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家用電器輔助設備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多功能底座。
背景技術:
現有大型家電設備包括的大型家電設備、空調、洗衣機、沙發(fā)等,都沒有帶移動滑輪,導致大型家電設備搬運和移動時,需整體將設備抬起,由于重量重需多人進行一起操作,費時費力,操作也不方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就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了一種多功能底座,本發(fā)明的底座用于整體安裝于現有大型家電設備的底部,方便大型家電設備的移動和搬運,大大提高了大型家電設備的功能性,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多功能底座,包括座體、螺桿、滑輪和螺母架,所述座體右側的內壁頂部和底部相對地分別設置有軸承座和電機,所述軸承座內安裝有軸承,所述電機的輸出軸與所述螺桿的底端相連接,所述螺桿的頂端配合安裝于所述軸承的內孔處,所述螺母架右端的內螺紋通孔與所述螺桿螺紋配合安裝,所述螺母架左端的底面垂直連接有兩板塊,兩所述板塊之間垂直連接有轉軸,所述滑輪轉動安裝于所述轉軸上,所述座體的底部相對于所述滑輪位置設置有圓孔;所述座體位于所述圓孔的兩側相對設置有短弧槽和長弧槽,所述長弧槽的右端設置有電磁鐵,電磁鐵通過彈簧與圓塊相連接。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本發(fā)明的底座整體安裝于大型家電設備的底部,安裝時根據需求安裝不同個數的底座置于大型家電設備的底部,在保證大型家電設備移動和搬運方便的同時,不影響大型家電設備的正常使用;當大型家電設備移動時,電磁鐵得電,電磁鐵吸引圓塊縮至長弧槽內,彈簧被壓縮,圓孔被打開,此時電機正轉,以帶動螺桿轉動,螺桿轉動以帶動螺母架在螺桿上下降,此時螺母架下降,帶動滑輪下降至滑輪從座體的圓孔中穿出來后電機停止正轉,此時滑輪接觸地面,滑輪實現了大型家電設備的移動功能,移動和搬運方便。當不需移動或搬運大型家電設備時,電機反轉,以帶動螺桿轉動,螺桿轉動以帶動螺母架在螺桿上上升,此時螺母架上升,帶動滑輪上升至滑輪縮進座體內后電機停止反轉,此時座體的底面接觸地面,大型家電設備平穩(wěn)地支撐在地面上,可正常使用,同時電磁鐵失電,圓塊在彈簧的彈力作用下,由長弧槽向短弧槽移動而完全蓋住圓孔,防止灰塵等雜物從圓孔進入座體內而污染座體內的零件。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fā)明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發(fā)明進一步說明,但不用來限制本發(fā)明的范圍。
實施例
如圖1所示,本發(fā)明提供的一種多功能底座,包括座體50、螺桿52、滑輪56和螺母架54,所述座體50右側的內壁頂部和底部相對地分別設置有軸承座51和電機53,所述軸承座51內安裝有軸承,所述電機53的輸出軸與所述螺桿52的底端相連接,所述螺桿52的頂端配合安裝于所述軸承的內孔處,所述螺母架54右端的內螺紋通孔與所述螺桿52螺紋配合安裝,所述螺母架54左端的底面垂直連接有兩板塊55,兩所述板塊55之間垂直連接有轉軸57,所述滑輪56轉動安裝于所述轉軸57上,所述座體50的底部相對于所述滑輪56位置設置有圓孔61;所述座體50位于所述圓孔61的兩側相對設置有短弧槽和長弧槽,所述長弧槽的右端設置有電磁鐵60,電磁鐵60通過彈簧59與圓塊58相連接。
本發(fā)明的底座整體安裝于大型家電設備的底部,安裝時根據需求安裝不同個數的底座置于大型家電設備的底部,在保證大型家電設備移動和搬運方便的同時,不影響大型家電設備的正常使用;當大型家電設備移動時,電磁鐵60得電,電磁鐵60吸引而使得圓塊58縮至長弧槽內,彈簧59被壓縮,圓孔61被打開,此時電機53正轉,以帶動螺桿52轉動,螺桿52轉動以帶動螺母架54在螺桿52上下降,此時螺母架54下降,帶動滑輪56下降至滑輪56從座體50的圓孔61中穿出來后電機53停止正轉,此時滑輪56接觸地面,滑輪56實現了大型家電設備的移動功能,移動和搬運方便。當不需移動或搬運大型家電設備時,電機53反轉,以帶動螺桿52轉動,螺桿52轉動以帶動螺母架54在螺桿52上上升,此時螺母架54上升,帶動滑輪56上升至滑輪56縮進座體50內后電機53停止反轉,此時座體50的底面接觸地面,大型家電設備平穩(wěn)地支撐在地面上,可正常使用,同時電磁鐵60失電,圓塊61在彈簧59的彈力作用下,由長弧槽向短弧槽移動而完全蓋住圓孔61,防止灰塵等雜物從圓孔61進入座體50內而污染座體50內的零件。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fā)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本行業(yè)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fā)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fā)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fā)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fā)明范圍內。本發(fā)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物界定。