為靠近遙控器本體背面并連通卡槽的卡槽腔室,另一個為用于容置遙控器控制電路結構的電路腔室,該電路腔室為防水密封腔室。
12、進一步的,所述卡槽、活動彈扣和推塊均位于卡槽腔室內;所述卡槽腔室兩側分別設有彈扣滑槽,彈扣滑槽連通卡槽,活動彈扣可往復滑動于彈扣滑槽內,兩個活動彈扣相對的側面分別凹設扣槽,該扣槽用于卡扣所述“t”型部;活動彈扣相背的側面與卡槽腔室側壁之間設有彈扣彈簧,彈扣彈簧提供兩個活動彈扣相對靠近的彈力;所述卡槽腔室內于兩個彈扣滑槽之間還設有推塊滑槽,推塊滑槽連通外界并且垂直于彈扣滑槽,所述推塊可往復滑動于推塊滑槽內。
13、進一步的,所述卡槽內側還設有擋板,該擋板對位于兩個扣槽之間;所述活動彈扣于扣槽的內側具有始終限位于擋板內側的內擋部,所述頂推部活動位于兩個內擋部之間;所述活動彈扣于扣槽的外側具有活動伸入退出卡槽的外擋部,該外擋部和擋板之間的區(qū)域供“t”型部卡扣限位。
14、進一步的,所述外擋部的外側面具有導向斜面,所述“t”型部對應該導向斜面設有導斜面;所述頂推部和內擋部相靠近的位置分別設有引導斜面。
15、進一步的,所述推塊的內端還具有始終位于兩個活動彈扣之間的內側部,內側部寬度小于頂推部的寬度;內側部內具有沿著推塊滑動方向設置的內滑槽,內滑槽內設有推塊彈簧;所述卡槽腔室內具有擋塊,該擋塊位于按壓部外露時內滑槽遠離推塊外端的位置,該推塊彈簧兩端分別抵于該擋塊和內滑槽遠離擋塊的外側壁。
16、進一步的,所述遙控器本體包括本體底座和本體罩蓋;該本體罩蓋和本體底座之間可拆地防水密封連接,本體罩蓋和本體底座之間形成該電路腔室;該本體罩蓋正面設有與控制電路結構相連的按鈕結構;所述卡槽腔室由設于本體底座內的卡槽腔室底座和卡槽腔室蓋板所圍成,該卡槽腔室蓋板和卡槽腔室本體之間密封地熔接固定或粘接固定。
17、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通過設置有固定于船舶的固定座體,令遙控器本體不使用時可通過卡槽卡裝固定在固定座體的“t”型部上,在船舶航行過程中發(fā)生的各種晃動都不會造成遙控器本體掉落遺失;而在需要使用該遙控器時,只需通過按壓按壓部,即可方便快捷的將遙控器本體取下,進行遙控操作。大大提高了船用無線遙控器的使用便利性和可靠性。
1.一種船用無線遙控器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船用無線遙控器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座體還包括移動座體,該移動座體包括相互連接的連接板和可穿戴部,該連接板上同樣凸設有相同結構的所述“t”型部,該可穿戴部用于穿戴于人體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船用無線遙控器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穿戴部為腕帶、表帶、臂帶或腰帶。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船用無線遙控器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t”型部包括中間連接柱和中間連接柱頂部邊緣周向外延的外凸部;所述“t”型部的端面邊緣呈圓形、長方形或正方形。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船用無線遙控器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遙控器本體內具有兩個獨立的腔室;其中一個為靠近遙控器本體背面并連通卡槽的卡槽腔室,另一個為用于容置遙控器控制電路結構的電路腔室,該電路腔室為防水密封腔室。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船用無線遙控器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活動彈扣和推塊均位于卡槽腔室內;所述卡槽腔室兩側分別設有彈扣滑槽,彈扣滑槽連通卡槽,活動彈扣可往復滑動于彈扣滑槽內,兩個活動彈扣相對的側面分別凹設扣槽,該扣槽用于卡扣所述“t”型部;活動彈扣相背的側面與卡槽腔室側壁之間設有彈扣彈簧,彈扣彈簧提供兩個活動彈扣相對靠近的彈力;所述卡槽腔室內于兩個彈扣滑槽之間還設有推塊滑槽,推塊滑槽連通外界并且垂直于彈扣滑槽,所述推塊可往復滑動于推塊滑槽內。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船用無線遙控器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內側還設有擋板,該擋板對位于兩個扣槽之間;所述活動彈扣于扣槽的內側具有始終限位于擋板內側的內擋部,所述頂推部活動位于兩個內擋部之間;所述活動彈扣于扣槽的外側具有活動伸入退出卡槽的外擋部,該外擋部和擋板之間的區(qū)域供“t”型部卡扣限位。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船用無線遙控器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擋部的外側面具有導向斜面,所述“t”型部對應該導向斜面設有導斜面;所述頂推部和內擋部相靠近的位置分別設有引導斜面。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船用無線遙控器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塊的內端還具有始終位于兩個活動彈扣之間的內側部,內側部寬度小于頂推部的寬度;內側部內具有沿著推塊滑動方向設置的內滑槽,內滑槽內設有推塊彈簧;所述卡槽腔室內具有擋塊,該擋塊位于按壓部外露時內滑槽遠離推塊外端的位置,該推塊彈簧兩端分別抵于該擋塊和內滑槽遠離擋塊的外側壁。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船用無線遙控器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遙控器本體包括本體底座和本體罩蓋;該本體罩蓋和本體底座之間可拆地防水密封連接,本體罩蓋和本體底座之間形成該電路腔室;該本體罩蓋正面設有與控制電路結構相連的按鈕結構;所述卡槽腔室由設于本體底座內的卡槽腔室底座和卡槽腔室蓋板所圍成,該卡槽腔室蓋板和卡槽腔室本體之間密封地熔接固定或粘接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